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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的内源性发展路径研究
——基于“振兴村”试点的分析

2022-01-25雷俊华

理论与改革 2022年1期
关键词:内源性力量村民

叶 林 雷俊华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下,中国的城市化主要是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的单向流动,这促进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但也导致了农村发展的滞后。自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成为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议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1]。作为“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型的“前半场”[2],“城乡中国”阶段的城乡关系已经由单向城镇化转向当前的城乡互动[3]。随着城乡体制性障碍弱化以及资本下乡进程的加快,城市要素进入农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城市要素无法有机导入农村社会,不能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问题[4]。

从外部要素下乡的角度而言,当前城市资源进入农村的过程中常常面临着市场力量的异化与行政力量的失灵。市场方面,当前的“资本下乡”常常瞄准了农村的耕地与宅基地,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基本就被排除在产业之外,成为了乡村振兴的局外人;政府方面,在项目制的背景下,“项目进村”的资源常常被资源和经济条件更好的村庄和群体所吸纳[5],导致只有部分群体能够享受到政策资源,乡镇政权逐渐开始依赖“富人参与”,富人垄断了村庄的政治与经济[6],普通农民同时被市场力量与行政力量排除在外,弱化了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就村庄内部而言,由于劳动力外流,村庄的“空壳化”和“原子化”越发明显,农村集体行动能力逐渐衰弱[7]。个体化的分散小农户一方面难以有效承接政府资源,另一方面又难以有效对接市场[8],“接不住”“不愿接”或是“不敢接”外来资源,进一步导致了资本下乡效果的弱化。集体行动能力缺失和外来力量异化的交互作用,使得当前乡村振兴的过程面临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自治失灵的三重困境。要走出这三重困境,既要解决好农民主体性缺失和村社组织化缺失的内源性发展动力问题,也要解决好市场力量异化和行政力量失灵的外源性资源导入问题。

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家一直倡导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和“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9]。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10]。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进一步提出“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等[11]。社会力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主体。社会力量如何转变在脱贫攻坚时期“输血式帮扶”的角色,助推乡村“造血式发展”?社会力量如何协调好资源下乡过程中政府、市场和村民之间的关系?本文将以一个由退休干部牵头成立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案例,探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发展路径。

二、研究回顾与分析框架

(一)外源性发展向内源性发展的转变

1.外源性发展模式的失灵

为促进城乡的均衡发展,近年来国家不断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试图实现“以城带乡”“城市反哺农村”。当前的研究表明,外源性发展模式推动了资源、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下乡,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农村的发展,但也具有很强的局限性。

从政府资源下乡的角度来看,税费制改革和全面废除农业税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从“汲取”转向“给予”[12],国家的资源导入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下乡也存在着局限性。首先,农民在资源下乡中无需承担责任且缺乏有效参与的空间[13],造成了农民对于国家资源的依赖,最终导致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14]。其次,在人口外流和村庄空心化的背景下,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热情不足,难以对资源的利用形成有效监督,造成资源利用效果差和浪费严重,形成“最后一公里困境”[15]。再次,资源下乡采用的项目制方式具有竞争性授权的特征[16],往往具有高度依赖私人关系的半私人化逻辑[17],最终形成“私人治理”的局面[18],这进一步导致了“马太效应”,造成村庄间的贫富分化[19]。就村庄内部而言,地方精英凭借其自身具有的优势,占取了大部分的资源从而造成了“精英俘获”现象[20],形成了村庄内寡头治理[21],普通农民被排除在产业发展之外。最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一旦弱化,将使其难以借助下乡资源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2]。从当前的研究可以看出,国家资源下乡的效益没有充分实现,反而形成了村民集体行动参与意愿的弱化,使得国家资源难以精准地导入农村,造成了“政府失灵”的困境。

从企业资本下乡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大量城市资本迅速流向农业领域,为农村带去了先进的城市生产要素[23],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24]。但资本下乡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首先,资本下乡后大农场的效益往往并不高,甚至退出了种植环节,但由于获得了政策的倾斜,反而导致了对小农户的“挤出效应”[25]。其次,在资本下乡中如果没有处理好权利与资本的问题,可能使农民成为弱势群体[26]。再次,资本下乡经营农村还会导致村庄公司化,影响国家和农民的关系[27]。最后,有些资本下乡甚至仅仅是为了套取国家的补贴或是“圈地”[28],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权利。因此,市场力量在对农村进行资源导入时,也没有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甚至由于资本带走大部分效益,反而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出现了“市场失灵”的困境。

