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作战警务视域下经侦课程“合成教学”模式的探索
——以广西警察学院为例
2022-02-04蓝彩箫
蓝彩箫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9)
当前,公安机关“大部门制”与“合成作战”的警务模式改革与创新开始倒逼公安院校对其传统的以专业为单位“分而治之”的教学模式进行彻底的检讨。笔者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经济犯罪侦查学(以下简称经侦)这门课程以及所承担的教改课改课题,立足于教学改革的实践,突出问题导向,对目前课程的教学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改革设想进行探索。跨专业组建“和而不同”的合成教研团队实施“合成教学”,是顺应当前警务模式改革创新、培养“一专多能”型公安专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而实施“学科专业主建、合成团队主战”的发展战略则成为公安院校今后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创新的方向。
一、合成作战警务模式对经侦课程“合成教学”的启示
在应用型的公安本科院校,尤其突出以实战应用为主的人才培养目标,贯彻落实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可以将教学内容、教学主体、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公安人才。
(一)合成作战警务模式概述
经侦课程是公安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课程的设定以当前的警务模式改革即“合成作战”模式为导向。合成作战通俗来说就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集中起来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形式,这能有效提升公安整体能力,提高对违法犯罪的打击效率。它以现代科技和先进情报信息为基础,以单一警种的个体素质为保证,达到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互补和协作要求,从而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处理复杂严峻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和水平。目前侦查合成作战集合了指挥、情报、刑侦、网侦、技侦、图侦等诸多侦查工种,为的就是能够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和优势,建立起一种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面对新时期刑事犯罪的新型化与多样化,在警力资源趋于紧张的情况下,寻求和探索新型工作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侦查人员将军队里的合成作战理念与当前的侦查工作体制进行有效结合,再以各地区与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为支撑,进而构建起新型的侦查“合成作战”体制。针对复杂多变的严峻局势,侦查合成作战作为一种新型的警务体制,既能够帮助各工作部门、各警种之间在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时进行有效的综合协调,也可以迅速解决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这样就能够节约成本、节省人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从传统的个案侦查模式逐渐向智能化标准侦查模式转型,能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提高信息研判能力和预警能力。
(二)“合成教学”的内涵
在警务合成作战背景下,“合成教学”指的是在尊重案件侦办规律及其完整性的基础之上,打破各专业之间的固有藩篱,以专题为导向重新整合特定案件侦办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实现专业优势与协同优势合成的一体化、集约型教学模式[1]。一方面,“合成教学”要遵循相应的办案规律。从经侦课程的角度而言,强调尊重的是案件办案的规律。每一起案件的侦办从受理案件到立案再到最后的侦查终结,每个环节都有其流程,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在教学授课的过程中必然需要按照案件侦办的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另一方面,“合成教学”强调以专题为导向,整合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以教材为例,其编写体例需要遵循篇章结构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而实战中对于案件的侦办并非以知识技能的拼凑为支撑,而是需要整体的逻辑思维,更加注重的是整体性。因此,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角度而言,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可不必拘泥于教材的篇章结构体例,可以创新整合相关知识点和技能,采取专题式的教学,将更加有利于学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
(三)合成作战警务模式对经侦课程“合成教学”的启示
合成作战警务模式的核心点在于资源的合理调配和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以最优化的资源配置达成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互补和协作要求,从而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和优势,以最低的执法成本达成最佳的办案成果,切实做到事半功倍。其对经侦课程“合成教学”的启示如下。
其一,经侦课程的教学与其他课程诸如刑侦、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等有“合作教学”的空间,在教学资源方面可以进行共享。
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上,对交叉重合的共性内容可几句话带过,而着重突出经侦需要强调的内容即可,这就为紧凑的课时节约了时间上的成本。比如,在涉及办案程序这部分,法学课程、刑侦课程同样涉及程序,那么基础性的介绍就可以省略,而突出比较刑侦和经侦之间的差异。在实训教学方面,则应该注重强调学科的系统性,以贴近实战的教学理念为指导,按照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突出课程的专门化、综合化和职业的定向性,从而使学生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为此,不仅要完善校内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还要着重于校外实践基地的建立,与公安机关实战部门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
