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司库制度考述
2022-01-08张朵朵郭子龙
张朵朵 郭子龙
关键词:雅典;司库;财政制度
19世纪德国古典学家伯克(August Boeckh)的《雅典国家财政》(Die Staatshaushaltung der Athener)是研究古代雅典经济史的开山之作,1亦是伯克具体实践其整体史观的代表著作。2该书初版于1817年,结合传世文献和大量铭文材料,致力于还原古代雅典经济发展和日常生活的真实图景。全书共4卷,第一卷系统考察了雅典物价、工资以及土地和房屋的租赁状况;第二卷讨论了雅典国家财政的管理及支出状况;第三、四卷分别介绍了雅典财政的常规收入和特殊收入,包括税收、矿产、岁贡、财产罚没和捐献制度等。3在该书第二卷的开篇,伯克援引了一种说法,该说认为,古代国家的治理危机多源自政治与法律领域,而现代国家则主要面对财政危机。对此,伯克指出,雅典并不适用于这一论断。原因在于,公民大会是雅典财政的实际决策机构,议事会是管理机构,财政问题因而也是重要的政治议题。故此,雅典知名政客或煽动家,如阿里斯提德(Aristides)、埃乌布卢斯(Eubulus)、德摩斯提尼(Demosthenes)和吕库尔戈斯(Lycurgus)等都将城邦财政作为议政乃至操弄民意的话题。1伯克复指出,伯里克利(Pericles)之后,国家财政问题更加凸显。尤为吊诡的是,尽管经历了一系列政治和军事挫折,雅典的公共财政支出不降反升,这又有悖于卢梭的经典论断。后者认为,缩减开支乃是一般政府处理危机的主要策略。伯克指出,雅典的民主政治与财政制度正是此问题的根结所在。
事实上,古代雅典已发展出一套比较健全的财政管理方式。比如,雅典先后设立多种财政官员,包括收款官(ἀποδέκται)、公卖官(πωληταί)和祭仪财务官(κωλακρέται)负责城邦财宝的收付、核算及保管。司库(ταμίαι)一职则兼涉上述职能。3在《雅典国家财政》第二卷,伯克按时间顺序着重考察了雅典娜司库(treasurers of the goddess)、希腊司库(hellenotamiae)、军事基金司库(treasurer of war)和观礼基金司库(treasurers of theorica)。他认为,司库的设立既关乎宗教事务,亦牵涉世俗事务。4上起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前,下迄山国马其顿的崛起,司库制度的递变体现了雅典民主政治和城邦经济的发展,更是当时历史的缩影。伯克的取径在戴维林(Robert Develin)和萨蒙斯二世(L. J. Samons II)的近著中亦有体现。5鉴于1867年伯克逝世后,《雅典政制》和大量相关铭文材料才相继问世,6有必要在此基础上,重新整理和检讨史料。7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依照年代顺序,考察雅典各司库的术语流变、置废沿革和职掌变易,进而管窥雅典财政的管理方式,以就教于方家。
司库,古希腊语作“ταμίας”,英文作“treasurer”,既指公共财库的管理者,亦可是私人管家。8需要指出的是,英文“treasurer”对应的希腊语除“ταμίας”之外,还有“χρυσοφύλαξ”(金子保管者)和“γαζοφύλαξ”(军需官)。1但是,从职官名称来看,“ταμίας”是指代司库的常用词,与动词“ταμεῖν”同源,后者意为“分割”,即分配、管理储存物。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它派生出“ταμιεῖον”(财库)、“ταμιεία”(管理或管家的职务)、“ταμιευτής”(管理者)等词汇,皆具“管理”之义。同时,还衍生出复合词“ἑλλενοταμίαι”,用以指代管理提洛同盟(Delian League)财宝的希腊司库。2由于希腊历史上不同方言的流布,伊奥尼亚方言使用“ταμίης”指代司库。3从词源学分析可知,在古希腊,司库是从事管理、保管工作的职官,但他们仅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而非决定者。换言之,司库为城邦的各级权力机构或官员服务。
