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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视角下企业环保的外部治理研究
——基于西藏地区企业的多案例分析

2022-01-11杜青龙杨燕霞郑一涵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边界跨界政府

杜青龙 杨燕霞 郑一涵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四川绵阳 621010)

一、引言

自《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015年)》出台后,我国形成了“地方政府+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压力型”环保治理体系[1-2]。这种治理体系在西藏环保治理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得西藏“全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3]。但当前治理体系面临的边界有效性问题[4]也不容回避:一是存在“政府失灵”现象;二是“运动式”治理存在破坏营商环境现象[5]。

针对治理体系不完善导致的诸多问题,十九大提出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2020 年颁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也要求环保治理需遵循“多方共治、市场导向”原则。文献研究也已经注意到仅依靠政府“压力型”体制对企业环保进行治理的局限性,并认为协同治理才是未来的方向[6-7]。但不同主体在行为、利益、目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协同治理面临的诸多问题依然亟待进一步研究[8-10]。

为此,本文按照从特殊到一般的原则,选取政府、市场(包括中间商、渠道商、终端消费者、内部顾客等)两个主体,以跨界理论为基础,探讨企业环保外部治理的一些基本问题,如驱动力、治理路径、治理机制等。由于上述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尚未得出明确的结论,故本文采用归纳式案例研究,以期为企业环保的协同治理研究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践启示。

二、文献综述

(一)从“一元”到“多中心”的环保治理

环保治理的跨界性、系统性等特征促使治理主体的理论研究与管理实践开始从一元治理走向多元共治;人类行为及利益的多元化也要求企业环保治理能够寻找到一种包含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在内的“多中心治理”模式[11]。但不管是一元治理还是多中心治理,政府均是环保治理的核心力量[12]。为了纠正政府“一元”治理模式的行为偏差,生态补偿成为一种重要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但在中国的生态补偿实践中,政府“一元”补偿依然是当前最主要的模式,因为这种方式比较容易启动[13],且效率更高[14]。虽然如此,我国基于多主体协同的企业环保治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治理实践,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15-17],这为本文的跨界治理研究提供了基础。

(二)组织边界与跨边界行为

1.组织边界。边界的本质是组织与它周围环境之间的界限;组织通过理性“隔离”的方式试图界定自身边界,因此边界是普遍存在的[18]。组织边界的子类型很多,如因为目标认同差异导致的身份边界、因为认知差异导致的知识边界等[19]。组织边界具有双重属性:调整和限制[20]。调整属性被认为是将个体差异不断协调、沟通成一个整体的过程[21];而限制属性主要作用于内外边界的监督与控制,通过有目的的行为引导,提供资源流动的空间,产生能量释放[22]。由此可见,组织边界在明确自身所处的社会分工位置、价值创造形式上起了重要作用。

2.跨边界行为。所谓跨边界行为(后文简称“跨界”),就是行为主体的外部导向活动包含了重要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集合体。依据主体不同,跨界又分为(个体)单独跨界和组织跨界[23]。跨界行为产生需要依赖边界跨越者和边界跨越载体:边界跨越者是指具有交互知识能力和较强社会关系的人;他们通过分割企业的空间实现跨越,这种分割属于边界的限制属性,不仅代表行使权力,也意味着监督[24]。而边界跨越载体是推动跨组织交流的桥梁,以实体或虚体的形式连接跨组织边界的不同利益主体[25-26]。

不同理论对跨界行为的关注点不同。如权力视角下的跨界研究不仅关注组织内部的交易治理成本问题,还扩展到边界控制问题[27]。组织身份视角理论认为边界具有主观性和情感依附性,跨界的本质是回答“我是谁”的问题,应该设定在与组织身份相一致的活动上[28]。

(三)跨界行为与企业环保治理

本文主要关注政府、市场两个环保治理主体。政府对企业的跨界治理属于“点对点”治理,是通过实施“合法性”压力(包括规制压力、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来实现的[29]。由于政府往往面向末端治理,而不对所有的环节进行监控,不仅治理效果堪忧[30],还面临严重的寻租问题[31]。