其二,经侦课程在培养经侦人才的同时,还需同其他部门和行业诸如银行、税务、海关等进行信息共享,在协同的组织化过程中发挥支配作用。
协同作战的基础理论在于资源依赖理论,即任何组织都不可能自给自足,为了生存和运作,所有组织都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进行互动。该理论为跨部门协同合作的意愿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即不同部门间若存在资源依赖的相互关系,就会产生合作意愿。从某种程度上说,经侦之所以从传统的刑侦脱离而单列成独立的警务,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新的犯罪形势的复杂性使然。因此,经侦课程的开设需要适应实战的需要,最终服务于经侦工作。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除了需要侦查学、经济学、法学等常见和必须的理论作为支撑,还常常与金融机构或者其他行业部门相关联。因此,合成作战警务模式下,经侦课程的合成应与行业部门进行较为密切的合作,这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内容。
二、当前经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教师的综合能力不足
经侦课程的内容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就总论而言,不仅要求教师具备侦查学知识,还需要具备其他如法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就分论而言,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会计学、司法鉴定、金融、税务、海关、工商、知识产权等方面[2]。在专业精细化的背景下,拥有多方面综合学科知识并能把这些知识传授给学生的教师不多,这使得经侦课程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学生掌握的知识与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差较远。
2.理论知识讲授与强化实践教学之间的矛盾
由于经侦课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加之课程衔接之间的规划不是很合理,导致教师在经侦课程讲授过程中还需要补充讲解相关的法学、金融学、侦查学等方面的知识。按照国标要求,经侦课程的课时为80个学时,其中理论课时为50个学时,实训课时为30个学时。在这有限的课时内需要学习32章、500多页的内容,教师通常无法兼顾理论和实践。
3.教学方法的单一性与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不匹配
受限于课时的安排,教师的授课在大部分情况下依然采取传统的“满堂灌”方式,依然以教师为主体,而经侦教学内容的丰富性要求教学方法应具有多样性。实验室未建成投入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课程授课方法的多样性,特别是在实训环节。
4.教材知识滞后于经济犯罪类型的变化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改革转型时期,随着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经济犯罪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不断涌现出新的类型和手段。而现行授课所用的教材是在2016年出版发行的,教材知识没有及时更新,与实战需要出现了脱节,培养出来的学员在毕业后不能及时适应岗位工作。
(二)问题的成因
一方面,师资队伍的不完善导致教师综合能力与经侦课程所涵盖的丰富知识之间存在不匹配的问题。经侦课程作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涉及的内容板块丰富,不仅需要具备基本公安专业理论的教师,还需要具备对经济类型案件有深入了解接触和实地办案能力的教师,对教师的理论功底和实践应用能力要求较高。然而实际上,由于学院限制,全国对口的培养经侦人才的公安院校较少,专门设置经侦专业的学院不多,且所培养的人才大部分进了公安部门而非公安院校,这就使得专业对口的教师人数较少。由于高校评估机制的要求,公安院校从普通高校引进高学历人才,这些人才并未经历过公安专业的系统学习,也没有到基层锻炼学习的机会,从理论和实践来看都缺乏对经侦课程教学的整体把握。因此,师资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是有待于解决的重大难题,需要完善的顶层设计。
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经济犯罪手段复杂多变,使经侦教材知识不能及时更新。当前,经济犯罪在总体上仍处于发案总量在高位平台上持续攀升,犯罪危害进一步加深加剧的态势,并呈现出严重、复杂的新特点:涉众化倾向增强、职业化特征明显、网络化趋势加剧、复合化形态突出、向中西部和新兴领域蔓延、国际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技术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变化,犯罪分子利用监管的漏洞和灰色地带不断变换手段、方法。而经侦教材本身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教材的出版从组稿到编辑出版历时较久,这就导致教材的理论知识跟实践的实战情况不一致,侦查的理念和措施也需要跟随犯罪的手法而不断转变和完善。总体而言,教材的滞后性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观上还需要教师及时更新知识,才能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理论和实践内容,尽量使理论知识与实战需求协调一致。
(三)当前经侦课程合成教学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公安院校的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经侦人才得到高度重视,不少公安院校申报了单独的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为培养专业化的经侦人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实践中,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对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对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均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公安经侦队伍与高标准、高要求的队伍建设目标,与公安部经侦局提出的“两年锻造新警种”,按照“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新时代经侦发展方略,依托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提升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等目标要求也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公安院校需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和反思。通过“合成教学”,实现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以任务为牵引,增强教师队伍整体实力,整合课程内容板块,共享和利用各学科和行业的资源,才能最大发挥教学成效。
