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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能源转型与可再生能源投资合作

2022-02-07庞广廉汪爽王瑜

国际石油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乌兹别克斯坦中亚哈萨克斯坦

庞广廉,汪爽,王瑜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中亚地区处于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基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在历史上与欧亚几大文明交互频繁。从能源资源的角度来看,中亚地区石油、天然气、煤炭以及各种矿藏丰富,石油储量达41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达16.7万亿立方米[1],是能源矿产的“聚宝盆”,经济价值大。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视角来看,中亚地区风能、光能、水力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量大。在全球积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中亚既可依托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实现低碳过渡,又具备新一轮能源革命的资源条件,有一定的发展优势。

中国与中亚地区自古以来联系紧密,中亚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联结点,在东西方文明交汇和商贸往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前新发展时期,“一带一路”倡议继承和优化了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交流合作。中亚在能源资源上与中国有较强互补性,在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传统能源的转型升级和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布局,都是国际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本文从中亚五国的能源现状、可再生能源禀赋和发展走向,分析中亚地区能源转型以及中国与中亚能源合作路径,并提出发展建议。

1 中亚能源战略地位优势显著

中亚地区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该区域降水较少,低地地貌以荒漠为主,依靠天山山脉获取水资源并形成周边绿洲。地下油气资源丰富。由于气候干旱,以及帕米尔高原和费尔干纳盆地等的优势,中亚地区风能极为丰富,光照时间和强度也优于多数内陆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势突出。

中亚五国的经济体量差距较大,哈萨克斯坦的经济体量遥遥领先,超过其他四国之和(见图1)。从油气等传统能源角度来看,哈萨克斯坦资源优势最为明显,但中亚各国各有特点。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储量达到13.6万亿立方米[1],占世界总量的比例为7.2%,居世界第4位,储产比超过100年。乌兹别克斯坦的油气资源储量略逊一筹,但其天然气产量仅次于土库曼斯坦,并拥有较为完备的天然气管线。近年来,由于中亚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储藏,在世界油气资源供需市场和能源地缘政治格局中的地位上升明显。

1.1 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情况

哈萨克斯坦连接中国、西亚、俄罗斯及欧洲,是“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能源贸易伙伴。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

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量居中亚首位,石油储量居世界第12位,天然气储量第15位,是能源出口型国家。2020年石油储量为39亿吨,占世界石油储量的1.7%,石油产量为8610万吨。2020年天然气探明储量为2.3万亿立方米,天然气产量为317亿立方米,本国天然气消费量为166亿立方米[1],生产总量约为消费总量的两倍。

中国长期在哈萨克斯坦进行能源投资。根据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统计,截至2020年1月1日,中国对哈萨克斯坦投资存量为145.97亿美元[2],占外资总量的6.6%。中国对哈投资主要集中于能源和交通运输领域,根据美国企业研究院数据,2005-2020年中国对哈的能源、化工领域投资累计达279.8亿美元,占全行业投资的79.9%。

1.2 乌兹别克斯坦油气资源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为中亚第三大天然气资源国,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该国2020年石油探明储量为1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为0.8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量的0.4%;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天然气产量相比2018年和2019年减少了约10亿立方米,产量为471亿立方米,出口天然气41亿立方米,占产量的8%,主要出口至俄罗斯、中国及周边邻国。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较为发达,管道运力超过1200亿立方米/年,拥有4座地下储气库。在天然气深加工方面,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目前有穆巴列克、舒尔坦、康德姆3座天然气处理厂,年处理能力共计580亿立方米;还建造了乌斯秋尔特、舒尔坦2座天然气化工综合体,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工业原料,发展天然气制油等项目[3]。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发展战略由出口主导转向保障内需。通过提升天然气产量、升级储运系统、发展天然气化工,在保障基础用能的前提下发展下游原材料产业。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发布的《2020-2030年油气增产规划》,该国计划投资18.5亿美元,至2030年天然气产量提升至1500亿立方米[3]。同时,与俄罗斯共同投资6.18亿美元,对现有陈旧的输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乌兹别克斯坦发布了一系列规划与政策,例如《2019-2030年化工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2年投资计划》等,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下游化工,例如天然气制甲醇、天然气制化肥或聚合物等,并且向邻国出口化工品。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油气领域开展了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投资、天然气贸易、工程技术服务等多领域合作。中国每年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100亿立方米天然气,合作勘探咸海、卡拉库利气田。在管道合作方面,中国承担中亚A/B/C线天然气管道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段的运营。中乌在天然气增产、天然气制甲醇等领域也正在积极接触与谈判。