雅典娜司库作为雅典各司库中历史渊源最早的司库,同大多数雅典官员一样,任期一年。顾名思义,他们管理着女神雅典娜的诸多财宝。这些财宝不仅有大量的献祭物和租金,还包括向城邦缴纳的罚款(十分之一属于雅典娜圣库),而且包含了战利品中的一部分以及没收充公的财产。5传世文献中,对这一官职记载最为详细的是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Aristotle, Athenaion Politei)。该书在述及公元前621年德拉古立法时就提到了这一官职:
德拉古制定了他的法典,其制度如下:凡能自备武装的人有公民权利,这些人进行选举,九执政官和司库由财产不少于十明那且无负累的人们中选出,其余低级官吏由能够自备武装的人们中选出,司令官和骑兵司令则由财产不少于一百明那、又无负累、且有年在十岁以上婚生合法儿子的人们中选出。新任官吏必须允许卸任的主席、司令官和骑兵司令在账目检查以前交保离职,接受和司令官及骑兵司令同等级的四个保证人。
一般咸信,文中的“司庫”即雅典娜司库。7据此可知,雅典人很早就明确了遴选雅典娜司库的财产资格限制,即“财产不少于十明那且无负累”。公元前594/593年,梭伦对雅典娜司库的选任方式与遴选的财产资格限制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他立法指出,“雅典娜司库从年产谷物500麦地姆诺斯者中抽签任命”,即只有第一等级的公民才有资格参选雅典娜司库。8一则公元前6世纪中叶的铭文材料(IG I3 590)可供佐证:这则“祭坛铭辞”刻勒了“司库卡埃里翁(Chaerion),卡雷迪克斯(Kleidicos)之子,献给雅典娜”的说法。布比利斯据此认为担任司库者须具备一定的财力。他复指出,司库在任职前须存入一笔保证金,至任期结束、审核并确保账目无误后,方可归还这笔钱款。1但是伯罗奔尼撒战争后,财产资格限定名存实亡,只要中签即可任职。公元前550年的一则铭文(IG I3 510)刊勒了5位司库的人名(Anaxion、Eudikes、S□2、Andokides和 Lysimachos)并保留另3位司库人名残勒的位置,我们可以据此推断公元前508年克里斯提尼改革之前,雅典娜司库的人数共8位,系由早先的4个部落中各选2人。克里斯提尼改革后,雅典部落增设至10个,每部落选出一位司库,共10位。
《雅典政制》也记载了雅典娜司库的职能。任职之初,前任雅典娜司库须在议事会成员在场的情况下,移交雅典娜黄金象牙雕像、胜利女神青铜像以及其他的纪念品和基金给下任司库。3据铭文材料所载“帕特农神庙祭献清单”(IG I3 292-382)可知,《雅典政制》所指的“其他纪念品和基金”(τὸν ἄλλον κόσμον καὶ τὰ χρήματα)有金银叶子、献祭物以及储藏在帕特农神庙后殿的贡款余额。4铭文材料(IG I3 369 = ML 72 = OR 160 = Fornara no. 134)还记载了这些纪念品的去向:或熔化再铸,或借贷收取利息。5此外,在任职期间,雅典娜司库须负责管理女神雅典娜的财宝,还应依据公民大会的决议支付和收取钱款。值得注意的是,不论在传世文献中,还是在铭文材料里,雅典娜司库总是与城邦的权力机构(公民大会和议事会)和主要官员(执政官)一同出现,这足以说明,雅典娜司库不仅担任着重要的职责,而且还享有较高的社会声望。6因此,雅典娜司库是国家财政的重要职官。