三、经侦课程“合成教学”模式的探索
公安院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用型本科课程应具有公安专业特色且突出实战特性。经侦专业作为公安院校学科中的核心专业,要真正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综合实战能力,需要打破教师讲授、学生被动学习的传统教学模式,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践行教学改革。
(一)构建跨学科融合的经侦课程“合成教学”体系
教育改革的目标归根到底是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可见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是教学改革的切入点。经侦课程的改革同样遵循有利于经侦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从课程体系构建方面而言,要按照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构建跨学科融合的经侦课程“合成教学”体系。体系的构建在横向上应该以经侦能力为核心,兼顾刑侦、网侦、治安、情报、应急管理、法学等专业知识能力的“一专多能”;在纵向上,紧密围绕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过程及其工作环节,强化学生在情报、打击、防范、处置四大方面的“四位一体”工作能力,实现“一警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构建经侦与刑侦、网侦、情报、治安、应急管理、法学等多专业融合的“合成教学”体系,以课程的内容、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模式等方面作为载体,进行“合成教学”实践的改革,这也正是契合了教育部所倡导的新文科的核心要素内涵,即“专业及课程体系的构建、跨学科师资队伍的构建、教研评价标准的确立以及运行模式的形成”[3]。
为了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合成教学”体系方面尤其要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有效衔接。构建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实践教学体系,顺应公安教育倡导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加强校内实践教学环节,制订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开发一体化教材,建设与完善校内实训场所。调动公安机关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与公安机关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办案能手+行业专家+学校名师+讲课能手”贴身言传身教的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专业基础厚、专业能力强、应用方法多、解决问题好、实战范畴宽、业务水平高的公安人才,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公安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同时推进公安工作新问题新趋势的研究,丰富公安理论的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公安教学特色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重组优化经侦课程“合成教学”内容
从教学内容的设计而言,更要注意学思结合,注重培养学生把学习与思考、观察与思考、实践与思考紧密结合的能力,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洞察力。具体到经侦课程上,应对教材的内容进行重组,可重组成“专题+模块、理论+实训”的经侦课程内容,由专业教师、实战型教官、行业专家共同研究出经侦课程“合成教学”授课的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把经侦课程的总论和分论合成不同的知识板块,包括但不限于侦查学基础板块、法学板块、会计学原理与会计资料勘验板块、涉众型经济犯罪板块、互联网金融犯罪板块、涉税犯罪板块、商贸犯罪板块、知识产权犯罪板块等内容。各板块内容之间以专题研究或典型案例为主线,按照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规律及其完整性要求,将相关专业的知识与技能按照一定的次序和比例有机地融合[4]。需要强调的是,教学内容板块的制定要充分地关注经侦一线工作的具体情况,要引导学生树立规范化办案的意识。要切实推动教学工作的高效率运转,切实改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既定时间内完成相对丰富的教学内容。同时要坚持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为了打造新型的“合成教学”模式,要和一线实战部门密切合作。实战一线是开展“合成教学”的理想场所,为“合成教学”提供活生生的案例。公安院校是理论研究的高地,为实战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发挥双方的优势,可以实现双赢目标,获得理想的实训效果。
(三)建设“合成教学”共享教学资源平台
建设课程共享资源平台是实现共享教学的关键,利用各种信息手段,通过对现有各种学习平台资源的吸收,包括但不限于精品课程、慕课、微课、公众号平台、教学小视频等学习资源,丰富经侦课程的内容,弥补经侦教材由于滞后性所带来的缺陷。共享平台的基本资源主要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案、电子课件、重点难点指导、学习情境、实训大纲、考核大纲、参考资料目录、教学录像、教学视频、微课等内容。共享教学平台的拓展资源也包含大量可读性强、易于直接应用的资源,如习题库、经济犯罪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法律法规检索、视频精选等。通过开发“合成教学”共享教学资源平台,不仅可以很方便地利用现代化学习资源,还能够让学员学习的过程也成为资源的整合过程,自主开发经侦课程“合成教学”共享资源,形成“合成教学”的长效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这里的教学资源共享除了校内资源的共享外,还可以考虑校外资源的共享,比如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就是校内实践教学条件的有利补充。以广西警察学院为例,学校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建立了紧密型的校局合作基地,学生的实习可以集中在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点进行。基层公安机关专门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业对口部门的业务骨干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指导。这有利于公安学专业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实习锻炼,也有利于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发展。社会资源的有力补充,完善了学校公安专业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前接触社会,熟悉未来职业领域的业务技术和工作要求搭建了平台。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结合,很好地满足了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