市场对企业的跨界治理则属于“线性化”治理。从核心企业出发,市场依据关系链(或价值链)“逆链而上”或“顺链而下”,通过责任契约、责任激励、责任赋能和责任监督实施治理[32]。企业响应市场治理诉求的程度、速度会影响自身的认可度、美誉度、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属于声誉治理[33]。企业受高品牌声誉带来的利润诱惑,也愿意接受市场治理;但如果产权不清晰、市场监督或执行合同不到位,市场治理便会失灵[34]。

(四)跨界治理与企业响应机制

1.市场治理与企业寻利

我们不禁会问:市场参与企业环保治理的驱动力是什么?帕森斯认为,行动者受动机(调动能量的需要和愿望,包括认知、情感、评价)和价值观(关于什么是“正确的”观念驱使,包括认知、鉴赏、道德)驱动,并与情景(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危害性等)结合起来,形成行为的“取向模式”;取向模式内化到人格系统的过程,即所谓的社会化机制。为清楚传达自己的期望,市场会启动社会控制机制。具体而言,市场会依据自身的“取向模式”在如下三种行为中选择行为组合实施治理控制:工具性(具体目标)、表意性(品牌情感)、道德性(公民行为标准)[35]。

“取向模式”形成后,市场会要求品牌具备符合“取向”的“道德内涵”,这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以满足基于“取向”的购买行为趋势[36]。从本质上讲,企业为满足市场“取向”诉求而施行社会责任,并进行资源安排(如环保投入、公共关系维系等),是一种寻利行为[37];因为企业响应行为背后的动机是想提升顾客忠诚度与营销竞争力[38]。

2.政府治理与企业相机性寻租

政府为了有效达成治理目标,在环保治理中设立了以治理绩效为基础的相机性租金(如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奖金等);政府在其中扮演游戏规则设立和维持公平秩序的角色。因此相机性租金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使资源流向最有效的企业手中[39]。相机性租金以“租金”作为杠杆,引导企业“寻租”并履行环保责任。但这需要政府建立透明公平的游戏规则以及动态的优胜劣汰制度,一是避免相机性租金转化为政治租金;二是防止企业垄断租金破坏公平性[40]。

(四)研究评述

企业环保的外部治理,文献聚焦于主体的有效性。政府治理试图通过实施环境税、减排补贴等规制政策来约束企业,但“政府失灵”现象屡屡发生[41],文献于是开始关注“多元共治”。但目前关于“多元共治”的研究在如下两方面依然存在研究缺口:一是跨界治理的具体路径与相应机制;二是如何实现治理主体与被治理主体的闭环。

三、研究方法

(一)方法选择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主要基于以下考量因素:(1)本文聚焦于企业环保跨界治理的过程与机制(即所谓的“How”与“Why”的问题),这恰好是案例研究方法的优势[42-44]。(2)本文更关注“真实情景下”的跨界治理现象,而不强调依托问卷等形式“得出的”数据。(3)环保跨界治理的具体路径与机制缺乏足够的文献支持,目前更适合采用归纳总结的研究方法[45]。

(二)案例设计与样本选择

按照政府、市场对企业环保治理施加的强度(强/弱),本文进行如下案例设计:政府主导模式(“强政府-弱市场”)、市场主导模式(“弱政府-强市场”)以及混合治理模式(“强政府-强市场”);而“弱政府-弱市场”模式则不属于本文探讨范畴。依据研究模式设计,本文适宜采用嵌入式的多案例研究。从理论抽样需要的角度出发,如果能够保证分析单位具有足够的特色与说服力,每一情景只需嵌入一个分析样本[46]。因此,本文选择“高争水泥”“喀瓦坚”“布达拉文旅”三家企业分别作为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混合治理模式的嵌入样本(参见图1、表1)。

图1 案例设计思路与样本选择

表1 样本企业代表性特征描述

(三)数据收集

本研究主要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收集一手数据。调研人员全部为项目团队人员,每次3-5人;调研对象为企业高管以及负责环保方面的部门管理人员。访谈结束后,均留下了访谈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查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为保障数据来源的多元化,调研人员也收集了政策文件、合同等二手数据。

