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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正义及其对共同富裕的价值支撑

2022-02-06毛勒堂

关键词:共同富裕正义财富

毛勒堂

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成就人类美好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要求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历经40余年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当今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解放和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这一切为新时代中国的共同富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成为当今中国的战略任务和实践要求。由于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是以每一个人的辛勤劳动付出和积极劳动创造为基础的共同富裕。所以,如何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建设共同富裕的劳动意愿,释放人民大众建设共同富裕的劳动热情,激励全体人民建设共同富裕的劳动创造,成为共同富裕建设实践中必须解答的思想任务和现实课题。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的内在价值关联方面,揭示劳动正义对于激发劳动创造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支撑意义,进而从劳动正义的视角探寻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路径,以期促进对共同富裕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劳动正义及其价值蕴含

劳动正义问题历来是社会生活中的焦点问题,也是时常引发人们聚讼纷纭的价值难题。在现代社会,由于资本逻辑的历史生成及其在社会生活的全面布展和深度渗透,使得劳动正义问题愈益突出并成为一个亟待理论反思和价值审问的现代性课题。劳动正义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和伦理概念,是对人们在劳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利益关系是否合乎正义价值的理性追问及规范要求。这意味着理解正义的精义是合理把握劳动正义的前提和关键。然而对于何谓正义,思想史上存在着不尽一致的看法。譬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①柏拉图:《理想国》,国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54—155页。从而将正义的实质规定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安其分。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正义是人倾向于做正确事情的品质,表征人们之间在交往行为中得与失之间的平衡,从而将正义的实质规定为守法、公平、中道以及与此相应的矫正。又如,近代思想家霍布斯认为,正义乃是对彼此订立的契约之遵守,其目的是实现人际和平和社会安宁,从而将正义的实质规定为守约,毁约则为最大的不义。休谟则从趋利避害的自然人性论前设出发,将正义的实质规定为对自私心的规约和对财产权的维护,以及处理人与人之间利益和负担分配的规则,认为正义的目的是维持社会公益和人类幸福,所以“正义这一德性完全从其对人类的交往和社会状态的必需用途而派生出其实存,乃是一个真理”。②休谟:《道德原则研究》,曾晓萍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7页。再如,当代著名的正义论者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义的实质在于为人们在社会合作中产生的利益冲突提供一种合理分配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的制度安排。可见,人们对正义持有不同的言说方式,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从中获得对正义的大致把握,即在较为概括和抽象的意义上,正义是对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利益进行合理分配的观念反映、规范要求和价值反思。所以,首先,正义是一个利益范畴,是对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采取公平划分的价值诉求,其核心要义是“一视同仁”和“应得”。其次,正义是一个规范范畴,对人际交往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利益与负担关系进行合理规范,通过平等待人、公平处事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进而对失衡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矫正和纠偏。最后,正义是一个批判性范畴,它诉诸哲学的超越性精神和批判性力量,对现实利益关系状况进行批判反思和价值审问,从而与现有的利益存在状况形成一种内在张力,进而历史性地促进和推动现实利益关系的合理化。因此,正义是对现实利益关系的观念折射,以及对合理利益关系的价值诉求和规范要求,旨在达成和谐的社会利益关系和成就人们的幸福美好生活。

阐述劳动正义,还需对劳动进行必要的规定。然而在何谓劳动的问题上,人们也存在不尽一致的视角和运用策略。本文选取马克思主义劳动概念作为探讨劳动正义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的感性对象化活动,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它是人为了维持自己生存发展之需而展开的改造世界、创造对象世界的活动,并在这种改造和创造活动中确证自己是自由自觉的存在物。所以马克思指出:“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需要的一种手段”,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从而“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7—208页。而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劳动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3页。可见,劳动不仅通过制造使用价值和创造价值以构成财富的主体本质,而且成为人的基础存在方式,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同时,现实具体的社会劳动活动即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展开的,是以人们的社会关系为前提和中介的,从而劳动活动内在地包含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存在交往关系。马克思认为,劳动在现代社会历史地演化成为雇佣劳动,并因此陷入了深度的异化之中,从而提出了扬弃异化劳动、实现劳动解放的共产主义思想谋划和实践方案。所以,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劳动是一个集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内涵为一体的总体性概念,劳动既是改造对象的感性对象化活动,又是社会财富和价值的主体本质,同时又是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从而劳动活动中内在地包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之间的存在关系和价值关联。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劳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深刻本体,从而集劳动与正义于一身的劳动正义在人们的社会劳动交往关系及其制度安排中具有本质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所谓劳动正义,是对人们的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是否合乎正义价值的理性追问和价值审视,是从哲学正义观的原则高度检审现存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的合理性的前提和合目的性的根据,进而规范和矫正不合理的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以建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劳动形式,旨在历史地促进和成就自由自觉的人类存在本质。①毛勒堂:《劳动正义:一个批判性的阐释》,《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5页。从劳动正义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正义是一个集利益、规范和批判为一体的价值范畴。劳动正义既包含对劳动活动和劳动交往中发生的利益关系的正义性关切,又内含对劳动关系中背离正义价值原则的行为提出的规范和矫正要求。同时,它以哲学形而上的超越眼光审视现有的劳动状况,对现存劳动状况构成一种超越的批判张力和价值牵引力量。事实上,劳动正义具有丰富的思想和价值蕴含,其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劳动生产效率是劳动正义的题中要义

