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2022-02-01邹统钎
【摘要】在数字技术的驱动下,中国积极推进文化数字化保护、利用和传播,文化数字化正在向高质量、高效率、高智能方向发展。但当前,在推动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中,还面临着文化数字化资源碎片化、文化数字化技术制约、文化数字化人才缺乏、文化数字化共享与产权保护冲突、数字化就业和产业转型等问题与挑战。因此,需着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资源整合、加快文化数字化技术革新与转化、重视文化数字化人才培养、保护文化数字化产权、统筹协调解决文化数字化衍生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文化数字化 数字技术 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23.007
积极推动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的关键举措。2022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给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并明确主要目标,包括到2035年,實现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文化数字化实质上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和改善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的方式方法,提升文化管理效率,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
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现状
对国内文化数字化相关学术论文发表量与研究主题的分析发现,自1996年,学术界对于文化数字化的关注逐步提升,近年来显著增加。其中,超过50%的学术论文将关注点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文化遗产上。此外,文化遗产数字化、数字化传播、数字化建设、数字化技术、数字化转型等也是国内学界的重要关注点。
文化数字化保护。数字化作为一种文化保护与展示手段被广泛运用,特别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文化与红色文化保护和展示、公共文化展示等方面数字化成就斐然。第一,文化遗产数字化。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概念是运用高新技术将客观世界文化遗产的各种信息用数字化设备转化成数字信号(Z. A. Mustafaeva; E. O. Tappaskhanova and Yu. O. Thamitlokova, 2020)。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一些古迹因保护和修缮不力而失去原有面貌;少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久失传、社会关注度不高、濒临灭绝等(王明月,2015)。而现阶段信息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正是文化遗产得以更好地保护、利用、传承和发展的契机。我国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近年来,借助于数字化建模、虚拟修复、数字化展示、数字化复制存储等关键技术(程乾、凌素培,2013),我国在文化遗产数字化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如故宫博物院自1999年开始,通过建立影像数据库(卓么措,2013)、开通“数字故宫”网站(贾秀清、王珏,2011)、开展数字测绘(傅才武、陈庚,2010)、与日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合作开展“文化资产数字化应用研究”等数字化建设工作,现已能为观众提供资讯、导览和时空漫游等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李滨、程承旗、段奇三,2014);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运用全景摄影、虚拟现实等手段,为公众游览和学术研究提供数字信息,并利用计算机复原技术解决文物修复的难题(冯乃恩,2018);河姆渡文化遗址、武陵地区文化遗址、圆明园遗址等文化遗产管理单位都在大力推进数字化策略研究(汤涛,2017)。数字化保护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负责部门的共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存在形式多样,必须加以重视和保护。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新的方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利用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展示、传播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为我国深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设Web数据库(雷国洪,2009)。各省市也纷纷建设地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如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等都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此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我在故宫修文物》和《手造中国》等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的影音作品大量涌现,将传统面塑、年画、中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影音的形式记录下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提供详实的影音档案(马晓娜、图拉、徐迎庆,2019)。
第二,民族文化与红色文化的数字化。民族文化主要包括民族语言文字、文学、歌舞、艺术、医药、建筑、饮食、服饰、风俗等方面。民族文化的数字化保护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与弘扬的关键。随着5G、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中国民族文化数字化保护的方式也更加多样。例如,在对西藏纯手工精羊毛哗叽纺织产品“泽帖尔”的保护过程中,把工艺流程转化为三维动画形式的数字文化形态,实现了相关数字资源的网络平台共享(常凌翀,2010)。再如,故宫博物院、北京大学、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开发了“走进清明上河图”沉浸式数字音画项目,通过创新三维布局恢复算法、虚拟环境组织方法等,对清明上河图中的54个场景进行了数字展示,再现了宋都汴梁的风土人情和繁华市景(微软亚洲研究院,2010)。