在此基础上,雅典于公元前434/433年创设了“其他诸神司库”。7由卡里亚斯提议的一项法令(IG I3 52 = OR 144)反映了这一史实,世称“卡里亚斯法令”(The Decree of Callias),8内容如下:
议事会及公民大会决定——其时科克罗匹斯(Kekropis)部落在议事会轮值,姆内斯特奥斯(Mnesitheos)为司书,议事会主持为埃乌佩特斯(Eupeithes),提议者为卡里亚斯——如次:
既然献祭给雅典娜的三千塔兰特已以本地货币带回雅典卫城,那就偿还应得的钱款给诸神。该钱款现由希腊司库保管,已投票表决偿还诸神;其剩余部分,在借贷时应收取百分之十的利息。现在,议事会可全权召集查账员,且任职的三十名查账员应准确地计算出诸神应得的钱款。轮值主席须与议事会一同偿还有关钱款,并须在偿还钱款后将有关纪录删除,寻找木板、蜡板及石碑刻写偿还记录。让祭司以及其他任何知道内容的人透露所写的内容。当其他官员被任命的时候,这些财宝的司库将被抽签任命,就像雅典娜圣款司库一样。其他诸神司库应尽可能公正地将神的财宝保存在帕特农神庙的后殿里,一同打开和关闭后殿的门,封存雅典娜的财宝。圣所中在任的司库、监管和祭司应在议事会的面前在雅典卫城称重计算出财宝的重量,然后由抽签任命的司库从前任司库手中接管这些财宝,并将所有财宝都刻写在一块石碑上——所刻内容应按诸神财宝、金银分列。此后,司库应随时在石碑上刻写,并应将所接收的财宝、诸神的收入以及这一年中所花费的账目都交给查账员审查。
泛雅典娜大庆时,“其他诸神司库”如同雅典娜司库一样汇报工作状况,刻勒财宝清单后,立于卫城。偿还诸神的余款将用于造船厂和围墙的建设……
法令正文首先详细记载了“其他诸神司库”创设的背景。其中,“献祭给雅典娜的三千塔兰特已以本地货币带回雅典卫城”的记述与公元前439年雅典打败萨摩斯(Samos)、获得萨摩斯赔款的历史事件相关。这也可与传世文献相佐证:据修昔底德记载,战败后的萨摩斯须按规定的期限分期偿付雅典人的战争费用。2铭文的剩余部分记载了“其他诸神司库”的任命原则、选举方式和职能。至若“这些财宝的司库将被抽签任命,就像雅典娜神圣款的司库一样”、“‘其他诸神司库’如同雅典娜司库一样汇报工作状况”这些说法,则表明该官职基本上效仿了雅典娜司库,由10人组成。
公元前406/405年,雅典娜司库与“其他诸神司库”合并为一,成为“雅典娜和其他诸神司库”(ταμίαι τῶν ἱερῶν χρημάτων τῆς Ἀθηναίας καὶ τῶν ἀλλῶν θεῶν),人数由之前的20人缩减为10人。3笔者推测,这可能是伯罗奔尼撒战争所致。战争中,雅典遭遇的一系列军事挫败和军费不足影响了城邦的经济态势,故而化繁为简。虽然在公元前385/384年,二者又分而设之,4约公元前346年,二者再度合并,“其他诸神司库”的头衔则不复存在。5这也间接解释了后世用“司库”这一省称指代“雅典娜司库”的现象,如前文《雅典政制》所述。
美德与财富很难集于一人之身。毋庸质疑,司库难免会窃侵财物、监守自盗。德摩斯提尼一度控诉,在安德罗提翁(Androtion)担任司库时,帕特农神庙后殿的财库发生了一场火灾,可能是安德罗提翁企图毁灭证据所致。7故事发生在公元前355年同盟战争(Social War)末期。其时,安德罗提翁出使卡里亚(Caria),在纳乌克拉提斯(Naukratis)附近虏获一艘商船,没收了对方的财产。德摩斯提尼(Demosthenes)指出,因为这一行为后来被判违法,须偿还劫掠的财产,安德罗提翁因而盗用帕特農神庙的财宝,为毁灭证据,一火炬之。
综上所述,雅典娜司库和“其他诸神司库”是具有宗教性质的司库,与祭司一样具有较高的地位。此外,他们还是雅典特殊的财务官,服务于公民大会和议事会,主要职责是管理雅典娜女神的财宝和其他诸神的财宝。
波斯第二次入侵希腊本土之后,雅典建立了提洛同盟,逐渐跃升为希腊的“盟主之邦”。希腊司库是这一同盟中重要的财务官员。但是,相比于雅典娜司库及“其他诸神司库”,传世文献和现有铭文材料对希腊司库的创设年代言之不详。例如,最早提及希腊司库的修昔底德说道:
