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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关键领域及实现路径

2022-01-22汪厚庭

关键词:山区民族资源

汪厚庭

(中共黄山市委党校,安徽 黄山 245000)

一、研究问题与文献回顾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今天,乡村振兴战略已完成其第一个时间节点的使命,即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其标志就是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现已进入第二个时间节点(2021—2035年)开启乡村振兴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乡村产业的振兴,而山区乡村振兴则需依靠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才得以实现。这是因为我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人口占全国5亿多乡村人口的大多数。目前大部分山区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相对贫困区、生态脆弱区、自然灾害易发区等为一身的“多区重合”,在此生态环境约束下,山区一方面是保护水源、地理地貌和物种多样性的重要区域;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生态功能区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以及乡村居民致富的多重责任。截至2016年09月29日,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数量为676个,占国土面积的比例53%①数据来源: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重点生态功能区多是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山区)。。按传统的发展观,生态功能区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在肩负着国家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重任的同时,也会制约其经济发展,阻碍乡村居民走向富裕的步伐。因此,山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考虑乡村的经济发展又要考虑包括(民族)传统文化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这是因为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1]),这就需推动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

第一,乡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乡村产业兴则乡村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基础,是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农民致富的必经之路[2]。其核心含义包括三个方面:灵活建设是主要出发点,高水平均衡发展是目标要求,可持续发展是必要条件[3]。乡村振兴应加强产业路径创新,增强市场化意识,增加新业态和新产品,运用大数据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政府配套出台扶持产业发展政策[4]。以农业不断优化升级、农村三产融合为现实路径[5],走乡村经济多元化、综合化的道路[6]。

第二,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乡村生态兴则产业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潜力,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催化剂”[7]。而面对乡村发展进程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生态与农业应相互关联,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农庄和农场[8]。乡村生态系统可归为生态、经济与社会三大功能[9]。绿色发展要贯穿于每一个产业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生态农业、种植业及旅游等产业的绿色发展,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振兴中来[10]。

第三,山区推进乡村振兴则需在生态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的前提下,树立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的理念,创新发展乡村产业新业态。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才是实现山区乡村振兴及其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整合乡村资源要素,有序调整乡村产业布局,构建现代绿色产业链、生态链、人才链、价值链一体化格局[11]。生态与产业的有机结合,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提供重要支撑[12]。总之,只有山区乡村的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同步”,才可实现其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可见,在现有文献中,学术界对乡村产业振兴的地位、核心要义、路径等研究较为丰富,但对乡村生态振兴的研究则多在生态系统功能、生态农业、生态价值等理论宏观层面上,各地具体实践探索的理论概括不足,理论与实践未能有效地结合起来。而相关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研究,仅对其作用、生态产业体系等少量涉及,且缺乏全面系统的论述论证。

为此,鉴于山区乡村肩负生态环境与(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特殊使命,以及按现阶段山区乡村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首先要用新发展理念盘点山区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农产品、生态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其次要以山区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特色种植养殖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乡村(民族)传统文化产业等,并创新发展成新产业新业态。以“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基于山区乡村拥有丰富的生态、(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但不宜亦无法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特点,应开拓新视野,将山区乡村既视为当地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空间,又视为原生态自然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活宝库”,更视为城镇居民再教育的“课堂”和休闲度假养生的胜地。本研究试图以多功能发展、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为理论依据,以生态文化产业为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合力点,以乡村产业与生态振兴为山区乡村振兴的“两大抓手”,协同推进山区乡村振兴,以期到2035年完成乡村振兴第二个时间节点战略目标——山区乡村振兴基本实现,以此提供理论和决策参考。

二、山区乡村的功能拓展及其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理论机理

(一)山区乡村的功能拓展

山区乡村与平原乡村相比有着较大的差异(表1),且山区乡村可分为靠近城镇的聚集型和远离城镇的离散型两种。本研究着重以远离城镇的离散型乡村作为研究对象,在生态环境与(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下,山区离散型乡村并不适合从事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更不是追求GDP之所。而应该以维护山区地貌多样性的特征、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传承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等为己任,适度种植养殖多元化、精细化的特色农产品,以及利用生态环境、(民族)传统文化等优势,拓展山区乡村的城市休闲养生、城市“后花园”等特色功能,推动山区乡村新业态发展。

