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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栻义利观钩沉

2022-02-03王丽梅

天府新论 2022年3期
关键词:义利管仲全集

王丽梅

义利观是对义和利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看法,义与利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对重要范畴。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表面上讲君子与小人的分判,实际上言义与利的区分,拉开了义利分途的序幕。孟子则沿着孔子的理路将义利之辨推向时代之高峰,使其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问题,甚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课题。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班固:《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495页。,将义与利的关系正面地展示出来。魏晋以后,儒学式微,义利问题并未引起儒者的注意与重视,直到宋代,义利之辨陡然成为儒者注目之焦点。二程、张栻、朱熹、陆九渊等理学家都非常重视和强调义利之辨,义利问题在宋代尤其是在南宋深入人心,影响广泛。南宋文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说:“朝廷一有计较利害之心,便非王道。士大夫一有计较利害之心,便非儒学。绍兴间,张登为尤溪宰。视事之日,请邑之耆老人士相见,首问‘天’字以何字对,皆曰‘地’。又问‘日’字以何字对,皆曰‘月’。又问‘利’字以何字对,皆曰‘害’。张曰: ‘误矣,人只知以“利”对“害”,便只管要寻利去,人人寻利,其间多少事! “利”字只当以“义”字对。’因详言义利之辨,一揖而退。”(2)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三《利害》,中华书局,1983年,第50页。张登既非理学大家,亦非高官名人,在《宋史》中都很难找到他的名字,然而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官员都能纵论义利之辨,足见义利之辨在当时备受关注。这一方面是由当时的时代背景所决定,另一方面也是儒学发展之必然,正如史华慈所说:“思想史的中心课题就是人类对于他们本身所处的‘环境’的意识反映。”(3)史华慈:《关于中国思想史的若干初步考察》,载费正清主编:《中国思想与制度论集》,台北:联经出版社,1976年,第3页。故此,本文就张栻的义利观进行解读和剖析。

一、无所为与有所为的义利分判

张栻在《孟子讲义序》中开篇就提出:“学者潜心孔孟,必得其门而入。愚以为莫先于义利之辨。盖圣学无所为而然也。无所为而然者,命之所以不已,性之所以不偏,而教之所以无穷也。凡有所为而然者,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义利之分也。”(4)张栻:《孟子讲义序》,《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53页。朱熹言:“公(张栻)之教人,必使之先有以察乎义利之间,而后明理居敬,以造其极。”(5)朱熹:《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朱熹集》卷八十九,郭齐、尹波校点,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554页。杨万里也曾说:“栻之言曰:‘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所当为也。有为而为,则皆人欲,非天理。’此栻讲学所得之要也。”(杨万里:《张魏公传》,《诚斋集》卷一百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017页。)《宋史》亦载:“栻之言曰:‘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为,非有为而为也。有为而为,则皆人欲,非天理。’此栻讲学之要也。”(脱脱等:《宋史》卷四百二十九《张栻传》,中华书局,1997年,第12770页。)张栻将义利之辨看成是究索问道、授徒讲学的入门要径,将其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他明确地提出其分判的标准:“无所为而为”与“有所为而为”,“此义利之分也”。无所为是无所图、无己私,故曰义;有所为是有所图、有己私,故曰利。即无所为而为是义,有所为而为是利。张栻以无所为而为和有所为而为进行义利分判,而分判的节点在于其行为是否有为自己谋利的想法,有之则为利,无之则为义。

