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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流动性在居住流动意愿中的作用

2022-01-26陈满琪

东南学术 2022年1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意愿流动性

陈满琪

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人口的流动和迁移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活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占63.89%;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占36.11%,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与之相伴随的是,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与人口迁移和流动相伴随的便是流动和迁移人口的居住流动意愿。现有研究相对集中于结构性特点对居住流动的影响,鲜少关注个体对流动的看法及由这一看法衍生的影响,本研究试图分析结构性特点和个体持有的流动性看法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对比分析两者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程度大小,以期获得影响居住流动意愿的关键因素。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居住流动意愿的结构性特点

居住流动意愿是个体在综合衡量自身与流入地关系后,针对“是否愿意搬迁到其他地方居住”做出的一种主观判断和决策,(1)陈满琪:《关系流动性、城市认同与居住流动意愿的关系》,《社会发展研究》2018年第3期。体现了个体与流入地的联结。现有研究主要从经济、社会、制度和个人层面探讨上述因素如何影响居住流动意愿,缺乏对居住流动意愿的系统性、多水平考量。若以居住地空间为中心点,由大到小将个体还原回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的系统中,把制约居住流动意愿的经济、社会、制度和个人等因素整合划入不同分析水平,将更具有统摄性并有益于了解个体如何做出居住流动意愿的决策。

在宏观层面,所在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在城市的城市规模,可能是影响居住流动意愿的重要因素。城镇化水平决定了跨区域人口城镇化迁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2)陈海龙、马长发:《跨区域人口城镇化迁移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理论模型与模拟分析》,《人口与经济》2020年第5期。城城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倾向于向发达地区和大城市流动,(3)马志飞、尹上岗、张宇等:《中国城城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流动规律及其形成机制》,《地理研究》2019年第4期。等级高、规模大的城市流动人口的户籍迁移意愿高,流入城市的经济对城市流动人口户籍迁移意愿的提升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4)林李月、朱宇:《中国城市流动人口户籍迁移意愿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基于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地理学报》2016年第10期。不管是何种方向的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均有重要影响。

在中观层面,居住特征显著影响长期居住流动意愿,其中居住地区类型与社区类型可能是影响居住流动意愿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居住在城镇社区、商品房社区、别墅区、以本地人为主的社区或者拥有自购或自建住房的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流动意愿较强,(5)祝仲坤、冷晨昕、陶建平:《社区场域与农民工城市身份认同》,《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居住在农村社区、单位社区、不清楚邻里状况和居住在免费住房中的流动人口的长期居住流动意愿较弱。(6)刘芳:《桥接型社会资本与新移民社会融入——兼论社会组织与基层社区对新移民融入的推动作用》,《学习论坛》2015年第11期。

在微观层面,家庭总收入和家庭总规模对流动产生影响。同住人数、家属随迁对流动人口的影响较为显著。(7)杨成凤、柏广言、韩会然:《流动人口的城市定居意愿及影响因素——以安徽省为例》, 《世界地理研究》2020年第6期。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2/3的子女与流动父母同住,家庭规模为2.46人,71.1%的家庭是一次性流动,约有1/5的流动人口及家庭成员分两批流动,9%左右的流动人口及家庭成员分三批以上流动。(8)杨菊华、陈传波:《流动家庭的现状与特征分析》,《人口学刊》2013年第5期。

在个体层面,户口、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月收入、流动范围、流入时长、住房属性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我国流动人口的居住流动意愿产生影响。(9)陈志光:《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居住流动意愿研究》,《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杨东亮:《东北流出流入人口的城市居住流动意愿比较研究》,《人口学刊》2016年第5期;杨成凤、柏广言、韩会然:《流动人口的城市定居意愿及影响因素——以安徽省为例》,《世界地理研究》2020年第6期。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社会管理体制,户籍制度与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密切相连。受户籍制度影响,流动人口的收入差距明显,户籍歧视对收入差异的影响比重高达36.8%。(10)于潇、孙悦:《城镇与农村流动人口的收入差异——基于2015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分位数回归分析》,《人口研究》2017年第1期。研究发现,户口转变和迁移的开放性程度与个人社会流动机会获得有正相关关系,户口等级差别以及户口对体制内流动所起的结构性影响依然存在。(11)陆益龙:《户口还起作用吗——户籍制度与社会分层和流动》,《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户籍制度对流动人口居住流动意愿有一定的影响,(12)孟兆敏、吴瑞君:《城市流动人口居住流动意愿研究——基于上海、苏州等地的调查分析》,《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3期。成为影响人们居住流动意愿的最重要因素。

