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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建设六周年:如何共抓大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2-01-1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研究员周跃辉

党课参考 2022年2期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研究员 周跃辉

本课对象

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时间

3小时(讲课2小时,讨论1小时)。

本课目的

在长江经济带建设六周年之际,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本课的学习,充分认识长江经济带建设取得的成绩,深刻把握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实际行动在共抓大保护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来到长江上游、中游、下游,三次召开座谈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谋篇布局、把脉定向。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21%以上;2020年末,人口总数超过6亿人,占全国人口的42%以上,是我国经济活跃和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六年来,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势如破竹,“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基本理念深入人心,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六年来长江经济带建设取得的成绩斐然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是新时代我国区域重大战略之一。2016年、2018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长江上游的重庆、中游的武汉、下游的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谋篇布局。特别是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一)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

统计数据表明,2020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2万亿元,经济总量占全国生产总值的46.4%,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47.6%;完成进出口总额15万亿元,占全国的46.5%。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新兴产业集群带动作用明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规模占全国比重均超过50%。

长江干支线高等级航道里程达上万公里,14个港口铁水联运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沿江高铁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成都天府机场、贵阳机场改扩建等一批枢纽机场项目加快实施。截至2020年11月,长江经济带铁路、高铁通车里程分别达到4.37万公里、1.54万公里,比2015年分别新增9120公里、782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37万公里,比2015年新增1.55万公里。

上海洋山港集装箱码头。图:新华社

(二)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

经过六年的建设,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上海、四川等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落地,海洋工程总装研发设计、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等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基本建成。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重庆、武汉、合肥、南京、上海等地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武汉光谷光电子产业发展成果明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批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初具规模;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取得新进展。

“十三五”期间,上海、贵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提高3.9个百分点和3.0个百分点,安徽、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7.9个百分点和8.4个百分点,浙江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7.6个百分点,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1%,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9%,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55.7%;江西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2.5个百分点,云南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增长55.7%,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

此外,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使得黄金水道功能不断提升;推进枢纽互通,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革全面完成,江苏南京以下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试点,沪昆高铁贵昆段等一批重大工程建成运营,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成效明显;推进江海联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上海与浙江共同建设小洋山北侧江海联运码头,江海直达运输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三)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合程度更高,上海洋山港四期建成全球最大规模、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集装箱码头,宁波舟山港成为唯一吞吐量超11亿吨的世界第一大港,中欧班列已开通73条运行线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形成。推进关检直通,关检合作“三个一”已全面推广至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上线运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成效显著。

长江经济带已成为我国服务外包产业集聚程度最高的地区,形成了以上海、江苏、浙江等长三角地区为龙头,带动长江中上游省市快速发展的产业格局。根据商务部的数据,凭借长江经济带沿线人力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的优势,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顺应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趋势,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入选数量众多。

(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依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专项规划陆续印发实施,沿江省市实施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中层设计基本完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国家发改委建立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沿江11省市参加的覆盖全域的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积极支持下游四省市发挥党政会晤机制作用,协调上游四省市、中游三省分别建立了长江上游、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长江经济带“1+3”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建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体系,加快完善生态补偿、多元化投入、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等机制,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绿色发展成为共抓大保护最亮丽的名片

2016年9月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明确了2020年和203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应该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六年来,绿色发展成为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坚持“共抓大保护”理念最亮丽的名片。

(一)加快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长江经济带多层次推动绿色发展:围绕水、气、土壤环境开展集中治理修复,2018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分别对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林业和草原转移支付下达资金1312亿元、1203亿元,支持生态系统建设;聚焦关键领域,加强源头治理,实施“4+1”工程,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与实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推动绿色转型,出台《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促进重点领域转型升级;探索跨区域合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长江经济带“1+3”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区域绿色协同发展。

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加以解决,同步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省市自查、交叉检查、重点复查,并协同开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先后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非法码头得到了初步整治,拆除了几百座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监管,长效机制得到了初步构建。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调查摸底、专项治理、加强监管三个步骤,重点整治化工污染问题。

2016年以来,国家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控长江水环境污染的关口,切实保障沿江群众饮水安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组织沿江11省市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市县两级分解工作,指导推动长江经济带率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跨界水质断面考核制度,加快推动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等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组织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时隔两年之后再次监测到中华鲟自然产卵。引江济淮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

(二)长江经济带沿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较2015年提高14.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3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均为优。11省市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Ⅲ类以上,省控检测)均大幅提升。相比较而言,上游和中游水质状况更为突出,贵州省2020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9.3%;下游水质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考核断面达标率分别提高59.4个百分点、39.9个百分点和21.7个百分点。

