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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传统海洋文化的“和谐”价值观及其逻辑理路

2022-02-03

社会科学家 2022年6期
关键词:京族和谐海洋

冯 霞

(广西财经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强调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弘扬也要立足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之一。

中国的京族主要分布在广西防城港市江平镇的万尾、山心、巫头三个海岛上。京族自公元16世纪初从越南涂山等地迁移至中国繁衍生息,是一个“靠海吃海”、极具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群体,其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海洋生活气息较为浓厚。长期以来,京族人民在社会生活当中,积淀形成“和谐”的价值观以及由此所衍生的生存智慧。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京族坚持弘扬“和谐”理念,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成为我国率先整体脱贫和最富裕的少数民族之一。基于这个背景,本文选取京族传统海洋文化为例,考察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如何涵养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

一、京族传统海洋文化的精神实质:“和谐”价值观

(一)与自然(海洋)的和谐

海洋及海洋生产为京族提供了生存生活的首要物质基础。“京族传统产业主要是海洋捕捞,以浅海捕捞为主,兼有少量的深海捕捞。海洋捕捞既是京族主要的生产活动,也是京族主要的生活来源。京族几乎所有的民间神话传说、民族习俗与禁忌都与海上作业有关。”[2]因此,在物质生产中恰当处理与海洋的关系,以维持本民族的生存,就成为了京族人民最重要的关系,实现与海洋的和谐也就成为京族人民生活中最重要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突出体现在京族传统的海洋禁忌中。而这种禁忌不仅体现在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内容规定,更体现在告诉人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及其背后的理由——对海洋神圣化,把海洋变成了海神,具体表现为对镇海大王、海公、海婆等“多元一体”的海神信仰,[3]京族与海洋的和谐主要通过对海洋的神圣化来实现。

(二)社会的和谐

对于京族来说,海洋给人们提供了生产、生活、生存资料,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生产,如何分配,如何交换?这就需要京族内部对物质、财产与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产生和谐的价值观。和谐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人们对社会制度的遵守。在传统京族社会里,存在着具有制度约束力的村规民约。就京族而言,“带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村规民约也在一定程度促进了京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村规民约的内容涵盖了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对村民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尤其是以碑文形式订立的有关保护山林、禁止偷盗及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规定,对当地社区的稳定和传统文化的传承至今仍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此外,京族人民在渔业生产中形成的正式与非正式的分工合作制度也体现和谐价值观。

(三)精神(心灵)的和谐

和谐价值观的形成与传承不仅与人类基本物质需求和社会安全需求有关,还与人自我实现的精神需求有关。人类普遍具有创造符号与象征的能力,赋予其周遭的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现象以各种各样的意义,从而找到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实现精神、心灵的自由与和谐。各民族的精神和谐不仅体现在该民族创造的各种艺术美中,还突出地体现在民间信仰当中。“在外部环境与内部竞争的双重压力之下,初民社会感到了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的必要,并在这一需要驱动下寻找各自的象征符号。这些因各种原因被选中的象征符号,因持续不断的聚会活动而强化,不仅成为团结氏族的旗帜,同时也拥有越来越大的神秘力量,最终成为各民族崇拜的图腾或他们祖先伟大的来源。”[5]这一论断适用于京族的海神信仰,这一信仰帮助京族人民通过确立与氏族、祖先的关系,找到自己在本民族内的位置,也在与其他民族的对比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一个可以安放自己心灵的家园,从而实现自己精神和心灵的和谐。京族的文化象征符号以海神信仰为内核,既多元,又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最为鲜明的就是哈节及其仪式中的喃字方队和独弦琴方队,展现了身份认同、族群认同、族群文化认同,[6]认同创造成员的精神和心灵和谐。

二、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涵养“和谐”价值观的逻辑理路

参阅和借鉴文化人类学关于文化形态的划分,可以从京族海洋物质生产生活经验、京族海洋精神文化、京族海洋制度文化中辨识“和谐”价值观的意蕴及其逻辑理路。

(一)京族海洋物质生产生活中的和谐:因经验而理解

京族的“和谐”因子根植于海洋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物质生活经验。对于京族来说,“和谐”首先是一种物质生活中的日常经验,这与现代学校教育传授的书本知识不同。教育哲学家杜威认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教育乃是社会生活延续的工具。”[7]按照这种“生活即教育”的理念,京族人在海洋物质生活中体会到的“和谐”经验也是一种知识,“生活经验即为原始的知识”,[8]而且是一种可被直接理解和体验的知识。