(二)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

不管是宏观、中观、微观还是个体水平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都是外在层面的“结构性”因素,忽视了“人”这一主体性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在居住流动意愿中,社会心理因素所起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心理融入已成为新生代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高级阶段,也是其市民化的必由之路。(13)梁土坤:《居住证制度,生命历程与新生代流动人口心理融入——基于2017年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监测数据的实证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20年第1 期。社会融入、社会支持可能是最为重要的社会心理因素。中国的正式社会支持网络较为薄弱,在文化心理上基本都是接受以血缘、亲缘和业缘为主导的非正式社会支持。(14)陶裕春、申昱:《 社会支持对农村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人口与经济》2014年第3期;赵丽丽:《城市女性婚姻移民的社会支持研究——以上海市“外来媳妇”为例》,《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人际交往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指标之一,(15)杨菊华:《以强大的正式社会支持形塑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人民论坛》2020年第2期。衡量融入最为重要的特征是流动人口在当地是否有社会支持网络。在流入地是否建构起新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等非正式支持将影响着流动人口的居住流动意愿。

关系流动性是指个体对其所属群体中群体成员寻找新伙伴或建立新伙伴关系机会的看法,(16)Yuki, Schug & Horikawa, “Development of A Scale to Measure Perceptions of Relational Mobility in Society”,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Research in Social Sciences, 2007, (12).Yuki, M.& J. Schug, “Relational Mobility: A Socio-Ecological Approach to Personal Relationships.” in O. Gillath, G. E. Adams, & A. D. Kunkel (Eds.), Relationship Science: Integrating Evolutionary, Neuroscience, and Sociocultural Approaches,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2012,pp.137-152.它是个体对于周围建立新人际关系或摆脱旧人际关系难易程度的感知。当个体感知到周围易于建立起新的人际关系或容易摆脱旧的伙伴关系时,其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就高,反之则低。关系流动性强调的是个体对周围的人们关于周遭社会环境特点的看法,以及这一看法反过来如何影响个体自身的心理与行为。流动性的高低将影响人们关系网络的建立。在高流动性情况下,个体选择新伙伴的机会较多,他们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新的伙伴关系或重新组合新的伙伴关系。而在低流动性情况下,个体可选择新伙伴的机会较少,较难突破现有的关系网络,难以建立和重组新的伙伴关系。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由关系网络建立的关系型社会,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较为稳固,关系的破裂和重新寻求较为不易。人口迁移和流动的日益频繁打破了关系较为固定和静止的传统熟人社会,每一次的流动都让个体离开了原有的社会网络,面临着新的社会环境。人们越来越多地离开自己已建立起来的稳固关系,流入非熟人社会,生活于“生人社会”。如何在“生人社会”中建立起关系网络是流动或迁移个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关系流动性阐述个体如何知觉周边的社会生态环境,体现了个体适应周围环境需付出的努力,它是个体对所处环境的认知,对周围社会生态的一种评估,这种评估可能会进一步影响个体在选择或离开居住地上的决策,成为引发个体居住流动意愿的诱因之一。

关系流动性高低产生的心理效应也会影响居住流动意愿。当感知到自己身在高关系流动性的环境下时,个体具有更强的自尊与主观幸福感关联,(17)Yuki, M., K.Sato, K.Takemura & S. Oishi, “Social Ecology Moderates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Self-Esteem and Happiness.”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013, 49(4);Sato, K.& M. Yuki,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Self-Esteem and Happiness Differs in Relationally Mobile vs. Stable Interpersonal Contexts.”Frontiers in psychology, 2014, 5.更强的自我提升倾向。为了摆脱低关系流动性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个体有可能倾向于在未来搬到其他地方,以寻到适宜的居住环境。(18)Falk, C. F., S. J. Heine, M. Yuki & K. Takemura, “Why Do Westerners Self‐Enhance More Than East Asians?”, European Journal Of Personality,2009, 23(3), pp.186-203.居住流动体现了人们想要脱离现有社会纽带,寻找充满活力环境的意愿,(19)Gillath, O.& L. A. Keefer, “Generalizing Disposability: Residential Mobility and the Willingness to Dissolve Social Ties.”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16, 23(2).生活在高居住流动性环境下的个体报告了更强烈地加强社会关系和扩展社会网络的动机。(20)Schug, J., M. Yuki & W. Maddux, “Relational Mobility Explains Between- and Within-Culture Differences in Self-Disclosure to Close Friends.”Psychological Science, 2010, 21;Oishi, S., S. Kesebir, F.F. Miao, T. Talhelm, Y. Endo, Y.Uchida & V. Norasakkunkit, “Residential Mobility Increases Motivation to Expand Social Network: But Why?” ,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013, 49(2), pp.217-223.因此,居住流动可能是个体摆脱现有社会关系、扩展社会关系的心理过程在行动上的体现。