11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平均达到90.8%,较2015年提高10.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个百分点。其中,PM2.5年均浓度的平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0%。同时,空气质量显著提升,湖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和湖南省表现较为突出,“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分别提高17.0个、16.5个、15.1个和13.8个百分点。

2021年5月22日拍摄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与滨江生态湿地公园。近年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数亿元提升厂区景观、打造工厂花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与绿化。图:杨磊/新华社

“十三五”期间,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累计造林1499.4万公顷,用全国21.4%的土地面积支撑了全国41.1%的造林面积。第九次全国森林普查显示,长江经济带森林面积较第八次普查增加581.5万公顷,按照省市覆盖率推算,长江经济带森林覆盖率达到44.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4个百分点。2020年,长江经济带水土流失面积38.9万平方公里,比2011年减少5.1万平方公里,其中,相较2018年减少1.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占土地总面积18.9%,比2011年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2018年至2020年下降0.6个百分点。

长江经济带沿线污染物排放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沿线省市在积极推动生态修复,消纳“存量”问题的同时,加快污染物源头管理,控制“增加”,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核心内容。近年来,长江经济带针对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废水、尾矿库、船舶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治理,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中国统计年鉴》测算,2020年长江经济带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6.5万吨,较2015年大幅下降81.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36.17万吨,比2015年下降9.4%;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为47.0万吨,比2015年下降52.9%。

此外,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是衡量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关系的重要指标,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不仅可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也有助于降低自然资源消耗。长江经济带节水、节能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长江经济带用水总量为2482.9亿立方米,较2015年减少139.8亿立方米,比2020年控制目标少439.3亿立方米。

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至2020年,长江经济带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1.4%,其中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安徽、湖南、江西下降幅度超过30%。绝大多数省市完成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其中,贵州、上海、江苏、湖南能源强度下降幅度超过20%。

(三)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绿色转型成效突出

长江经济带沿线各城市积极推动绿色转型,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十三五”期间,该市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年均7.8%的经济增长,节能降耗效果明显。在生态环境领域,长沙全市国控和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至100%,森林覆盖率达55%,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4%。

在湖北省宜昌市,该市为破解“化工围江”,对重化工污染企业“关改搬转”,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截至2019年底,宜昌累计关停化工企业38家,52家就地改造企业完成技改项目59个,18家搬迁入园企业完成搬迁项目开工建设,7家企业转入非化工项目。

概而言之,六年来,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着力强化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对外开放新优势。长江经济带已经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三、在共抓大保护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长江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岸线资源过度开发、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等问题仍需关注。多式联运、江海联运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以港口为节点的综合运输枢纽“最后一公里”亟须打通。资金投入压力较大,共抓长江大保护合力仍不够等问题也存在。因此,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一)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1.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推动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的限制、禁止、淘汰类产业目录,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在长江流域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将流域上下游地区意见作为相关地区重大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重大石化、化工、有色、钢铁、水泥项目环评以及重大水利水电等规划环评应实施省际会商。探索建立跨省界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省际环境信息共享。

2.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市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控系统。建立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水体放射性和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预警,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推动建设西南、华中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调整完善三峡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提高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监测能力。

3.推进生态保护补偿。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制定补偿标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通过资金补助、发展优势产业、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对因加强生态保护付出发展代价的地区实施补偿。

4.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

确定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定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设置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对用水总量、污染物排放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

(二)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以区域、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1.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成渝城市群和湘鄂两省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防治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统一区域防治标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统一协调的船舶污染监管机制。统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方式,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互通和共享。加大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区酸雨防治力度。加强贵州、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区汞排放治理。

3.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细颗粒物污染。

严格控制炼油、石化等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提高外输电比例和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现有机组热电联产改造和供热挖潜,淘汰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关停。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三)推进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长江经济带各项事业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明确自我发展定位,探索有利于推进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有效途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领域协同发展。

1.推进上中下游协同联动发展。

要把需求牵引和供给创造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下游地区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上游地区有序转移,留住产业链关键环节。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处理好中心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加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加大就业、教育、社保、医疗投入力度,促进便利共享,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2.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要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加快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推动贸易创新发展,更高质量利用外资。要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把握好开放和安全的关系,织密织牢开放安全网。沿江省市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各自定位,主动向全球开放市场。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融合,扩大投资和贸易,促进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

3.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要勇于创新,坚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挥协同联动的整体优势,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要建立促进产学研有效衔接、跨区域通力合作的体制机制,加紧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要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并为全国服务的产业链供应链。要激发各类主体活力,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藩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

4.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

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将长江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突出地方特色,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

讨论题:

1.长江经济带建设六周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2.如何在共抓大保护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