第三,公共文化数字化。我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作可以追溯到2002年4月由(原)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文化共享工程试点(何晓雷,2021),该试点工程旨在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打破数字鸿沟,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间,国家启动了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文化数字化惠民工程。“十二五”期间,(原)文化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任务(陈胜利,2015)。“十三五”时期,(原)文化部印发《“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六项重点任务: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打造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加强资源保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统筹推进重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管理(陈慰、巫志南,2021)。“十四五”时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强调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推动科技赋能文化产业。
文化数字化利用。实现文化的数字化活化与利用,完成文化数字化产品的落地,需要将文化与旅游等产业高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数字文化生态,打造文化数字化产业链(唐琳,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都对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进行了战略布局。首先,文化数字化利用呈现出稳健的增长和繁荣态势,新型文化数字化业态担当引领和示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角色(唐琳、陈学璞,2018)。其次,文化数字化与网络直播、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大众网络消费文化新业态结合紧密。例如,五台山、平遥古城、皇城相府等文化旅游景区在“五一”黄金周期间纷纷推出云直播旅游,吸引了大量的关注,通过短视频、直播、Vlog等方式让游客参与移动端文化数字化体验,既满足了人们假期文化体验需求,也减少了人员聚集所带来的疫情风险。文化数字化盘活了传统文化旅游资源,促使传统文化和旅游业态发展为新型数字文旅业态(姜艳艳,2021;张晟、张玉蓉,2022)。最后,随着“元宇宙”概念的提出,数字文化的利用模式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革,人的身份异构化,在虚实相生的数字化的环境中重塑人、场、物(石培华、王屹君、李中,2022),营造沉浸式的体验效果。例如,由国家文物局等推出的“云游长城”小程序,使用VR技术复刻了喜峰口西潘家口段长城,给游客以漫步长城的虚拟现实体验,同时开发修缮长城等相关游戏,从而达到宣传保护长城的目的(张晟、张玉蓉,2022)。
文化数字化传播。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等通过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进行数字化记录,借助现代网络传播优势,实现传统文化的永久保存和传播。例如,北京密云民间五音大鼓是当地特有的曲艺表演形式,逐步借助门户网站、视频平台等方式进行传播,吸引了国内外曲艺爱好者的目光,扩大了传统文化的传播范围(郭懿,2018)。再如,在古诗词领域推出《康震品读古诗词》,通过对古诗词进行讲解,向观众传达中华诗词歌赋的独特魅力,以数字形式改变和优化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
除了数字媒体外,数字游戏同样是传承中华文化的载体,如网游《梦幻聊斋》《轩辕传奇》等,游戏的场景布置、人物选取、情节设置等均来源于原著,让玩家在娱乐的过程中体味中华传统文化,促使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王清,2018)。虚拟展馆运用VR技术打造线上博物馆互动环节,运用数字化的方式复刻、唤醒、活化展品和文物,方便用户理解,不但突破了传统博物馆展示时间、空间上的限制,而且实现了参观体验的升级,使线上虚拟展示成为线下博物馆最有效的补充与延续,使得文化学习与传播的过程都更加轻松和高效,很大程度上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资源。
中國文化数字化经验
各地政府文化数字化模式精彩纷呈。北京市采取“科技赋能文化、文化赋能城市”的文化数字化模式(见图1),以现代科技手段和北京的古都文化、红色文化、冬奥文化、现代文化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在政府引领下,积极优化基础服务,优化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开展文化数字资源共享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强化文化数据库、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文化数字化传播水平;增强主体建设,培育龙头数字文化企业,推动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提升消费水平,深化数字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文化元宇宙、文化创意空间,抓住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机遇;采取文化数字化﹢旅游/体育/工业遗产活化/商业等模式,促进产业融合;提高监管效率,强化文化数字化大数据、智慧监管能力。“科技﹢文化”赋能城市发展,尤其是在长城、大运河、西山永定河三大文化带建设,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等城市文化发展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此外,北京在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北京市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8381.3亿元,按现价计算,同比增长4.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3.3%。