(四)数据编码与分析

采用Strauss 等提出的“开发编码-主轴编码-选择编码-历程编码”过程对数据进行编码、分析[47]。开放编码阶段主要形成基本概念,并通过概念的类别与属性发展新概念;主轴编码主要围绕某一个范畴(如治理路径),将开放编码中被分割的资料进行聚类;选择编码针对主轴编码形成的范畴进行精炼,并寻找不同范畴之间的关联,如治理机制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历程编码则主要关注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企业面对政府的威权治理,如何进行讨价还价等。

四、研究发现

(一)政府主导模式

高争水泥是西藏建材行业的龙头企业。由于水泥生产属高污染行业,政府下达了严苛的环保治理目标。2017-2019 年期间,公司先后投资1.8 亿进行环保治理,高额的治理投入让公司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受到挑战。

政府利用其“合法性”规制权,以行政命令要求公司开放“权力边界”接受治理,边界属性表现为“限制”(典型特征:政府要求公司“必须做好这项工作”并以“目标清单”确定公司行动方向)。具体而言,政府主导模式具有如下特征(参见表1、图2):

1.治理路径与治理结构。政府职能人员以政府职能机构为主要载体,跨越公司的“权力边界”实施外部治理;其治理路径为:(1)制定‘任务-契约’→(2)实施‘监督-反馈’→(3)强化‘惩罚-激励’。公司的响应路径则表现为:“(1)回应→(2)执行→(3)博弈”。政府主导模式下,市场并不关注公司的环保问题,治理结构主要表现为基于政府的“单边治理”;权力边界的“限制”属性导致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治理结构表现出“单边-单向”特征。以威权为依托的“单边-单向”治理结构会导致政府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博弈”加剧可能使边界的“限制”属性失效导致企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2.实现治理闭环的机制。此模式的核心是政府利用合法性规制权实现“压力型”治理[48-49]。具体而言,政府通过“规制压力”(必须做好)、“规范压力”(按“清单”做好)、“认知压力”(理解环保治理的重要性)对公司施加压力。“单边-单向”的治理结构导致企业不断与政府“博弈”以争取更多相机性租金。公司董总直接表达了他们对租金的渴望:

表2 政府主导模式主要特征及证据举例

“环保设施我投了几千万,你不说给我钱,总可以在税收上面给我减免一些……我们的成本明显提升,竞争优势就下来了……我们的迫切期待是什么?既然环保工作必须做,希望一碗水端平。”

因此,政府主导模式实现治理闭环的机制为“(政府)合法性规制+(企业)相机性寻租”。相机性租金可以弥补“单边-单向”治理结构导致的目标不相容问题,使公司与政府通过“博弈”达成阶段性动态平衡。

3.治理绩效及特征。公司按照政府“目标清单”迅速投入1.8亿元进行环保治理,并开展了异地生态补偿项目;环保指标在较短时间内基本达标。因此政府主导模式具有启动快、指向性强、效率高等特点。但由于存在环保治理目标与公司竞争力目标不相容等特点,如果相机性租金的“杠杆”效应不足,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较易导致“政府失灵”现象。

(二)市场主导模式

喀瓦坚主要从事地毯等羊毛工艺品生产,生产工艺包括:(羊毛)清洗、挑选、晾干、舒绒、纺纱、编织等。由于“清洗”属于重污染环节,公司选择了直接进口初纺羊毛,因此公司实际不受政府环保治理规制管理。但市场对公司的环保治理介入程度却较深;为了满足市场的治理期望,公司不仅将染料改为进口,并优化了生产工艺。这虽然导致了高生产成本,但却使公司品牌成功地与市场其它品牌切割开来,并构建了强大的顾客品牌资产。

市场基于“取向模式”的环保治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情感依附性,且不具有强制性。他们在向公司表达“我是谁”及其“取向”时,需要公司确认“身份资格”;即市场是通过企业开放“身份边界”参与治理[50],且边界属性表现为“调整”。市场主导的治理模式具有如下特征(见表3、图2):