劳动正义作为对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进行合理性追问和合目的性审问的价值范畴,其内在地蕴含着劳动生产效率这一价值内容。对此,我们可以从劳动概念的本质内涵中获得逻辑的认知。劳动,作为一种人类特有的感性对象化活动,是人类借助工具中介改造自然、创造对象以满足自身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及过程,是在自然物上灌注人的意志、实现人的需要的活动,是在否定和形塑外在自然物的基础上实现人和自然相统一的活动。由于自然物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规律性,所以自然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和轻易达成人的目的,相反,其以固有的客观必然性力量反抗和阻挠人的目的和意图。而劳动活动正是要解决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自然之间的矛盾,以一种否定性的力量实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从而实现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之需要。所以,劳动的首要意义体现在人类通过改造自然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劳动“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15页。这意味着,劳动作为满足人之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基本手段,提高劳动效率和劳动力水平是其内在要义。事实上,劳动效率不仅在根本上制约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水平,规定着社会进步和人们自由的程度,而且也是衡量一种劳动方式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的重要尺度。低效的劳动因为既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之要求,从而为时代所淘汰。唯有不断促进和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才能在根本上为实现社会正义和成就自由自觉的人类存在本质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所以,劳动生产效率是劳动正义的题中要义,高水平的劳动生产率是劳动正义的内在价值追求。

2.劳动分配公平是劳动正义的内在规定

正如公平地待人处事是正义的内在规定一样,劳动分配公平是劳动正义的内在要义。劳动分配公平,意指在劳动交往关系中劳动者主体之间在分配劳动机会和风险、规定劳动权利和义务、划分劳动利益和负担时得以公平对待。这意味着,劳动分配公平不仅包括对作为劳动结果的财富分配公平,也要求在劳动机会、劳动权利、劳动者人格方面获得公平对待。③钱叶芳:《劳动法典的制定与劳动权利的实现》,《东方法学》2021年第6期。在通常的劳动分配公平讨论中,人们更多地关注劳动财富、劳动收入的公平分配,而对劳动机会、劳动主体人格平等方面的公平则重视不够。的确,劳动结果公平是劳动正义的重要内容,但是对于劳动分配公平问题的理解,不能仅局限于对劳动结果公平的关注,还要进一步关切劳动机会公平和劳动主体地位平等问题。之所以要如此,是因为劳动财富分配与人们的劳动机会、劳动主体地位是否公平紧密关联。劳动机会是否公平、劳动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财富和收入结果。现实生活中之所以经常出现“多劳少获”“少劳多获”甚至“劳而不获”“不劳而获”等扭曲的财富分配怪状,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背离劳动正义价值、缺失劳动正义守护所致。事实上,劳动正义作为正义价值原则在劳动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和规范要求,内在地要求以平等的原则守护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尊严,以公平原则对待劳动收益和负担、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从而切实捍卫劳动交往关系中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以,对劳动权利与劳动责任、劳动收益与劳动成本的公平分配是劳动正义的内在规定和基本要求。