进而,张栻以孟子见孺子匍匐将落于井而相救(6)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朱熹:《四书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第220-221页。)这一典型事例剖析人类行为的义与利。张栻析之曰:“方是时,非以内交,非以要誉,非以恶其声而怵惕恻隐形焉,是其中心不忍之实也。此非其所素有者也?若内交、要誉、恶其声之类一毫萌焉,则为私欲蔽其本心矣。以恻隐之心,人之所固有,则夫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亦其所固有也。”(7)张栻:《孟子说·公孙丑上》卷二,《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90页,第290页。又曰:“孟子析天理人欲之分,深切著明。如云今人乍见孺子匍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盖乍见而怵惕恻隐形焉,此盖天理之所存。若内交,若要誉,若恶其声,一萌乎其间,是乃人欲矣。”(8)张栻:《答直夫》,《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927页。乍见孺子匍匐将入于井,恻隐之心萌发而去施救,此种行为便是义,便是天理;如果是厌烦于孺子之哭声,或者是考虑到荣誉、声名,或者是想结交孩子的父母以便给自己将来带来一定的便利,诸如此类而去搭救孩子,这种情况下的行为都是利,是人欲。张栻在预设“孺子匍匐将入于井”这一客观事实时,紧紧地抓住“乍见”或“方是时”——“必曰乍见者,方是时,非安排作为之所可及,而其端发见也”(9)张栻:《孟子说·公孙丑上》卷二,《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90页,第290页。——剖析主体行为之动机。倘若此时没有任何个人自便的考虑和自利的计较,亦非出于事先对其结果或效果之估量,而是恻隐怵惕所动,是其不忍之心使然,抑或根本就没有考虑任何利益因素,只是本心当下之为,那么主体之行为便是义;反之,如果此时介入个人某种私利和私欲,如内交、要誉、恶其声之类一毫萌于心中,则主体之行为即是利。可见,无所为而为是一种没有个人私欲的行为,是一种大公无私的行为,亦即公之为。行为无所为己则必然奉公,推而言之,公之为而不去作为,亦是利而非义;为公而为,便是义:“理之所在,何有于己,则其于善也,奚伐?为吾之所当为而已。则其于劳也,奚施?盖存乎公理而无物我之间也。”(10)张栻:《论语解·公冶长篇》卷三,《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06页。义之为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事有不可为者,有当为者。人能择其所不可为而不为,择其于所当为者斯能为之矣。故必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盖其有所不为者,是乃其可以有为者也。此亦观人之方也。”(11)张栻:《孟子说·离娄下》卷四,《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72页,第382页。为国家、为社稷,这是有所为;图己利、谋己私,则有所不为。有所为才能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为是当为之为,所以是义;有所不为是不当为之为,所以是利。依此观之析之,人焉廋哉?张栻将义利之分判提高到“观人”的高度,并将其作为“观人”的方法和依据。

义之所以为义,善之所以为善,在于主体自觉地为义、自觉地为善,且不带有任何目的性和功利性。康德曾说:“善的意志之为善,并非由于其结果或成败,即非由于它宜于达成任何一项预定的目标,而仅由于意欲。”(12)康德:《道德底形而上学之基础》,台北:联经出版社,2000年,第10页。“意欲”即行为之“循乎天理之所当然”(13)张栻:《孟子说·尽心下》卷七,《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513页。,也可以说是“当理”,当理之为是义,不当理之为是利。不当理即是失理,失却天理,如是,则非利而何?需要注意的是,张栻强调是否“当理”,而非强调是否“当事”, “当理”是就动机而言, “当事”是就结果而论。如就事而言,就结果而论,见孺子匍匐将入于井而相救,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合乎义的,但合乎义并不一定出于义;出于义是对行为主体动机的剖析。所以,张栻透过“见孺子匍匐将入于井”而相救这一事实本身,去剖析事实背后的动机,亦即在结果成为事实的情况下,而反观导致此结果的动机。“及其所为者而视之,其事善矣,则当观其所从由之道果为善乎?为利乎?人固有同为一事,而所发有善利之分矣。其所由者是,则又当察其所安者焉。”(14)张栻:《论语解·为政篇》卷一,《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7页。可见,张栻对行为主体之剖析,不仅仅停留在结果上,并且透过结果进一步分析行为主体的动机。这样,一方面,尽可能地保持主体行为之动机与结果的一致性;一方面,当主体行为之动机与结果发生偏离时,则以行为之动机为优先考虑因素。通过孺子匍匐将落井而相救这一平常事,张栻却将人的行为动机剖析得淋漓尽致,并且得出两种大相径庭的结论,足见其观人析事之深刻!