总体而言,以政府和企业作为主要推动力量的外源性发展模式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产业缺资本、缺技术、缺市场的情况[29],但同时也面临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在下乡过程中的异化。国家主导的发展干预作为外源性干预模式,需要更多关注当地民众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30],以此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

2.内源性发展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内源性发展理念源于对外源性发展理念的反思,强调以人为中心和本地居民参与的理念[31]。早期的内源性发展理论包含“选择性分离”的理念,反对外来型开发,主张不依赖区域外部的力量,而依靠地区内部居民的内生性力量来实现发展[32]。内源性发展强调地方参与和认同,发展过程由本地控制,发展选择由本地决定,突出本地的作用[33]。然而,完全不依赖外部资源实现乡村发展显然不符合实际。内源性发展需要打破地域限制,开展城乡交流,并适当利用政府政策等外源性因素,倡导将内生力量和外源力量结合起来推动发展。随后,新内源性发展理论兴起。新内源性发展强调“外发促内生”“内外融合”的理念[34],既保证农民和村庄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又承认并接纳外部力量的导入,实现农村发展内外部的融合。新内源性的农村发展建立在城乡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城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35]。

然而,内源性发展的动力来源一直处于黑箱之中[36]。在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及农村体制急剧变迁的背景下,农村基层组织权力弱化、公共资源产权碎片化、农村劳动力外流与农民异质性增加等因素导致了农村集体行动的全面衰弱[37]。农民主体性意识的缺失和村社组织化的弱势是村庄内源性发展动力缺失的重要原因。外源性发展和内源性发展在实践中并不相互排斥[38],乡村振兴的实现迫切需要激发农村的内源性发展动力以有效承接外源性资源的导入,实现外源性生产要素和内源性发展动力的统一。统一的核心在于找到“以农民为主体”与外部资源导入有机结合的点,通过将农民组织起来和增强农民能力以降低国家和农民的交易成本等方式来解决资源和资本下乡所带来的问题[39]。

(二)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角色困境

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的社会力量近年来在政策号召下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对农村发展实践形成有益补充,被当作是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重要力量[40]。然而,社会组织在介入乡村情境的过程中常常面临着环境的不确定性[41],陷入难以融入农村社区的困境。首先,社会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合作常常缺乏制度性的保障,政策的变动就可能造成合作关系的不确定性[42]。其次,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的项目时,常常无法融入地方社会的文化传统与行为模式,导致目标无法实现[43]。更重要的是,随着农村的“原子化”和农民主体性的缺失,社会组织在介入农村后无法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使得社会力量的资源导入难以发挥作用。此外,部分社会组织过于强势,甚至可能影响到村庄发展的自主性,阻碍内源性发展[44]。可见,如何使社会组织融入乡村并发挥其助推作用是实现社会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的关键。

针对社会组织的融入问题,当前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方案。有学者用“嵌入”来总结社会组织的介入策略,如孙飞宇等提出“镶嵌式扶贫模式”,社会组织通过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合作而扎根地方,又通过强调自身理念和科层制度而镶嵌在地方政府与社会之外[45]。袁方成和杨灿提出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党的规范和引导实现“嵌入式整合”[46]。郑观蕾和蓝煜昕提出“渐进式嵌入”,表现为社会组织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再到社区的嵌入策略[47]。针对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策略和路径,彭小兵和谭志恒提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动员、资源内生和市场对接的方式,实现乡村的内源性发展[48]。李怀瑞和邓国胜从主体性和组织化两个概念出发,以村民和村社的结构逻辑、市场导向和社区导向的行动逻辑为乡村新内源发展机制提供了一个解释框架[49]。社会力量要在乡村内源性发展中发挥作用,既包含如何从外源上调和城乡之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包含如何在内源上激发乡村的内在发展动力。因此,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是一个全流程、全方位的过程,社会力量从进入村社到发挥作用,应当采取怎样的发展路径?本文将以一个社会组织为例,进一步探讨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路径。