综上,本研究拟从结构性特点和关系流动性考察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构性特点分为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层面,在控制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层面基础上考察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由于数据库所限,宏观层面选取了城市规模、人均GDP作为指标,中观层面选取了居住地区类型、居住社区的类型作为指标,微观层面选取了家庭总收入、家庭规模作为指标,个体层面选择了性别、就业状态、住房属性、年龄、受教育程度、居住时长、搬迁频率作为指标。

二、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取

本报告使用的数据库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智媒云图联合发布的2017年社会心态调查(CASS-Matview SMS2017)。该调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编制,于2016年8月到2017年4月,通过数相科技研发的问卷调研APP“问卷宝”,向在线样本库的全国用户(共约110万人,覆盖全国346个地级城市)推送问卷,再通过用户分享问卷的方式进行滚雪球式发放。问卷收回后,课题组进一步依据陷阱题、答题完成情况、逻辑检验等对问卷进行筛选。CASS-Matview SMS2017数据库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调查最初共收回全部作答问卷24364份,经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成人问卷22669份,问卷有效率为93.04%。为了确保作答的可靠性,本研究依据被调查者在“居住流动意愿次数”“家庭规模”上的作答情况做进一步删选。以均值以外3个标准差作为依据剔除极端数据,个体居住流动意愿的最大值为13,因此删除小学时期、小学到高中和高中至今这三个阶段搬迁次数大于13的数值,(21)陈咏媛:《居住流动意愿与亲环境行为的关系研究》,王俊秀、陈满琪编:《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蓝皮书(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2-163页。同时删除家庭规模大于8的数据,最终本研究样本为20703人,其中男性11533人,女性9170人,平均年龄27.93岁。本研究将调查对象所处的城市纳入分析之中,参照以往研究,(22)应小萍:《居民生活压力感:城市比较研究》,王俊秀、陈满琪编:《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蓝皮书(2016)》,第69-82页。并根据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2018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将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依据商业资源集聚度、城市枢纽性、城市人活跃度、生活方式多样性和未来可塑性五大指标划分为一线城市(6387人)、二线城市(3571人)、三线城市(4083人)、四线城市(4221人)和五线城市(2420人),缺失值21人。受教育程度为初中毕业及以下2005人,高中5398人,大专5280人,大学本科7040人,研究生及以上980人。

(二)测量工具

1.居住流动意愿

询问被调查者结合以往的搬迁经历是否愿意从现在居住的城市(乡镇)搬到其他城市(乡镇),从“1”非常不愿意到“7”非常愿意进行7级评定,分数越高,越倾向于流动,居住流动意愿越强。

2.关系流动性

关系流动性的测量采用Yuki(2007)编制的关系流动性量表(Relational Mobility Scale),用于评估被调查者感受到其周围人关系流动性水平的程度。Yuki认为关系流动性包含了两个维度,分别为遇到新伙伴和选择自己交往伙伴。该量表包含12个条目,其中6个条目为反向题,要求被调查者从“1”非常不同意至“7”非常同意就关系流动性条目做出评定,需要强调的是被调查者的判断是基于他们周围人的情况,而不是基于自身的情况。如“他们有很多机会结识新朋友”“对他们而言,和不认识的人交谈是不寻常的事”“他们经常无法自由地选择结识的对象”等。本研究中关系流动性的条目经反向计分后,计算12个条目的均值以此衡量被调查者所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均值越高表明被调查者知觉到其周围人的关系流动性水平越高,均值越低表明被调查者知觉到其周围人的关系流动性水平越低。已有研究证实,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Cronbach's α=0.80。(23)赖洵慧 :《关系流动性调节情绪表达与心理功能间之相关》,台湾大学心理学研究所学位论文,2013年,第9页。