3.劳动关系和谐是劳动正义的重要内容

上文述及,劳动正义内在地包含着对劳动关系中的利益和负担、权利和责任的公平分配,进而对违背劳动公平的行为进行矫正和惩戒。而之所以要如此,其重要目的之一是要建构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而形成有序的生产劳动生活。犹如正义是对中道价值和和谐利益关系的价值诉求一样,劳动正义作为标示合理劳动关系的价值概念,内在地蕴含劳动关系和谐这一基本价值内容。劳动关系和谐,意指劳动结构体系诸要素之间以及要素与结构之间具有动态平衡与有机和谐的关系。劳动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结构体系,其中包含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秩序等内容,所以劳动关系和谐,意味着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表现为劳动者主体之间交往有序,人与自然之间交往适度,以及劳动制度本身的公平性。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和谐在于: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尊重彼此人格平等,进行公平竞争,以及按照劳动付出和贡献收获劳动财富,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剥夺和违背正义原则的强占。人与自然之间的劳动关系和谐在于:劳动过程中以适度合理的方式和手段开展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防止无度开发自然、肆意破坏生态的劳动方式,自觉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机制和能力,营建人与自然和谐友好的生命共同体。而要形成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还有赖于有序的劳动制度安排,从而正义的劳动制度和秩序安排构成和谐劳动关系不可缺失的内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利益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劳动秩序正义、人与自然之间的劳动交往友好,成为劳动正义的重要价值蕴含。

4.劳动自由自主是劳动正义的价值旨趣

正义作为一个极具批判性、超越性和规范性的哲学伦理范畴,旨在通过对现存不合理权益关系的批判和规范,以平衡人与人之间的权益公平,从而增进人民大众的福祉,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并促进人们的自由发展。因此,哲学正义概念内在地蕴含对人的尊严、自由和解放价值的坚守与捍卫,包含对人类自由和解放的不懈追求。同样,劳动正义作为对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是否具有正义性的理性反思和价值规范概念,包含对和谐劳动关系和合理劳动活动方式的价值允诺和实践追求,承载着对劳动自由的终极价值诉求。事实上,劳动正义对和谐劳动关系的追求、对合理劳动方式的诉求,以及对诸如劳动生产效率、劳动分配公平、劳动关系和谐等价值的内在追求,其根本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劳动解放和劳动自由。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自由是人类最高的价值理想和根本的价值尺度,因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也是劳动正义的终极价值目标。由于劳动是人的最为基础性和广泛性的存在方式,也是人之为人的核心标识和存在规定,从而人的解放和自由集中地体现在人的劳动解放和劳动自由。所以,实现人类劳动解放,成就每个人的劳动自由自主,构成劳动正义的根本价值目标和高远的实践志趣。

上述可见,劳动正义作为一个对人类劳动活动、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进行正义性审问的哲学伦理范畴,其蕴含着劳动生产效率、劳动公平分配、劳动关系和谐、劳动自由自主等基本价值内容和实践要求。而劳动正义概念所蕴含的这些价值内容和实践诉求,对于当今中国的共同富裕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理念引领和价值支撑意义,因而需要进一步揭示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之间的价值关联。

二、劳动正义:共同富裕的重要价值支撑

为了揭示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价值关联,须先行对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其价值意蕴进行必要的规定和阐述。从词义分析来看,“共同富裕”是一个由“共同”和“富裕”两个关键词合成的具有偏正结构性质的词组,其中“共同”限制和修饰“富裕”。因此,把握“共同富裕”的意涵,重点在于理解“富裕”。富裕,顾名思义,即富足充裕。然而,富裕不是一个自足性的概念,它是一个由人们的需要及其满足状况方能说明和规定的概念。因此,理解人的需要及其满足是把握富裕的重要前提,若离开了对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理解,共同富裕是难以深入认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需要乃人之本性,是人的活动的动力源,“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86页。由于人是一种具有多重生命属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集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为一体的存在物,所以,人的需要也具有多重维度,即人不仅有物质需要,而且有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生态需要等。同时,人的需要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人们的社会劳动交往过程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的,因此,人的需要不仅具有丰富性,而且具有不断的历史生成性和发展的层次性,因而需要是一个社会历史性的存在范畴。可见,富裕作为标示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程度的概念,意味着人的物质需要、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生态需要获得良好满足,表征人们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生态生活的富足充裕。同理,共同富裕则意味着处在社会共同体中的全体成员的各种需求获得良好满足,人们普遍拥有富足充裕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生态生活。当然,正如人们的需要及满足具有社会历史性一样,共同富裕也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相对性的特征。②杨宜勇、王明姬:《共同富裕:演进历程、阶段目标与评价体系》,《江海学刊》2021年第5期。而共同富裕作为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叙事话语和实践诉求,其蕴含丰富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时代特征、深刻的价值志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页。从中不难看出,当代中国的共同富裕概念及其叙事话语,既有经济维度的考量,也有政治层面的审视,同时包含精神生活、社会生活、生态生活等方面的诉求,并充满对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手段和目的相结合的价值要求。因此,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社会生活共同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生态生活共同富裕则有机地构成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从而共同富裕的实现在根本上有赖于高效的生产、公平的分配、良好的生态、自由的劳动。④毛勒堂:《作为总体性的共同富裕及其实现路径》,《思想理论教育》2022年第3期,第4页。基于对劳动正义价值意蕴和共同富裕价值内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二者存在紧密的价值关联,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劳动生产效率是共同富裕的首要条件