1.3 吉尔吉斯斯坦油气资源情况

吉尔吉斯斯坦属贫油国,原油储量和产量很小。吉尔吉斯斯坦当前石油总储量为2.89亿吨,2020年开采原油24万吨,出口5.49万吨,出口额为106万美元。吉尔吉斯斯坦国内汽油和柴油等石油产品的加工量也很不稳定,远远满足不了150万吨以上的国内年消费量需求。油气能源产品主要依赖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进口。2020年,该国进口汽油79.4万吨、柴油57.7万吨、煤油5.6万吨、重油2.04万吨[4]。

1.4 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情况

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丰富,天然气探明储量居世界第四,油气是国内支柱型产业。土境内已发现200多个油气田,其中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田——土库曼斯坦加尔金内什气田及其周边2个气田(雅什拉尔和加拉杰尔)合计天然气储量逾27万亿立方米[5]。土库曼斯坦国内以天然气发电为主。在出口贸易中,能源出口额占比达90%以上,天然气主要出口至中国,每年通过管道向中国出口天然气约400亿立方米。2021年8月,中国石油与土库曼斯坦合作的加尔金内什3口产量约为300万立方米/日的天然气井项目正式启动。

1.5 塔吉克斯坦油气资源情况

塔吉克斯坦位于天山山脉以南,被兴都库什山脉和喀喇昆仑山脉所夹,地势最高,占地面积最小,平原最少,在中亚五国中油气资源最为匮乏。塔吉克斯坦的探明石油储量为1200万桶,每年的净进口量约为150万吨,天然气储量为2000亿立方英尺[6]。石油、天然气消费完全依靠自西部接壤的乌兹别克斯坦进口。

2 国际能源市场步入新格局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世界能源格局发生了重大改变,能源需求下降加剧市场供需失衡。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2020年全球石油需求降幅达9.3%,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50年世界原油需求将从现在的近1亿桶/日下降到2400万桶/日。传统化石燃料供应将由卖方市场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

碳中和掀起了新一轮的能源革命,国际能源产业将面临颠覆性的改变。煤炭资源的减量化及清洁化利用,加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都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各国的目标和能源发展方向。全球煤炭投资已持续下降,中国也承诺不再新建海外煤电项目。与此同时,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持续提升,风电光伏投资屡创新高。2020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93吉瓦,比上年增长53%[7],2020年中国新增陆上风电占全世界新增风电装机的56.3%,稳居第一位。但目前全球总体的风电规模离实现碳中和仍有较大距离。据国际能源署测算,全球每年需要平均新增280吉瓦风电装机量,才能在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目前光伏发电技术的跨越式进步带来了成本的大幅下降,2008-2018年单晶硅片的价格从13美元/片降至0.4美元/片,光伏组件由5美元/瓦降至0.25美元/瓦,光伏发电成本由15美元/千瓦时降至0.02美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在部分地区经济性已高于传统能源。全球风电市场规模在近十年也呈现翻番式增长。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报告,2020年全球风电总装机容量已达到742吉瓦[7]。

碳中和的目标愿景给能源利用结构清洁化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国对能源转型达成基本共识,推动全球能源从低碳向脱碳转变。从供需两端来看,全球石油需求达峰将成必然趋势,主要产油国以及国际大石油公司都开始低碳转型进程。中东国家已着手布局清洁能源产业,欧洲国家将不再进行新的油气勘探,中亚国家以传统油气能源为主的局面也面临转型压力。