1.和谐是京族海洋物质生产生活中的经验。在长期从事海洋性物质生产生活中,京族把“和谐”作为一种生存性经验知识来体验和传承。从哲学的普遍意义上看,和谐是指差异或对立要素间的共存,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特殊性的异质要素(事物、过程、状态等)通过相互协调运动,实现统一和平衡的共生共存。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长期以来都比较低下,京族人民在交往中必须相互协调,以此获得物质生产生活上的保障以生存下去。对于京族人民来说,海洋始终是一个外在、独立的对象性要素,人们必须首先在与海洋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学会“人-海”和谐相处;其次在以海洋为中心的生产生活中调节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人”关系上的和谐共存。

2.因敬畏而生的“人-海”和谐。京族与海洋和谐关系的产生首先是因为对海洋的敬畏。在海洋作业中,京族人民除了碰上常见的大风大浪危险之外,为了追逐鱼群,或者因为无意中经过危险的地带和海域,或者因为操作失当,往往发生触礁事故,造成船翻人亡、葬身海底的严重后果。海洋造成的自然灾害,被附加在人们关于海的印象和记忆中,促成了京族对海的敬畏。这种敬畏主要以各种生产生活禁忌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京族与具有神秘力量的海洋的和谐。

京族与海洋和谐关系的产生还因为对海洋的顺应。海洋对京族而言既是威严的震慑者,也是无私的给予者;不仅像是威严肃厉的父母,也像是朝夕相处的同伴。在长期的海洋生产中,京族人民通过观察和经验总结,逐步掌握了海洋变化的规律,从而产生了顺应海洋的观念,这种观念体现在京族人民的谚语中,如“过了十月五,海上无事故。”“雨天海岸响回东,东海龙王把财送。”“朝北晚南半夜西,渔民出海无辛凄。”[9]京族人民正是在顺应海洋中找到了与海洋和谐相处的方式,以获得和维持海洋提供的物质资源。

3.因海而生的“人-人”和谐。京族世代以海洋捕捞为主,而到了现代如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等产业已经迅速跃居京族经济生活中的首要地位。尽管京族的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从总体上来看,京族过去是海洋生计,现在仍然是海洋生计。海洋始终是京族生产生活中移除不掉的背景。这一背景使得京族的“人-人”关系逐步发展为极具海洋生活特色的“人-人”和谐关系。

首先是家庭内部的和谐。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由于海洋生产的特点以及男女体力和体格的差异性,决定了京族的家庭分工是男人“做海”、女人操持家务,并由此形成了“女人当家,男人做主”的家庭财产支配模式。[4]这种模式维持了家庭的和谐。

其次是京族内部的和谐。为了应对比较低下的生产力,在生产关系较为简单的时代,为了提高渔业生产力,京族发展出了多种比较有特色的捕鱼方式,其中的一种就是体现团结协作(和谐)的拉大网。和谐不仅体现在拉大网等劳动方式上的相互协作,也体现在渔业生产资料的共同购买与共同占有上,因为一般渔民通常都没有能力单独购买大型渔业生产工具,所以几户乃至几十户共同购买和占有生产工具的情况比较常见,这种互助合伙关系是京族社会和谐关系的一个缩影。

最后是京族与其他民族的交往和谐。长期以来,京族人民和临近的壮、汉人民和睦相处,不仅在经济上互帮互助,在文化上也是共融共生。“京族三岛”目前的经济产业发展围绕海洋和边贸做文章,万尾村侧重旅游,巫头村侧重海产品加工,山心村侧重海上捕捞、海水养殖和鱼露加工,与周边的汉、壮等民族互通有无,携手共进,共同富裕,形成了各民族大团结共和谐的良好局面。族际和谐还跨过经济社会的边界,延伸进文字文化领域。比如京族人民能流利地讲当地汉族的粤语方言,京族创造的“喃字”(尽管今天认识“喃字”的京族民众已经很少,主要在京族歌本和宗教典籍中使用)采用汉字表音和表义,左边表音,右边表义,这种构字方法充分说明了京、汉两族人民的文化交流与和谐。[10]

(二)京族海洋精神文化中的和谐:因信仰而传播

精神文化指脑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一切成果,主要包括语言、文学、艺术、思维、道德、伦理、法律、科学等。[11]我国京族在五百多年的历史中,创造了丰富而独特的精神文化,“和谐”尤其在语言文学和美学艺术中有突出的表现,成为了这些精神文化中的深层信仰。

按照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看法,信仰及其传播是社会(团体)构建的基础性条件,“能让社会保持完好无损的,是社会成员所共同具有并得以传播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规范。于是,这套价值观念和规范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性因素。”[12]同时,“信仰决定着人的思想、决定着人对事物的看法、决定着舆论的性质。所以,信仰是舆论传播的前提和基础。”[13]由此可以说,对“和谐”的信仰在京族社会中起到了身份纽带的作用,“和谐”正是作为一种信仰才得到有力的传播。