(三)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路径——一个分析框架

作为一种外来社会力量,在进入乡村场域时,社会组织首先会遇到融入的难题。社会组织需要实现组织的入场,并对地方行政体系和农村社区产生影响,从而为资源导入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资源的导入应当能够在农村的场域中,通过“以人为核心”的多元导入方式,对乡村场域内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进行影响,培育村庄的内生发展能力和动力,并进一步形成制度化的内源性发展模式。本文由此形成“融入—培育—助推”的行动逻辑框架。在这一视角下,外生的城市社会力量融入乡村场域,运用外生资源的导入,对人的发展观念进行塑造和转化,培育农民的公共精神和主体性,助推村庄的组织化,推动村庄的产业、人才、文化、组织、生态各方面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生成农村内源性发展理念。通过“外生促内生,内生促外生”的方式,实现农民主体、村社组织和外部资源的有机结合,形成农村内源性发展格局。具体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路径的分析框架

1.融入多层级体系

社会力量通常以社会组织的形式进入乡村的场域。社会组织的有效融入是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基础。社会组织在嵌入各层级体系时,会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如支持者的不稳定性、地方权力的复杂性和在地目标的模糊性等[50]。由于社会组织的嵌入常常未能得到地方政府正式的承诺,因此就有可能因为地方领导更替等原因使得项目前功尽弃;社会组织的嵌入还需面对复杂的地方行政体系,可能会因为增加地方政府的工作量和工作风险而难以得到支持;社会组织目标的模糊性也可能使其在面对地方政府和村社时遭遇阻力。在这种情形下,社会组织成员本身的身份可能就会对组织的嵌入造成重要的影响。若社会组织成员本身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则社会组织在嵌入国家话语体系和地方行政体系时,可能就会受到较小的阻力,也往往能够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且受地方政府官员变动影响较小。但“嵌入”的方式由于缺少社会组织与村民的沟通,容易造成服务村民和组织村民两个目标之间的割裂[51],导致资源导入的供需不对称性,使得社会组织难以融入农村社区,即社会组织可能获得了总体合法性但未获得情境合法性[52],没能得到普通民众的认可和支持。因此社会组织不仅仅是要嵌入各层级体系,更要融入到各层级体系尤其是乡村社会体系中,才能协调好各主体间的角色和功能[53],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若社会力量与村社有一定的渊源,如社会组织成员的“新乡贤”身份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社会组织融入乡村社会体系的阻力。

2.培育村民主体性

近年实行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政策主要是通过外生资源导入的方式进入农村,长期“资源下乡”和“资本下乡”带来的负面作用使得农民主体性减弱,公共事务参与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在资源导入时出现农民“不愿接”和“不敢接”等现象。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往往只愿意接受直接的帮扶,而不愿意参与“造血式”项目。因此,社会力量在介入农村后,只有通过培育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发展意识,才能使得农村在发展过程中与城市资源进行有效对接。对于农民主体意识和内生发展意识的培养应当是以“人”为核心的。村民的能力建设是内源性发展理念成功实现的最基本条件[54],通过对村民的能力建设,重新培育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使农民参与到集体行动中,为内源性发展奠定基础。在具体举措方面,通过培训、举办村庄集体活动等方式搭建平台,打造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舞台,从而培养出农民主体性意识,进而为村社的组织化奠定基础。同时,村民能力的提升和主体意识的培育也将反过来助推社会力量对农村社区更深层次的融入。

3.助推村社组织化

培育出农民的主体性意识后,进一步应当将具有主体性意识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村社的组织化。社会力量所采取的举措由于宏观上符合国家政策、中观上为地方政府带来了推动政策执行的机会、微观上获得了农村社区的情境合法性,从而可以在尊重村庄内源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城市资源的下沉导入,与农村发展相融合。在尊重村庄自身资源的基础上,社会组织通过将非制度化的平台制度化,如产业方面通过牵头资源下乡组织建立合作社,组织方面通过辅助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乡村治理方面辅助“三治融合”的制度化建设,形成相应的产业制度、组织制度和治理制度,助推农村社区的组织化,实现村庄内源性发展制度的形成。村社组织化实现后也将进一步推动村民主体性意识的提升,并促进社会力量深度融入乡土社会。

