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与为良医
2022-02-05阳明文苑
宁波通讯 2022年15期
阳明文苑
医者肩负治病救人的重任,不仅需要直面生死、感受病患的负面情绪,有时还会遭遇医患矛盾等问题,若不在“致良知”上下功夫,容易使心之本体蒙尘,迷失医者初心。
王阳明认为:身合一是知行合一的基础;心为身主,知是行的主意,旨在克除恶念;身为心用,行为知之成,真知必能行。其现实启示在于医学目的具有内在性、天然自有性,其达成需做到致良知。
医学目的具有内在性。以医学目的为内在引导的医学实践,能在各种复杂情境下,摆脱罔顾人伦道德的技术突破或资本利益等因素的驱动,自主做出合理选择并行稳致远地推进。当然,这不是纯粹主观意识的问题,而同时要以一定客观条件为基础。内在性的医学目的之塑造绝非一日之功,不仅包含内化式的医学精神的教育与熏陶,还涵盖了具有外在存在形式的道德、法律等规范体系的建设。医学目的具有天然自有性。人是“天地之心”,是能“与天地参”的能动性主体,但人又是天地造化的产物,理当时刻保持敬畏自然之心。心为身主,是身体行动的发动处。但作为主宰的“心”并不能恣意妄为,否则,就是良知被蒙蔽住了。在面对影响极端重大而又难以确切把控的时刻,选择遵循自然或许是最智慧的选择。
从医事而言,医者需在“此心光明”上下功夫,需由心主通明,至心性光明,光明可为医者之主流心法。“此心光明”也合应于圣人“通神明”,儒家“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进一步以乐“志于道”而“游于艺”,提升医术以帮助患者;在诊治时,将此光明之“乐”以推己及人,以医术为载体用光明的力量良性影响及引导患者,与患者形成正性共鸣,共同去克服疾病的苦痛,即可为苍生大医。统言之,以术演道,道心光明,以光明之心、仁和之术济世助人,这是医者根本的价值观选择,也即医者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