尽管丰富的社会财富不一定必然形成人人富裕的共富社会,但若没有富裕的社会财富奠基,就一定不能建立共同富裕的社会。然而,社会财富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来自人们的劳动创造,是人的劳动对象化之结果和产物。一切满足人们需要的各类财富的形成皆离不开劳动的淬炼和塑形。这意味着,要获得富足充裕的社会财富,必须以高效的劳动生产率为基础,有赖于高度发展的劳动生产力水平。唯物史观认为,劳动作为人类特有的感性对象化活动,是社会财富的深层源泉和主体本质。马克思指出,财富作为劳动的产物和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57页。劳动的实质是利用人自身的自然力改变外在自然物进而创造对象物来满足人的需要的现实活动,是劳动者主体实现自己意志和目的的感性对象化活动及过程。而劳动生产效率则集中体现和反映人类改造外在自然、创造对象物以实现自己目的和意志的能力和水平。劳动生产效率的实质是在资源和技术有限的条件下,以最少的人力和自然物投入以及最小的时间耗费获得最大产出、实现最大财富的劳动状态,表征一个社会的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也直接决定一个社会财富的数量和质量。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劳动生产效率不断发展的历史,是先进高效的劳动生产方式取代落后低效的劳动生产方式的过程。劳动生产效率尽管不是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却是必要条件。没有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就不可能创造出丰富的社会财富,就不能满足人们丰富多维的需要,就不能拥有富裕的生活。可见,没有高水平的劳动效率,没有高质量的劳动生产状况,就不能创造出丰富的社会财富。若没有丰富充裕的财富奠基,共同富裕必将沦为一句空话。可见,高效的劳动生产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条件。

2.劳动分配公平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

的确,没有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就难以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从而缺少共同富裕得以可能的财富基础。但是我们同样必须深刻意识到,仅有劳动生产效率并不能确保共同富裕的现实化,因为劳动生产效率仅仅是共同富裕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事实上,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劳动的公平分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历史和现实不断证明且必将继续证明,没有公平的劳动分配,社会势必出现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人劳动成果的不良状况,必将形成一部分人过度背负劳动代价而另一部人极少承担劳动成本的不义后果,甚至出现付出少量劳动的人占有大量劳动成果的丑恶现象。在这样的劳动财富分配情况下,即使劳动生产效率再提高,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再多,也难以避免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和财富分配悬殊的结局。例如,在以资本原则为轴心的现代社会,劳动付出与劳动财富占有之间存在深刻悖谬,呈现出“丰裕”与贫困并行、极富以极贫为代价的异化状况,从而劳动者生产的财富越多,自己就变得越贫困。可见,在分配公平价值缺失的社会中,共同富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梦呓。因此,要使共同富裕成为现实,就不能缺少劳动分配公平的价值支撑和守护。劳动分配公平不仅有助于实现人与人在劳动利益和劳动负担之间的对等一致,而且有助于减少劳动关系中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掠夺现象,从而有利于人们的共同富裕和现实自由。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在一切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得越平均,一个社会阶层把劳动的自然必然性从自身上解脱出来并转嫁给另一个阶层的可能性越小,社会工作日中用于物质生产的必要部分就越小,从而用于个人的自由活动,脑力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时间部分就越大。”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05页。显而易见,若没有劳动资料、劳动机会和劳动财富的公平分配,就会必然导致劳动付出和劳动收获相背离,形成贫富分化、财富悬殊的社会后果,所以劳动分配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不能缺失的重要环节。