这样,雅典就取得了领导权;因为厌恶波桑尼阿斯的原故,同盟国也愿意雅典取得领导权。于是雅典人规定各同盟国在准备对付波斯的战争中所应缴纳的各种捐助,确定哪些国家是给付金钱的,哪些国家是贡献船舰的——其目的是劫掠波斯国王的领土,以报复他们过去所受的损失。在这时候,所称为“希腊司库”的官吏第一次由雅典人任命。这些官吏收取贡款,贡款是同盟国所缴纳金钱的名称。原来贡款的总数规定为460塔兰特。同盟财库设在提洛岛上,同盟代表大会也在这地方的神庙中举行。
据这段记述可知,希腊司库创设于提洛同盟建立之后,也就是公元前478年之后。但是,作为严谨的史家,在“首次设置”希腊司库的具体时间上,修昔底德却语焉不详。一般认为,在提洛同盟创设之初,雅典并未掌握绝对的领导权,因而尚未完全掌控希腊司库的选举与任命权。作为历史的亲历者,修昔底德未明确记载这一定年,这就给后来的叙述和研究制造了困难。2在《雅典的收入》(Ways and Means)中,色诺芬(Xenophon)认为提洛同盟的设立标志着雅典获得了同盟船只与财库的控制权。西方学者认为其言外之意可能是,希腊司库创设于提洛同盟建立之时,即公元前478年。
但“雅典盟金数额清单”(Athenian Tribute Quota Lists)中铭文材料(IG I3 259-290)刊刻“希腊司库”的证据晚于传世文献的记载。4清单首篇刊勒了各盟邦首次向雅典支付六十分之一的盟金作为进献雅典娜的“初果”(ἀπαρχαί),且有确切的定年,即始自“阿里斯同(Ariston)任执政官”的公元前454年。1篇幅所限,仅列举该清单前五年的开篇部分:
其时阿里斯同任执政官、□□□□□□□为司书,希腊司库首次将(各盟邦)向雅典支付六十分之一的盟金作为进献雅典娜的初果交由三十人查账员查验;
其时第二任(希腊司库)任职,雷翁(Leon)为司书,2交由三十查账员;
其时第三任(希腊司库)任职,迪奥提莫斯(Diotimos)为司书,交由三十查账员;
其时第四任(希腊司库)任职,哈里莫乌斯德莫(Halimous)的□□□□□□□为司书;
其时第五任(希腊司库)任职,哈拉伊(Halai)的 3为司书;
显而易见,铭文中的“首次”、“第二任”、“第三任”、“第四任”、“第五任”指的是希腊司库创设后陆续任职的先后顺序。故而,以沃克(E. M. Walker)为代表的少数学者指出,5伴随着雅典在提洛同盟势力的增长,公元前454年同盟财库由提洛岛迁往雅典,希腊司库在这一年才得以创设,“首次设置”指的是雅典人已完全控制希腊司库的任命权、第一次由雅典人任命这一官职的人员,而非第一次创设“希腊司库”这一职官的年份。
笔者认为上述对希腊司库“首次设置”的两种定年均有合理之处。但是,公元前454年标志着雅典人主导希腊司库任命权则是确定无疑的历史事实,希腊司库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成为了实质上的“雅典职官”。诚如公元5至6世纪辞书编纂家赫苏基乌斯(Hesychius)所述,希腊司库实质上是雅典人的官职,即“希腊司库是输往雅典的贡金的司库”。6至此,希腊司库从提洛同盟的产物正式转变为“雅典帝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雅典人选举的本邦公民担任司库,他们负责从盟邦收取盟金,并带回雅典,清点钱款后,负责将这些钱款移交给雅典娜司库,最终存放在帕特农神庙的后殿。7普鲁塔克记载了进献给雅典娜的钱款用以帮助支付伯里克利的建设项目,包括帕特农神庙和山门的建设。8此外,希腊司库依据同盟议事会的决议支付费用,所付费用主要涉及战争经费,但有时也支付其他费用,例如卫城的建设费用。尚需指出,希腊司库是值得信赖的高级官员,因为盟邦众多,缴纳钱款的数额不一,故而这一职官拥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9如果希腊司库工作有误,将面临被指控的危险。