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在线
2022-01-15
这些粮食“硕鼠”有哪些特点
│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许然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涉及湖北、陕西、重庆、云南、山西、贵州、黑龙江等多地。
梳理这10起案例可以发现,涉及的粮仓“硕鼠”级别不低,其中6名为厅级官员。包括湖北省粮食局原副局长费仁平,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
费仁平
在这6名厅级官员中,有5名为单位一把手,可见一把手腐败在粮食购销领域中并不少见。从通报的案例来看,这些一把手在粮食系统深耕多年,资历深、业务熟、资源广,在粮食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有较大自主权。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的失效再加上外部监督的乏力,导致了粮仓“硕鼠”靠粮吃粮、监守自盗,给粮食安全带来隐患。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的特点还在于,腐败行为几乎贯穿粮食购销所有环节。在粮食收购环节,存在虚报数量、虚假收购、虚假轮换等问题。如刘日照利用职务便利,在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采购小麦业务中,伙同他人通过报销虚假运输发票方式,侵吞公款126万余元;李海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
在销售出库环节,存在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假使假等问题。比如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以贪污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
在储存环节,存在用亏库短量、违规参与收储等手段靠粮吃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储,相关企业获取保管补贴。
董春平
在粮食购销、粮仓存储设备、粮食化验、检测机构等方面的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比如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粮食局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
此外,“抱团贪腐”是这类案件的又一特点。在一些粮仓“硕鼠”的贪腐案件中,下属、商人、亲属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比如,董春平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于其亲属公司的经营活动。杨斌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
从上述通报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正在各地有序推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加大粮食安全领域反腐败工作力度,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