表1 山区乡村与平原乡村比较

虽然,山区乡村拥有所有乡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和文化等五大功能,但其肩负着国家生态环境与(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重任。因此,生态和文化功能成为其主要功能,并按绿色发展理念,可拓展为适合山区乡村发展的以下两种功能:一是城市休闲养生功能。通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发展民宿、中医中药养生馆、乡村客栈等产业,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养生之地。二是城市“后花园”功能。依托(民族)传统文化和良好的自然环境,成为城市居民的亲近自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第三产业。

(二)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理论机理

《说文解字》中讲到:“协,众之同和也。同,合会也。”所谓“协同”,是指协调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资源或个体,共同达到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其基本范畴是和谐、同步、协和、协作、协调和合作。而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作用机理体现两个层面(图1):

图1 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作用机理

一是组织层面。组织是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润滑剂”。在协同振兴中,组织当地(社会)人力资源(资本)对山区乡村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乡村旅游)产业转化,参与产业转化过程的管理,同时对产业转化过程的“适度”的监督和把控。当两者能够顺利“适度”时,意味着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资本)对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转化成(乡村旅游)产业处于契合适度状态;反之,意味着监管生态(传统文化)资源产业转化未达到预期或过度利用,人力资源(资本)未得到充分发挥或导致生态(传统文化)资源惨遭破坏。因此,这就需要相应的调适机制:一方面,提升组织管理者的自身人力资源价值及监管能力;另一方面,构建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推进、事后有评估的多方参与组织机构。

二是人才层面。人力资源(资本)是(乡村旅游)产业转化的主体,是山区乡村产业转化的第一生产力。在协同振兴中,人力资源(资本)能创造性地将山区乡村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转化成(乡村旅游)产业。当人力资源(资本)能将生态(传统文化)资源顺利契合转化成生态(乡村旅游)产业时,意味着人力资源(资本)和生态(传统文化)资源产业转化均处于顺利契合状态;反之,意味着人力资源(资本)偏低,生态(传统文化)资源产业转化受到制约。相应的调节机制在于:一方面,招聘适用的高质量人力资源(资本);另一方面,培训提升现有的人力资源(资本)。

因此,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要从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等关键领域开展协作、优势互补。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目标,是山区村民全面发展及其生活富裕。应以此目标为导向,在优化山区乡村制度供给,打造山区乡村生态文化产业的基础上,以“协同监管、协同共享”为原则,构建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机制,最终达到山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并实现山区乡村的全面振兴。

三、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现实困境

目前山区乡村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缺乏既能落实发展政策又能引领乡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山区乡村生产仍以小农户为主,村级集体经济较少;乡村资源开发过度,导致生态资源破坏严重及(民族)传统文化的低俗化;缺乏既能保护生态资源和(民族)传统文化又适合山区乡村经济发展的特色模式等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既能落实发展政策又能引领乡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

在推动山区乡村振兴过程中,山区村两委既是落实发展政策又是引领乡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者。然而目前部分村两委成员素质与山区乡村振兴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普遍缺失的能力有:理解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法规的学习能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谋划能力,化解乡村振兴中矛盾和问题的协调能力,带动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凝聚能力等。比如,熟悉市场规则并善于经营管理的村两委成员不一定擅长乡村治理,而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村两委成员却未必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社会分层不明显的山区乡村,有些村两委成员虽然之前做企业经商经验很丰富,但一担任村两委成员却不懂得如何治理乡村。这些都反映着目前山区村两委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满足不了乡村振兴的角色要求。一方面,村两委成员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等主观因素;另一方面,乡村振兴要求村两委成员有更高的角色能力的客观因素[13]。比如,要求村两委成员不仅在政治、管理、经营上是“专家”,而且在学习、文化上是“秀才”,还需在乡村治理上是“管家”。总之,推动山区乡村振兴的村两委成员应该是全能型人才。