1.和谐是京族海洋精神文化中的深层信仰。如果说作为一种生活经验,“和谐”更多的是京族人民个体无意识、直接感觉到的心理需要和生活现实,那么海洋精神文化中的“和谐”则栖居在集体意识的深处。因为以语言文学和美学艺术为代表的京族文化作品,是整个群体共同长期建构的,经过一代又一代京族人民加工和检验的集体意识,经过了集体和历史的沉淀。“和谐”价值观正是如此深藏于京族人民精神深处,成为一种深层信仰。

2.京族语言文学中的“和谐”信仰。和谐广泛包含在京族诗歌、传说、故事、寓言等语言文学作品中,尤其包含在京族的历史故事和历史传说中。这些史诗主要从京族-祖先以及京族-海洋两对重要的关系中,定义了京族作为一个独特民族的身份,也确定了京族人民作为个体的自我身份认同:这个民族是一个内部既有异也有同的和谐民族,而京族人民则是既敬海又亲海、与海和谐相处的人民。

根据《京族社会历史情况》和《京族简史》中记载的京族迁徙史歌,尽管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不同口述人给出的访谈记录稍有出入,但是京族迁徙史歌中的核心信息是稳定一致的:一是“京族祖先有几个人。”[14]二是京族祖先“跟踪鱼群来万尾(或巫头)。”[15]除此之外,京族的神话传说中讲述了京族三岛的形成,由于京族三岛实际上是京族人民的家园,所以也可以将三岛传说看作是京族人民的神话史诗。三岛传说的核心内容是,京族三岛原是镇海大王斩下的蜈蚣精三段身子,沉入海里后分别成了京族人民居住的万尾、巫头与山心三岛。从“人-人”关系和“人-海”关系两个主题来看,这些神话史诗共同表达了京族“人-人”和谐的主题,即不管是居住在万尾岛的京族人民也好,还是居住在巫头岛的京族人民也好,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除了同源祖先,京族还有共同的家园。因此,京族的神话史诗还表达了京族“人-海”和谐的主题:海洋既是驱动京族人民辗转流离和劳苦生计的力量,同时也是京族人民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的给予者。

3.京族美学艺术中的“和谐”信仰。京族的美学艺术常用渔民的眼睛感受和观察寄身其中的海洋和世界,鲜明地呈现了京族渔民“和谐”的美学理想和道德标准。在京族大量的歌谣艺术中,海洋首先是展现京族捕鱼、摸螺、洗贝、挖沙虫等和谐生活的背景,如“鱼满载,沉甸甸,海面无风来鼓帆,船儿累得走不动,摇橹一天未见岸。”其次海洋是京族人民和谐情感的依附对象,如“大海驶船船不去,无风无浪望鹰飞。”最后海洋不再被当作是自然世界中生活的背景或是观察对象,而是其本身变成一个人格化、道德化、符号化和美学化的精神世界。如“男:什么山上成双飞?什么海里两相依?什么东西共白头?什么根深扎海底?女:山上斑鸠成双飞,海里置鱼两相依;恩爱情侣共百载,海桃根深扎海底;海榄根深扎海底,阿哥阿妹两相思;几大风浪都不怕,同生同死不分离。”[16]在这里,海洋不是被观察的世界,而是京族赖以观察周遭的内部精神世界和出发点,这个出发点是一个海鱼“两相依”的“道德和谐”与“美学和谐”的境界。

(三)京族海洋制度文化中的和谐:因习惯而践行

制度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建立的规范自身行为和调节相互关系的准则。制度文化有制度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内容,包括制度、规章、法律、条例、风俗、习惯、礼仪、禁忌等。在传统京族社会里,在很长一段时期存在着具有强制性的制度,即村规民约,同时京族还创造了传承至今的习俗“哈节”。它们都从根本上“约束个人行为”,都与和谐秩序有着密切的关系,调整着人们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京族而言,这些制度和习俗通过协调各种资源的分配与占有,克服各种偶然和投机行动,鼓励按照规则行事的习惯行为,维持、巩固和增进了京族社会的和谐。

1.和谐是京族海洋制度文化中的一种“行为习惯”。真正有效的价值观,必须是可以落实到具体行为的价值观。京族的村规民约和哈节习俗这两种制度都与海有重要的关联,最终都是通过调整人们的日常行为,培养行为习惯,维持京族的“人-海”和谐和“人-人”和谐。当考虑到这两种制度的历史变迁时,和谐通过行为习惯得以巩固的逻辑就体现得尤为明显。

