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伟奇丽的九级浪”:论弥尔顿十四行诗的宏伟诗风❋
2022-01-05易鸣
易 鸣
中南大学
【提 要】被形容为“雄伟奇丽的九级浪”的“弥尔顿宏伟体”不仅是弥尔顿史诗《失乐园》之诗歌风格,亦是其十四行诗之典型风格。本文以弥尔顿自第VII首开始的英文十四行诗为文本,从呼语、拉丁化现象、意大利语元素三方面展开分析,探究弥尔顿如何将这三种手法融会贯通,以服务其崇高伟大的思想,成就其独特且名留青史的十四行诗宏伟诗风。
1.引言
众所周知,弥尔顿宏伟体(Miltonic Grand Style)之诗歌风格,是弥尔顿史诗《失乐园》的标志性特征。但大多数学者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史诗之前,诗人在其十四行诗中已经开始实验这一风格,其呼语手法的广泛应用、浓厚的拉丁化现象和意大利语平行结构的融入,皆被用于服务诗人崇高而伟大的思想,从而成就其独特且名留青史的十四行诗宏伟诗风。
弥尔顿一生共创作二十五首十四行诗,弥尔顿宏伟体诗风主要体现于第VII首十四行诗1开始后。伴随着写作主题从爱情转向政治、宗教等方面,弥尔顿的诗风不再是之前十四行诗那种“轻盈的优雅,丰富和华丽的美”(Havens 1922:482),浪漫的元素在他后一阶段的创作中几乎消失殆尽,传统十四行诗中夸张且甜得发腻的言语不见踪影,其风格变得宏伟、崇高,被华兹华斯、丁尼生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和维多利亚时期诗人视为当时公认的典范,成为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所言之拥有“最大力量”(Cicero 1952:xxviii.97)的诗风,亦被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誉为超越前人的“雄伟奇丽的九级浪”(朗费罗2009:126)。根据海浪等级划分,第九级为威力最大、浪高最强之级别,当九级浪发生时,海上奔腾咆哮、波涛汹涌。借此比喻,朗费罗旨在强调弥尔顿诗风之气势磅礴、强劲有力,具有影响一切的强大力量。
为形成这一独特之诗风,弥尔顿博览群书,涉猎广泛,尤为钟爱古典作家及其作品;也正因此,自青年时期起,他便已通晓法语、意大利语、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文等多种外语,在其大学学习期间,还曾发表过英、意、拉丁文创作的若干诗歌,对多门语言的使用驾轻就熟,对诸多名家的经典更是如数家珍。弥尔顿十四行诗宏伟体风格的基础就主要源于意大利英雄十四行诗,特别受乔瓦尼·德拉·卡萨(Giovanni Della Casa)和塔索(Torquato Tasso)之影响。这些诗歌“以史诗般的壮丽来处理同时代主题,尤其是颂扬伟大领袖的丰功伟绩”(Prince 1954:31)。弥尔顿从中获取灵感,以此为基础展开自己的写作。诗人不仅汲取古典拉丁语的精华,而且融入了意大利语养料,并在此基础上纳入诸多古希腊、古罗马、《圣经》典故,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能力创造性地融合多种资源为其所用,创立了弥尔顿宏伟体,将之广泛运用于各种严峻而崇高的内容上。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弥尔顿自第VII首开始的十四行诗展开分析,探究诗人如何基于前人手法造就“激越、雄迈”(王佐良1997:161)的独创风格。
2.振奋人心的呼语
呼语(apostrophe)是“一种修辞手法,它针对一位不在场或去世的人、事物或一个抽象的概念发话,仿佛它是活着的或是在当场”(Preminger&Brogan 1993:82)。它最早用于古希腊人的演讲中,演说家以此方式表达对一个更为具体的人或物(不论他们是否在场)的强烈情感或自身热情的爆发,试图以此引起听众的共识。之后,这一手法被运用于诗歌中,旨在营造一种庄重肃穆的效果。