(二)山区乡村经营主体仍以小农户为主,村级集体经济溃散

改革开放之初,一些山区乡村过多强调“分”,而忽略了“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多数山区乡村集体的财产就被分割掉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自发瓦解,现在则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存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山区乡村也面临着李斯特所描述的“农业残缺状态”困境[14],即乡村承包的土地和森林,随着人口的增加呈现出进一步破零碎化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交通不便,物产不丰,加之与外界、与城镇之间缺乏经济联系,致使山区乡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其它地区。二是当初在农村大力实施“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但是,这一制度的管理运行主要是依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前提的,而由小农户组成的山区乡村集体缺乏综合管理经验,村民的观念也不相同,大部分村民只看到“分”的好处,却忽视“统”的价值,导致多数山区村级集体经济不成规模。三是按以往的发展方式,山区乡村农业生产确实也适合精耕细作的小农户经营生产,而不具备集体经济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条件。四是大部分受过教育、有技能的青壮年外出打工,不愿再回老家建设发展,山区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出现断层,直接导致山区乡村经济发展受到较大限制。据统计,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 560万人,比上年减少517万人,下降1.8%。其中,本地农民工11 601万人,下降0.4%;外出农民工16 959万人,下降2.7%①数据来源: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出农民工比上年度下降2.7%)。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zrs/tjgb/202107/t20210726_419319.html。。总之,山区乡村经营主体仍以小农户为主,村级集体经济瓦解。但是,山区乡村非耕地的“集体产权”,尤其是荒地、树木、水面和山坡等集体产权,已经被长期搁置。因此,山区乡村急需将此类“集体产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产核资”,并将其纳入村集体资产成为村级集体经济重构的基础。

(三)乡村资源开发过度,导致生态资源破坏严重及(民族)传统文化的低俗化

山区乡村拥有极其丰富的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如实展示当地的风土民情是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的独特优势,但有些山区乡村在此过程中过度对自然生态资源的索取,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特别是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时,未充分挖掘其内涵和精神内核,体现其独特内涵及其核心竞争力。过多模仿和雷同的乡村旅游存在于同一区域文化圈内,甚至丧失了(民族)传统文化中独特的民族习俗,充斥着庸俗、低俗、商品化的(民族)传统文化,忽视原有古村落环境风格迥异、自然幽静的文化景观。在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产品的设计上,与山村风光、田野景观、乡村民俗和环境也极不相称而显突兀。甚至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肆意拆除和损坏原有的乡村氛围和生态环境,导致乡村旅游原生态特色元素缺失。这种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造成了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对乡村居民的传统生活习俗和价值观产生了强烈冲击,致使当地社会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所以,如此粗放的发展方式是难以为续的。

(四)缺乏既保护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又适合山区乡村经济发展的特色模式

在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与山区乡村经济发展中,往往追求的是短期目标,导致操作层面存在非此即彼的冲突。山区乡村经济要发展,必须承担破坏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代价,而保护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只能抑制经济发展的窘境。由于多数山区乡村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相对贫困区、生态脆弱区、自然灾害易发区等“多区重合”性,经济社会需要快速发展,而作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民族)传统文化又需要得到严格的强制性保护,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尤为重要。然而,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要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探索出一条“颠覆”传统农耕文明的新发展道路。这既是山区乡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是其自然生态资源优势、主导生态功能以及(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需要。从生态学角度看,生态保护并非人类的一切生产生活活动都被禁止,而是有时还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人类和动物参与,这样生态系统才能健康地循环演替[15]。因此,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理念,不断创新乡村产业新业态,合理适度利用山区乡村自然生态资源和(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特色发展模式,才是山区乡村全面推进振兴的明智选择。