(三)统计分析

通过PASW21.0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主要运用的统计方法包括:相关分析、方差分析、方差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等。

三、研究结果

(一)居住流动意愿的特点分析

在宏观层面,城市规模的大小显著影响了居住流动意愿(F=2.815,p<0.05),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居住在一线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57,SD=1.30)显著低于二线城市(M=3.62,SD=1.32)和五线城市(M=3.66,SD=1.37)。居住地所在省份的GDP对居住流动意愿无显著影响。

在中观层面,居住地区类型对居住流动意愿有显著影响(F=3.697,p<0.01)。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居住在市/县城乡接合部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63,SD=1.24)显著高于农村地区(M=3.55,SD=1.43),市/县城区以外镇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67,SD=1.31)显著高于市/县城的中心城区(M=3.59,SD=1.37)、市/县城的边缘城区(M=3.60,SD=1.29)和农村。居住社区类型对居住流动意愿有显著影响(F=6.043,p<0.001)。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居住在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87,SD=1.52)显著高于其他社区,居住在老城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55,SD=1.35)显著低于单位社区(M=3.63,SD=1.33)和普通商品房小区(M=3.63,SD=1.28),居住在农村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56,SD=1.38)显著低于普通商品房小区。

宏观与中观层面交互作用分析显示,城市规模×居住地区类型有显著的交互作用(F=3.007,p<0.05),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居住地区类型在一线城市(F=3.94,p<0.01)、二线城市(F=3.53,p<0.01)个体的居住流动意愿存在显著的差异,一线城市中居住在边缘地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中心城区,二线城市中居住在边缘地区或城乡接合部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农村地区。城市规模×居住社区类型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F=2.175,p<0.001),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居住社区类型在一线城市(F=6.60,p<0.001)、四线城市(F=3.28,p<0.05)、五线城市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存在显著的差异(F=7.25,p<0.001),一线城市中住在别墅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老城区和普通商品住房,四线城市中住在别墅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老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城中村和农村,五线城市中住在别墅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老城区、单位社区、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农村,单位社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低于普通商品住房和城中村。

在微观层面,将家庭总收入6000元以下视为低收入家庭,6000元以上至4.5万元为中等收入家庭,4.5万元以上为高收入家庭。分析发现家庭总收入对居住流动意愿产生显著影响(F=4.152,p<0.05),高收入家庭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67,SD=1.39)显著高于低收入家庭(M=3.59,SD=1.34)和中等收入家庭(M=3.59,SD=1.31)。将家庭规模分为2人以下、3—5人和5人以上,未发现家庭规模对居住流动意愿产生影响(F=2.718,p>0.05)。

在个体层面,性别对居住流动意愿无显著影响(F=1.570,p>0.05)。户口(F=17.807,p<0.001)、就业状态(F=6.657,p<0.001)、住房(F=7.821,p<0.01)、受教育程度(F=8.903,p<0.001)、本地居住时长(F=25.804,p<0.001)均对居住流动意愿有显著影响。多重比较发现,本地城市户口(M=3.57,SD=1.36)和本地农村户口(M=3.56,SD=1.35)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低于外地城市户口(M=3.67,SD=1.29)和外地农村户口(M=3.74,SD=1.26);学生的居住流动意愿(M=3.69,SD=1.27)显著高于无工作(M=3.47,SD=1.45)、在职工作(M=3.60,SD=1.33)、离退在家(M=3.47,SD=1.39)、离退应聘(M=3.50,SD=1.31)和非固定工作(M=3.53,SD=1.33),在职工作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一直无工作、离退在家和非固定工作,失业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67,SD=1.50)显著高于一直无工作;租房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63,SD=1.31)显著高于自有住房(M=3.58,SD=1.35);初中毕业(M=3.38,SD=1.51)及以下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低于大专(M=3.57,SD=1.35)、本科(M=3.59,SD=1.32)和研究生(M=3.65,SD=1.29),本科、研究生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高中(M=3.50,SD=1.43)等所有学历群体;居住时长不到半年(M=3.56,SD=1.32)和10年及以上(M=3.52,SD=1.37)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低于其他居住时长。