究其实,结果是无所谓“当”与“不当”,它只是一个实然的事实判断;只有动机才有“当”与“不当”之论,因其是一个应然的价值判断。于所当为而为、于所不当为而不为,皆是义;于所当为而不为、于所不当为而为,皆是利。故曰:“且于所不当然而然,则于其所当然者废矣,岂不为有害乎?”(15)张栻:《孟子说·离娄下》卷四,《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72页,第382页。又云:“于所当然而不然,又别为之说,恐终不免为歼而已矣。”(16)张栻:《寄吕伯恭》(第5书),《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96页。此处之“当然”即“当为”,“当为” “当然” “当思”等皆是“当理”之具体化。利是于所当思而未思,于所当为而未为,于所当然而未然;义则是于所当思而思,于所当为而为,于所当然而然。“当”与“不当”是审视主体行为的价值标准,而非事实标准。以事实标准评判主体行为,是衡量主体行为的效果,而非衡量主体行为的动机。以价值标准审视主体行为,是审视主体行为的动机,而非审视主体行为的效果。张栻以“无所为而为”和“有所为而为”进行义利分判,实际上是以行为之动机进行义利分途。动机在行为过程中至关重要,是判断行为善恶的标准,是审视行为价值的尺度。动机出于义,则为善;动机出于利,则是不善。忽略动机,只看效果,行为只是一个事实,不具有价值。因此,张栻无所为而为是义、有所为而为是利的义利观,启发人们思考和权衡现实生活中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在引领人们为公向善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王霸政治分野的理论根据

张栻将义利之辨不仅仅停留于理论的探讨上,而且将其应用于实践,品评历史,指导现实。换言之,张栻如此重视和强调义利之辨,是有其目的和用意的,他说:“义利之辨大矣,岂特学者治己之所当先,施之天下国家一也。王者所以建立邦本,垂裕无疆,以义故也;而伯者所以陷溺人心,遗毒后世,以利故也。”(17)张栻:《孟子讲义序》,《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53页。将义利之辨应用于治国平天下,并指出王者之政“以义故”,伯(霸)者之政“以利故”,义利之辨成为王霸政治分野的理论根据。张栻进而称:“学者要须先明王伯之辨,而后可论治体。王伯之辨,莫明于孟子。大抵王者之政,皆无所为而为之,伯者则莫非有所为而然也。”(18)张栻:《汉家杂伯》,《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84页。把王霸之辨上升到新的理论高度,王者之政即王道政治是公天下之政,故为无所为而为之政;霸者之政即霸道政治则是己私己欲之政,故为有所为而为之政。可见,王霸之辨是义利之辨的必然延展,是义利之辨在政治上的应用。

王道政治是儒家的外王诉求,是内圣的自然开显。儒家将王道政治视为理想国,反对霸道政治,因此注重王霸之辨。张栻亦不例外,他依据义利之辨对历史进行了评价和定性,认为三王是以义治国,五霸是以利害国:“五霸以利率天下,充塞仁义之正途。甚矣,其为天下后世害也。桓、文五伯之盛,而其为害则又甚焉。盖后之人见其一时之功效,慕而趋之,其心先蠹,仁义之说为难入也。”(19)张栻:《孟子说·梁惠王上》卷一,《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49页。又说:“若五伯之所为,其间善者不过以善服人而已。齐桓公会首止而定王太子之位;晋文公盟践土,率诸侯而朝王:是皆欲以善服人而者也。当时服之者亦岂为悦服哉?其不服者固多矣。比之三王深长久大、涵养人心之事,岂不有间乎?故夫所谓以善服人、以善养人之异,学者要当深味,见其所以为霄壤之殊,则王伯之分了然矣。”(20)张栻:《孟子说·离娄下》卷四,《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77页。三王以善养人,五霸以善服人,以善服人与以善养人之别即在于利与义。善服人者以利害服人,此力服者也;善养人者以仁义服人,此心服者也。以力服人,国不可久长;以义服人,国久且大。因此,三代为治世,五霸则为乱世,此是五霸与三王之异,究其实即利与义之分,亦人欲和天理之别。

同时,张栻对秦及其以后的朝代提出批评:“自五伯功利之说兴,谋国者不知先王仁义之为贵,而竞于末途,秦遂以势力得天下,然亦遂以亡。”(21)张栻:《衡州石鼓山诸葛忠武侯祠记》,《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00页。“秦汉以下,其间号为贤臣者,不过极于以安社稷为悦而已。”(22)张栻:《孟子说·尽心上》卷七,《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474页。秦等帝国以势力得天下,而又不知行仁义,以社稷为满足己私己欲之工具,最终不仅遂以亡国,而且其害无穷。(23)“至如霸者功利之说,易以惑人,人或趋之,则大体一差,无往而非病,虽有嘉言善道,亦何由入?” (张栻:《孟子说·梁惠王上》卷一,《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54页。)所以张栻认为,秦汉以降虽有号称贤臣者,不过是借安社稷以谋一己之私而已。张栻之所以纵评历史,旨在探索和思考治乱之根由。用仁义、行王道,则天下治;求功利、行霸道,则天下乱。“天下有道,则道义明,而功利之说息……各循其理而由其分,此所谓治也。若夫无道之世,则功利胜而道义微,徒以势力相雄长而已,此所由乱也。”(24)张栻:《孟子说·离娄上》卷四,《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51页。功利盛行,道义衰微,此所谓乱世,即霸道;功利息止,道义昌明,此所谓治世,即王道。可见,霸道乱世以利率天下,王道治世以义行天下。