四、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关键领域

在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中,组织是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润滑剂”。人力资源(资本)是(乡村旅游)产业转化的主体,是山区乡村产业转化的第一生产力。而产业和生态(文化)则是协同振兴的客体,因此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是聚焦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关键领域,这是由山区乡村在发展生态文化产业、生态空间资源、(民族)传统文化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产业:传统产业向新业态转变

根据多功能农业理论,农业除了生产粮食和纤维外,还具有再生资源管理、生态服务和美丽宜人的环境、文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重功能[16]。因此在产业领域,山区乡村生态文化产业既有一般产业的基本特征,也有其文化的创新传承的需要。生态文化产业是将生态理念融入文化产业的产物[17],是适合山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据此,山区生态文化产业就是要以产业生态学、文化生态学和山区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理论指导,以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共荣共生、山区乡村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为价值理念,为实现山区乡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展开的,是以山区乡村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和载体,以山区生态文化产业为生产-消费主体,以山林河田等自然生态资源、古村落与(民族)传统文化等文化资源为存在,而呈现生态空间的新文化产业业态。以此达到山区乡村文化信息传播与交流、生态系统能力转换与代谢、文化功能与经济功能相结合的自组织系统形成,从而使山区乡村经济活动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相互作用,实现山区乡村传统产业向新业态转变。

(二)生态:生态资源向生态价值转化

在生态领域,以“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美丽乡村标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绿色发展理念,山区乡村既可合理适度利用其生态空间资源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同时又可从“天人合一”到人与自然和谐共荣共生的演进,推进山区乡村生态资源向生态价值转化。2000—2015年间,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生态资产总面积增加0.05%(0.15万 km2),其中森林面积增加0.16%[18]。生态价值是包括环境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有机整体,本研究讨论的是其体现在“资源—资产—资本”演化过程中的经济价值[16],即在生态保护红线下,依据生态功能区优美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休闲旅游、康养等产业;依据林下资源及附属资源,开发的一些珍稀药材种植、动物养殖及相应绿色食品、保健品开发产业等;依据生态功能区绿色、有机、无污染的生态环境,生产质量上乘、品相绝佳的特色农林畜产品;依据鲜明地域性和民族性建筑、文化、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体验文化、文化旅游用品等产业。总之,生态保护本身并不仅限于自然环境的保护,还体现在文化生态的保护上,需要创造性打造融有当地特色资源和文化的农业全产业链,并以整合理论的角度,在充分挖掘特色文化和产业的基础上,突出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形成“一村一品”“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格局。如2019年皖南山区农村一二三产业总产值就达862.8亿元①数据来源:根据黄山、宣城、池州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皖南山区主要包括黄山、宣城、池州三市)。。

(三)文化:(民族)传统文化向其资源价值转变

山区乡村是(民族)传统文化发源地和传承载体,而乡村(民族)传统文化是乡村文化振兴相辅相成的传统基因,是乡村振兴凝聚力的粘合剂,亦是推进乡村振兴的精神源泉。传承、发展、提升乡村(民族)传统文化,就需通过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以达到山区乡村(民族)传统文化向其资源价值转变之目的。从保护角度看,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助于其更好地提升乡村振兴凝聚力的粘合剂作用。严格保护、合理适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古迹、民族村寨、农业遗迹、传统建筑、灌溉工程遗产等物质文化景观,是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线的坚守[19]。截至2018年12月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皖南山区村落数量达367个②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至2021年6月已列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徽州文化类)名录30项③数据来源:文化与旅游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皖南山区的地域文化以徽州文化为主)。。从发展角度看,山区乡村在当地经济的发展与产业化,是与该地的原有特色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利用息息相关的。需要加强规划来促进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实现(民族)传统文化与乡村产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融合和可持续发展。将(民族)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思想精华,进行全面系统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民族)传统文化原生态文化的开发与挖掘,要秉承保护、传承、创新原则,提升其资源价值,并推动其与山区乡村特色产业协同振兴。