3.劳动关系和谐是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

共同富裕不仅包含“富裕”的内容,还包括“共同”的维度。“共同”富裕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需要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和财富差距,逐步实现社会成员整体的普遍性富裕,形成和谐的财富分配和占有关系。财富源于劳动创造,劳动关系决定财富关系。由于现实的劳动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展开的改造自然和创造对象的活动及过程,所以劳动活动中包含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外部自然,劳动就会因缺少劳动对象而难以实施。另一方面,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中介,现实的劳动就难以有效展开。而劳动作为财富的源泉,是把外在的自然物转化为适合人需要的财富的中介。所以,在劳动、自然物和财富的关系中,自然界为劳动提供物质材料,劳动则把自然物转化成适合人需要的财富。可见,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和价值源泉,自然则为财富的形成提供物质前提。在创造财富的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是必要条件,从而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由于劳动关系中蕴含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所以和谐的劳动关系就包含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和谐,意味着人们之间在劳动关系中主体人格平等,公平分享劳动成果,以及公平承担相应的义务和代价。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则意味着人与自然能够形成和谐共生的生态共同体,从而尊重自然规律,守护生态秩序,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在劳动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不断对抗、人与自然长久敌视,那么就会形成尖锐的人际冲突和紧张的人地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是难以实现共同富裕的。所以,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障。

4.劳动自由是共同富裕的终极价值指向

共同富裕不仅意味着社会财富充裕富足,而且社会成员在财富的享有方面具有公平和谐的关系状态,同时意味着人们因需求的良好满足而呈现出自由的生命存在状态。由于劳动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及其基础的生命存在方式,所以劳动自由自主是生命自由自主的集中体现和本质呈现,是人的最高价值追求,从而劳动自由自主成为共同富裕的终极价值指向。所以,在根本的意义上,无论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还是自然环境财富,它们皆不过是维持人的生存发展和提升人的生活质量的手段,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成就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存在本质。劳动自由自主意味着人的劳动从外在的自然必然性束缚、异己的社会劳动关系支配和谬误的劳动观念统治中解放出来,使劳动成为一种自由释放人的内在意志、自觉实现人的本质力量、高度呈现人的自由生命状态的存在形式。在这种自由自主的劳动活动中,人的潜能得以全面释放,人的生命力量得以尽情挥发,劳动获得无限乐趣,从而呈现出生命的最大富足和自由。而在高品质的共同富裕社会中,每一个成员不仅能享有富足的物质生活、丰富的精神生活、和谐的社会生活以及良好的生态生活,而且能够拥有自由自主的劳动生产生活,获得生命的自由自主存在境界。质言之,自由是衡量和体现一个人富裕状况的根本维度,而劳动自由是人的自由的核心和根本,从而劳动自由构成共同富裕的根本价值指向,是共同富裕的核心价值。

上述可见,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之间存在深刻的价值关联,追求共同富裕是劳动正义的内在价值诉求,劳动正义则构成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价值支撑。因此,如何通过践行劳动正义价值以历史地推动新时代中国的共同富裕建设实践,就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任务。

三、积极践行劳动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所具有的总体性属性决定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①鲁品越、姚黎明:《“共富”难题与中国方案》,《江海学刊》2020年第3期。从劳动正义与共同富裕的内在价值关联来看,在新时代中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设实践,需要切实守护和践行劳动正义价值,而这有赖于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共同富裕奠定财富基础

劳动生产效率是劳动正义的内在要义,也是共同富裕得以可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由于无效或低效的劳动既不能创造出丰富的社会财富,又不能较好地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求,更不能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从而必然丧失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而遭淘汰。没有效率的劳动既不符合劳动正义的价值主张,也不能适应建设共同富裕的实践要求。所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设,需要有力践行劳动正义价值,大力提升劳动生产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构高效的生产劳动机制,从而为共同富裕奠定丰富的财富基础。而要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关键在于不断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激发劳动者的创造精神。为此,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营建自由包容的思想空间和文化环境,积极培育人们的创新意识,激发人们的创新动力,最大程度地释放出蕴藏在人身上的劳动潜能和生产活力。同时,我们要充分利用和积极借鉴现代世界的科技文明成果,不断提升劳动的科技含量,打造智能化的劳动体系,以最少的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财富产出。今天,无论是国际竞争还是行业竞争,实质都是国家之间、行业之间的劳动生产力竞争。而现代劳动生产力的竞争又集中体现在劳动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的竞争。在此意义上,当代中国积极践行劳动正义价值,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设实践,就必须快速提升劳动的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劳动建设,提高智能化劳动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大众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财富基础。

