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2022-01-31王倩
王 倩
(赤峰学院就业与创业工作处 内蒙古赤峰市 024000)
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是关注度极高的一个话题,高校在发展中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能够进一步的提高毕业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就业技能水平[1]。而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课程体系的建设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只有为高校培养出高素质、高水平的创业型导师,才能确保课程体系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有效结合,推动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的发展,推动高校进行专创融合改革和发展。
概述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在高校的发展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发展内容,而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并在培养方案中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除此之外,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还应当合理选用教学方式,组建优质的课程体系,选择已经实施并获取一定成效的考核方式,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创业能力[2]。就现阶段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而言,大部分高校仍然存在着课程造势不充足的现象,并且教师的数量无法满足当前课程设置的实际需求,同时,在高校的师资队伍中,整体质量不是十分优质,部分教师属于专任教师兼任,其并没有接受系统化的训练,甚至自身也没有创业创新方面的实际经验,仅仅只是对创新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有一定的学习,加之自身的创新创业相关理论知识有限,知识体系并不完整,因此,还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基于上述情况,为了能够使高校更好地开展创业创新教育工作,应当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搭建自主创业平台,并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能够高效开展。
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创业教育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授课教师不仅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也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文化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建设高校创业文化过程中,创业型导师的引导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创业型导师缺乏实践能力。就目前而言,大部分高校中通常将创业导师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包括校内与校外。校内创业导师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型教师、实践实训指导教师、双师型教师,校外创业导师中主要包括:企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以及从企业中聘请的双师型教师。校内双师型教师大部分是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以及社会实践经历,该类型教师上岗前需要有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但部分岗位资格证书的获取相对较为简便,教师在考试前突击复习也能够顺利获得资格证书,这就导致部分从业教师并没有实际的社会实践经验[3]。在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如果教师没有真正的工作经验,在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就不能提高给给予学生有效的指导建议,颇有纸上谈兵的意思。
校外导师不具备较高的稳定性。创业创新教育开展过程中,院校聘请的校外双师型创业导师,由于在企业中具有较长的工作年限,通常情况下,其实际工作经历以及创业经验较为丰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讲述自身的亲身经历并从自身的经历中总结出一定的创业创新方式,为学生传授有效的创业创新思维模式以及商业模式,并且,该类型的导师可以通过自身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人脉资源对学生进行指导,教育效果显著。但是双师型创业导师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双师型创业导师虽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缺乏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并且,该类型的导师属于兼职,并非是专职教师,这就导致学生能够与老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减少,有时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学生才能与教师沟通交流,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导师也仅仅只是利用自己非工作时间,利用社交软件的方式与学生交流[4]。除此之外,部分校外导师可能会出现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而由于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提前结束聘期,这就导致校方要不断地补充空缺岗位,校外导师是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中的一项不稳定因素。
学校缺乏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虽然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开展是高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大部分高校在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时未能对此形成清楚的认知,普遍存在着仅仅只是为了能够提高学毕业生就业率才开展创业教育的现象,甚至部分院校是为了应付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而开设课程,并没有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大学全程教育课程中。在高校的实际教学中,院方只注重传统教学内容,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未能有效落实创新创业教育课时,导致创业导师在正常的教学任务结束之后需要附带对学生进行创业指导。高校在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未以正确的态度看待创业教育,对创业教育没有清晰的定位,且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部分高校在创业教育方面投入的资金,师资等相对较少,导致创业教育效果不理想。
应用型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策
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师资队伍建设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培养出优质的师资队伍,才能够确保创业创新教学工作顺利开展,针对本文提出的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高校在短期内无法组建起一支拥有成熟的专职教师的师资队伍,在此状况下,高效需要充分整合利用校内师资。高校可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筛选,对于具有一定的创业经验以及有意向成为创业导师的教职工,可通过利用校企合作的优良资源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培训,主要针对创业导师的创业技能水平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的提升。
补充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数量。创新创业教育属于开放式的教育,该项工作的开展与政府、社会以及产业界的参与存在着紧密联系。在院校师资队伍中融入多元化、多渠道的兼职教师能够对高校师资力量不足起到有效缓解的效果[5]。基于上述情况,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选拔聘用人才。第一,跨校互聘。这种方式能够使有限的优质教师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第二,有丰富经验以及高等教育背景的成功创业人员以及企业家中选聘。这类人才通常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实战应变能力,其所具有的丰富创业经验是最直观且最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他们能够对创新创业的核心点进行准确的把握,并结合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提出最为中肯的指导建议。第三,从懂教育、懂经济的领导层中进行选聘,这类人才能够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的方向,在实际教育过程中,能够针对相关政策以及相关流程方面给予学生专业化的指导建议。
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评价以及激励机制。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评价以及激励机制,能够为师资队伍的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在完善师资评价激励机制过程中,政府与高校应当联合商讨,制定出完善的规范制度,该制度在制定时应当从合理规范评价、精神激励、资金扶持、待遇等方面入手,确保制度的实施能够最大化的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性。第一,建立考核评价标准[6]。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业能力以及创业素质的提升,同时,应当将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考核、职务评聘挂钩,对于在创新创业教育中业绩较为突出的教师,院校可给予其重点激励。第二,评价主体多元化。常规评价体系中主要包括四个评价主体,分别是:督导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以及学生评价,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要落实常规评价,同时,还应对常规评价进行延伸,增加社会评价以及企业评价两个单元,在此基础上,完善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反馈制度。通过多元化的全方位主体评价,有利于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更好的发展。第三,构建利益驱动激励机制。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过程中,应当制定出符合教育劳动投入的工作量计算标准以及报酬标准,确保教师在实际的教学工作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量的折算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与此同时,院校还应当支持教师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获取相应的奖金、股权。第四,建立创业实践激励机制。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应当允许教师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条件下,离岗创业或在企业挂靠锻炼,最大化的调动教师参与创业教育的主动性。第五,定期组织创业教育教师展开技能比赛、创业教学成果展评等活动,有助于提高教师对创业教育工作的积极参与性。
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应当贯穿整个大学教育,使学生能够在大一阶段培养自身的创新创业意识,在大二阶段可以结合自身的创业目标或创业想法申报相应的创业项目,大三大四阶段可以利用启动资金参与到创业项目中,根据这一培养过程,学生在大学毕业时,部分微型企业已经得到了良好的运作,或者学生也能够结合在校期间所学习到的创业知识以及创业经验去选择更好的创业项目,在上述教学模式中,即使学生在校期间创业失败,其积累的创业经验,在毕业后进行二次创业时也能够作为借鉴,并合理的规避创业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高校必须要对此提高重视,积极落实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中,高校必须要结合院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