(四)人才:乡村生产者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

在人才领域,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关键在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舒尔茨曾指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向农村注入新的生产要素,其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则是重中之重[20]。因此,实现山区乡村生产者向新型农民转变的关键在于对村民进行人力资本投入,即在教育经费和技术训练等方面对山区村民进行的投入,以增进其知识、技术和能力。这是因为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过程中,会产生诸多新业态,而这些新业态的衍生本身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才,靠现有村民自身能力是难以实现的。这就需要:一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社会力量和村民参与,围绕村民知识、技术和能力的提高,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使其由乡村生产者向生产经营管理者转变,就地培育一批以适应山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土专家”“田秀才”(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二是通过以培训为主的方式,培育一支有文化和技术,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按照构建山区乡村特色产业链的要求,加大对乡村人力资本投入,建立灵活多样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此实现山区乡村生产者向新型农民转变。

(五)组织:乡村治理向嵌入基层党组织共治转变

在组织方面,嵌入基层党组织、村民和经济组织是山区乡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充分调动村民自我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为抓手,构建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和党建“六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并与其治理能力同步推进。这也是由山区乡村特殊的地理空间所决定的。正如前文所言,山区乡村既是村民生产生活的场所,又是保护生态功能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区域。所以,对于山区乡村这一特殊区域的治理,一方面,嵌入基层党组织代表政府,落实国家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双保护”政策,在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承担着与村民和其它经济组织一道,充分挖掘山区乡村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和大力发展特色传统产业、培育新业态,追求效用最大化和维护公共利益下的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嵌入基层党组织要适应山区乡村治理的实际需要,努力激活这些存量组织,发挥其各自的作用。最后一方面,嵌入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引导、把握、指挥乡村治理的各项责任,探索乡村共治模式建设,将现代治理理念、手段与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相结合[21],发挥村民大众在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共治机制,合力构建“一核多元”山区乡村共治新格局。

五、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的实现路径

在完善教育、医疗、交通、通讯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必备条件下,通过组织当地(社会)人力资源(资本)对山区乡村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乡村旅游)产业转化,参与产业转化过程的管理,同时对产业转化过程的“适度”的监督和把控,以及人力资源(资本)创造性将山区乡村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转化成(乡村旅游)产业,就需以乡村基层党组织嵌入为引领、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以合理适度利用乡村资源为必要原则、以“生态+”为特色发展模式,实现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

(一)要以乡村基层党组织嵌入为引领

任何地方的经济发展,无非是组织要素对产出进行有效转化的结果,这也是马歇尔将“组织”视为第四种“要素”的原因[22]。所以嵌入乡村治理的基层党组织是山区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是山区乡村各项事业发展与进步的推动者、领导者、实践者,是山区乡村治理的核心。在推进山区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过程中,乡村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山区乡村特色产业的引领作用,推进生态资源空间管理,建立健全联合管理机制,提升生态资源空间管控能力,科学优化资源配置。

首先是落实党的发展政策。遵循山区乡村特色产业自身发展规律,利用山区乡村特点,留住乡土情味、青山绿水和乡愁。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乡村基层党组织带领村民和其他经济组织一道完成。因为乡村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核心,是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传达落实到乡村的组织者、推动者[23]。

其次是把控发展方向。基于山区乡村既是村民生产生活之所,又是保护生态功能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区域的特殊性,在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过程中,乡村基层党组织就需把握、控制特色产业发展的方向,引领乡村产业与生态协同振兴,并代表政府,承担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职能。

最后是制定协同振兴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首先要进行科学规划。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应对农业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民族)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空间资源等进行系统了解并加以规划,立足当地实际,对现有乡村生态资源和(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利用,实现乡村特色产业、生态、文化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尤其是在乡村旅游中,以突出乡土风情为主要手段,注重对乡村文化景观、物质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景观的保护性利用。