呼语在十四行诗中的运用最早可追溯到十三世纪中叶西西里诗派的创作中,用于呼唤恋人或是爱神,意大利十四行诗代表人物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的《歌集》(Canzoniere)中的第一首就是以呼语方式开始,整首诗集使用该手法约40次。至于英语十四行诗中,根据斯皮勒(Michael R.G.Spiller)统计,莎士比亚、斯宾塞、锡德尼都曾在各自的十四行组诗中使用这一手法,尤其是锡德尼《爱星者与星》(Astrophel and Stella)的108首十四行诗中有62首皆有出现(Spiller 1992:107)。
在弥尔顿十四行诗中,呼语出现频率极高,二十五首中有十七首用到,甚至在一首诗中还使用多次,诗人将之作为塑造宏伟效果的手段之一。较之前的英国十四行诗人,弥尔顿对于呼语手法更为偏爱,其出现的具体位置及称呼方式列于表1之中。
表1 十四行诗中呼语出现的位置及方式
从表1可知,呼语中涉及的对象多为弥尔顿生活中真实存在并与其人生经历相关的人物,尤其自第VII首十四行诗起,除第VIII首和第XVIII首之外,呼语对象皆为诗人的挚友以及与其相识的政治军事领袖。当然,伴随着这些称呼对象的不同,诗中说话者的身份也变得更为多样化,有时是情人,有时是诗人,有时是政治家或其他。
关于弥尔顿十四行诗中呼语的位置,它们大多出现在开篇或是第一行中,他也因此被称为“英国唯一一个如此频繁使用呼语开篇的十四行诗诗人”(Spiller 1991:488)。在这些诗中,当他在第一行称呼受话人后,一般以两种方式继续随后内容。第一种方式在传统十四行诗中较为常见,诗人会即刻阐明论点、展开主要陈述,写给其友查理·迪奥达蒂(Charles Diodati)(第IV首)和学生西里克·斯金纳(Cyriack Skinner)的第二首(第XXII首)十四行诗就是如此。但更多情况下,弥尔顿会选择第二种方式,他并不急于表明观点,而会先借助一个who或whose引导的从句或其他修饰成分用以介绍受话对象的身份或相关情况,这在他的11首十四行诗3中都有体现。在这一方式下,呼语的受话者不再是一个独立部分,也不仅仅只是一个称呼代号,他与后面的诗行以及陈述内容建立起了密切联系,使内容变得更实在、更具体。相较于前辈诗人的十四行诗,弥尔顿在使用后一方式时对受话者的修饰成分明显更多、更长,一般会跨越多行,因此受话者往往成为八行诗节(有时还不止八行)的描述焦点和诗人祈求的对象,这也驱使读者带着悬念继续阅读、了解完整语义。更为重要的是,呼语与长句的结合提供了一种劲势,增添了诗行的大气之风,也加强了话语的说服力和庄重感。
弥尔顿更推崇第二种方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首先,它能显示出说话者(或诗人)对受话者(呼语对象)的尊重;其次有助于读者(或其他方)在第一时间能清楚地了解受话者的身份、为人等信息,唤起他们的共识;第三为诗人这一说话者在六行诗节中展开更为有效的劝诫、恳求或建议做铺垫,这尤其表现在那些涉及当时重大历史事件的十四行诗中,而这也是最能凸显弥尔顿十四行诗的独特之处。在这些诗中,弥尔顿将自身定位为一个维护真理的公共发言人,第二种呼语方式的使用赋予了诗中“我”言语内容的权威性,他不仅像是在为共和政府发声也同时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第VIII首十四行诗中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定位。
Captain or Colonel,or Knight in Arms,
不论是上尉、上校或武装的勇士,
Whose chance on these defenceless doresmay sease,
碰巧占领这些不设防的门户,
If deed of honour did thee ever please,
如光荣的行动确曾使你欢娱,
Guard them,and him within protect from harms...