2022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策略(见图2)。经济转型方面,上海市成立上海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基金,总规模拟定20亿元,以“基金﹢产业”为纽带,构建“资本﹢文化﹢数字”创投生态圈,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提升产业粘连度、区域核心竞争力和感召力。生活优化方面,强调文化数字化惠民、关注民生,重视底层民生保障,通过优化文化数字化共享机制,满足特殊人群文化需求;实行“一网通办”,打造文化资源信息应用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智慧化数字文旅服务,方便利民。治理升级方面,实施“1-2-N”模式。“1”是采取“一网统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从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效维度切入;“2”是搭建“文旅通”和“随申码·文旅”两个打通全行业数据链路的数字化平台系统,打造全数据赋能的上海数字文旅中心;“N”代表应用场景管理,聚焦提升管理效率,推动数字景区、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全面发力。
其他各地政府在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展开积极探索,也得到了一系列优秀的创新经验(见图3)。浙江省突出创新机制,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数字化建设。山西省重视举办特色活动,召开2019数字文旅融合创新发展大会,聚焦文化旅游融合、大数据应用、互联网经济等相关政策措施和发展动向并进行深入研讨交流,推动山西省文化旅游数字化。贵州省狠抓数字文化消费,2021年6~9月,贵州省开展“数字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将通过多彩宝平台分三轮向社会投放2000万元消费券,以刺激文旅消费;2022年4月,贵州省推出其当代艺术史上首个涵盖全球化数字影像和多媒体浪潮的大型展览《裂变:数字艺术的全球化浪潮》,引发国内外积极关注。江苏省无锡市聚焦发展特色产业,打造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元宇宙创新产业园、无锡数字文化产业园等,加快影视文化产业与“元技术”融合发展,构建“元宇宙﹢数字影视”的创新应用。江苏省镇江市积极构建数字服务平台,依托“文化在线”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组织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新上线563项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江苏省扬州市狠抓产学研融合发展,成立非遗数字传播研究中心,构建非遗保护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非遗文化资源之间融通协作、优势互补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保、文博单位积极开展文化数字化前沿探索。文保、文博单位是文化资源的关键保护和传承利用单位,在文化数字化方面积极开展前沿探索。故宫、敦煌等作为典型代表,已探索出以数字技术、文化资源、创新应用为依托的文化数字化的典型模式(见图4)。数字技术为文化资源保护提供了绝佳条件。2001年,故宫博物院网站上线,数字故宫建设就此开启(苏枫,2022),此后,故宫文化资产数字化应用研究所成立,负责文化资产数字化。敦煌研究院与美国西北大学合作采用覆盖式拍摄和先进的QuickTime虚拟现实两种方式,开展敦煌时空艺术的数字化记录工作(樊锦诗,2009)。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也是提高文化资源利用和传播效率的关键手段。2016年,“数字敦煌”资源库平台上线,向全球发布敦煌莫高窟30个经典洞窟的高清数字化资源和全景漫游场景(张晟、张玉蓉,2022)。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创新活化利用是文化传承的必由之路。2020年,“数字故宫”小程序发布,借助互联网、数字化、信息化、多媒体等技术,对优秀的中华文化进行数字化创新,主动适应新时代文化消费结构升级,为公众所认识、消费、欣赏。文化数字化助力构建文化产学研链条,建立传承体系。2020年,敦煌研究院与腾讯联合打造“云游敦煌”小程序,上线第一天就达到了200万人次的访问量,上线一年受访量达3720万人次(徐可,2022;郭玲,2022)。2022年,中国文博深度云学习平台上线“故宫云课”APP,打造中国书画、器物、古建、宫廷生活等视听课程,将数字科技与传统文化教育紧密结合,为观众提供深入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的机会。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故宫、敦煌等文博单位取得了丰硕的数字化成果,实现了敦煌文化的数字化保护和永续利用的双赢。
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文化数字化资源碎片化。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呈点状零星分布,且文化数字资源之间缺少统一的数字化信息数据库整合,导致已经完成数字化的文化资源之间不能进行数据的交换和联通,限制了文化资源数据的共享、文化产业链的协调合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整合及其优化利用,与此同时,还影响了文化产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文化数字化技术制约。虚拟现实与人工智能还有一定的技术上升空间,文化数字化的品质尚待提高。与此同时,新技术对网络基础的要求较高,我国文化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还缺乏能提供规划设计、数字采集、数字运营、数字监管等一体化服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商,特别是受经济水平、文化市场消费需求的影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文化数字化的发展水平不均衡,文化数字化进程仍需长远规划。此外,信息技术与文化应用转化的滞后性也是一大挑战。现行的数字化工作在传统文化体系的基础上开展,而传统文化体系的固有机制和模式存在制度惯性,数字化转型的阻力依然存在,如何全面有效快速地将新兴的数字化技术应用到文化行业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化数字化人才缺乏。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尚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尤其是在网络技术、数据存储、信息处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专业化技术人才紧缺。然而,文化人才培养体系中缺乏对数字化技术的考察和规划,仅设置了少量大数据方面的课程,综合性、系统性、实践性的文化数字化专项课程尤其短缺。此外,政府对该类人才的专门培养方案相对匮乏,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不够完善,对跨专业的综合性文化数字化人才的吸引力不高,不利于文化数字化人才的成长和培育。与此同时,文化企业中数字化人才岗位设置还存在数量少、体系不科学、配置不完善等情况。