(四)形成以任务驱动为基础的“合成教学”课堂教学模式
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为主要任务,经侦课程“合成教学”的课堂教学,以任务驱动为牵引,依据任务驱动的六个要素,即目标、输入、活动、教师、学习者和情境,引入对抗模拟的教学方式。学员通过在不同的经济犯罪案件类型中模拟扮演相关角色,从而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贴近实战,而这正是实训教学的要求与理念。笔者经过一年多的教改试验,以广西警察学院2017级本科侦查专业102名学生与2018级本科侦查专业80名学生为样本,发放《实训教学学生调查问卷统计表》,分别发放了182份、回收了182份,调查问卷全部有效。经过整理分析,可以看出学生对当前教学的诸多看法和感受。在此基础上笔者总结了教学改革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以下是调查数据和结果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学生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认可和接受如今的实训教学。其中,认为参加实训效果很好,有很大效果、能自我提高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8.02%(51人)、53.29%(97人)。选择没有效果、效果不大的比例分别为6.59%(12人)和12.08%(22人),二者所占比例之和将近20%,这一点也是不容小觑的。32.96%(60人)的学生对参与式专业实践课教学非常感兴趣,52.74%(97人)的学生的反应为“感兴趣”,他们都主动参与课程部分内容的准备、制作、讲授。剩下的13.73%(25人)对是否喜欢当前的实训教学模式,选择了“一般”和“其他”。其中,7.69%(14人)的学生不能主动参与课程内容的准备、制作、讲授,6.04%(11人)的学生则选了“其他”。这意味着有相当比例的学生不喜欢或者不认可如今的实训模式,应该对教学进行改革和完善,以得到更多学生的认可和接受。针对课堂上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是否更全面和深入的问题(多选),选择“师生问答”“小组问答”“互教互学”的学生分别为56.04%(102人)、81.86%(149人)、60.98%(111人),这意味着学生们期待不再采用传统的“满堂灌”“一言堂”等教学方法。
(五)建设跨学科的经侦课程“合成教学”团队
任何课程所进行的教学改革以及改革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教师。组建怎样的师资团队、如何组建,是教学改革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于经侦课程的“合成教学”而言,需要组建的是“专业教师+实战型教官+行业专家”的经侦师资团队。一方面,就学校内部而言,探索涉及侦查学、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税务学等多学科学院的教师组合。经侦的课程80个课时,总体而言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块,总论倾向于理论,分论倾向于实训,至少由两个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来授课。另一方面,就外部而言:一是外请实战型教官,特别是涉及分论各类案件侦查的一线民警,可以把不同案件类型最新的技战法展现给学生;二是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分类个案中如涉税、证券等案件的侦查,行业专家的授课更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此外,为了优化提升经侦专业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水平,可以采取“警学结合”实训模式,让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密切合作,发挥后者的科研、理论优势,面向公安实践一线,促进公安实践的发展。在多方合作中,提升学生的公安业务技能,切实提高他们的创新素质与综合素质。“合成团队”可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六)探索“合成教学”学习效果考核新方法
要打破传统的主要以期末考试决定结果的考核方式,探索经侦课程教学的跟踪反馈机制和评估管理的规范化、动态化。其一,加强对经侦课程的过程考核,打破传统的笔试考核习惯,教学的最终效果根据专业教师、实战型教官、行业专家给出的成绩取平均值而定。其二,提高学生在经侦课程课堂中的参与度,提高他们对不同专题知识和模块的运用能力、对案例的解析能力,并对模拟实战对抗演练的成效性等进行考核,从而体现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的统一合成。通过“合成教学”,既能检验学生对专业理论的掌握情况,又能检测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使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互印证、共同提高。科学地把握定性与定量、结果与过程的有机结合,全方位地呈现教师实训教学的质量和能力,展现学生通过实训所取得的学业成就。既要反对不接受量化训练和考试的现象,又要反对过度强调量化的现象。
从经侦课程的教学改革角度而言,公安院校在不断完善和改革教学模式的过程中,要拓展和丰富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式,更新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结合当代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推动公安学人才培养活动的开展,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能力。通过多元化改革,更加突出经侦课程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于经侦课程现有教学基础和教学环境条件,按照“合成教学”的教学模式,梳理经侦课程二元立体化的培养目标,策划教学大纲,开展教学设计,整合教学内容,达到“合成教学”的成效,实现实战要求的复合型经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