癃闭舒胶囊致肝损害1例
2022-01-27戚留英徐梦凤
戚留英, 徐梦凤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药剂科,上海 201600)
1 病例资料
患者,男性,74岁,因“纳差8周,小便赤黄8周,加重3周”于2021年4月15日来院就诊。急诊生化报告显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53.6 U/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464.7 U/L,碱性磷酸酶(ALP)139 U/L,总胆红素(TBIL)174.3 μmol/L,直接胆红素(DBIL)150.3 μmol/L;腹部 CT 平扫显示,胰腺尾部小囊性灶、肝脏及两肾多发囊性灶、十二指肠降部憩室,拟“肝功能不全”收入消化外科。患者既往有前列腺炎,长期口服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 mg(每天1次)、前列癃闭通胶囊0.12 g(每天3次),2020年12月15日因前列癃闭通胶囊断货,改用癃闭舒胶囊0.9 g(每天2次,石家庄科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J2012051),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间断服用灵芝孢子粉。
入院查体显示,患者体温36.8 ℃,脉搏81次/min,呼吸20次/min,血压136 mmHg/82 mmHg,皮肤色泽偏黄,结膜无充血,巩膜黄染,未见紫癜、蜘蛛痣;全腹平坦,双侧对称,可见陈旧性手术疤痕,未见腹壁浅静脉曲张,未见肠型及蠕动波;腹软,全腹无明显压痛,无反跳痛,murphy征阴性,全腹未扪及肿块,肝脾未触及;肝浊音上界右锁骨中线第五肋间,肝区无叩击痛,无移动性浊音;肠鸣音3次/min,胃区无振水声;双侧腹股沟区未扪及明显肿物。患者肝炎病毒血清学检测均为阴性,自生免疫报告提示抗核抗体均为阴性,故不考虑病毒性肝炎和自身免疫性肝炎。
4月16日,给予患者丁二磺酸腺蛋氨酸注射剂0.5 g,加到250 mL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天1次;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剂930 mg,加到100 mL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天2次;合并口服坦索罗辛缓释胶囊、癃闭舒胶囊。4月19日,肝科会诊,考虑可能是由灵芝孢子粉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改用熊去氧胆酸胶囊250 mg(每天3次)。4月22日,转入消化内科,临床药师见患者保肝治疗5 d后肝酶指标下降不明显,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患者用药史及服用保健品史,判断可能是癃闭舒胶囊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建议暂停服用可疑药物,临床采纳意见,并停用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剂,改用注射用谷胱甘肽1.8 g,加到250 mL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天1次,治疗期间多次复查肝酶指标,发现停药后相关指标逐渐下降,具体见表1。5月4日,复查肝功能,发现患者肝酶指标趋于正常,予以出院,并给予熊去氧胆酸胶囊250 mg(每天1次)、甘草酸二胺肠溶胶囊150 mg(每天3次)。5月17日,患者门诊随访,复查肝酶指标正常。
表1 患者肝功能指标变化
2 讨论
患者口服癃闭舒胶囊约4个月后就诊,发现肝损害,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关联性。其既往服用盐酸坦索罗辛多年,未见肝功能异常,2020年12月起间断服用灵芝孢子粉,后因发现食欲不佳、小便赤黄,于2月中下旬自行停服,检索文献未见相关不良反应报道,故暂不考虑肝损害由坦索罗辛、灵芝孢子粉引起,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基本排除它与患者原有疾病有关。根据《药物性肝损伤诊治指南》[1]推荐的RUCUM量表,可知该患者肝损害与癃闭舒胶囊关联性的评价为8分,由其引起药物性肝损害的关联性评价为“很可能”,严重程度为3级(重度肝损伤),肝细胞损伤型。
癃闭舒胶囊由补骨脂、益母草、金钱草、海金沙、琥珀、山慈菇组成,主要用于治疗肾气不足、湿热瘀阻所致的癃闭。2020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癃闭舒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119号),对癃闭舒制剂增加了“肝生化异常”等不良反应,同时检索到5篇关于该药物致肝损害的文献报道[2-6],结合患者用药史与发病时间关系,以及各组方成分、制剂等相关信息,认为其肝损害是由本药所引起的。
江华[2-5]等认为,癃闭舒胶囊造成肝损害的原因可能是山慈姑基源混淆所致。基源鉴定是中药标准的基础,药品生产企业在GMP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中国药典》[7]和质量标准[8]进行质量控制,而且近年来药品生产企业陆续开展中药材信息化追溯体系的构建[9],从源头保证其质量,故认为发生基源混淆可能性不大。近年来,补骨脂引起的肝损害屡见报道[10-15],毕亚男[16]等发现,补骨脂水提物可通过影响胆汁酸转运体来导致胆汁酸失衡,产生胆汁淤积性肝损伤;王海征等[17]报道,补骨脂及其制剂所致肝损害以肝细胞损伤为主,临床主要表现为皮肤巩膜黄染、食欲减弱、尿黄、乏力等,同时伴有ALT、TBil、DBil等生化指标升高。本例患者肝损害症状与上述文献相似,故认为癃闭舒胶囊导致肝损害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补骨脂引起的。
由此提示,临床医生在处方中开具癃闭舒胶囊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疾病史、用药史,避免同时使用其他易肝损药品,并且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嘱患者若出现尿色深黄、食欲减弱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诊。另外,药学部门应开展中药药物警戒制度[18],将含肝肾毒性成分的中成药纳入数据库,利用信息手段对其存在的用药风险进行警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肝肾损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