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型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之提倡
2022-02-06张继钢
□张继钢
本科毕业论文是大学四年教育的收官之作,是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衡量指标,可综合训练、培养、考察、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但是,法学实践教育不足[1]、毕业论文质量下滑[2]是不争的事实,亟需改革法学教育。本文以刑事法方面的毕业论文写作为例,探讨毕业论文改革路径,以期对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推进有所裨益。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实务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学教育,强调法治人才培养,进一步重申和凸显法学教育的应用性和职业性。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列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部分,限定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职业背景和范围,突出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强调大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创新培养机制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2020年11月16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3]
《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法学专业国标》)将法学专业(030101K)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强调培养的法治人才应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和创新创业能力。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应立足于职业教育。法学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学教育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对照《法学专业国标》,突出实践性。作为法学教育的主要环节和最后阶段的毕业论文,自然要坚持而不能偏离法治实践导向和需求。
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改革实践
就毕业论文而言,论文选题、论文结构、论文形式、格式规范、学生态度及投入、教师指导等因素均影响论文质量。为充分发挥毕业论文的专业人才培养功能,必须针对论文质量的影响因素,探索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路径措施。[4]鉴于毕业论文形式是影响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影响因素之一,可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本文以论文形式为载体,尝试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
(一)改革前的理论型毕业论文。2019年,笔者指导12位同学的毕业论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社会生产科研教学实际结合、不重复以往研究内容、保证学生得到足够训练、体现应用性等原则,经与同学充分沟通,确定选题,进而拟定写作题目:人工智能刑事责任规制、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从宽”、论故意损毁文物罪、正当防卫视野下的于欢案、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完善、论贪污类犯罪的死刑废止、我国网络借贷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论刑法职业禁止的性质及适用、论我国刑法中的“视为自首”、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标准、法律全球化对中国死刑制度的影响、论被害人虚假陈述行为的刑事责任——兼谈伪证罪主体范围的完善。
从形式看,这些论文均属于理论型论文。虽然《正当防卫视野下的于欢案》结合于欢案这一重大热点案件进行写作,但案例分析占比很小,仍然属于学术论文范畴。就写作看,清一色的价值分析、比较分析、逻辑分析,完全的理论逻辑推演,整体缺乏实践性应用性职业性;从查重率来看,上述12篇毕业论文的重复率分别为16.2%、17%、20.5%、11.3%、8.4%、15.8%、15%、10.6%、18.4%、10.9%、6.4%、4%,尽管从严要求,但是,重复率仍比较高,最高的为20.5%,10%以上的同学占多数,共9人。从成绩评定看,90分以上的只有1位同学。
(二)改革后的实务性毕业论文。经过认真研究《法学专业国标》,发现除了理论型的学术毕业论文,还可以采取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实务型毕业论文。以《法学专业国标》肯定的实务型毕业论文形式为载体,尝试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法本刑法毕业论文的改革与实践》并成功获得立项。
根据项目的设计思路,应做好基础准备工作,最主要的是选择有理论研究价值的刑事案例,建立案例库,最低限度为四个案例,每年保持适当更新,以满足同学写作需要,并尽可能减少重复;然后做适当宣传,告知毕业同学关于理论型论文和实务型论文的选题、写作规范格式、内容结构、方法路径和相关要求等,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论文形式;接着对选择并分配到自己名下的毕业学生再次进行宣传,让同学们遵从自己的内心、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能力素质最终决定选择写作理论型论文还是实务型论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根据选择实务型论文同学的数量,复制相应数量的案例卷宗,由选择案例分析的同学签领卷宗并认真研究;选择案例的同学在认真研究案例卷宗的基础上,挖掘其中可能的真的理论点,确定选题,并和指导老师商定毕业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对同学的论文结构、格式规范、开题报告、论点论证、毕业答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全程的指导。