需要指出的是,“融入—培育—助推”的发展路径并非一个单向线性的过程。各个环节之间可能相互影响,并且由于社会力量发展干预的过程并非独立运行的真空实验[55],还将受到村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给发展路径带来挫折和困境。

三、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试点村内源性发展的个案分析

(一)案例背景及素材来源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F省已退休干部(副部级)L(1)根据学术惯例,本文对涉及的人名、地名和组织机构名称等信息进行了处理。响应“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号召,决定在F省经济水平较落后的N市选取三个普通村庄作为实验对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机制。L在21世纪初曾历任N市主要领导,在N市工作多年,对N市饱含乡情。L试图通过自身退休后依然存在的资源和影响力,融合多方面的社会力量,组织一群有社会影响力的退休干部、企业人士和科研院所的学科带头人组成社会公益组织——“振兴村干事会”,动员组织城市资源、资本、市场、信息、人才下沉到三个“振兴村”,以激活农村内在动能,探索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路径。

XJ村位于N市W县X镇西部,距离镇区9公里,距W县城区32公里,交通较便利。全村共有8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农户近600户,农民2400余人,常住人口约1880人。全村有耕地2820余亩,2018年以前,村中产业仅有传统的烟叶和茶叶种植加工。2018年,W县引进某文旅项目,征收了XJ村2700余亩耕地,仅剩下一些不易耕种的山垄田。文旅项目公司并未与XJ村签订提供就业岗位的协定,且该项目至今未动工。XJ村多数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被排除在产业发展之外,XJ村成为资本下乡后农民主体成为“局外人”的典型代表。2018年2月,XJ村因其村集体积累少、村民收入低、致富路径窄、产业支撑能力弱被“振兴村干事会”选为三个“振兴村”试点村之一。

2018年8月至今,笔者作为“振兴村干事会”下属的“乡村振兴社会建设服务团队”成员,作为“社会力量”之一,以乡村振兴志愿者的身份参与了“振兴村”的建设,通过参与式观察,跟踪了“振兴村”建设至今的全过程。研究团队通过驻村调研,采用座谈会、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调研的对象包括“振兴村干事会”总干事L及其组织的部分社会力量(如科技特派员、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人员等)、X镇相关负责干部、三个“振兴村”村“两委”成员和村民等。此外,日常还通过“振兴村干事会”的微信公众号跟踪其动态。

(二)社会组织的“融入”困境

“振兴村干事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介入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获得当地的认同。“振兴村干事会”采取“渐进式嵌入”[56]的方式,较为快速地嵌入国家政策体系和当地的行政体系。首先,由于其组织的宗旨嵌入了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的话语体系,从而在宏观上为其获得了合法性;其次,由于其总干事L高级别“退休干部”的身份,“振兴村干事会”迅速嵌入了地方行政体系。如N市委书记曾亲自出席过干事会的会议,表态支持“振兴村”建设,从而带动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对“振兴村”合法性的认同。由于“振兴村干事会”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社会资源,为其创造政绩提供条件,因此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欢迎。“振兴村干事会”在X镇设立了办公室,X镇特别安排了一位副镇长负责对接“振兴村”的工作。相比于一些社会组织难以融入地方行政体系的境况,“振兴村干事会”对地方的嵌入可谓顺风顺水。在嵌入乡村社区方面,通过村委的宣传、“振兴村干事会”成员下村座谈以及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下村调研,村民对于“振兴村”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对“振兴村”项目表现出了较强的欢迎与期待。“振兴村干事会”利用其社会成员的广泛性,计划对XJ村各方面进行全面的资源导入。基于个体农民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低,无法承接资源的现实,“振兴村干事会”计划通过组织村民成立合作社的方式来承接资源。根据XJ村的地形、气候和环境,计划帮助其引进“花境小镇”项目,辅助XJ村通过建立“花境合作社”,协助村民以金融贷款入股的方式来启动该项目。