1.治理路径与治理结构。市场以公司的关系链或价值链(包括信息、产品、服务、传播等)为主要载体,跨越公司的“身份边界”参与外部治理。市场跨界治理的路径为“取向模式→行动组合→约定”;公司的响应路径则为“识别→行动→承诺”。由于公司将涉及政府环保“目标清单”的生产环节进行了外包,因此治理结构主要表现为基于市场的“单边治理”;身份边界的“调整”属性需要市场与企业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才能实现闭环治理,因此治理结构表现出“单边-双向”特征。“单边-双向”的治理结构不易产生目标冲突,但可能因为协商时间过长、沟通成本过高出现“市场失灵”现象。

表2 市场主导治理模式主要特征及证据举例

2.实现治理闭环的机制。市场参与公司环保治理的核心是能否形成介入治理的“取向模式”。市场形成介入治理的“取向模式”可能是基于自身利益(如藏品购买者希望产品能够增值保值),也可能是基于公民责任感。“取向模式”一旦内化(即社会化机制),由此形成的紧张与焦虑就会引导或制约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为了降低或消除自身的紧张与焦虑,市场会通过关系链实施“社会控制”行为(如要求经销商提供染料的来源证明)以达成自身的角色“取向”目标。因此,市场是通过社会系统规范的运行机制(社会化+社会控制)参与公司环保的外部治理。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过程为公司构建强势顾客品牌资产属性(差异化、关联、尊重与知识)[51]奠定了基础,使公司获得了满意的品牌溢价空间。因此市场治理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为了强势顾客品牌资产这一市场目标,公司会迅速通过“识别→行动→承诺”过程进行响应,响应的过程也是公司“寻利”的过程。因此市场主导模式达成治理闭环的机制为“(市场)社会系统规范+(企业)寻利”。公司王经理阐述了相关观点:

“(市场)迫使我们改进工艺,才达到现在的环保标准。虽然是被迫接受的,但是我们非常感谢市场提出的高要求,现在我们将这些(环保治理措施)作为企业的最基本活动了……目前口碑算是出来了,基本是供不应求。”

3.治理绩效及特征。通过染料筛选、工艺流程优化、业务外包等手段,公司环保指标远高于国家标准,治理效果降低了市场的紧张感。由于市场主体众多,市场主导的治理指向性不强、达成协议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市场失灵”现象;但优点是一旦将环保治理理念内化为品牌“承诺”(即品牌在环保方面应该是什么以及为市场做些什么的愿景),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治理绩效较政府主导模式更稳定。

(三)混合治理模式

布达拉文旅主要从事旅游开发与管理,严格的环保政策对公司的营收及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政府在强化企业环保跨界治理的同时,也给予了公司相机性租金补贴,以用于购买环保设备、恢复生态环境以及景区农牧民补偿等。公司开发的景区的环保治理也备受市场关注——游客不仅通过自媒体、政府热线等渠道表达他们对景区环保治理的关切,也会身体力行地参与景区环保治理(如环保知识宣讲、制止破坏生态的行为等)。因此公司同时面临政府、市场两个主体的混合治理。从治理路径、治理机制来看,混合治理与一个主体主导的治理有类同之处,但也有差异。其主要特征如下(见图2)。

图2 跨界视角下企业环保外部治理理论模型图

1.治理路径与治理结构。在政府、市场均强势介入的治理结构中,政府遵从“(1)任务-契约→(2)监督-反馈→(3)惩罚-激励”的跨界治理路径,缺乏互动,特征为“单向”;市场则遵循“取向模式→行动组合→约定”的跨界治理路径,强调互动,特征为“双向”;因此治理结构整体表现为“双边-混合(单向+双向)”。从企业角度来看,这种“双边-混合”的治理结构存在治理主体协同不足、目标背离等缺陷,希望政府能够强化与市场的互动,实现“政府-市场”的协同治理。企业述求的本质是希望政府与市场的治理能够在企业的市场目标上达成一致。公司刘总阐释了他对混合治理的观点:

“按照政府提出的谁受益、谁保护、谁治理的原则,景区环保治理应该我们负责……但是要平衡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刀切。比如在景区修建厕所、游步道、休憩设施,这都是以环保的目的出发、以游客满意为宗旨的修建,但好多时候受制于(政府)环境保护政策难以实现……游客参与治理的方式主要是发现问题,政府更注重预防和处置,应该将政府和游客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预防与治理体系。”

