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如何影响服务业生产率:外资水平的中介作用
2022-01-20徐宏毅湛雅琪
孟 佩,徐宏毅,湛雅琪
(1.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武汉体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3.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联合国贸发组织《2004年世界投资报告—转向服务业》中指出,随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上升,服务业管制放松及服务贸易自由化,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的重要趋势就是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6—2018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资连续三年下降,而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逆势增长。2004—2020年,我国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比从23%上升到77.7%,服务业已成为吸收外资的主力和未来开放的重心。服务业吸收外资规模的扩大为服务业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创造了契机。新的外商投资法、国务院20条稳外资政策、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增设自贸试验区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相继实施,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作为吸引、升级FDI并对其进行规制的政策,中国的外资产业政策包括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直接投资产业调控政策和实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1]。外资产业政策是影响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流向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我国指导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产业政策,共经历了9次调整。政府通过对《目录》的动态调整,对外资进行有效引导,提升外资引进质量与利用效率,实现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观目标[2]。从《目录》逐次调整的变化来看,服务业的鼓励类项目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5年版)》的17项增长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99项,说明中国正在逐渐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服务业投资自由化迈向更高水平。
服务业FDI是包含资本、技术、知识、管理等的复合式投资,能够产生溢出效应,弥补东道国的资本缺口、技术缺口和知识缺口。与制造业FDI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大多数研究支持服务业FDI在总体上有正向溢出效应[3],但少数研究认为服务业FDI对东道国的溢出并不显著,甚至呈现负效应[4]。也有研究强调了服务业FDI溢出的异质性特征,服务业FDI通过不同的溢出渠道[5],在不同服务行业[6]、不同地区[7]会产生不同的溢出效应,同时不同的外资来源[8]也会产生不同的溢出效应。由此可见,不论是针对制造业FDI溢出的研究还是针对服务业FDI溢出的研究,都没有得出一致结论。一是研究方法上的问题,GÖRG等[9]首次将元回归分析方法应用于FDI溢出效应研究,认为研究设计、方法与数据结构、不同的国家样本都能够导致研究结论的不一致。此外,现有这类研究主要是用外资进入程度衡量外资水平,可能存在外资进入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二是FDI溢出效应影响因素的问题,FDI的溢出效应受到影响因素的制约。FDI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跨国公司的自身特征和东道国的特征,其中东道国的政策对FDI具有显著影响,正确的外资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溢出。DUNNING[10]认为政府干预是东道国区位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政府可以通过出口退税、资本输出、利润汇回控制、税收和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来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和流向。而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之前研究跨国公司投资动机影响因素的文献中,政策因素经常被忽略。
目前,政策对FDI溢出影响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学者们考察了税收和关税政策[11]、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12]、自贸试验区政策[13]等对中国FDI溢出的影响。也有学者基于《目录》实证研究了外资产业政策实施的影响。一是对于外资进入的影响,如殷华方等[14]以4次《目录》为研究对象,证明了我国制订的外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引导制造业外资的产业流向;田素华等[15]以《目录》在2007年的调整为准自然试验,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证明了行业鼓励政策会显著促进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投入增加。二是对于行业或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如刘帷韬等[16]以中国制造业27个行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对外资溢出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我国外资政策能有效引导外资进入相应行业,并促进行业内资企业生产率的提升。也有文献研究了外资产业政策实施的负向溢出效应,如LU等[17]以2002年《目录》的调整作为工具变量,发现外资准入政策放松对中国制造业本地企业生产率产生了负向影响。
综上所述,FDI可能会有正向或负向溢出效应,东道国可以利用产业政策影响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和流向,实现正向溢出效应。因此,外资水平是外资产业政策影响生产率的重要中介因素。然而,已有文献主要聚焦外资水平和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或探讨政策与外资水平、生产率的关系,并且多集中于制造业,较少研究涉及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对生产率影响的内在机理。殷华方[18]虽然讨论了外资产业政策对外资企业溢出效应的作用机理,但并没有实证检验,也没有针对服务业的分析。针对以上研究局限,笔者引入服务业外资水平作为中介变量,实证检验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影响服务业生产率的作用机制,以期为考察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有效性和科学制定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服务业是受到政策约束最多的产业,政策限制是服务业FDI的主要障碍。外资产业政策会战略性地利用外资,将其集中并限制在利于国家总体发展的领域。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会通过调整外资管制程度、缓解融资约束、优化资源配置、引入市场竞争、知识溢出等不同渠道对服务业生产率产生影响。东道国政府可以运用政策工具,通过有效引导外资流入,增大外资的正向溢出效应来达到促进内资企业生产效率提升的目的。