演说家安提丰(Antiphon)在一起涉及谋杀案的辩词中记述了一起罢黜希腊司库的事件。因为被控渎职,这届希腊司库委员会遭到解散、成员被逐一判处死刑。10但当处死第九名希腊司库后,人们才发现“财务亏空”(ἀπωλώλει τὰ χρήματα)的真正原因,这让最后一人索西亚斯(Sosias)得以幸存。晚近研究表明,这一年是前449/448年。因此,由于索西亚斯这届希腊司库被罢黜的事件,公元前449/448年的清单与公元前448/447年的清单合在一起刊勒。
此外,雅典人在公元前443/442年首次刊勒希腊司库的人名,但并无具体的刻写规则,且“雅典盟金数额清单”所刻数量不一。笔者推测,在清单中刻写某位司库的人名是为了嘉奖其工作能力和效率。原因在于,为公示而刻的铭文本身具备嘉奖功能,铭文材料中因此有时刻写多位司库的人名,有时刻写一位司库的人名,并不固定。有理由相信,10位希腊司库并非全部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只有“雅典盟金数额清单”中所刊勒的希腊司库真正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与效率,其余者的任命可能是为继承传统,遵循的是克里斯提尼改革后雅典地域联系进一步加强的“祖先之法”,10个部落处于同等的地位。由此可见,克里斯提尼改革影响之久远和雅典人“奉祖敬法”传统之深远。
综上所述,至少自公元前 454 年起,希腊司库就由10位雅典人担任,从城邦10个部落各选出1人。伯克关于希腊司库人数的推测是值得商榷的:他根据当时有限的史料指出,因为希腊司库是提洛同盟处理“邦际”关系的财务官员,与雅典内政无关,选任时可能并未按照10个部落平均分配人选,因而铭文中(IG I3 375 = SEG 31.25 = ML 84 = Fornara no. 154)出现过11位希腊司库的记载。1但后来公之于世的《雅典政制》表明,希腊司库一度扩至20人,上述铭文材料中的奇数可能只反映出局部状况。2实际情况是,公元前411年左右,希腊司库扩至20人,且职责范围从管理提洛同盟财库扩大至整个“雅典帝国”的财政支出。3但随着公元前404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失败,雅典帝国由兴转衰,希腊司库不复存在。
如前所述,希腊司库因其重要性身兼数职,不仅负责接收提洛同盟的盟金,也要管理盟金账目,随着雅典帝国的出现,后期还要依据同盟议事会的决议从盟金中支付军事费用乃至公共建设费用等。4但是,伴随着提洛同盟和希腊司库的消失,雅典相继设立各类财库,军事基金司库(ὁ ταμίας τῶν στρατιωτικῶν)和观礼基金司库应运而生。虽然观礼基金司库的希腊语作“观礼基金管理者”(οἱ ἐπὶ τὸ θεωρικóν),伯克也认为不应以司库称呼这一官职,5但本文遵循学术惯例,使用“观礼基金司库”(treasurers of theorica)这个约定俗成的用法。《雅典政制》同时记述了军事基金司库和观礼基金司库的选任方式:“所有经常的行政官员,除军事基金司库、观礼基金司库以及水井监督官外,都由抽签任用;这三个官吏则用举手选举,他们的任期从一次泛雅典娜节到下一次。所有军事官吏也用举手选举。”6据此可知,与前述雅典各司库不同的是,军事基金司库和观礼基金司库不是抽签选出,而是舉手选举产生,任期长达4年,即一个泛雅典娜节周期。设立众多基金也是公元前4世纪雅典财政的特点之一。1《雅典政制》还记载了拨款预算制度(μερισμóς),各基金依此获得拨款。其中,军事基金和观礼基金为争夺城邦盈余而产生的争斗最引人注目。