请守住,保卫他在里面不受侵袭……
(VIII.1-4)
在该诗开篇,弥尔顿使用了呼语手法,但同时予以特殊处理:其受话者并非某一特定对象,而是三类人群,且他们皆是“无名”之辈,即没有明确的名字,这与后文提到的希腊诗人品达(Pindar)和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德斯(Euripides)形成巨大反差。在伦敦面临受袭的关键时刻,弥尔顿借助呼语手法,将自己化身为城市的发言人,呼唤那些“无名”的“上尉、上校或武装的勇士”(VIII.1)能保护“缪斯们的庭院”(VIII.9)。这样的呼唤严肃且庄重,并带有激昂的情感,是诗人强烈责任感的体现,而这样的开始方式也为后文劝诫的有力展开奠定了基础。
斯皮勒曾指出,圭托内·达雷佐(Guittone d’Arezzo)诗中的“劝诫风格”令其十四行诗“成为联邦制道德秩序中的一种工具”,这正如弥尔顿所做的那样,它“与其说展示了说话者的内心生活,不论其真实或是虚假,不如说展示了商业、议会和城市领袖们更好的自我,正如经验的道德声音劝诫他们生活一样”(Spiller 1992:23)。从这一层面来看,弥尔顿十四行诗的公共意义变得更为明显。诗人深知要改变现状,需要有效的改革及相关法规的约束,但更需要接受过良好教育、拥有美德的人将之付诸实施。因为人才是社会、国家构成之根本。通过呼语的方式,弥尔顿祈求这群人继续保持高尚的品质,并期盼他们发挥更大的公共意义,这一呼唤的本质是高尚的,再加之诗人立于公共角度发出,所以更带肃穆之感。
3.拉丁化的措词造句
长期以来,弥尔顿《失乐园》中语言的拉丁化现象(Latinism)是评论者关注的重要话题,然而这一迹象在弥尔顿的英文十四行诗中亦有存在。有关两者的关联,普林斯以对弥尔顿影响颇深的塔索为例,指出:“那种最终出现在塔索史诗中、精心雕琢的拉丁化措辞是最早出现于本博和德拉·卡萨的十四行诗中的”(Prince 1954:14),他试图借此证明弥尔顿史诗中对拉丁化措词造句游刃有余的运用源于诗人在十四行诗中的实验和尝试。
弥尔顿十四行诗中语言的拉丁化现象是诗人塑造其宏伟体诗歌的主要手段之一。拉丁语为欧洲语言中难度最高、最具声望的语言,它是学识及传统的象征,即使今天,剑桥大学的毕业典礼仍然使用拉丁语来举行;加之,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建立民族文学的动力……会促使作家们通过忠实地使用本国语再现拉丁文学的体裁和风格来挑战拉丁文学的成就”(Adamson 1999:541-542)。这些均促使诗人在其十四行诗创作中运用拉丁化的措辞和句法,助其诗句摆脱原来用语中的通俗之感,增加庄严肃穆的氛围。在弥尔顿之前,诗人皮埃特罗·本博(Pietro Bembo)、德拉·卡萨、塔索等人在意大利语中对此有所尝试,他们为弥尔顿树立了模仿的范例,让他学会“将一种拉丁式的厚重与庄严注入到他的英文诗歌风格中”(Hale 1997:7),并且他在此基础上加以创造性的发展,形成了更为自由的拉丁化表达,并塑造其十四行诗之宏伟体诗风,这点集中表现在拉丁化措辞、语序及吊尾句三个方面。
3.1 拉丁化措辞
理查德·曼特(Richard Mant 1802:cxxxvii)指出,弥尔顿的语言从古代获得了一种尊严,有一种艺术无法比拟的成熟醇厚,这令他比同时代德莱顿的语言更受人尊敬。而这种语言、词汇中厚重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的拉丁化措辞的引入。
拉丁化措词主要指弥尔顿会使用一些源于拉丁语的英语单词,并沿用它们在这一古老语族中的原始意义。因为当时拉丁文被普遍使用于古典作品的创作中,这样的措辞无疑为其诗歌蒙上了一层高雅庄重的色彩。以第X首十四行诗为例,当谈及马尔伯勒伯爵(Earl of Marlborough)的过早离世时,弥尔顿将此与喀罗尼亚战役(Battle of Chaeronéa)害死雄辩家伊索克拉底(Isocrates)的传闻类比4,并称此战役是一场“可耻的胜利”(dishonest victory)(X.6)。dishonest一词在此处的含义并非英语中的“不诚实的、欺诈的”,而是沿用了拉丁文中“可耻的、不体面的”意义。该词源自拉丁语复合词inhonestus,in-这一前缀表示“not”,-honestus则表示英文中“honorable,respectable,graceful”的含义。因为诗中提及的喀罗尼亚战役年代久远,弥尔顿使用更为古老的拉丁化措辞与之形成呼应。