3 中亚能源转型的发展现状

中亚地区化石能源资源禀赋不同,在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与发展道路上也有差异。西部油气资源丰富;东部贫油少气,太阳能和水资源丰富,在水能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和发展后劲。从中亚和俄语区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看,贫油少气的国家在能源转型上有“船小好调头”的特点,具备较大发展潜力。

3.1 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哈萨克斯坦拥有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领土面积近半区域的风速达到4~6米/秒,风力年发电潜能可达9200亿千瓦时。年平均光照2200~3000小时,光伏年发电潜在产能可达25亿千瓦时,该国还有较高的硅储量。根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消息,2020年,哈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3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2.2%。运营中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共有115座,比上年增长27.8%。其中,风电站29座,太阳能电站43座,水电站38座,生物质发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为1634.7兆瓦,增长55.6%。

哈萨克斯坦近些年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2009年颁布《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法》,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融资结算中心”;2013年颁布《哈萨克斯坦发展替代和可再生能源2013-2020年行动计划》,计划2020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比例提升至3%,并在未来中期时间内迅速提升,2030年达到30%,2050年实现50%占比;2017年修订《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法》,引入可再生能源竞拍机制;2018年进行可再生能源竞拍试点,中亚地区首次实行可再生能源竞拍机制;2020通过了《关于对支持可再生能源和电力的若干法律进行修订补充的法案》,进一步细化可再生能源发展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规模,降低发电成本。

在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下,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跨入快车道。2020年建成总装机容量583兆瓦的25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总投资约5.1亿美元。2021年计划启动23个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总投资3.7亿美元。2021年,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进展顺利,推动哈萨克斯坦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中哈合资建设的中亚最大风电项目——江布尔州100兆瓦风电项目于2021年6月全容量并网发电,投资150亿坚戈的克斯塔奈州50兆瓦风电站也并网发电,总投资5000万美元的东哈萨克斯坦州图尔古松水电站于7月建成投产。

3.2 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较好,年均日照天数达320天。

政府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1997年颁布《合理使用能源法》;2003年时任总统卡里莫夫签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措施》,规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16年出台《结构转型、生产现代化和多样化保障措施纲领(2015-2019年)》,提出在能源保障措施中进行能源多元化尝试,改变以天然气为主的发电结构,发展水电工程;2017年颁布了《乌兹别克斯坦2017-2021年发展可再生能源纲领》,计划将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从2016年的12.7%提升至19.5%。纲领涉及惠及民生的具体措施,包括新建太阳能为农村住房供暖等;加大投资工业项目,包括81项可再生能源建设投资等。发布《2030年前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任务》《2019-2030年向绿色经济过渡战略》等系列文件,配合1200亿美元国内外引资战略,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计划2030年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从目前的83%降至50%,太阳能、风能和核能所占比例分别提高到17%、10%和8%。到2030年建设30吉瓦电力装机容量,包括5吉瓦光伏发电、3.8吉瓦水电、3吉瓦风电和2.4吉瓦核电。

乌兹别克斯坦低碳发展相关战略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2020年在水电项目上的投资为13.77亿美元,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4%。预计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1/4以上。

3.3 吉尔吉斯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吉尔吉斯斯坦是上海合作组织中主要的绿色能源倡导国,有着丰富的水力资源。吉尔吉斯斯坦驻华大使馆报告称,该国94%的电力为水电,水力资源储备约1420亿兆瓦时,在独联体国家中居第三位,有8座水电站建设项目,总功率达5600兆瓦。太阳能资源突出,年均日照时间达3000小时,年均太阳能辐射量达2400千瓦时/平方米。吉尔吉斯斯坦国内电力传输线约6700千米,拥有供热网络493千米。