2.实现治理闭环的机制。公司针对不同的治理主体给出不同的响应机制,从而形成与单主体相同的闭环机制:对政府,闭环机制表现为“(政府)合法性规制+(企业)相机性寻租”;对市场,闭环机制表现为“(市场)社会系统规范+(企业)寻利”。市场与政府虽然没有在实践中达成协同治理,但二者均会在一定程度考虑对方述求,并愿意成为对方的跨界载体实现环保治理目标。

3.治理绩效及特征。从主体来看,混合治理与单主体主导治理的绩效结果、特征类同。区别主要在于:如果政府能够与市场在企业的市场目标上达成协同,企业接受跨界治理的意愿越高,治理绩效的稳定性越强,即存在帕累托改进空间。公司负责人表达了相关观点:

“虽然环境保护在带动(企业)经济发展的方面还不是很明显,但游客满意度、领导重视度就足以认可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做的努力,比如刘延东总理在调研纳木措时就对景区环保型观光车的运营(注:源于市场需求)给予了高度赞扬。”

(四)模型建构

本文选取高争水泥等3家企业展开案例研究,并采用类比逻辑构建了“跨界视角下企业环保外部治理理论模型”(见图2)。基于混合治理模式的研究结论检验了基于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模式结论的可靠性,说明本文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信效度。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基于政府、市场对企业环保的外部治理研究,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权力边界是“公权力”与“企业权力”的对话,核心属性是“限制”。身份边界是“公民权益”与“企业利益”的对话,核心属性是“调整”。(2)政府、市场主导的跨界治理及形成闭环的路径、机制因治理主体差异而显著不同,分别参见图3(A)、图3(B)。(3)市场主导的治理强调互动协商以及双赢结局,从长期来看,市场主导的治理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绩效。(4)混合治理主体可以协同到企业的“市场目标”上实现治理绩效的帕累托改善。

图3 政府、市场实现闭环治理的机制与路径比较图

(二)政策建议

1.充分认识边界有效性,避免“边界失灵”现象。市场基于“身份边界”参与治理,“身份边界”的核心属性是“调整”,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市场无法寻找到跨界载体、市场“取向组合”不能形成(如顾客只对产品价格等因素敏感)、“调整”时间过长等,均会导致“身份边界失灵”(即“市场失灵”)。政府基于“权力边界”实施治理,“身份边界”的核心属性是“控制”。如果政府的“目标清单”不清晰,或者因为政府认知不足、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等原因导致“目标清单”失效,均会产生“权力边界失灵”(即“政府失灵”)。这说明,选择政府主导、市场主导还是混合治理,需要充分考虑治理边界的有效性,否则容易产生“边界失灵”现象。

2.强化治理主体协同,将“压力之手”转化为“帮扶之手”。政府的“压力型”治理具有启动快、达成目标时间短等优点,但对企业利益的关注度不够,容易演变为“破坏之手”:一是导致企业竞争优势丧失甚至大量中小型企业破产;二是导致治理手段减效甚至失效。市场治理受“取向模式”复杂性、无序性及主体松散性、知识局限性等因素影响,具有启动慢、效率低等缺点;但不影响企业竞争优势、容易被企业内化,可以与政府治理形成互补。因此,政府应主动打破“边界隔离”,寻找治理绩效的帕累托改善:通过将治理目标与企业的市场利益相结合,将治理手段与企业价值创造相结合,协助企业围绕“绿色生产”进行工艺改造、技术升级、流程优化等,将“压力之手”转化为“帮扶之手”,实现外部治理与企业内部治理的统一。

(三)理论贡献与研究不足

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边界失灵”是治理模式失灵的根源;第二,与其他文献不同,本文发现了政府、市场对企业进行外部治理的具体路径与机制,并探讨了路径、机制与绩效之间的关系;第三,市场、政府协同治理绩效的帕累托改善方向为协同到企业的市场目标上。

本文在如下方面存在研究不足:一是没有关注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品牌声誉对跨界治理的调节效应;二是只是从企业视角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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