然而,项目很快陷入停滞。面对“振兴村干事会”引进的项目,村民并未表现出积极性。尤其是“花境”项目在一开始的土地流转上就陷入困境。村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其根源在于农户对“振兴村”的认知与“振兴村干事会”产生了巨大的差异。首先,农民更多出于“等靠要”的思路,认为“振兴村干事会”将使用直接投入资金的方式帮助他们。比如有村民就表示:“大家都觉得振兴村干事会会像建经济特区一样给我们拨很多钱,给我们引进项目,帮我们解决销路,甚至有的人理解是他们要建一个村庄给我们住。” (XJ20181201C)(2)访谈资料编码规则:访谈地点+访谈日期+访谈对象姓氏,例如“XJ20181201C”的含义为2018年12月1日在XJ村(镇)对姓氏为C的访谈者进行的访谈。但这是与“振兴村”计划的理念相悖的。为培养村庄自身造血功能,“振兴村”并不计划采用直接投入资金的方式来辅助产业的发展。其次,村民呈现出个体化的特征,参与集体事务的意愿低,集体意识薄弱。比如村委就表示:“村民主人翁的意识已经没有了”,“原来我们就是集体化,然后包产到户,现在又要集体化,那到时候村民会不会出工出力啊?老人家不同意,觉得走集体化会有问题,因为他们吃过集体化道路的苦,不同意这条道路。”(XJ20190624X)一方面,村民并不关心村庄的集体发展,另一方面也对集体化道路存在畏惧心理。再次,基层自治组织凝聚力低。如XJ村村支书所说:“我们这个村,以前3年才开一次村民大会,仅选举时开一次。村民也不懂你们村委会怎么做,认为村委会是我们村委的村委会,不是村民的村委会。村委会跟村民之间已经非常疏远。以前迁户口还要村里盖章,现在连迁户口都不需要经过村委会,派出所可以直接办户籍迁出,村民跟村委会更没有什么交集了。村民可能都不认识村主任。”(XJ20190624X)最后,小农惧怕风险。XJ村支部副书记谈道:“老百姓是最惧怕风险的,也是最实际的,不能稳稳赚钱的事都不干。你们看看,上次说种百香果,跟镇里和企业都说好了,水泥柱都做下去了,结果听说突然可能要降低收购价,老百姓就都不干了。要我们干什么可以,问题是‘振兴村干事会’有没有办法帮我们保销路?”(XJ20181201C)X镇的党委书记也谈到小农个体化带来的审批问题:“小而散的农户要去报批,碰到具体部门的时候要帮你办也可以,不帮你办也可以,就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很在乎眼前,老百姓短期内看不到这个项目的成果就不会去做。”(X20180828C)

由于“振兴村干事会”和村民之间的供需不平衡,村民和村干部甚至开始怀疑“振兴村”项目的意义, XJ村在外部资源导入上遇到了资源难以被承接的状况,项目发展陷入停滞。可以看出,“振兴村干事会”虽然已经嵌入了国家政策体系和地方行政体系,但是无法融入乡村的社会体系,可见社会组织仅仅通过先嵌入后助推的单向路径难以融入乡村社会,实现村庄的内源性发展。

(三)以“人”为核心的村民主体性培育

“振兴村干事会”开始从“人”的角度出发激发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先是从村干部和中坚农民着手。“振兴村干事会”安排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到日本和中国台湾参加培训和学习,学习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回国后村干部决定从人的观念出发来解决村民不愿参与集体事务的问题。在“振兴村干事会”的帮助下,XJ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第一,从妇女工作入手,建立妇女美德培训班。“振兴村干事会”嫁接高校优质资源,邀请高校教授每周下村给妇女上课,改变妇女的观念与参与感,再通过妇女来改变家人的思想观念。在开办妇女美德培训班的过程中,社会力量导入的优质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原本来上课的人还不多,但农林大学的教授讲课讲得非常好,结果当时听完课后,她们回去就在小组里面宣传‘哇,省里的教授来讲课,教我们衣服怎么穿,招呼怎么打,整个礼仪教一遍,非常好’。她们一宣传,小组里面的人就说那我下周也去。后面人数就越来越多了,这个班就办起来了。现在每周五晚上固定时间都会有美德班。”(XJ20190624X)妇女美德培训班提高了村民的素质,有村民表示:“村民人文素质这一块有了明显的提高,就是通过妇女带动其他人。只有把妇女带动起来,才会影响周边的人、亲朋好友和家里人。就像我表弟的媳妇,说实话她之前在家里,(素质)这个方面实在是差。她就是非常粗(鲁),但当了妇女美德培训班的组长后,就完全不一样,她完全改掉了,改了非常非常多。你可以去问村里的,自从上了这个班以后,她就完全改变了,会约束一下自己。”(XJ20190624Z)妇女素质和参与意识的提升激发了村庄的公共事务参与意识,比如通过妇女培训班成员的说服与动员,XJ村最终动员全村村民没花钱就完成了村庄立面改造中的拆除工作。“你看我们这立面改造刚拆了猪栏、烤烟房,我一毛钱都没给他们,我就发动我们班的这个学员,一个人做两户的思想工作,一下就做掉了。”(XJ20190624X)

