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土地改革动员逻辑思考
2022-02-03刘鑫
刘鑫
(南开大学 天津 300350)
中国共产党实行土地改革的预设前提是,在中国广大农村区域中,贫农和雇农占农民的大多数,生活长期处于相对贫困的水平线上下,地主阶级人数少却占有大量的土地,造成巨大的贫富差距和阶级对立,广大农民正在受到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从而推导出存在实行土地革命的合法性和广大空间。但是,农村经济的贫富差距分化低于中共的预期,以及宗法制度下形成的一系列中国农村特有的社会文化和伦理观念,共同构成了阻碍土地改革的消极因素。中共通过诉苦等方式,积极动员和引导农民形成阶级意识,打破农民从固有的乡村伦理观念,形成新的乡村秩序观念,从而基于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建立了崭新的基层秩序。
一、阻碍土地改革的消极因素
(一)经济水平
亨廷顿认为,土地改革发生的衡量因素有二:一是农业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二是土地占有的不平等程度。[1]第一个条件的不需多言,农业对于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第二个条件,中共预设中国广大农村存在极大的土地占有不平等,从而加强了土地改革的合法性。中共一般认为,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份额过高,收租比例较大,且对农民发放高利贷,对农民进行层层剥削,足以引起农民的反抗。早在1929年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中,中共通过调查得出结论,闽西地区的“土地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为地主阶级所有”,“雇农贫农平均数量占百分之八十以上”。[2]1946年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中指出,“地主、富农约占8%”,[3]毛泽东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再次确认这一数据,认为“地主富农在乡村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约只占百分之八左右,而他们占有的土地,按照一般情况,则达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4]近年来,随着数据收集的扩大和相关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提出,当时中共对土地集中程度和贫富差距估计过高,与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农村范围广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别极大。有资料显示,陕南地区的南郑、安康等地区,地主土地占有一般在30%-45%,只有部分地区达70%。吴毅研究了川东双村的土地情况发现,该村土改前,地主的土地占有比例仅为7.5%,且土地具有高度碎片化的特征,“贫者固贫,富者不富”。[5]章有义也认为,抗战前,全国土地占有情况为地主、富农占有土地的50%-60%,中贫农占40%-50%。[6]吴承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采用的数据为土地改革前,地主占有耕地38.26%,富农占有土地13.66%,均远低于中共的土地政策预估值。[7]
地主土地占有比例低于中共的预期,农村的贫富差距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这无疑成为中共土地改革中动员农民的阻碍因素之一。
(二)宗法观念
中国乡村的很多地主是通过一代或几代人的省吃俭用、勤劳耕作攒下来的家底,逐渐摆脱了贫困线的挣扎。他们的生活水平确实高于贫农雇农,但远远达不到穷奢极欲。费孝通就曾指出,“这有限的土地生产力和农民已经很低的生活水准是经不起地主阶层们的挥霍的”,[8]地主相对较高的生活水平不仅不能引起农民的阶级仇恨,反而很可能成为乡中百姓勤劳致富的榜样,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地主的财富并不是地主失德的直接原因,也不是促使农民进行阶级斗争的原因,反而成为了“道德高尚的证明”。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地主不仅是经济上的富有者,也是奉行儒家思想的基层管理者。大部分乡间地主受传统儒家文化熏陶和宗法制度的影响,奉行中庸之道,在年岁不好的时候,往往减免地租;也在开荒赈灾、修桥铺路、建设宗庙、维护乡村秩序等方面发挥自己独特作用,从而帮助政府保持基层社会稳定。在相对闭塞的乡村生活中,乡村社会成为了一个小型的熟人社会,共同的宗族观念和生活习俗,使农民对本乡和本族有高度的认同感和依附感。这就构成了中国乡村一套极其稳定的社会生活体系,在这种和谐的社会生活体系下,地主和农民皆各得其所。在农民的思想观念中,不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取而代之的是血缘宗族认同和伦理观念。他们按照宗族关系或群落关系来看待自己的社会身份,很大程度消解了经济差距所带来的矛盾。“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够在过去两千年中保持稳定,并不是因为皇帝拥有强大的权利,而是因为逐渐形成的一套切合实际的制度和精神生活方式,完美地适应了中国的特殊需要。”[9]中国社会的乡村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行政单位,多是建立在血缘和宗法制度基础上的家庭、家族和宗族的集合体,再加上乡村生活相对与世隔绝,地主在经济上占有优势的同时,也成为农民政治上的保护者,成为道德社会理想状态下的救世主和代言人,这样的社会环境很难使农民产生阶级斗争的意识。
二、动员农民土地改革的途径——诉苦
由于在传统的经济关系和政治社会关系中,农民很难自觉生成阶级意识,想要动员农民进行革命,首先要想办法扭转农民的保守心理,激发其反抗意识,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力图使农民形成比较稳定的阶级归属感。