(二)要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

山区乡村发展特色产业,有农业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民族)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空间资源等特有竞争力的资源,而这些资源隶属全体村民所有且不可切割。因此,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应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即公有产权和私人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24])为立足点,利用其环境条件等天然优势,开发其各种资源,并以此为载体,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具体措施:一是以优势互补为原则,乡村集体联合村民和其他经济组织,实现三产融合。一产方面,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并将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循环发展模式发展生态农业。二产方面,在盘活集体资产的同时,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和非遗产品,拉长乡村特色产业链。三产方面,利用山区乡村农业文化遗产、(民族)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空间资源等村集体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客源又将成为特色农产品的主流消费者,实现山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贯通。二是调整优化山区乡村集体产业结构,融合贯通山区乡村集体一二三产,打造、拉长山区乡村特色产业链。以山区乡村集体、村民和其他经济组织为主要参与者,以特色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为支撑点,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多元发展其它产业,吸引资本下乡,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和深加工基地;以山区乡村(民族)传统文化和生态资源空间为背景,打响山区乡村旅游品牌,激活山区乡村生态(文化)发展要素,实现山区村民致富、集体增收;以服务业为延伸,推进山区乡村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开发休闲农业、体验旅游、康养保健、休闲度假等服务业,加大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规模,促进山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如2019 年广东省连南县乡村共接待游客350.1万人次,同比增长13.2%;旅游收入达13.6亿元,同比增长14.5%①数据来源:2020年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liannan.gov.cn/gkmlpt/content/1/1173/post_1173781.html#1759。。

(三)要以合理适度利用乡村资源为必要原则

山区乡村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农业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民族)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空间资源等特有竞争力的资源,以合理适度利用为必要原则:一要合理适度开发生态空间资源,确保山区乡村生态环境的平衡。山区乡村生态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必须依据当地资源特点为前提,因地制宜、有主有次地深度融合山区乡村一二三产,促使其全面发展。二要树立山区乡村旅游资源生态性开发理念,促进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尽可能保持乡村资源的原真性,注重乡村本色,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保存乡村资源的原始魅力,坚持差异化发展,让山区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从而促进山区乡村产业与文化协同振兴。三要合理适度利用当地优势资源,优化山区乡村特色产业结构。合理适度利用山区乡村的农业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民族)传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生态空间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比如,依托(民族)传统文化,打造特色乡村文化业态,开发依托(民族)传统文化的乡村旅游产品和特色(民族)地域歌舞表演等。在切实保护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利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坚守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以保护传统村落、文物古迹、民族村寨、农业遗迹、传统建筑、灌溉工程遗产等物质文化遗产为目标,承担起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历史使命;以少数民族文化、优秀戏曲、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山区乡村旅游的灵魂,推进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25]。总之,对山区乡村农业文化遗产、特色农产品、(民族)传统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空间资源等特有竞争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以合理适度为必要原则,注重科学规划,创新发展,特色开发,打响属于自身特色的产业品牌,避免山区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同质化。

(四)要以“生态+”为特色发展模式

山区乡村的优势在于其生态和(民族)传统文化[26],因此,在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要确立生态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山区乡村生态文化产业应围绕生态这一基础,突出(民族)传统文化的灵魂性,协调文化、生态、经济的发展。为此,有四种以“生态+”为特色发展模式可供选择:一是“生态+区位特色”模式。建设区域生态保护区,注重(民族)传统文化形态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和建设,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二是“生态+发展特色”模式。壮大生态经济,发展地域特色产业。由于拥有海拔高、生态好和大量特有的农产品资源,山区乡村成为生产高品质有机生态农产品的最佳区域。通过吸引资本下乡与企业合作,大力推广特色农产品生产,构建以生态文化产业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山区乡村产业发展格局。三是“生态+旅游产业”模式。发挥生态优势,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景观,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展现原生态的自然风光之美;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美化,采取县域统一的垃圾处理循环模式,保持村容整洁,塑造山水田园式的古村落,为旅游者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在生态保护基础之上,传承乡村(民族)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为旅游者展现原生态的(民族)地域文化。四是“生态+区域文化”模式。悠久的山区乡村(民族)传统文化丰富而多彩,尤其在服饰、建筑、民俗及饮食等方面保留着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与其优美的自然风光,成为山区乡村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优势资源。总之,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为主,并非简单模仿、复制其外在形式,而是要对其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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