首先,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的行业,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开放,能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越的运作条件会吸引更多资金雄厚,拥有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的高质量外资进入东道国。一方面,外资产业政策可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调控要素市场资源配置,吸纳更多的外部投资,缓解接受投资企业的外部融资约束。同时,高质量外资能够为接受投资的企业提供资本运作、管理优化、技术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从而直接促进外资服务业企业生产率的提升。另一方面,当外资企业准备进入政策鼓励的产业时,外资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先进技术和高技术人才都能促使内资企业主动或被动地进行创新,从而促进本土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其一,服务业外资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成功经营和发展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会引起内资企业的效仿、追随和聚集。低效率企业通过学习效应追赶高效率企业,最终将整体上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资源优化[19]。由于服务业的独特性,服务业FDI的溢出机制会与制造业有所不同。服务业内外资企业间产品相似度较高,国内企业容易获得正向的示范效应。企业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和信息沟通等“互搭便车”的行为避免知识技术的重复投资,降低要素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的生产率。其二,由于多数服务产品具有不可贸易性和不可储存性,服务业外资主要是市场寻求型。因此,服务业外资企业的进入能够降低市场垄断程度,产生竞争效应。本土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超额利润,会增加新产品、新技术等的研发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并提升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同时,外资进入也会产生“挤出效应”,低效率企业会被市场淘汰,由此释放的生产要素转而流向高生产率企业,改善行业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率继而促进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20]。其三,现代管理知识涵盖了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从战略规划与决策到人力、财务、信息资源管理以及运营与营销管理,是跨国公司进入国外市场的重要竞争来源。不同于技术知识起关键作用的制造业,管理知识是决定服务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管理知识中的隐性知识往往嵌入人的思维方式。服务业是高度经验化且强调服务技能的行业,人力资本是服务业中技术扩散和知识传播的重要方式。如果有在外企受过培训的员工加入了本土企业,他们可以成为传播先进管理知识的有效渠道,从而改善本土企业生产率。
其次,对于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外资企业有着更多的进入障碍。服务业中处于比较劣势或战略性和敏感的行业,更容易受到审慎的监管,国家在制定相应产业政策时会对外资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引导。股权限制、严格的审批程序等会影响外企的所有权优势,降低外资的投资水平,从而限制外资的溢出效应。此外,在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外商对中国进行投资的目的多是为了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将生产活动环节转移到东道国,那么这些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并不具有优势,因此也很难对国内企业产生正向溢出效应。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1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动态变化对服务业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外资产业准入政策越松,行业生产率越高。
H2外资水平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与生产率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服务业有15个分行业,由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的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大量缺失,笔者选取剩余13个行业2005—2018年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和相关年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2 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服务业行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在服务业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计算中,产出变量选取服务业各行业历年的增加值,资本投入用服务业各行业历年固定资产存量来衡量,劳动投入用服务业各行业历年从业人员数来衡量。为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以2004年为基期对服务业各行业历年的增加值进行平减,得出各行业历年的实际产出。运用国际上通用的永续盘存法进行资本存量的估算,其计算公式为:
Kit=(1-δ)Ki,t-i+Iit
(1)
式中:Kit为i行业第t年的固定资本存量;Ki,t-1为i行业第t-1年的固定资本存量;Iit为i行业第t年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δ为折旧率。
由于无法获取各服务业细分行业的资本折旧率,遵循现有文献的普遍做法,将各服务行业的资本折旧率统一设为4%。在基年资本存量的计算中,借鉴文献[21]的做法,以2004年为基期的测算公式为:Ki,2004=Ii,2004/(δ+σi),其中σi为i行业2004—2018年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年均增长率。
