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背景下长征文化活态传承研究
2022-02-06刘英艳
□刘英艳
一、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主要满足人们对文化的需要,承载着文化传承的使命。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呈现出一种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笔者分析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文化保护传承的需要。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根,一个民族的魂,强文化之根,铸特色之魂,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华文化历经五千多年的演绎与变迁,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并且以各种形态存留于世界大地上,势必带来保护和传承方式的多样化、行业化和国际化,加快保护、整理、开发、利用中华优秀文化的脚步,是我国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需要。
(二)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文化的传承离不开科技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得益于科技创新。每一次科技创新都会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互动、重组、渗透,从而催生出一些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进一步促进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好地达成满足人们文化需要的目的,诸如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就是当代科技创新的基础上文化在产业层面融合发展的具体表现。
(三)人们精神追求的需要。当今中国正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物质需求的发展和满足、社会文化环境的开放与和谐,为人们精神需求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人们对民族文化的依恋、对文化产品的渴求、对自我价值的实现,集中体现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上,文化产业唯有不断融合发展,把人们熟悉的旧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追求。诸如“电子书、线上图书馆、云阅读”等新型文化业态就有效地满足了人们对知识的渴求。
(四)经济迅速增长的需要。经济结构决定文化形态,文化也必然反作用于经济,尤其是那些历史性、传统性、地方性、唯一性的文化资源,更能促进经济的迅速增长。文化产业是一种新形式经济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尤其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很多国家、省市都将文化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将文化产业全方位、多层面的融合发展作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核心。
目前,我国的文化业态持续融合,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呈现出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可喜局面。然而,我国的文化产业总体起步较晚,虽然我们拥有丰厚的文化底蕴,但如何调整、整合、利用好这些文化资源,仍是我们目前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长征文化活态传承的必然趋势
长征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红色基因,长征精神凝聚着强大的精神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持续加速、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广泛传播、党史学习教育的日益深入,全面、系统地传承长征文化、弘扬长征精神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必然。
(一)利用好非遗文化元素。201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就提出长征路线申请世界文化遗产;2016年,数十名全国人大代表又联名提交《关于长征路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长征精神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议案》,可见长征文化蕴含了丰富的非遗文化元素,是我国非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业界和学界对非遗活态传承的研究空前旺盛,各地也纷纷涌现出诸如“自贡灯会、凤凰纸扎、燕京八绝、反排木鼓舞”等非遗文化产业化的成功案例,为长征文化的活态传承提供了应用范本和理论依据。
(二)利用好革命文化元素。长征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工农红军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战略转移行动,极具革命性、阶级性和时代性。长征是一部伟大的革命英雄主义史诗,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长征精神都不会过时,尤其在我们奋战“两个一百年”的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之际,更要利用好长征文化的革命元素,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深入人心、代代相传。
(三)利用好线性文化元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期间共经过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藏、甘肃、陕西、青海、河南、湖北14个省,主要经过苗、瑶、壮、侗、水、黎、彝、藏、白、羌、回、土家、布依、仡佬、纳西、东乡、裕固等十多个少数民族地区,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是中国已建成的19个线性文化遗产之一。中共中央在2018年将“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列为重点项目,以加强对长征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长征文化的“线性”特点决定了唯有从博物馆、图书馆、保护区、书籍中“走”出来,才能真正实现其在社会传承中的特殊功能和文化意义,才能永葆其艺术魅力!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长征文化的活态传承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利用好长征文化资源,必将补充和完善我国的文化创新体系,推动和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长征文化活态传承的创新路径
如何发掘长征文化所蕴含的创意元素并加以产业化应用,是目前长征文化研究中比较薄弱的环节,笔者将借鉴“非遗+”等新时代文化传承新模式,以文化“联姻”、网络传播、旅游宣传、创意产品等形式,力求扩大传承的广度和深度,让长征文化在中华大地“活”起来。
(一)长征文化与非遗产业的延伸融合。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倡导下,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涌现出了许多“非遗+”传承新模式、新路径,既促进了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又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我们还要看到非遗文化产业化的核心价值即文化的教育功能,例如:日本将我国的《西游记》融入动漫产业和美国将我国的《花木兰》融入影视产业,再流入我国,借此传播西方的价值观念,这种文化产业化渗透现象不得不让我们警醒与深思。长征文化是革命文化、红色文化,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红军老前辈”这句俗语就可见一斑。将长征文化与其他非遗文化(例如:刺绣、剪纸、竹艺、根雕等)“联姻”,延伸融合到“非遗+”产业的发展中,是民族重任、是时代使命,也是传承长征文化的价值所在。
(二)长征文化与互联网产业的重组融合据。2012年3月20日腾讯科技互联网新闻报道称“互联网经济对中国GDP贡献达5.5%成第六大产业”,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则“预计2013年至2025年,互联网将有可能在中国GDP增长总量中贡献7%到22%”,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逐渐成为我国新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产业较之于不利用或不擅长利用的产业发展要迅速、稳定得多。长征文化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在“互联网+”时代,唯有借助互联网平台(例如:长征网站、“长征云”聚集、长征APP等),才能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发展成为国际化共享的知识资源和精神动力;而我国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发展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地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容,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需求,助力我国“五位一体”建设。
(三)长征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渗透融合。长征文化是一种线性文化,所涉及的区域广、范围大,既包含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又蕴含丰富多样的遗产元素,有着文旅融合的得天独厚的现代应用优势。在中共中央提出“加快长征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全程贯通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之后,长征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即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并在全国上下引发了空前的支持和响应。如今,长征文化馆、博物馆、纪念碑,长征生态文化带、文化村等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对提升旅游品牌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例如:湖南打造的“锦绣潇湘”全域旅游品牌就重点围绕长征沿线等区域,利用长征文化资源优势,推进了“研学旅游”产业、“森林康养”旅游产业、“网游旅游”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等的建设与发展。我们很难分清,究竟是长征文化向旅游产业渗透,还是旅游产业向文化产业渗透,不管怎样,只有相互融合,才能保障高效发展和持续进步。
(四)长征文化与文创产业的互动融合。随着“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分类首次出现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中之后,文化创意产业就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甚至放在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高度。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不仅因为它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更得益于它以文化价值传播为核心,能形成民族凝聚力,增强文化自信心。我国有丰富悠久的文化资源,但以产业链形式来推广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还刚刚起步。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我国的文化资源,加以产业化包装创新,然后在我国市场大肆进行推广、宣传,表面上看文化原创是中华民族,但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却早已西化,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长征文化是我国独创的空前绝后的红色文化,广泛适用于音乐影视、动漫传媒、表演艺术、工艺服装、广告装潢等创意群体,合理开发和利用长征文化元素,必然推动文创产业的高端发展,助力“文化兴国、文化强省”建设。
因此,长征文化唯有遵循创新、融合的原则,深入发掘所蕴含的创意元素,全面、广泛地应用于产业化建设,使之从文献功能向实用等用途转变,方能永葆活力,发挥其新时代的价值与意义。
四、结语
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长征路上,构建长征文化与产业融合的创新模式,将长征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纳入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整体布局中,仍有极大的研究空间,需要我们多层面、更深入地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