在项目思路指导下,尝试毕业论文改革。经过前期初步宣传,分配到笔者名下指导的13名同学中,有10人选择根据给定的刑事案例(吴仁权案)卷宗写作实务型毕业论文。10位同学认真研究、挖掘案例,分别探讨吴仁权案中的言词证据可采性、无罪辩解对审查起诉的影响、翻供后对证据的采信、“疑罪从无”与“疑罪从轻”的抉择、无罪辩护、刑事诉讼程序漏洞分析、存疑不起诉、罪数认定、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强奸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研究等问题。
从论文形式看,这10篇论文均属于案例分析型的实务论文,选题大小适当,切入点比较精准。从写作过程看,除了必要的理论论证,主要运用证据、事实、法律进行分析,充分训练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事实认定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以及创业创新能力。从重复率看,最高为12.7%,其余9篇均未超过10%,分别为:3.6%,9.3%,7.1%,9.9%,9.1%,5.3%,7.7%,3.4%,9.3%。横向比较看,2020年的理论型毕业论文的重复率仍较高,浅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一文最高,为15.5%,我国校园暴力问题分析——以侮辱罪为例一文为14.6%,均高于实务型论文的最高重复率。纵向比较看,2019年10%以下的只有3人,2020年10%以下的为9人;2019年的最低重复率为4%,只有1人,2020年4%以下的就有两位同学。从成绩评定看,90分以上的同学有3位。
三、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优化路径
从毕业论文初步改革看,实务型论文比较受同学欢迎:2020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均有超过1/8的同学选择笔者为指导老师;在指导的同学中,绝大多数同学自愿选择案例分析实务论文,2020届毕业生有10位、2021届毕业生有9位(共10人)。如果说选择实务型论文的学生数量只是形式效果,那么,实质效果同样比较明显:无论纵比还是横比,实务型论文写作的重复率均比较低;实务型毕业论文也得到评阅、答辩老师的好评,最终评定的成绩优秀率提高明显。可以认为,法学本科生刑法毕业论文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按照项目设想,在总结刑法毕业论文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将可复制的实务型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广应用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学学科。建议大力提倡、宣传实务型论文写作,切实加强案例分析写作指导训练,将实务型论文改革推向深入。
(一)写作案例优化。这里倡导的实务型毕业论文写作,需依托刑事案例。写作案例选取的标准可考虑:案例的真实性,所选案例应为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有案件证据卷宗,并非理论建构的案例。2017年五四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讲话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司法机关的真实案例正是可引进高校的优质实务部门实践教学资源。目前,法学院校均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在保密的前提下,应充分收集、整理、挖掘、利用实务部门的案例资源;案例的案情复杂性,所选案例案情相对比较复杂、有争议,排除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例;案例的理论价值性,所选案例能够并需要运用到相关理论知识,有进行理论研究或者理论回答空间和价值。上述提及的吴仁权案是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案情比较复杂,案件经过审委会讨论,不仅涉及案件定性、罪名、罪数、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量刑等实体问题,还涉及翻供、无罪辩解、言词证据的审查判断、疑罪处理、证明标准、程序漏洞等程序问题,基本符合案例分析实务论文案例选取要求。
(二)指导教师优化。《法学专业国标》要求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毕业论文。据此,应优化论文指导教师,以切实开展实务型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师优化有二层含义:一是校内与校外教师联合指导,而不是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的单一指导,单一的校内指导或校外指导,或缺少实践经验或缺失理论功底,使实务论文难以走出过于理论化或形式化的窠臼;二是校外导师相对固定化,通过学校或者法学院(系)与实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聘请一定数量(至少与法学班级数量相当)的有社会责任感和教育情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校外导师。
(三)指导分工优化。校外导师的主要职责有:一是提供案例。由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提供案例最为便利,可极大地弥补校内导师案源限制之不足。案件类型要多样,刑事案件至少要包括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共同犯罪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案件形式上要制作成卷宗,对案件中所涉人员的姓名、地址进行修改,并剔除起诉书、上诉状、抗诉书、辩护词、代理词、判决书等主要文书。二是成绩评定标准的设计。标准由校外导师团队制定,既是高校法学专业的行业特征的内在要求和体现,也是法学院校主动对接行业部门的切实举措和行动。标准包括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横跨理论与实务、程序与实体两个维度。校内导师的主要职责:一是要在校外导师提供的案例中选取写作案例;二是要认真研究案件,精准把握案件的事实、证据,特别是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和法律,找出理论切入点,与学生沟通确定选题和题目;三是要对学生的开题、写作、修改、规范、定稿等进行全过程指导。
四、结语
一方面,法治实践和社会实际要求法学毕业论文重实务;另一方面,学生毕业论文的轻实践现象普遍,二者脱节比较严重。法学毕业论文初步改革表明,实务型毕业论文比较受同学欢迎,重复率比较低,成绩优秀率有所提高。因此,应将实务型论文改革推向深入,大力提倡、宣传、推广、应用实务型毕业论文写作,以改进毕业论文质量、培养毕业生法律实践技能和素养、提升法学教育质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