将年龄分为18—30岁、31—49岁和50岁以上三个组别,分析发现年龄对居住流动意愿具有显著影响(F=6.818,p<0.001),多重比较分析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居住流动意愿越来越低。18—30岁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强烈(M=3.62,SD=1.32),随后是31—49岁组(M=3.58,SD=1.36),最低是50岁以上组(M=3.42,SD=1.37)。根据均值加减一个标准差区分出低、中和高搬迁频率,分析发现搬迁频率显著影响被调查者的居住流动意愿(F=57.108,p<0.001),低搬迁频率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M=3.47,SD=1.35)显著低于中搬迁频率(M=3.68,SD=1.31)和高搬迁频率(M=3.66,SD=1.33)。

微观与个体水平的交互作用分析显示,家庭总收入×搬迁频率有显著交互作用(F=3.634,p<0.01),简单效应检验表明在低搬迁频率条件下,家庭总收入对居住流动意愿无显著影响(F=2.067,p>0.05),在中搬迁频率(F=4.837,p<0.01)、高搬迁频率(F=4.101,p<0.05)条件下家庭总收入对居住流动意愿有显著影响。在中搬迁频率条件下,高收入家庭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其他收入家庭,在高搬迁频率条件下,高收入家庭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低收入家庭。

鉴于户口在个体居住流动意愿中的重要作用,对户口与个体其他特征做交互作用分析显示,户口仅与年龄有显著交互作用(F=2.172,p<0.05)。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年龄对居住流动意愿的显著影响仅存在于本地城市户口(F=4.923,p<0.01)、本地农村户口(F=4.656,p<0.01)。本地城市户口中,18—30岁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高于31—49岁;本地农村户口中,50岁以上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显著低于18—30岁和31—49岁。

(二)关系流动性与居住流动意愿的关系

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关系流动性与个体的居住流动意愿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r=-0.08,p<0.01),当个体知觉到周边的人际关系流动性程度越高,他们越不乐意搬离现居住地。研究将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水平的变量纳入回归方程中,以此考察不同层次水平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同时将关系流动性最后纳入方程中,以明确关系流动性在居住流动意愿中的作用。

模型1结果表明,宏观层面中城市规模显著影响了居住流动意愿,城市规模越小,居住流动意愿越强,人均GDP并未对居住流动意愿产生影响。模型2结果表明,在加入中观层面后,除了城市规模对居住流动意愿有显著影响外,中观层面中居住在市/县城的城乡接合部、市/县城区以外镇、较中心城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更强,居住社区类型是城中村、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更强。模型3结果表明,在加入微观层面后,除了城市规模、居住地区类别和居住社区类型具有显著影响外,微观系统中的家庭总收入显著影响了居住流动意愿,家庭总收入越高,居住流动意愿越强。

模型4结果表明,在加入个体因素后,除了城市规模、居住地区类别、居住社区类型,家庭总收入具有显著影响外,个体特征中户口、就业状态、受教育程度、本地居住时长、搬迁频率显著影响了居住流动意愿,本地城市户口、本地农村户口、外地城市户口较外地农村户口居住流动意愿更强;就业状态中一直无工作、离退、返聘较之于失业者居住流动意愿更弱;受教育程度越高,居住流动意愿强;本地居住时长越长,居住流动意愿越弱;搬迁频率越高,居住流动意愿越强。

模型5在加入关系流动性后,结果显示宏观层面的城市规模,中观层面社区类型,微观层面家庭总收入,个体特征中户口、就业状态类别、受教育程度、居住流动意愿频率仍显著影响居住流动意愿,但本地居住时长影响不显著;关系流动性显著影响了居住流动意愿,个体感知到的关系流动性越高,居住流动意愿越低。从△2R的情况来看,与模型4相比,模型5中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解释力最大,增加了1.5%,其次是个体特征对居住流动意愿解释力,增加了1%。