军事基金的出现不晚于公元前374/373年。“雅典谷物税法”(SEG 48.96 = RO 26)记载了雅典针对3个岛邦出台的政策。阿古里奥斯(Agyrrhios)提议,为保障雅典的粮食供应,改货币税为实物税,所得税款用于军事基金(ἔστω στρατιωτικὰ τὰ ἐκ τõ σίτο γενóμενα)。3但学者指出,军事基金司库这一官职设立于更晚的公元前344/343年。一则铭文材料(IG II2 1443)佐证了上述定年:该铭文首次刊勒了军事基金司库的人名,且由刊刻的具体内容可知,公元前344/343仅有1名军事基金司库。4笔者推测,军事基金司库设立的时间之所以晚于军事基金,是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有其他财务官兼职管理军事基金的工作。
观礼基金旨在为雅典公民观戏提供津贴。至若其起源,各家说法不一,但可概括为3种,时间跨度为公元前5世纪中叶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一说它来自于设立法庭津贴的伯里克利;另一种说法认为源自设立公民大会津贴的阿古里奥斯;第三种说法则牵涉一位名为狄奥法恩图斯(Diophantus)的政客,他可能是知名政客埃乌布卢斯的盟友。5可以确定的是,演说家埃斯奇奈斯(Aeschines)记载了埃乌布卢斯担任观礼基金司库的史实:
诸位雅典公民,在此之前,雅典核账员由城邦选举产生,每月向议事会报告财政收入。但是在“赫格蒙法”出台之前,出于你们对埃乌布卢斯的信任,由他当选观礼基金司库中的一员,负责城邦账目、履行了收款官之职责、管理造船厂及其设备,并负责修建城邦公共道路和公共建筑,甚至几乎整个城邦的财政都由这些人把持。
关于观礼基金司库的人数,罗兹以公元前343/342年的一则铭文材料(IG II3 306)为例,推测观礼基金司库系由1人把控(比如埃乌布卢斯),因为该铭文仅刊勒了1位观礼基金司库的人名。7但诚如埃斯奇奈斯的记载和前文所述,铭文材料中刊勒的司库人名数目不一,可能源自铭文本身具备的铭记嘉奖功能,并不能完全依此推测该年所任司库的人数。
事实上,观礼基金自建立后常与军事基金争夺城邦财政的盈余。比如,埃乌布卢斯为博取雅典公民的好感,倡议将财政盈余用于观礼基金,而非花费在军事基金上。因此,他推动了一项法律,规定城邦财政盈余不再留下来应急,转而投入供公民在宗教节庆中娱乐的观礼基金,禁止任何人提议修改拨款,将钱财用于军事基金,违者以死刑论处。8公元前349年,腓力(Philip II)率兵攻打奥林苏斯(Olynthus),雅典援手襄助。最终奥林苏斯陷落,居民沦为奴隶。德摩斯提尼则发表3篇名为《论奥林苏斯》的演说词,主张废除埃乌布卢斯法令,将所有资金集中用于军事基金。9公元前338年卡埃罗内亚一役(Battle of Chaeronea),希腊联军败于腓力,马其顿确立军事霸权,军事基金司库形同虚设,观礼基金司库的职能日益凸显。这之后,赫格蒙(Hegemon)又推动一项法律,大幅削减观礼基金司库的权力。究其本质,军事基金司库和观礼基金司库的争斗反映了雅典和马其顿实力的消长损益。
公元前325年,吕库尔戈斯执雅典政坛牛耳,控制了城邦财政并设立新的财务官职,即城邦财政主管(ὁ/οἱ ἐπὶ τῇ διοικήσει)。此后雅典诸司库皆受城邦财政主管牵制。这一制度甚至影响了希腊化时期的托勒密王朝与塞琉古王朝。1此外,公元前4世纪雅典还创设了众多名目的司库,包含造船厂司库(公元前377/376年设立)、三层桨战船基金司库(公元前363/362年设立)、议事会司库(可能设立于公元前353/352年)等。