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积极推出相关支持政策和举措。1993年,颁布总统令,全力进行优势能源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建立能源开发中心;2019年发布《吉尔吉斯共和国2019-2024年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到2030年将发电量增加一倍,从12.9吉瓦增加到29.3吉瓦;吉尔吉斯斯坦国内《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设备发电量并入电网,可免缴使用可再生能源设备的进出口关税。

2020年吉尔吉斯斯坦水电投资8900万美元,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2%。中国参与了比什凯克17.4亿千瓦时热电厂项目,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

3.4 土库曼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资源丰富,但依然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土库曼斯坦为干旱沙漠气候,太阳能资源丰富,年均辐照长达2500~3000小时。风力资源同样丰富,风速达到4~6米/秒,发电潜力地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40%以上。

土库曼斯坦于2014年成立了太阳能专业研究中心,2020年推进节能计划,制定出各州太阳能和风能发电方案。该风光发电方案的技术路径是通过太阳能燃气联合循环系统,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并配置熔盐储能,形成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土库曼斯坦国内现已建成多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莱巴普州地区的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所发电力用于服务移动通信;阿什哈巴德4.5千瓦光伏系统,为制造大型风能太阳能混合系统收集数据、完善试验。

3.5 塔吉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塔吉克斯坦水力资源丰富,水力发电占国内能源总量的80%。根据中国水网数据,塔国水能资源蕴藏量为3230万千瓦,发电量2860亿千瓦时,其中可开发量为1900万千瓦,年发电总量1440亿千瓦时。目前水电项目只开发了总资源蕴藏量的17%。

塔吉克斯坦正在建设全球最高水坝——罗贡大坝。该大坝全长335米,总装机容量为3600兆瓦,项目总投资39亿美元。目前项目首台发电机组已实现并网发电,全部发电机组将于2024年建成投入运行。

在法律法规上,塔吉克斯坦2017年颁布《塔吉克斯坦至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计划进行水电领域改革,大力建设水电站,提高发电能效,减少输电损耗:在技术创新上鼓励提升电力效率,争取在2030年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 中亚能源转型的优势与机遇

4.1 中亚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

丰富的水资源和太阳能资源,为中亚实现清洁能源转型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塔吉克斯坦的水资源丰富,水能居世界第八位,土库曼斯坦具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每年可利用风能约6400亿千瓦时,每年约可利用太阳能14亿千瓦时。中亚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潜力较高。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干旱少雨,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在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中占99%,目前仅开发利用0.8%,发展空间广阔。

4.2 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目标驱动

在碳中和愿景下,传统能源国不得不减少化石燃料生产,碳中和是一个契机,为中亚各国进入资源共享的合力发展期营造了重要机遇,也将有助于缓和土库曼斯坦与邻国的经贸关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上台以来,实施开放型“新政”,推动缓和地区关系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碳中和目标也将放大“新政”的积极促进作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经济将促进中亚各国在资源共享上达成新的共识,实现能源互联互通、互惠互利。

4.3 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

基于苏联时期中亚地区能源一体化的背景,能源独立对于矿藏资源严重不均的中亚,挑战更为巨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亚五国在能源供需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在能源供给上给严重依赖进口的国家提供了发展空间与重要选择,也是更好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碳中和的需要;另一方面,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很好地处理了该地区有水无油与有油无水的资源平衡问题,是保障地区能源安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维护地缘政治稳定的需求。

4.4 中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粘合剂”

2021年8月,美军撤出阿富汗,成为地区力量失衡的重要节点,中亚各国对外一致性将被打破,对这一地区的稳定构成挑战,中亚地缘政治版图的构建更趋多元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亚地区经济下滑、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失业率高等问题愈发严重。此时,基于中亚地域优势发展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投资和技术支持,找到能源保障的有效路径,推动中亚能源转型,有效地调配和整合各国资源,促进各国资源交换与共享,将避免乌兹别克斯坦单方面断供天然气、吉尔吉斯斯坦向邻国泄洪等争端再次上演,对区域性经济发展和地区和平稳定有重要意义。