由于统计年鉴中只有各行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参考文献[22]的方法对服务业各分行业全社会从业人数进行估算:分行业全社会从业人数=分行业全社会总就业人数×(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服务业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
最后,基于DEA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法,用DEAP2.1软件对服务业13个细分行业2004—2018年15年间的全要素生产率TFP进行测算,并转化为以2004年为基期的累积变化率形式。
(2)解释变量: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policy)。我国于1995年首次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在1997年、2002年、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和2019年分别更新了投资目录。考虑到样本数据年份为2005—2018年,选取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目录》中的信息构建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指标。考虑到政策实施时间的影响,根据政策的实施时间,政策在下一年生效。由于投资目录对产业的划分并不是严格按照标准产业分类法进行划分,需要根据我国产业分类的国家标准对投资目录进行产业归类。首先将投资目录中的项目内容对应到标准产业分类的小类中,然后归到大类(2位数产业代码)中,最后归到门类进行项目内容的服务业行业分类。文献[14]首次对《目录》中制造业的外资产业政策指数进行测量,但是该指数测量方法对禁止类项目赋值为0,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会低估禁止类项目数量在测量政策指数中的作用。笔者在文献[14]的外资政策量化方法上进一步完善,将鼓励类项目中没有限制条件的归为鼓励一类,有标明控股限制条件的归为鼓励二类;对鼓励一类、鼓励二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分别赋值2、1、-1、-2,并将各门类分行业设置基础值50。服务业各行业外资产业政策指数的计算公式为:行业外资产业政策指数=行业基础值+∑各类项目数量×各类项目赋值。行业外资产业政策指数越大,说明产业政策越宽松,开放度越大。
(3)中介变量:服务业外资水平(fdi)。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存在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和实际金额两种数据,选取2005—2018年服务业各行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来衡量服务业外资水平。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是以美元表示,为了消除汇率变化对结果的影响,利用美元兑换人民币的年平均汇率将计价单位转换为人民币,单位为亿元,并以2004年为基期,利用价格指数进行平减。
(4)控制变量。在分析中对影响服务业行业生产率的其他重要变量进行控制,包括服务业分行业发展水平(svalue)、人力资本水平(human)、研发投入强度(rd)和资本密集度(cp)。选取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衡量我国服务业各个行业的发展水平,用各行业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例衡量各行业的人力资本水平,用行业研发投入和行业实际产出的比值衡量研发投入强度,以行业固定资本存量与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度量资本密集度。
2.3 模型构建
为验证假设H1和H2,根据温忠麟等[23]的中介效应检验思路,构建计量模型1~模型3(分别如式(2)~式(4)所示),以验证是否存在服务业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服务业外资水平-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传导路径。
lntfpit=α0+α1lnpolicyit+α2Controlsit+ε1it
(2)
lnfdiit=β0+β1lnpolicyit+β2Controlsit+ε2it
(3)
lntfpit=γ0+γ1lnpolicyit+γ2lnfdiit+
γ3Controlsit+ε3it
(4)
式中:i、t分别表示样本所属的分行业和年份;α0、β0、γ0为常数项;εit为随机误差项。
3 实证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可知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均值为1.037,说明总体上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呈增长趋势的;外资水平(fdi)的标准差为427.545,说明不同行业的外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外资产业政策指数(policy)的标准差为16.519,说明不同行业的外资开放度存在较大差异;控制变量中,服务业分行业发展水平(svalue)、人力资本水平(human)、研发投入强度(rd)和资本密集度(cp)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差距较大,都呈现出明显的行业异质性特征。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3.2 回归分析
运用逐步回归法来检验中介效应:①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对服务业生产率进行回归;②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对外资水平进行回归;③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外资水平一起对服务业生产率进行回归。首先,要求第一步和第二步中的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回归系数显著。其次,在第三步中,若外资水平的回归系数显著,而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起到完全中介作用;若外资水平和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且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回归系数较第一步有所下降,则说明外资水平起到部分中介作用。
由于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最大为1.72,远小于10,因此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在模型1~模型3的选择检验过程中,F检验结果显示固定效应模型优于混合回归,BP-LM检验结果显示随机效应模型优于混合回归,Hausman检验显示应该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因此,模型1~模型3均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1的结果显示,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lnpolicy)对服务业生产率(lntfp)的回归系数显著(α1=0.331,P<0.05),说明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与服务业生产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H1成立。这也表明我国的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能够通过鼓励或限制措施、运作条件等手段有效引导外资企业的产业流向,调整我国服务业FDI流入结构,使外资企业的投资项目符合我国的引资目的,从而影响服务业生产率。