不唯如此,张栻还考察了从夏朝至东晋,其间收复失地、光复中兴之案例,对“中兴”最为关注。诸如夏朝少康中兴、汉朝光武中兴、昭烈续统、晋朝元帝中兴等,张栻皆不惜笔墨,特别是对光武帝、昭烈帝、晋元帝之品评颇为详细。光武帝“谨行义”,“思虑缜密”(25)张栻:《光武比高祖》,《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92页。;昭烈帝“好贤之意笃”,得诸葛亮辅佐,“务农训兵,内治国事;国事既定,北向致讨”(26)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223页。。张栻深刻地思考了晋元帝中兴之得失,指出晋元帝初入建业,便有“封殖之意,而无慷慨谋国之诚”。晋怀帝蒙尘,他无勤王之举,阻碍祖逖北伐:“祖逖击楫渡江,聊复以兵应其请,返从而制之,使不得有为,则其意不在中原也审矣。坐视神州板荡,戎马纵横,不以动其心,不过欲因时自利云耳。”愍帝再度蒙尘,“阳为出师之势,迁延顾望”,最后“斩一无辜令史以塞责”,以此导致“建国规摹亦复不竞,乱臣贼子旋踵而起”。晋元帝非但不以怀帝、愍帝之难为耻痛,“笃君臣之义,念国家之仇,率江东英俊,鼓忠义之气,北向讨贼”,反而“自为封殖”,处心积虑为己私,岂不悲哉?张栻紧接着说:“以区区一祖逖,倔强自立于群豪之间,犹几以自振,况肺腑之亲,总督之任,数路之势,何所不济哉?惟其不以至公为心,而私意蔽之,甚可叹息也。”(27)以上引文均见张栻:《晋元帝中兴得失》,《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99-800页。前文已述,公之为是无己私之为,是无所为而为,是义之举;私之为是有己私之为,是有所为而为,是利之举。晋元帝想“封殖”,则是私心私欲之念,无勤王之举,并阻碍和破坏祖狄北伐,志不在收复中原明矣,显然是利之为。由此导致非但不能中兴朝纲,而且致使天下追功逐利,暴乱旋踵而至,最终流于霸道。因此,张栻慨叹和惋惜:唯其不以公心而私意蔽之而丧失中兴时机!当时南宋的现状与南朝的局势何其相似,张栻详论晋元帝中兴之得失,旨在冀望当朝皇帝发愤图强,振兴朝纲;痛陈晋元帝以利误国,以私害国,旨在劝谏当朝皇帝以此为鉴,治国当以公心,理国当以仁义,则中原可复,天下一统。与其说张栻在点评历史,不如说张栻在诊治南宋朝纲,为南宋王朝的振兴开具了一剂良方。

三、品评历史人物的尺度

品评历史,点评人物,是士大夫忧国忧民爱国主义传统的直接体现,寄托了士大夫对现实的深切关怀。对于历史上的人物,张栻亦按照义利之辨的尺度进行品评。尤其是对管仲,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管氏急于功利,而不知道义之趋,大抵其器小也”(28)张栻:《论语解·八佾篇》卷二,《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9页。; “夫以子路一匹夫,事业曾未著于当时,而曾西闻其名,则蹴然而惧,以为己何敢与之班?管仲为齐卿相,九合诸侯,一正天下,功业如此其著,而曾西闻其名,则艴然不悦,以为何乃比己于是。果何意哉?此学者所宜精思力体,以究其所以然也。一言以蔽之,亦在于义利之分而已。”(29)张栻:《孟子说·公孙丑上》卷二,《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74页。管仲是春秋战国时期之名相,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建立霸业,其功业可谓彪炳千秋。但是,张栻则认为“其器小”,原因就在于管仲“急于功利,而不知趋义”,所以曾西不悦于将管仲比于己,而悦于将子路比于己,因为在曾西看来,管仲谋事功,而子路明道义。关于孔子对管仲的评价,张栻析之曰:“夫子所以称管仲者,皆仁之功也。问其仁而独称仁之功,则其浅深亦可知矣。只为子路疑其未仁,子贡疑其非仁,故举其功以告之。若二子问管仲仁乎?则所以告知者异矣。圣人问答抑扬之意,学者当深味之。”(30)张栻:《论语解·宪问篇》卷七,《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87页。《论语·宪问》云:“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将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正文所录之文字是南轩对此段经文的诠释。门人问夫子管仲仁否,孔子因不同弟子所问,其所答亦不相同,但基本上对管仲持肯定的态度。关于孔子对管仲的态度,张栻概括为“仁之功”。究其实,“仁之功”是张栻对管仲的评价,体现了张栻对管仲历史功绩的肯定,同时在肯定中又有几分不满,故不许之以“仁”而曰“仁之功”。“仁之功”与“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仁”以体言,“仁之功”以用论。“仁之功”就其质而论,即利;只是此“利”合乎义,故曰“仁之功”;合乎义但并不一定出于义,故不曰“仁”。因此,张栻说“夫子所以称管仲者,皆仁之功也”。问其“仁”而称其“仁之功”,圣贤之微意可谓深切著明矣。