5 中国与中亚可再生能源合作的发展建议

5.1 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能源合作

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中亚各国的合作,需要依国施策,谋求共同发展。一方面,与传统油气资源国拓宽上游合作范围,与哈萨克斯坦加强油气上中下游完整业务链建设合作,进一步推动中亚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哈南部天然气管道及哈萨克斯坦国内炼厂建设;加大与土库曼斯坦在能源综合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持续推进格尔库努斯巨型气田的稳定合作;积极推动与乌兹别克斯坦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设施与运营、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化工、碳捕集与利用等多方面高质量合作;另一方面,与可再生能源丰富国家加大技术合作与项目投资建设,协助塔吉克斯坦开发建设水电站,与吉尔吉斯斯坦加强光伏发电和水电项目建设,推动中亚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深度合作。

5.2 加强能源产业链建设,促进能源安全

推动中国与中亚五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加强可再生能源基建网络建设的合作,以中国先进的绿色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设施的输出与合作,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合作示范区域。通过建设光伏发电、水电设施,铺设及升级储能设备,推动相关标准共享,打造中国与中亚统一能源网,形成能源链聚合效应,推动中亚可再生能源建设与中国能源基地建设嵌套,促进区域间产业链的融合以及供应链的聚合。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自2016年经国家发改委批示成立以来,在国际产能合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中亚、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区域投资建厂,协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政策研究、入园规划、产业链衔接等,帮助众多企业“走出去”,在与中亚能源合作方面可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指引。

5.3 锚定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区域碳中和

中亚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农业、工业和采矿业,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和水力等自然资源丰富。中亚地区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4%,绿色转型迫切而必要。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对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作为煤炭大国,2020年中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57%,在退煤计划、淘汰煤电、不再进行海外煤电投资等承诺下,中国的能源转型之路异常艰难。中国在国内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加大区域性合作非常必要。中国与中亚毗邻,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可以研究部署零碳解决方案,包括建设光伏发电和水电等设施,推动发电低碳化;推广零碳技术,包括发展储能、可持续燃料、氢能,碳捕集利用或吸收技术等在能源领域的利用,实现优势互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积极力量。

5.4 加大绿色融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亚互联互通规划逐步对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低碳技术开发等合作领域的落实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加大绿色金融布局,推动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投资机构应关注绿色低碳合作,增强在“一带一路”绿色建设中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投融资方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和丝路基金近年来为中国企业对中亚能源投资发挥了较好的支持作用,为中国企业进入中亚市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例如亚投行为哈萨克斯坦卡拉干达太阳能发电厂建设提供的20亿美元融资;丝路基金认购了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32%的股权;丝路基金为乌兹别克斯坦石油天然气公司提供的10亿美元融资支持等。

积极强化与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力度,不断延长合作产业链条,打造“能源+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布局,深度推进贸易畅通、设施联通,与中亚各国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经贸合作提供良好的政治和营商环境,开启更加包容的能源治理新模式。

5.5 跟踪地缘政治动态,加强风险防范

中亚作为重要的资源地,在世界能源政治格局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俄罗斯视之为其传统势力范围,作为维持与西方战略平衡的重要缓冲带,近年来美国也一直在政治、军事、社会多方面介入中亚地区事务。面对俄罗斯和美国争夺中亚主导权,中亚各国处于考量与抉择的徘徊状态,经济政治局势可能受影响。

中国与中亚的可再生能源合作要密切关注政治形势,做好风险防控。为减少中亚国家对中国国有企业主导能源合作的顾虑,可通过行业性组织,如“中国石化行业国际产能合作联盟”等,开展海外投资建设和产能合作,助推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同时,要了解国外政治形势,研究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对投资国的政权更替、国内营商环境、能源产销策略、环保和能耗政策,以及恐怖主义和极端宗教势力等不安定因素做好风险评估,减轻风险因素损失,维持中国与中亚各国能源合作的稳定性和长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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