2.村规民约规范了“和谐”的关系。京族的村规民约随着时间推移,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其内容、形式与执行都有比较大的变化。但是,综合来看,“人-海”关系和“人-人”关系的两大和谐关系理念是稳定一致的。在“人-海”和谐关系方面,京族社会之前有“翁宽”之职,专门负责管理海岛山林,京族古老的“喃字”也曾经记录了有序捕捞的村规民约:打鱼的时间、数量、种类都有严格规定。所有族人都要执行,如若违反则会受到重罚。[17]在海洋生产和生活中的“人-人”和谐关系方面,京族确立了网埠范围及分配、捕鱼秩序、严禁偷盗渔业生产工具等村规民约,[18]这些规定都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海洋环境生态,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承担了维持“人-海”和谐与涉海时的“人-人”和谐功能。京族有一项传统延续至今,即打鱼实行一天一网,绝不贪多。即使没有打到鱼,一天之内也不再下网。[17]可见,虽然京族传统的村规民约中的确有部分内容与现代观念和法制相悖(如游村示众惩罚),但也有许多荷载和传承了京族人“和谐”的生存法则和智慧,并以可见或不可见的方式,起到了训练族人按规矩行事、按和谐要求行为的作用。

3.哈节民俗固化了“和谐”的习惯。哈节是京族最重要的节日,也是京族唯一的属于本民族的传统节日。哈节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一说为纪念教会京族渔民制服海中恶龙的歌仙,所以京族人们修建哈亭唱歌赞美他。[19]还有一种说法是京族敬奉杀死蜈蚣精的镇海大王为护岛神,于是每年都要到海边迎接他来哈亭接受尊奉。从哈节的仪式来看,哈节主要包括迎神、祭神、入席和送神四个环节。可见哈节在出发点和目的以及仪式上,都表达出京族人民对海洋的敬畏,希望通过娱乐海神,达到与海洋和谐相处的目的。从实际活动和功能来看,哈节同时还是京族民众社交娱乐的好平台,京族人民在节日期间穿戴整齐干净,齐聚哈亭进行山歌对唱、斗牛角力等活动,山心岛上的哈亭有一对联“歌儿舞女性情壮,酒友诗翁调雅乐”,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哈节在维持京族“人-人”和谐状态中的作用。因此,哈节不断组织和举办的过程,是京族“和谐”情感和价值观被一再传播、分享、再认同的过程,同时也是京族人民通过参加周期性的活动,展示和谐习惯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京族历史上的多数时间里,哈节通过神灵崇拜以达到“人-海”和谐相处的目标,带有认识不科学阶段的民族信仰特征,人们参加这样的活动也多具有服从自然力量的盲目性。只有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才摆脱了不科学观念和落后生产力、经济水平的束缚,赋予哈节更多的经济、文化、生态含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在哈节中主动感受和创造人与人的和谐、族与族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把哈节办成了国家和社会重视的文化盛典。可以说,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让人们在哈节中展示出来的和谐习惯,从被动的习惯变成了主动的习惯,从遵从的习惯变成了创造的习惯,也把京族海洋文化中的“和谐”推进到了更高的层次和更远的前方。

三、结论与启示

一般说来,每个民族都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和谐”价值观,并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和谐”价值观,因为每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基本条件就是起码要保持本民族与外部环境、本民族内部各要素间、本民族各成员自身心灵的和谐。作为京族来说,由于其外部环境、民族历史与民族生活的独特性,因而其“和谐”文化价值观也就具有独特的丰富内涵,因此,我们可以在比较、交流、借鉴的基础上梳理、分析京族传统海洋文化“和谐”价值观对涵养和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的理路和启示。

首先,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涵养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的理路有以下这些认识:一是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毫无疑问承载了丰富的“和谐”因素,因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存在相通和契合的成分。“和谐”价值观寓居在京族独特海洋物质生产生活经验、海洋精神文化和海洋制度文化中,是一个“和谐”的独特版本或京族版本。二是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涵养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的逻辑是:使它作为一种生活的经验、一种深层的信仰和一种行为的习惯而存在。三是从个体的角度而言,京族成员因为“和谐”的生产生活经验而理解它,因为信仰“和谐”而传播它,因为把“和谐”当作行为习惯所以践行它。从群体的角度而言,“和谐”成为京族这个群体的身份认同、情感纽带和力量源泉,这是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的理路。

其次,对京族传统海洋文化涵养“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析,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一是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突出和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运载力和涵养力。二是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主义”政治属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社会”的,而且是“社会主义”的。三是要深挖我国各少数民族人民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制度生活中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各民族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规律,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大公约数为通道,沟通各少数民族的经验、信仰和制度,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中华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成为我国“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20]四是要借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经验,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方式与手段,结合生活情景,在经验中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观;利用信仰的力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各项制度,在习惯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中华民族“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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