依此,张栻对历史上众多人物进行品评。“鞅之罪可胜诛哉”(31)张栻:《孟子说·滕文公上》卷三,《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11页,第319页。,温峤则不过是“功名之士”(32)张栻:《温峤得失》,《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01页。,而王安石则有“误国之罪”(33)张栻:《题李光论冯澥札子》,《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004页。,他们都是“以利夺义的罪人”(34)张栻:《孟子说·滕文公上》卷三,《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11页,第319页。。但称张良有“儒者气象、三代之后未易得也”(35)张栻:《张子房平生出处》,《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79页。; “人臣之义,当以王陵为正”;谢安则其“所存忠义纯固,负荷国事”(36)张栻:《谢安淝水之功》,《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00页,第800页。。可见,张栻对商鞅、温峤、王安石等均进行指责和批评,而对张良、王陵、谢安等倍加推崇和褒扬,其根据便在于历史人物行为本身的私与公、利和义。

张栻对历史人物评价最高的是诸葛亮,称其“扶皇极,正人心,挽回先王仁义之风,垂之万世,与日月同其光明可也”(37)张栻:《衡州石鼓山诸葛忠武侯祠记》,《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00页。。“其治国,立经陈纪,而不为近图;其用兵,正义明律,而不以诡计”(38)张栻:《谢安淝水之功》,《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00页,第800页。,因此,对于诸葛亮未采用魏延兵出子午谷、奇袭长安以定关中之计,张栻曰:“又或魏延之策,惜侯不用,不知夫天将昌汉,以侯之举措扫禽乱贼直余事耳,行险侥幸,非侯志也。”(39)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224页,第1226页。兵出子午谷,奇袭长安以定关中,是近图,是诡计,行险侥幸,此非孔明用兵之略、治国之志。以孔明之才学,加之天道相助,扫乱贼,定关中,必能取得成功。前文已述,张栻品评管仲急于功利,因此对历史上孔明自比管仲、乐毅之事,认为是“传者之误”:“始侯在隆中,传称以管、乐自许。予谓侯盖师慕王者之佐,其步趋则然,岂与管、乐同在功利之域者哉!意其传者之误,故不复云。”故在其所著《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中,张栻将此事裁去,不复记录。对此,朱熹曾提出异议,认为“不当不载以管、乐自许事”,张栻则曰:“侯胸中所存,诚非三代以下人物可睥睨,岂管、乐之流哉!时有万变,而事有大纲,大纲正则其变可得而理。方曹氏篡窃之际,孰为天下之大纲乎?其惟诛贼以复汉室而已。侯既以身从帝室之英胄,不顾强弱之势,允执此纲,终始不渝,管、乐其能识之乎?”张栻认为管仲等人器小志短:“其肯趋一时之近效,志在土地珍宝而自以为功莫大乎?”是故“其心度与侯绝相辽邈”,怎可与孔明相提并论?“故不欲书,以惑观听,拔本塞源之意也。”(40)以上引文均见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225页。可见,张栻裁去“自比管、乐”一事,并非由于史料上之疑误,而是出于贬责管仲、乐毅功利之为,表彰武侯正义之举的主观需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诸葛亮为后主写的《申》 《韩》 《管子》 《六韬》之书,备载先主遗诏,确凿无疑。张栻则认为其事可疑,亦将其删掉:“予读《出师表》,见侯所以告后主一本于正,其所以望其君者殊非刻核阴谋之说,故于手写《申》 《韩》等书之事亦疑之,疑则可阙也。”究其实,张栻之所以删掉《申》 《韩》等书,并非“其事可疑”,是因为这些书都是谋取功利的“杂伯”之书,而张栻笔下的孔明尽是公为、尽是义举。