表1 不同水平人口学特征、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回归分析结果

续表1

四、讨论与结论

(一)居住流动意愿的结构性特点分析

从居住流动意愿的结构性特点分析发现,个体的居住流动意愿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居住流动意愿受个体能力的驱动,源于个体对自身能力的判断。能力既是人们在流动过程中能否在流入地找到工作的重要条件,也是衡量能否融入流入地的一个重要因子。就业技能的匮乏是中国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体系面临的关键性障碍,随着就业技能的提升,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度呈“U”型变化趋势。(24)孔艳芳、周凤:《中国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与社会融合研究——基于多层非线性模型的经验论证》,《劳动经济评论》2020年第1期。本研究发现,在一线城市、四线城市和五线城市,居住在别墅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强。与之相对比的是,居住在农村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低。家庭总收入较高的家庭,居住流动意愿最强烈。无论是对于中等流动频率的个体还是高等流动频率的个体,高收入家庭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强烈。年龄较小、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强烈,随着年龄的增长,居住流动意愿呈显著下降的趋势。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居住流动意愿呈显著上升趋势。学生与在职群体居住流动意愿较强烈。上述结果与已有研究结果较为接近,如若以当地水平为参照,居住在别墅区、高收入家庭的个体表现出最强烈的居住流动意愿,这可能是他们在对自身能力衡量基础上进一步向上流动的一种体现,而年龄轻、受教育程度高、学生与在职群体的居住流动意愿最强烈,也同样佐证了基于能力基础向上流动是居住流动意愿的一种反映。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当前的积分落户制度偏好年轻、高学历、高技能的劳动力,从政策上支撑了流动人口内部在市民化能力上的两极分化。(25)汪然、李挺:《主观市民化能力会影响大城市流动人口的城市居住流动意愿吗?——以上海市为例》,《上海经济》2020年第6期。移民的自我选择性理论指出,如果输出地中选择迁移的人多是能力较高的人,迁移之后他们收入有望追上输入地的本土居民,实现正向的自我选择。(26)Borjas, G., “Self-Selection and the Earnings of Immigrants”,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 1987,77(4), pp.531-553.无论是外来工人还是外来农民工都表现出正向自我选择的倾向,技能较高者更有可能选择流动,自愿选择了流动的人具有高度的主动性和强烈的获利动机,迁移之后会主动学习新工作所需技能,尽快适应当地市场。(27)谢桂华:《中国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回报与社会融合》,《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可见,以能力为基础的居住流动意愿更多的是一种正向自我选择。

二是居住流动意愿受个体情感的驱动,源于个体对居住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居住流动意愿可能反映了个体不满意现状,试图通过流动摆脱现状的一种方式。本研究发现,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居住在边缘地区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较强烈,而五线城市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最不强烈。居住在市、县以外的镇或城乡接合部的个体居住流动意愿强烈,居住在老城区的搬迁意愿显著低于单位社区和普通商品房。外地户口居住流动意愿高于本地,租房居住流动意愿高于自有住房,在本地居住半年或者10年以上者居住流动意愿最弱。居住流动意愿反映了人们更乐意脱离现有社会纽带,更愿意去寻找充满活力的环境的意愿,(28)Omri, Gillath, Lucas, A.& Keefer, “Generalizing Disposability: Residential Mobility and the Willingness to Dissolve Social Ties”,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16, 23(2) , pp.186-198.由此看来,不管是基于能力还是情感驱动的居住流动意愿,本质上都表达了个体向上流动的渴望。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居住流动意愿或成为今后人们一种新常态,不再只属于流动人口,常住人口也越来越多地加入居住流动意愿的行列,因此看待流动不能再仅仅聚集于诸如农民工这样特定的群体,而应将居住流动意愿视为将来一种趋势。

(二)关系流动性与居住流动意愿

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回归分析再次证实了居住流动意愿的两个特点,更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关系流动性对居住流动意愿的解释力最大,对居住流动意愿影响作用最大,表明了居住流动意愿除了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层面的影响外,更应考察关系因素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尤其是个体知觉到周边人建立或摆脱社会关系更容易,居住流动意愿越弱。

在流入地适应当地生活,实际上是再社会化过程,再社会过程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在城市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二是这种职业带来的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能够形成一种与当地人接近的生活方式,从而使其具备与当地人发生社会交往,并参与当地社会生活的条件;三是由于这种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与当地社会的接触,使新移民可能接受并形成新的、与当地人相同的价值观。(29)田凯:《关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性的调查分析与思考》,《社会科学研究》1995年第5期。社会交往是再社会过程中最为关键一环,没有与当地人的社会交往就无法形成相同的价值观,无法实现再社会化。在“关系资源”极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在再社会过程中的意义更为突出。以华人移民为对象的研究发现,作为补充资源的社会关系能够促进或者加快移民在“异国”的适应进程。(30)赵定东、许洪波:《关系的魅力与移民的社会适应:中哈移民的一个考察》,《市场与人口分析》2004年第4期。乡城流动人口社会网络中广泛存在小世界现象和无标度特性等非正式制度方式,实现再社会化是乡城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主要途径之一,(31)李树茁、杨绪松、靳小怡等:《中国乡城流动人口社会网络复杂性特征分析》,《市场与人口分析》2006年第5期。返乡意愿强烈的通常是那些在流入地社会资本较少的老年农民工。(32)杨舸:《留城务工或永久返乡: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老年农民工抉择的影响》,《江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华人移民和农民工进城是华人文化背景下居住流动意愿的两个最典型例子。这两个典型例子均一致地表明在流入地的社会支持程度,更通俗说能否在流入地建立起人际关系圈,透过人际关系圈让个体嵌套入流入地的人际关系网络中,形成一个牢固地留住个体的根基,才是在流入地再社会化的关键所在。