又如第XV首第5行中vertue(virtue)(德性)一词,它对应拉丁语中的virtus,指“男性气概、阳刚之气”;该词强调男性的内在素养和精神品质,包括勇敢、能力和道德价值多个方面。一直以来,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的英雄形象都具有一核心素质——男性气概,而“男性气概”或是“德性”中最为重要的内涵当属“勇敢”5。隋红升指出,无论是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的讨论或是古希腊英雄时代的观点,都将勇敢视为重要的美德(隋红升2017:391-392)。该诗写给的对象为费尔法克斯将军,他常年征战沙场,以英勇著称。弥尔顿在该处使用这一拉丁词汇旨在以一种更为庄重的方式赞颂将军的男性气概,尤其强调他的英勇过人。除此之外,诗人在该词之前还用到了另两个形容词“firm unshak’n”(“坚定沉着”XV.5),它们皆是男性气概中的重要元素,与vertue一词形成对应。其实,vertue一词在第IX首中也有出现,但因其涉及的描写对象为女性,诗人仅保留了该词在英文中“美德、德行”之意。
拉丁化措辞属于年代久远、不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词语,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认为像这样的罕用词带有“崇高色彩”,可以使“演说辞显得比较庄重”(西塞罗2003:617)。显然,弥尔顿在十四行诗中的措辞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其诗词富有古代韵味,令其风格更显正式、庄严。
3.2 拉丁化语序
弥尔顿十四行诗拉丁化的第二个主要表现在于其诗行中语序的安排,即他会根据拉丁文习惯来安排词序,或使用倒装语序。关于这点,约翰·凯里(John Carey)在研究德拉·卡萨对弥尔顿十四行诗的影响时发现:其诗中有“一种复杂的、人为的语序,主要通过倒装、插入和悬置语法等手段实现”(Milton 2007:92)。这成为他赋予其诗风庄重感的重要手段。
就拉丁语句子来说,句首和句末是最为重要的两个位置,因此通常情况下主语在句首,谓语动词在句末,其他成分居中,这是拉丁语中最基本的语序,如弥尔顿十四行诗中“Butmy late spring no bud or blossom shew’th”(我迟到的春天还没现花蕾一簇VII.4)“If deed of honour did thee ever please”(如“光荣的行动确曾使你欢娱”VIII.3)都属于这种语序。
但是,当需要强调句中某一成分时,拉丁文中的基本语序会被打破,这也就意味着句首和句末不再是主语和谓语动词而被其他成分取代,并随之产生多种语序。相较失去屈折变化、词序较为固定的英语来说,富于词形屈折变化的拉丁文句法更为“随意”,这在弥尔顿十四行诗中有明显表现。其中最常见的情况是将宾语置于句首,形成宾语+主语+谓语的倒装结构(O+S+V)。以第XI首十四行诗为例,此诗与弥尔顿在1645年所写的《四度音阶》一文有关,因为该文主张离婚自由,遭到同一政治营垒中长老派的诸多责难。诗人谴责他们“Licence theymean when they cry libertie”(口喊自由而心里想的是散漫荒唐XI.11)。通过将宾语licence前置,弥尔顿意在讽刺这些人追求的并非真正的自由而只是胡作非为。基于O+S+V语序,弥尔顿有时也会将之转变为直宾+间宾+主语+谓语的结构(O+IO+S+V),例如第XVII首中“The bounds of either sword to thee we owe”(我们多亏你,使那两面刃的刀为之增辉XVII.12)。在该句中,弥尔顿将直宾“The bounds of either sword”提前,置于句首,这一特殊处理旨在凸显文爵士与众不同的功绩——将教会和政府权力区分,强调他恰如其分地处理令政教两种力量得以充分发挥效用。此外,诗人有时也会将从句、不定式等置于句首或提前作为句子的宾语,如“Doth God exact day-labour,light deny'd,/I fondly ask”(“上帝让我白天劳动,怎不给光芒?”我愚蠢地质问XIX.7-8)“But O as to embrace me she enclin'd”(然而她正俯身拥抱我XXIII.13)等。