文化数字化共享与产权保护冲突。关于文化数字化成果的知识产权一直存在争议。文化资源本身是世界的、历史的、人民的,具有公权性质,然而文化遗产在国家、地方等保护体制下还具有一定的私权性质。这种公权和私权兼备的性质多体现在管理和保护方面,在知识产权方面则相对公开。然而,经过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如口述的历史音频、数字化影像、文物的虚拟现实数字化成果等,包含了一部分的人力、智力、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因而存在一定的私权归属,其知识产权界定还需进一步明晰。此外,由于数字化成果的特殊性质,数字化成果存在被复制、被改编甚至是被歪曲的风险,因此其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化数字化成果的利用、转化、贸易的利益主体划分也需要予以规范。
文化数字化衍生的社会问题。数字化革命創造了新的就业机会,高技能岗位的增加伴随低技能岗位的减少,“技术性失业”问题也逐渐显现。文化数字化无疑会对从业者提出更高的要求,人才培养和在职培训的需求会相应增加。与此同时,对于较难接受到数字化培训或者在短期内难以提升技术水平的从业人员而言,其就业压力也明显增强,甚至面临失业的困境。协调这部分从业者的继续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保障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数字化掀起了文化产业的革新浪潮,传统企业也同样面临数字化转型难题,在资金、人才、技术保障和组织管理方面挑战重重。
文化数字化发展对策建议
着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资源整合。要解决文化数字化碎片化问题,首先需要实现数据整合。在全面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权属的前提下,通过共享政策引领,打通文化数字资源所属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渠道,实现数字化文化资源的互利共享。其次,需要实现行业整合。利用异构数据共享技术构建行业间文化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的行业共享,为实现文化资源统筹管理和优化利用提供可能。再次,需要实现价值链整合。通过疏通文化产业上下游价值体系,积极推动价值链的全行业互联互通。只有着眼于文化数字资源系统,注重资源间的内外部联系,营造开放和谐的资源共享环境,做到资源互通、资源互补、资源共享、资源互利,才能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快文化数字化技术革新与转化。一要积极推动数字化技术革新。积极推动新兴技术的发展,为文化数字化提供新的增长点。二要注重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产业的成果转化。借助高新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在数字技术助力文化产品开发、目的地形象塑造、宣传教育和国际国内传播等环节,实现文化与科技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需推动相关政策制定,为文化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和转化提供更多支持,积极推动文化数字化建设。
重视文化数字化人才培养。首先,需要适应文化快速信息化的进程,适时调整人才培養方案,在文化职业教育、文化专业教育、文化研究生教育等不同阶段,有倾向性地增设文化数字化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课程,使得人才培养适应文化数字化发展的进程,尽量缩小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之间的差距。其次,制定合理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建立文化数字化人才培养基地,针对数字化人才引进、培育、安置等不同环节制定人才育留计划,以吸引文化领域以及跨专业综合性的文化数字化人才深入到文化数字化的各个环节,为中国文化的数字化保护、传承和利用精进技术、开拓道路。最后,对文化数字化应用较多的部门,应增设文化数字化岗位、加大综合数字化人才储备,积极发挥数字化人才的作用和优势,为文化数字化发展照亮道路。
保护文化数字化产权。一是要明晰文化数字化产权的界定,厘清原始文化、文化数字化成果与后期混合数字化成果的关系,确定原始成果先保护的原则,明确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保护文化数字化成果的知识产权。二是建立文化数字产权分类保护体系,构建文化数字技术、文化数字成果、文化数字资源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强化数字化技术专利权保护,明确侵权认定标准;明确数字产品的产权关系,赋予数字产品产权所有者以产权主体地位;对文化资源数据库、离散数字资源等给予合理的产权保护。三是完善文化数字化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司法审判质量和效率,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手段,解决文化数字化产权类型多样、数量庞大、权利主体复杂等现实问题,提升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效率。四是加强国内外文化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交流合作,提升文化数字化产权保护的共享性和国际化水平。