诸葛亮是忠义之楷模、仁德之化身,因此张栻绝不容许功利之说、杂伯之术玷污孔明之形象,所以才不顾史实地进行删裁。对此,张栻也毫不掩饰地说:“五伯以来,功利之说盈天下,大义榛塞,幸而有若侯者坚守其正,不以一时利钝易不共戴天之心,庶其可以言王道者。故欲推明其本心,证以平生大节,而削史之说有近于霸术者。区区妄意扶正息邪,而不自知其过也。”(41)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224页,第1226页。陈寿《三国志》中有《诸葛亮传》,裴松之注《三国志》,更加丰富了《诸葛亮传》,后代学者如王勃、苏轼亦有关于诸葛亮的记载,可以说,诸葛亮已经是历史上妇孺皆知的人物。但是,张栻仍然为诸葛亮作传,原因就在于他不满于陈寿、裴松之所传,不满于其笔下的诸葛亮形象。张栻说:“予每恨陈寿私且陋,凡侯经略次第,与夫烛微消患、治国用人、驭军行师之要,悉暗而不章,幸杂见于他传及裴松之所注,因裒而集之,不敢饰辞以忘其实,其妄载非实者则删之,庶几读者可以得侯之心。”(42)张栻:《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1224页。张栻把陈寿和裴松之等有关于诸葛亮的材料汇集整理,而删其“妄载非实者”,将诸葛亮塑造成一个“完美”的儒相。张栻如此赞誉诸葛亮,笔削《诸葛亮传》,是有其深沉的苦心和用意的。诸葛亮是历史上的一位贤相,是南轩心目中的一位贤相,张栻希望当朝也能出现像诸葛亮这样一位大公无私、以国家安危为己念、以收复中原为己志的贤相,来辅佐皇帝统一天下。张栻的《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成书后,备受学者和史学家之推重,陆心源“皕宋楼”、沈德寿“抱经楼”都有收藏此书,阮元称此书“考证极确”。在明、清时期,张栻的《汉丞相诸葛忠武侯传》几乎取代陈寿的《三国志·诸葛亮传》,成为学界研究诸葛亮的必读书目。

四、经世致用的良苦用心

评古鉴今,托古言志,是中国士大夫参与政治的方法和途径。张栻不惜笔墨评价历史及历史人物,用心用情为诸葛亮作传,倾注的却是对当局的希望,对现实的关切。张栻生活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非常尖锐的南宋时代,宋高宗在位35年间,各种起义达95次之多,宋孝宗在位26年间,各种斗争达43次,(43)何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第一、二册,中华书局,1976年。各种起义和反抗斗争动摇着南宋的半壁江山。同时,女真人数次饮马长江,严重地威胁着南宋王朝。中国士大夫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传统,使得张栻更加关注政治、心系国运,他希望统治者念存公心,排除私欲,发奋图强,振兴朝纲,昌盛国家。为此,他以公私、义利之辨为尺度,纵评历史和历史人物,借史以言志,向皇帝陈述富民强国之道:“夫王政之所以不行者,以时君谋利计功之念深,每每质疑而莫肯力行故也;使其以先王之治为必可法,以圣贤之言为必可信,而力行之,则孰御焉?”(44)张栻:《孟子说·梁惠王上》卷一,《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47页。又云:“霸者之为利小而近,目前之利,民欣乐之……王者之化远且大,涵养斯民,富而教之,民安于其化,由于其道,而莫之其所以然也……详味此两言,则王伯之分可见矣。视霸者之区区求以利之者,不亦小乎?夫以王者功用之大,而其本特在于过化存神而已,而此二者又存神为之主焉,此帝王所传精一之为要也。”(45)张栻:《孟子说·尽心上》卷七,《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471页。张栻屡屡规劝君王不要徇私妄为,牟取私利,而是要胸怀国家,高瞻远瞩,以仁义治国,这样才能实现王道政治。