以第XXIII首这句为例,当弥尔顿描述其妻子试图与之拥抱的动作时,他将主语she和动词enclin'd延迟至句末出现,一方面为配合尾韵押韵需要,另一方面又可戏剧化地表现出诗人自己对此的期待;而不定式to embrace的提前则凸显出其妻子倾尽全力、努力尝试够到丈夫的行为,这与诗中典故阿尔克提斯(Alcestis)为丈夫甘于奉献、不惜牺牲性命形成呼应。相较而言,谓语动词置于主语之前(V+S)和宾语置于谓语之前(O+V)的倒装语句在弥尔顿十四行诗中也较为典型,例如“Cries the stallreader,bless us!what aword on/A title page is this!”(豢养的读者叫嚷:“天哪!书名页上写的什么!”XII.5-6)“Tomeasure life,learn thou betimes”(要及早学会调剂生活XXI.9)和“Guard them,and him within protect from harms”(请守住,保卫他在里面不受侵袭VIII.4)、“Ev’n them who kept thy truth so pure of old/When all our Fathersworship’t Stocks and Stones,/Forget not”(恰恰是那些人信守你远古的真谛,/那时候先祖还全拿木石来崇敬,/别忘记XVIII.3-5)等。以后两首诗中句子为例,弥尔顿分别针对攻城的将士和上帝发出请求,句子中代词him和them分别作动词protect和Forget的宾语,宾语前置再加祈使句的处理在意义上起到了强调的作用,在无形中为诗行的话语传递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感。
不可否认,拉丁化句法中复杂的语序造就了弥尔顿十四行诗独特的美感。通过普林斯所说的“期待之中和意料之外的持续相互作用”(Prince 1954:104),诗人将原本司空见惯、平常无奇的诗句变得生动且特别,成为他“打造壮丽风格的一种重要手段”(Prince 1954:22)。
3.3 错综复杂的吊尾句
提及弥尔顿语言的拉丁化,吊尾句(periodic sentences)的使用是其十四行诗诗风中最为典型的特点之一。吊尾句是通过颠倒正常语序或是在句中插入一些修饰成分令主要内容延后直至句尾出现的句子。在句中,最重要的意义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直至全句结束时,完整的意义才得以展现。吊尾句的语序较为复杂,但“它能增强读者的注意力,使每个音节都充满活力”(Prince 1954:106),因此,多用于正式或庄严雄辩的风格中,而塔索也将吊尾句中意义的悬置视为产生庄严感的原因之一(Tasso 1973:142)。
相较于传统十四行诗诗人,弥尔顿对吊尾句的使用更为频繁,其最为特别之处在于:插入的多个修饰成分一般较长且错综复杂,包含介词短语、分词短语、从句、不定式等多种结构,它们看似不完整或是散乱无序实则是诗人匠心独运的设计。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ktor Shklovsky)曾说:“艺术的手法就是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是使形式变得模糊、增加感觉的困难和时间的手法,因为艺术中的感觉行为本身就是目的,应该延长”(1989:65)。通过吊尾句这一陌生化处理,弥尔顿意在增加英国文学读者的感受难度、延长感受时间,令他们获得新鲜感、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除此之外,因为这些诗句的完整意义往往要在多个诗行之后才能显露完整,因此,在弥尔顿的十四行诗中,跨行与吊尾句总是伴随出现的。关于跨行,塔索曾指出它是庄重风格(gravità)的精髓所在,在其谈论德拉·卡萨诗中宏伟和崇高的首要原因时,他同样强调了跨行的使用(Prince 1954:21)。弥尔顿十四行诗中跨行的使用非常频繁,例如在第XVIII首谴责皮埃蒙特大屠杀的诗中,除第二行和第四行,其他诗行皆使用了跨行,并且多次出现跨越数行的情况,为整首诗创造了一种势不可挡的前进韵律感。所以,当诗人在十四行诗中将吊尾句与跨行结合无疑更加增添了诗行庄重严肃的风格。