统筹协调解决文化数字化衍生的社会问题。首先,着力构建健全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职业能力提升制度和体系,通过对文化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培训,提升其数字化业务水平,以适应文化数字化发展的需求。其次,强力推进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数字化为手段,优化传统文化业的产业结构,提高传统文化业的资源匹配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为文化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最后,积极推动西北内陆地区文化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文化带动地区发展,缩小区域文化经济差异,积极发展共享经济,促进资源整合,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保证文化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引导、社会共创、民众参与。一是文化数字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政府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数字化支持体系、制定文化数字化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文化数字化开发项目等,为中国文化数字化指明方向。二是文化数字化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创,需要科研机构、高新企业为文化数字化提供技术助推动力,高校等文化人才培养机构为文化数字化提供人才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的社会机构以及社会团体为文化数字化提供公共文化资源。三是文化数字化的发展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积极激发公众参与文化数字化体验的热情,是文化数字化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
展望
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元宇宙应用场景的扩展,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即将迎来提质增效的关键发展阶段。高带宽、低延时、多连接的5G通信技术将带来全新的文化数字化体验;AI、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升级将带来更加智能化的服务;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将实现文化场所的全面感知和实时、全天候的环境监测、模拟和管理;VR、AR技术的发展将提供超现实和沉浸式的体验;数字科技的综合运用将丰富文化的体现形式,促进文化产品的革新升级;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为文化保护、利用和传播提供一体化的方案策略;元宇宙应用水平的提升将在虚实相生的文化场景中重构人、场、物的关系,从而带来超现实的文化体验;未来博物馆、未来景区等数字化产品将为中国文化展现提供全新的载体。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新文化,将为中国文化发展赋予新的力量,为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插上腾飞的翅膀。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公园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时空大数据的京津冀景点即时推荐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20ZD02、20GLC06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讲师李颖对本文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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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肖晗题
The Current Situation, Challeng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ultural Digitalization in China
Zou Tongqian
Abstract: Driven by digital technology, China is actively promoting digital preservation, utiliza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culture, and cultural digitalization is developing in the direction of high quality, high efficiency and high level of intelligence.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in China,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such as serious fragmentation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resources, cultural digitization technology constraints, lack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talents, conflicts between cultural digitization sharing and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digital employment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resources, accelerate the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technology,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cultivation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professionals, protect the property rights of cultural digitization, and address the social problems derived from cultural digitization in a coordinated manner.
Keywords: cultural digitization, digital technology, cultural heritage
邹统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长助理、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導,丝绸之路国际旅游与文化遗产大学副校长。研究方向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主要著作有《中国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政策源起和愿景》(论文)、《走向市场驱动的文旅融合》(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