诉苦是中共促进农民思想解放,提高农民阶级觉悟的重要方法之一。其政策的实施过程是,主要通过党的工作队宣传、引导和启发,促使农民诉说自己的生活贫苦情况与饱受压迫剥削的生活经历,以此唤醒农民的反抗意识;使农民摆脱宿命论的思想,让农民知道,自己的贫苦是阶级矛盾造成的,是因为受到了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其背后的理论逻辑,即通过农民自身经济利益导向政治身份认同,给予农民应有的政治身份象征,使其在思想上翻身解放;同时宣传党的阶级斗争理论,使阶级身份认同代替宗法身份认同,深入农民的思想之中。
(一)苦主——纵向思维的解构
中国传统农民心中,普遍有着强烈的宿命论观点。穷是因为生来就如此,是“命不好”,甚至说“小人命薄,命里注定”;反过来,地主生活得好,是人家上辈子积德,是几代人的积累,是几代人的勤劳致富、聪明能干。地主和农民的生活如两条不相交的道路,只不过,农民的“趋富”心理使地主成为农民羡慕的榜样,不停促使农民努力跑到地主的那条路上,而不是努力打倒地主。
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首先需要改变农民的思想,让其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压迫;需要打破固有的乡村伦理观念,强化农民的革命意识。土改工作队发动农民进行诉苦,是使农民阶级意识觉醒的第一步。农民本身并不缺贫苦的经历,如何让农民发自肺腑地说出来,引起广泛共鸣,形成群体的反抗意识,这需要通过外在力量的引导作用。首先需要树立诉苦典型代表,发动积极分子带头诉苦。“如有积极分子打了第一炮。大苦小苦就接着诉出来了”。[10]苦主通过工作人员的引导性询问,逐渐改变其本有的“天生就如此” 的思想,开始思考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贫困。诉苦的逻辑目标,是使农民意识到,自己的贫苦和地主的富足之间是存在因果联系的。阶级压迫成为农民贫困的直接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在发动农民诉苦、觉醒农民阶级意识的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等其他贫困原因被大幅度淡化,同时,邻里矛盾等原因引发地主与农民的冲突也一并归结为地主阶级的压迫。
(二)诉苦大会——横向思维的建构
诉苦,诉的是自身的贫苦,诉的是生活的贫苦。在教育启发苦主之后,通过召开诉苦大会,影响相似的身份和生活经历的其他诉苦者,在情感层面上引起广大农民的共鸣,形成群体性的情感宣泄。在形成群体性情感认同后,某一村的某个地主自然成为情绪宣泄出口,某个人成为了农民的报复和批斗对象,但仅仅这样并不能使农民形成阶级意识,反而很容易转化为对地主个人的仇恨和报复。在打破农民宿命论、打破祖祖辈辈就如此的纵向思维的观念之后,建构农民与身边的地主斗争、整个地主阶级斗争的横向思维成为中共土地改革动员的主要目标。由此,中共力图使农民的群体认同转变为阶级认同,通过逻辑推演,使农民对当地地主的愤怒上升为对地主阶级、对社会制度不公平的愤怒。
“教育农民知道剥削,知道阶级,知道社会是谁创造的,才会使农民觉悟起来,有斗争的勇气”。[11]但剥削、阶级的概念过于抽象,几乎很难通过理论讲述使农民有清晰的认识。所以,中共的政策主要是,在引导和发动苦主之后,进一步从个人上升到集体的“诉苦大会”,逐渐形成群体性不满。而这种不满的矛头对准的是当地的地主。地主不仅被确立为实际斗争的打击对象,更重要的是,中共将地主塑造成剥削阶级在当地的代表,用来指代剥削阶级,甚至指代剥削的概念,使概念具体化为某一个人或某一类人。在这一过程中,生活状况相似的农民逐渐形成了“我们”的概念,发现自己“原来是类存在体,这个类存在体就是被剥削者——一个在旧的文化系统中不存在的范畴”。[12]同时,对地主以及地主阶级自然形成了对立的“他们”概念。通过这种阶级认同和横向对比,原有宗法制度下的乡村伦理道德被打破,地主不再成为经济上的榜样、政治上的精英,反而成为经济上的吸血鬼、政治上的反动分子,是需要打击和消灭的对象。
三、基于阶级对立重构乡村社会秩序
通过诉苦等动员政策的实行,中共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彻底摧毁了旧有政治社会格局,建立起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新的社会秩序。在对农民的持续教育和动员过程中,阶级的概念被进一步强化,广大农民翻身做主的同时,地主阶级作为被打倒的对象,彻底失去旧有的政治地位。
在传统的宗法制度下,正如弗里德曼指出的那样,旧中国的农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并不是按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来看待自己。[13]土地改革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封建经济制度,更打破了农民长期以来的宗法观念,取而代之的是压倒性的阶级概念深入农民思想之中。例如,冀南区划分阶级的时候,“农民内部争得凶”,“本系个新中农,愿落个贫农”,体现了农民已经改变了旧有以财产为基准的“趋富”观念,代之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政治身份认同。韩丁描述道:“一个担惊受怕的商人被定为中农,挺着胸脯,目光炯炯;被剥夺过的人家看到自己名字靠后的反应是欣喜若狂”,[14]表明原有的以血缘、伦理观念为基础的乡村政治社会秩序被取代,农民更加主动地以阶级身份看待自己、看待他人、看待社会。
正如之前所说,原有的宗族观念很大程度消解了阶级矛盾,或者说,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传统宗法观念形成的社会关系掩盖了农民和地主之间的阶级矛盾,而中共通过土地改革的动员机制,发动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使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关于阶级和剥削的观念深入民众,摧毁了宗法制度的经济根基、思想基础,使基层社会的社会关系通过阶级矛盾来表现,阶级也成为衡量和划分基层群众、进行基层管理的最主要依据,重构了新的基层社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