雅典社会既有的民主观念和内部需求,是校正和完善其政治、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而司库制度的置废沿革体现了这种高度的变动性。这种特性放在一个较长时段内观察尤为明显,数十年、百余年甚至数百年间,司库制度的每一次调整都意味着雅典政治观念的更新和内部需求的提升。据粗略统计,雅典的公共财政支出涉及行政管理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军事费用支出和宗教节庆支出等。其中,行政管理支出中的法庭津贴尤其值得关注。3虽然无法确定法庭津贴设立之初的数额,但可以确定的是,克莱翁(Cleon)将津贴从2奥伯尔提高到3奥伯尔,此后这个标准一直维持在3奥伯尔的水平。提高法庭津贴是为了鼓励和讨好参与庭审的普通民众,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雅典财政造成了负担。诚如德摩斯提尼所言,公元前4世纪60年代雅典一度暂停审理私讼案件达数年之久,其原因在于优卑亚战争(Euboean War)后,雅典已无财力支付法庭津贴;4他又在《第一篇反腓力辞》(First Philippic)中抱怨雅典的公共财政在军事费用支出中分配过少;5在《第四篇反腓力辞》(Fourth Philippic)中,他还指出公元前341年雅典的年度财政收入不足130塔兰特。6这些史料正是伯克据以立论的基础。
伯克有关经济危机的论述历久弥新,但这不妨碍学者另辟蹊径,梳理出一条古代雅典的财政体系探索之路。公元前7世纪创设的雅典娜圣款司库不仅负责管理女神雅典娜的财宝,还须依据公民大会的决议支付和收取钱款,名义上是宗教司库,实际执行世俗之事。由此可知,城邦选派的雅典娜司库体现了宗教与世俗的互动,是建立具有世俗性质的城邦财政体系的重要尝试。学者指出,雅典可能存在一个“中央财库”(central state treasury/pan-Attic public treasury),它相对独立于具有宗教性质的雅典娜财库,如同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公共财库”(δεμόσιον)一般,尽管它的具体位置不明。1公卖官、收款官和祭仪财务官归“公共财库”调配,大致涉及租赁、接收和支付3种职能。司库制度是雅典在此基础上特别创设的财政制度,司库本身则同时牵涉上述3种职能,与已有财务官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随着提洛同盟的建立,希腊司库标志着雅典的财政体系由城邦内部走向邦际或“国际”,这在希腊司库身兼国内以及国际财政的事实上得以体现:一方面,他们取代了收款官和祭仪财务官;2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整个提洛同盟财库的管理者。提洛同盟衰败后,雅典人又修正了自身的财政体系,拨款制度的出现是该时期民主政治的体现,目的是用城邦盈余满足公民需求,这可视为一种福利政策。虽然公共支出给雅典财政造成了巨大负担,但军事基金和观礼基金仍然不失为雅典因应时代变化做出的制度创新。
综上所述,笔者不仅可以从雅典司库制度中窥见历史发展的趋势,更能梳理出一条雅典人在政治与经济探索中着眼现实需求、关怀世俗生活的主线。这在公元前411年前后具有宗教色彩的雅典娜司库和其他诸神司库合编减员(由共20人减至10人),以及世俗性质浓厚的希腊司库增员(由10人增至20人)的史事中得以体现。宗教司库与世俗司库比例的变化,正是司库制度逐步世俗化的过程。易言之,雅典娜司库设立后,希腊司库、军事基金司库和观礼基金司库等的设立均是雅典不断修正各种机制以调和现实矛盾的探索性尝试。另一方面,诚如哈里斯(Edward M. Harris)所言,從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卡里亚斯法令”诸如“一同打开和关闭后殿的门”、“账目都交给查账员审查”的说法中可见,雅典法律以巨细靡遗的方式规定了司库的选用方式、职能划分以及审查和问责机制,这体现出雅典行政体制的完备,更为后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