居住流动意愿中的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特征都是偏向于“结构性”的因素,而这些结构性因素对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小于关系流动性的影响,这意味着“结构性”因素对个体流动的影响或许没有现有研究强调的突出,实质上个体是可以脱离原先所处的结构或环境,但之所以未有流动是因为在现有结构中已建立了较为稳定且牢固的人际关系网络,以及对于当流动后进入新的“结构”中的一个不适应。适应能力是个体流动过程中要考虑的三大能力之一,(33)Liang & Zai, “China’s Great Migration and the Prospects of A More Integrated Societ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16, 42(1), pp.451-471.而关系网络的建构是适应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34)汪然、李挺:《主观市民化能力会影响大城市流动人口的城市居住流动意愿吗?——以上海市为例》,《上海经济》2020年第6期。正如研究所发现,本地朋友圈以及和本地人接触的频率是影响上海外地白领文化适应的两个重要因素。(35)张结海:《外地白领移民上海文化适应影响因素研究》,《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关系流动性的高低也反映了个体对自身适应能力的一种判断,个体知觉到的关系流动性差异不仅是周边生态的体现,也是个体从自身出发推测周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个人的能力,同时又受限于个人的能力。由此,关系流动性不仅是周边生态的反映,也是个体能否在社会中建构良好人际关系能力或者策略的一种体现。高关系流动性意味着建构新关系的可能性变大,同时维持旧关系的稳定性变低。高关系流动性的不确定性意味着个体获得新关系的可能性增加,同时失去现关系的可能性也增加。关系流动性高低不同,使得个体要适应这一现状所要完成的任务也不同。当个体知觉到周边是高关系流动性社会时,个体不仅要在建构新关系中筛选有价值的关系,同时要努力维护旧关系。如若不付出努力维护旧关系,那么旧关系就有机会去选择更好的关系,这种努力的付出最终形成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相较之下低关系流动性社会,个体则要小心不要破坏当前的旧关系,否则最终可能会陷入“低劣”或不愉快的关系中。

五、局限性和启示

本研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居住流动意愿是主观的指标,关系流动性亦是一个主观的指标,将来应考虑如何更为有效地衡量居住流动意愿客观指标。其次,受数据库所限,在影响居住流动意愿的宏观、中观、微观和个体特征上未能涵盖所有指标体系,将来应考虑更为全面地梳理居住流动意愿的不同层次水平指标。最后,关系流动性不同于“关系”,将来亦可直接测量“关系”,以及了解“关系”对于居住流动意愿的影响。

针对分析结果,本文认为增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帮助个体在流入地建立人际关系网络,提供社会支持系统。人们持有的关系流动性程度并不高,居住流动意愿程度亦较强,且居住流动意愿次数较低、本地居住时长较长。可见,人们居住流动意愿的主观能动性比较强,鉴于关系流动性在居住流动意愿中所起的作用,流动人口若能在当地建立起人际关系网络,以强大的正式社会支持形塑流动人口的归属感,(36)杨菊华:《以强大的正式社会支持形塑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人民论坛》2020年第2期。将有效帮助流动人口顺利度过再社会化过程,进而逐步适应当地的生活,减少流动频次。另一方面,市民化能力是个体能否再社会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流动人口能够融入当地社会的基础。高市民化能力保证了流动人口能与本地居民拥有相同的生活水平,从而把流动过程视为正向自我选择过程,巩固了流动成果,提升了居住意愿。然而,流入地是一个大熔炉,流入地的运转势必会排除部分不适应流入地的人口,每一次流动的过程并非都能实现正向的流动,因此也要保证流动人口面临流动决策失败时,能够有再次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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