第二,协助推行积分制,以“美德银行”为载体,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员每周给村民的日常行为(包括孝顺父母、门前卫生“三包”、邻里关系和善、参加志愿活动等15项)评分,再通过积分换礼品的方式,激发村民联系党员的动力,从而实现党组织和村民的交流,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对于“美德银行”这个载体,村支书这么说:“老百姓是很现实的,牙膏也好,牙刷也好,有东西兑换就会有积极性。你(党员)没来评分我就去你家里找你来评,党员就偷不了懒。现在不是我要你村民怎么做,是老百姓反过来找你(党员)。所以现在这个机制,做得非常活。由党员来联系各户做这个事情,这样子反应就很快。我包户党员是谁啊?怎么没来给我评积分?那就是这个党员不负责任,他没有去做这个事情。通过村民倒逼,就把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做活了。”(XJ20190624X)通过“美德银行”的方式,党组织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村民和村委、党支部的联系,提升了信任感,党组织的作用也开始扩展到村庄事务的各方面。

第三,依托村庄传统,举行多样化的活动增进村民间的交流与信任,提高村民集体行动能力。“振兴村干事会”通过组织植树节植树、朱熹孝母道(传统孝道文化节)、妇女节文艺演出、组建圆梦合唱队、办晚会等方式来增加村民参与集体行动的机会,从而使村民开始关心村里的公共事务。XJ村妇联主任就表示:“现在村民很喜欢搞这些活动,觉得融入其中,比如三八节活动的氛围,就像早年走进农村的氛围。还有植树节,很多人都参加,小孩子也参加。大大小小,老老少少。”(XJ20190624Z)XJ村的村支部副书记也表示:“每次做一些活动,老百姓也是能感受到的,每做一次活动会改变提升一些人,他们会参与进来。”(XJ20201120C)

第四,成立百姓评议团,解决村民纠纷。建立乡规民约来实现三治融合,建立良好的乡风。比如村里的土地纠纷,“有人上访了两年多,司法和法院都没办法解决,最后通过村里面内部解决,我们通过百姓评议团来解决这个问题”。(XJ20190624X)

第五,通过大喇叭工程等来实现村中信息的实时传达。XJ村在各自然村安装上喇叭,安排专职通讯员,每日早晚用方言定时播报村情村事、时政要闻、政策精神,增强了村民对村务的了解,起到了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也使村民更加关心村庄的公共事务。

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有了很大提升,开始积极参与村庄集体活动,关心村庄公共事务。在此阶段,“振兴村干事会”通过协助村委会开展以人为核心的村民主体性培育,进一步助推了村社的组织化。同时,村民们看到了“振兴村干事会”在村庄发展中的作用,也开始真正接受“振兴村干事会”,实现了社会组织自身对于乡村社会的深层次融入。