2.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为共同富裕提供公平守护

劳动公平是劳动正义的基本内容,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价值支撑。在劳动正义的价值蕴含中,劳动财富的公平分配是重要的内容。由于劳动的直接目的是通过创造财富来实现人们的需求满足,所以如何分配劳动财富就直接影响到人们能够占有多少生活资料,实现多大程度的需求满足,享有怎样的生活水平,进而决定人们的自由程度和发展空间。正因为如此,财富分配问题历来是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焦点问题。尽管财富是劳动创造的,但是在迄今为止的阶级社会中,劳动者的劳动付出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其劳动成果时常遭遇掠夺,使得劳动者长期陷于贫困无助的生存处境,与此对应的则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却往往过着衣食无忧乃至奢华的生活。所以,在劳动付出与劳动获得相背离、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不对等的社会中,共同富裕只能是一种虚假的谎言。因此,在按劳分配原则缺失或不能有效贯彻的社会中,即使劳动者生产出再多的社会财富,也难以避免陷于贫困的命运。所以,新时代的中国要扎实推动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要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人们的劳动贡献和劳动付出分配劳动成果,在国民财富的初次分配中不断提高劳动所得的比重,让广大劳动者尤其是一线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收入,同时通过财政转移和慈善捐献等多种分配方式实现社会财富的平衡共享,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财富差距,逐渐在实质层面接近共同富裕,使广大民众共享美好生活。

3.积极践行绿色劳动理念,为共同富裕守护绿水青山

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活动,从而人与自然的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劳动正义作为对合理劳动关系的价值表达及规范要求,内在地包含劳动关系中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价值主张,从而要求人们自觉秉持绿色的劳动理念和生产方式。绿色劳动理念是一种在劳动交往活动中自觉遵循自然规律、维护生态环境的思想理念和价值主张。践行绿色的劳动理念和生产方式,是劳动正义的内在主张,也是建设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究其原因,在于大自然不仅是孕育人类生命的母亲,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重要的物质前提,而且自然界本身乃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因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1页。可见,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唇齿相依的生命共同体存在关系。这意味着,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不能享有富裕的生态生活,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提供自然物质前提,所以缺失了良好的生态系统和宜居的自然环境,无论是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还是社会生活、生态生活,都将难以为继,更不要说实现共同富裕。在现代社会,由于资本逻辑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渗透和本质强制,使得现代人对自然无度宰制和肆意掠夺,并引发大量的环境危机和生态灾难,严重威胁人们的可持续发展和美好生活的建构。显然,在严重的生态赤字、破碎的生态环境中难以建设共同富裕的社会生活。质言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人们自觉秉持绿色劳动理念,践行绿色劳动方式,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守护绿水青山,为美好生活编织绿色屏障。

4.坚守劳动自由旨趣,为共同富裕确立价值指针

自由是植根于人类内心深处的生命渴望,它是人摆脱各种束缚而获得的舒展生命状态,所以人的自由是生命富足的深度体现,自由也因此构成人类不竭的价值追求和根本的价值目标。事实上,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挣脱各种束缚以争取自由的历史,个体的生命也是一个不断冲破各种限制进而不断扩大自我自由空间的征程。既然人的富裕在根本的意义上体现为人的自由,那么共同富裕的终极价值志趣就在于成就每一个人的自由。然而,现实的自由不是空疏的话语,不是人的主观想象或随心所欲,而是社会定在中的自由。这说明实现自由需要现实基础,有赖于丰富的物质基础、和谐的社会秩序、先进的思想文化滋养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等前提条件。而这一切现实条件和基础源于人们的辛勤劳动付出和艰苦劳动创造,从而劳动成为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和成就人类自由的深刻本体。同时,劳动是人的本质存在规定,从而劳动自由是人的自由的本质内容,是人之生命富裕的深度彰显。在当代中国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始终需要坚守劳动自由的终极价值目标,从而为共同富裕确立高远的价值指针和不移的前行航标。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成就中国人民美好生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经的中介环节,是新时代中国必须实现的战略任务。在新时代的中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有力的理论宣誓和思想号召,更是一种积极的实践。而共同富裕作为“富裕”和“共同”的有机整体,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富裕”的财富奠基,共同富裕只能是镜中花;没有“共同”的价值视野关切,共同富裕势必沦为水中月。因此,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劳动的财富奠基,又需要正义的价值守护。正因为如此,集劳动与正义价值为一身的劳动正义在当代中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的实践中获得了深刻的存在论根据,成为促进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价值之维,从而新时代中国的共同富裕建设实践需要劳动正义的坚定出场和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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