接着,张栻通过古今对比,陈述了实现王道政治的具体途径:“古之士,修身于下,无一毫求于其君之心,而人君求贤于上,每怀不及之意,上下皆循乎天理,是以人才众多而天下治。逮德之衰,在下者假名而要利,在上者徇名而忘实,而人才始坏矣。降及后世,则不复以仁义忠信取士,而乃求之于文艺之间,自孩提之童则使之怀利心而习为文辞,并与其假者而不务矣,则人才何怪其难得,而治功何怪其难成乎?”(46)张栻:《孟子说·告子上》卷六,《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443页。实现王道政治,关键在于选人、用人。古者选人、用人皆循天理,因此人才济济而天下平治;后世选人、用人则不以仁义忠信取士,不仅士大夫假名要利,君王亦徇名而忘实,导致人才难得,治功难成,王道政治难以实现。因此,张栻慨叹道:“嗟乎!义利之几,君子之所深谨,而去就之所由分也。后世为人臣者,不明斯义,故为之君者谓利禄之果可以得士,而士之所以求于我者亦不过乎此,于是而有轻士自骄之心。”(47)张栻:《孟子说·公孙丑下》卷二,《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306页。治国用人不以私欲为务,不以功利为求,而是躬行仁义,遵循天理,那么朝纲可振,中原可复,国家可兴!

收复中原,匡复宋室,中兴国家,可以说是张栻义利之辨的目的和宗旨。张栻时刻未敢忘记、也不能忘记中原之耻,在给孝宗皇帝的奏文中说:“先王之治,所以建事立功无不如志,以其胸中之诚足以感格天人之心而与之无间也。今规划虽劳而事功不立,陛下诚深察之日用之间,念虑云为之际,亦有私意之发以害吾之诚者乎?有则克而去之,使吾中扃洞然,无所间杂,则见义必精,守义必固,而天人之应将不待求而得矣。夫欲复中原之地,当先有以得其百姓之心;欲得中原之心,当先有以得吾百姓之心。而求所以得吾民之心者,岂有它哉,不尽其力,不伤其财而已矣。今日之事,固当以明大义、正人心为本,然其所施有先后,则其缓急不可以不详;所务有名实,则其取舍不可以不审。此又明主所宜深察也。”(48)朱熹:《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朱熹集》卷八十九,郭齐、尹波校点,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547页,第4555页。张栻在给刘珙的信中说:“靖康之变,亘古所无。夷狄腥膻中原四十余年矣,三纲不明,九法尽废,今为何时耶?士大夫宴安江左,而恬莫知其大变也。此无他,由不讲学之故耳。”(49)张栻:《寄刘共甫枢密》 (第1书),《张栻全集》,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10页。因此张栻才大讲、特讲义利之辨,从理论的维度进入历史的视域,最后落点于现实的向度;依据无所为而为与有所为而为的义利分判,对历史上的政治王霸、人物功过进行品评。关注“中兴”,寄托的是张栻对帝王的拳拳之心和殷殷希望;笔削《诸葛亮传》,体现的是张栻对贤相的强烈期盼和苦苦等待。经史以致用,回落现实,凸显的是张栻忠贞爱国的政治抱负和一统天下的政治理想。帝王存公心,贤相明正义,上下齐心,朝纲焉能不振?中原焉能不复?国家焉能不强?张栻的义利观,究其实,是他为朝廷的振兴、国家的昌盛开具的一剂治国理政的良方。此是张栻注重义利之辨的良苦用心和深刻用意,更是其强调义利之辨的深层原因和现实指向。

总而言之,张栻以“无所为”和“有所为”进行义和利的分判,以行为之动机审视行为之价值。只要行为的动机是为己为私,这个行为就是利;反之,即是义。公与私之分际一明,义、利之分定矣。毫无疑问,动机与效果、原因与结果能够一致和统一,这是最完满的诉求,也是最理想的模式。不唯如此,张栻还将义利之辨由理论的维度推进到政治的层面,而其中寄托的是强烈的现实关怀。在宋代理学家中,张栻的义利观甚具卓识与慧眼,独具特色,并在中国思想史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朱熹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盖其常言有曰:‘学莫先于义利之辨,而义也者,本心之所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一有所为而后为之,则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呜呼!至哉言也!其亦可谓扩前圣之所未发,而同于性善养气之功者欤。”(50)朱熹:《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朱熹集》卷八十九,郭齐、尹波校点,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547页,第45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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