模型2的结果显示,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对服务业外资水平(lnfdi)存在显著正向影响(β1=1.195,P<0.05),说明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能够有效引导外商投资我国政府鼓励的行业,外资更倾向于流入限制较少、产业政策比较宽松的行业。模型3的结果显示,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和外资水平的回归系数均显著(γ1=0.264,P<0.1;γ2=0.056,P<0.05),说明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外资水平对生产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对服务业生产率的回归系数从0.331下降到0.264,说明外资水平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和服务业生产率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通过有效引导外资流入,增大外资的正向溢出效应,促进了行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假设H2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的结果来看,人力资本水平(human)和资本密集度(cp)与生产率显著正相关,表明人力资本水平和资本密集度的提升会促进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服务业分行业发展水平(svalue)和研发投入强度(rd)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说明目前我国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仍显滞后,研发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业生产率的提高。
表2 模型回归结果
3.3 稳健性检验
3.3.1 内生性问题
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较好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会比较大,外商会倾向于选择生产率较高的行业,以期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和实现更高的回报。因此,服务业FDI和TFP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导致内生性问题。为了降低外资选择生产率高的行业进行投资这一内生性问题导致的研究偏差,在模型3(式(4))中选取前一年的FDI(即fdi(-1))作为fdi的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使用该工具变量是因为上一年度的FDI会影响未来期的TFP变化,但是未来期的TFP不会对上一年度的FDI产生作用。内生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主要变量的回归系数没有实质性改变,核心假说仍然成立。
表3 内生性检验结果
3.3.2 更换政策赋值
笔者尝试对政策赋值方法进行变化,分别对鼓励一类、鼓励二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重新赋值为3、2、1、0,即对采用不同赋值方法得出的外资产业政策指数进行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即使调整政策的赋值方式,主要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假设H1和H2仍成立,研究结果依然稳健。
表4 更换政策赋值的回归结果
4 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1)通过对《目录》进行文字识别和定量化处理,测算出了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指数。在此基础上,以服务业13个行业2005—2018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引入服务业外资水平作为中介变量,实证检验了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影响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机制。
(2)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实施基本能够发挥有效的引导作用。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动态变化对服务业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放松外资产业准入政策可以有效提升行业生产率。
(3)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能够影响外资水平,对外资水平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外资水平部分中介了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与行业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通过有效引导外资流入,增大外资的正向溢出效应,促进了行业生产效率的提升。
4.2 政策建议
(1)基于服务业外资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为了适应我国转变外资管理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动态完善外资产业政策及投资目录是非常必要的。要科学制定服务业FDI产业政策,通过不同的政策工具影响外资企业行为,引导外资流向FDI溢出更高的服务行业,实现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2)根据全球产业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逐步稳健地扩大服务业开放,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某些垄断行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实现整体服务业的均衡发展。突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流向的导向性作用,增加服务业条目在鼓励类中的比重,使外资进入服务业有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全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发挥高水平、高质量服务业外资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3)提升内资企业的研发水平,缩小内外资技术差距,使内资企业能够更充分地吸收外资的溢出效应。政府要通过科技创新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内资企业也应加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积极学习和模仿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高素质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决定了服务产品的质量,服务业企业要重视企业员工培训和员工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