(四)助推村社的组织化

随着村民主体性意识的提高,“振兴村干事会”开始从产业、组织、治理等方面来推进村庄的产业发展和有效治理,进一步推进村社的组织化。经过前期村民主体性意识的培育,村民开始愿意投身到集体产业中。土地流转方面,“花境”项目中土地流转受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村民开始积极流转土地;生产工具方面,“振兴村干事会”通过帮忙联系花木公司,引导村民苗木的购买;技术方面,通过联合地方政府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村民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方面,联系农业银行上门办理信用贷款,解决农民金融贷款难题。村民开始积极入股加入花境合作社,最终合作社从无人问津到有89户村民率先加入。村民也开始表现出内源性发展的动力。为了能够为花境合作社生产编织袋,妇女美德培训班成员自发一周内高效成立巾帼合作社,168名妇女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这是在“振兴村干事会”没有参与的情况下村民自发形成的组织,体现了村民已经内生了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村庄开始走向内源性发展路径。对于XJ村表现出的高度组织化,下乡指导杜鹃花种植的科技特派员有很大的感触:“发展杜鹃谷门槛极高,放眼南中国,能做到这么大规模的屈指可数。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往往做不动,像这样合作社式的模式来做,需要很强的组织能力,它需要组织好农民,有调动性,人的思想也要比较正。XJ村现在具备这样的基础。”(XJ20191229L)同时,村委也开始尝试自己承接城市其他资源进行发展。村支部副书记说:“我们也想了,就像这么泥泞的路,我们要自己走起来,走不动的时候,人家拉一把。只是靠人推是推不动的,只有自己往前走,别人才会拉一把。我们自己(如果)要倒下去,躺在地上,就推不动。”(XJ20191229C)XJ村的发展也开始展现出可持续性和韧性。2020年以来,村委带领村民自主引进多个品种花卉,请F省规划设计院进行设计,计划打造“四季花海”项目,体现出来XJ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韧性。面对产业上的挫折,村支书表示:“XJ村的村民是一批很团结的人,目前没有人想要退出。”(XJ20210116X)XJ村的内源性发展动力开始展现。对于“振兴村干事会”的组织成员而言,也真正实现了对乡村社会体系的融入,一个下乡负责指导花卉种植的科技特派员说:“XJ村人爱干活,天天泡在地里,我们都被他们感动了。你知道吗,看他们天天都穿雨鞋来,我(刚来的时候)本来都天天穿西装皮鞋的,我现在天天在田里都穿雨鞋(干活)了。” (XJ20191229L)社会组织成员已经开始与当地社会体系融为一体。

产业之外,“振兴村干事会”还协助将XJ村各项制度进行制度化,如干事会中的司法小组帮助制定村规民约,试行“三治融合新型农村发展模式”,将村规民约制度化;确定“党员五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等;将老人协会纳入到“美德银行”的治理体系中等等,实现了党组织建设和治理的制度化。由于其乡村治理的典型性,2021年9月,XJ村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6部门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四、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策略及路径

(一)社会力量融入乡村的策略

本案例借用“融入”概念来描述社会组织在不确定性情景下融入地方情境的策略[57]。在本文的个案中,“振兴村干事会”这一社会组织作为由退休干部发起建立的社会组织在融入乡村时有其特性。宏观层面,“振兴村干事会”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过程中,有其天然的优势和策略性。“振兴村干事会”在其宗旨和目标中明确其“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当地党委、政府为主导来推进各项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定位,呼应了十八大以来国家政策中“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要求,明确了自身“助力”的定位,从而使其获得合法性。中观层面,“振兴村干事会”总干事L借助其政治影响力,快速获得了F省和N市高级别官员对于“振兴村”试点的支持,在科层体制下,“振兴村干事会”迅速获得了下级政府的支持;L还将试点放在了自己曾经担任要职的N市,从而为其获得了“告老还乡”的新乡贤身份,地方政府出于对其影响力的认可,认为“振兴村干事会”可以为本地带来资源,助推政策的执行,也表现出了对于“振兴村”项目的支持。在此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和村干部的宣传,也在微观层面上向村民传递了信息,激起了村民的关注。然而,由于“振兴村干事会”的“助力内源性发展”目标与村民期望获得“外生式资源”的错位,使其在融入农村社区时遇到了瓶颈,村民展现出对于“振兴村”项目的不理解,同时由于村民集体行动意识的缺失,并未产生参与“振兴村”乡村振兴的热情,社会组织面临融入乡村社会的情境合法性困境。比如“振兴村干事会”在一开始辅助村民建立花境合作社时并未获得村民的响应。可以看出,社会力量若借助行政力量常常难以融入乡村社区,反而可能会导致自身身份的模糊性。在当前乡村振兴强调“农民是乡村振兴重要主体”的内源性发展导向下,外来社会力量的融入策略应当通过帮助培育村民的主体性实现村社的组织化,同时产生一定的绩效,获得情境合法性,进而反过来助推社会组织对乡村社会的融入。

(二)社会力量培育村民主体性的策略

面对乡土嵌入性难题,“振兴村干事会”采取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方式,通过从城市向农村下沉人才和教育资源,使用“人力资源反哺”的方式[58],为农村导入高质量城市资源,培育XJ村村民的文化水平,改变村民的思想观念。其中,导入高质量资源的方式是搭建平台[59]。通过干事会中的高校成员,导入省内高校资源进村为妇女上课,开办“妇女美德培训班”平台,转变妇女思想观念,从而带动全体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通过辅助搭建“美德银行”平台,采用积分换礼品的方式,激起了村民的参与热情。积分制中采用党员联系群众的方式,增强了村民和党员的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开始回归。利用XJ村“朱熹孝母道”的传说,开展传统孝道文化节,既培养了村民的集体意识,也尊重了当地的内生文化,还实现了“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60]。通过百姓评议团、村级大喇叭工程等平台,解决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改善了民风,增强了村民间的信任。内源性发展强调的是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激发村民的内生发展意识。“振兴村干事会”的一系列以“人”为核心的“搭平台”措施,增强了村民的内生发展意识,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路径

在一系列平台活动取得效果后,“振兴村干事会”开始将其制定为产业制度、治理制度和组织制度等,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制度。“振兴村干事会”作为外来社会力量,不仅是通过外来资源的导入来助推发展,助推的方式还包括培育村庄的内源性发展动力。首先是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组织振兴”,明确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协助制定“党员五项制度”等,助力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通过村民的能力建设来培育村民主体性,进而提升村民的公共事务参与意识和集体行动能力,合作社的建设推进了村社的组织化。村社的组织化又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主体性意识,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融入,使其能够在政府、市场和村社之间发挥调和作用,成为外源性资源和内源性发展动力的结合点,实现城市与农村在资源流动方面的互动,助推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振兴村干事会”在实现村民主体性和村社组织化后,外部通过协助城市科技资源、技术资源、金融资源的导入,内部通过协助村民组建合作社,使得普通农户能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承接国家和市场资源,实现了“外生促内生,内生促外生”的发展。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社会力量在助推乡村振兴中不同阶段的策略形成了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路径。通过XJ村的案例可以看出,各个阶段的策略是相互交错的。社会组织对于村社的“融入”是贯穿全程的,且是双向非线性的过程。首先,社会组织对于村社的融入程度依托于其与乡村社区的融合程度,在当前农村集体行动衰败的背景下,就需要实现对村社的改造,主要途径就是培育村民的主体性和实现村社的组织化,使村民能够对接社会力量的帮助,在实现主体性和组织化目标后,也体现了社会组织的初步绩效,使村庄能够接纳社会组织,实现社会组织的深层次融入。其次,“融入—培育—助推”三个阶段可能是同时进行的,前后阶段可能相互影响,因此是双向的流动而非单向的流动。最后,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的路径还可能受一些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社会资源导入时与政策的冲突等等,都可能对社会组织的融入和乡村的内源性发展产生影响,这就对乡村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如培育乡村内源性发展中的韧性等。

“城乡中国”阶段的乡村振兴伴随着的是城市资源与农村资源的双向流动。然而,城市向乡村的资源流动常常面临着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自治失灵的困境。本研究表明,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条道路”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和政府、企业和村民之间的城乡关系,实现农村外源式资源导入和内源性发展动力培育的有机结合。社会力量助推乡村内源性发展可以采取“融入—培育—助推”的路径,通过融入国家政策体系、地方行政体系和乡村社会体系,培育村民素质能力、公共事务参与和集体行动意识,培育村民的主体性,进而实现村社的组织化,使村庄产生内源性发展动力。发展路径的不同阶段反映了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不同策略,发展路径的不同阶段相互影响,实现了社会力量与农村内源性发展的融合。在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阶段,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改变扶贫过程中输血式为主的发展模式,实现内源性发展方式的乡村振兴。在此背景下,社会力量应当成为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发挥其助推农村内源性发展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进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更为广泛的参与。

当然,本文案例的社会组织有一定的特殊性,“振兴村干事会”是由退休干部牵头建立的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融入国家政策和地方行政体系过程中受到的阻力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力量和行政力量形成交汇,导致了社会力量定位的模糊性,也相对较多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有些许“行政借道社会”的意味[61]。在当前社会治理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背景下,乡村振兴中应当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的定位,形成政社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

(感谢福建农林大学苏时鹏教授对本文提出的宝贵建议及雷新功、张文聪和李心萍等研究生在实地调研中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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