第XIX首十四行诗是吊尾句与跨行结合的典型例子之一。该诗写于1652年弥尔顿双目失明之后,八行诗节的言语间充满着诗人痛苦、困惑、迷惘、绝望的复杂情感。该部分以When引导的状语从句开篇,主句的主谓部分“I fondly ask”(我愚蠢地质问XIX.8)一直到第8行才出现,第一个句子则直到第12行才全部结束。从语句分析可知,第1至6行的内容都为主句的修饰成分,它们不仅篇幅较长且结构繁琐复杂。开篇的“When I consider”状语从句中包含两个宾语从句,在第二个宾语从句“And that one Talent which is death to hide,/Lodg’d with me useless…”(这一天赋要死亡才能埋葬,/在我却虚有其表……XIX.3-4)中,主语one talent之后又插入了一个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谓语部分Lodged之前则省略了is,而随后的though引导的状语从句中,“my soul”和“more bent”之间“is”也同样被省略,并连续使用了两个跨行。开篇如此长的修饰语无疑一直引领着读者的兴趣,他们对于何时出现主句自然充满好奇,而though引导的从句中“is”的省略,同样也令读者更加期待下文中某处出现与“my soul”搭配的主动词,这种期待令他们在阅读中不断探索。吊尾句中悬置主要成分的手法似乎是弥尔顿失明后在黑暗中漫长等待过程的映射,诗中繁复而冗长的句法仿佛是在模仿诗人面临这一重击后纠结复杂的内心情绪;即便如此,他仍不忘表明自己对上帝的忠心,第4和第5行后两个连续跨行旨在强调诗人这一情感之强烈和急迫,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衬出后面他对自己失明遭遇的不解,因而激发了第7行和第8行的质疑。
综上分析可知,弥尔顿十四行诗中拉丁化语言现象非常明显,尤其表现在错综复杂的语序和吊尾句的使用上,普林斯甚至表示“这些诗中词序的复杂性和节奏的发展首次接近了史诗的用词和节奏”(Prince 1954:103)。相较传统的拉丁语规则,诗人的使用更有自主性,这是其独特诗风的具体表现,也是他为晚期伟大作品中宏伟风格所作的尝试。虽然对比彼特拉克那种以流畅、温和为主体的风格,有人抱怨弥尔顿的这种写法令其诗文极为难懂,但正如扬格所说“一切崇高而出色的事物都在陈规之外,必须经过一番探索、迂迴才能找到它”(1963:11)。
4.意大利语平行结构
作为一位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大家,弥尔顿在其十四行诗创作中融入了多种元素。除前文已提及的,对于意大利语言及文学偏爱有加的诗人也将意大利语元素与其诗歌相结合。约翰逊曾指出,弥尔顿风格与众不同的一个原因是他对“托斯卡纳诗人的熟悉”,在其看来,弥尔顿在英文诗歌中对措辞的处理通常是意大利式的,有时也会与其他语言结合(Johnson 1905:190)。而就其十四行诗而言,他早期意大利文爱情十四行诗的写作也为他后期的英文创作提供了实验和练习的机会。
在所有意大利手法中,弥尔顿借鉴最多的是平行结构的使用。就意大利十四行诗的形式来说,八六结构的划分以及韵式的设计是为使诗歌整体达到平行或平衡,而其逻辑结构、思绪的发展和措辞亦受到这种平衡关系影响。在彼特拉克的诸多十四行诗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平衡和对称的特点。相对而言,16世纪的意大利十四行诗较少采用明显的对称,但在普林斯看来,其看似丰富和复杂的表面下隐藏着一种内在的逻辑性,特别是谈及德拉·卡萨的十四行诗时,他认为,虽然它们“往往在一个精心设计得不规则的表面下”,却“保持着原有的潜在平衡”(Prince 1954:94),而措辞就是一个重要的表现方面。以德拉·卡萨的代表作《哦,睡梦》(O sonno)为例,平衡原则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形容词和动词的成对出现上,例如第4行的“aspra e noiosa”(涩而乏味)、第6行的“stanche e frali”(疲倦脆弱)、第8行“distendie posa”(将我荫蔽,在此憩停)和第14行“acerbe e dure”(残酷而漫长)。诗人在第4、6、14行中使用了三对形容词,第8行中使用了一对动词,并且将它们都置于每个诗行的行尾。成对出现的表达不仅令结构、押韵保持了平衡,也让诗行的内容和意义得以强调。
在弥尔顿的25首十四行诗中,第I首诗并未出现意大利风格平行措辞的痕迹;之后,通过意大利文十四行诗的实验,诗人掌握了这一手法,并将之大胆且广泛运用于自第VII首十四行诗开始的英文创作中。
第VII首十四行诗是弥尔顿第一次在英文十四行诗中使用意大利风格的平行手法,从该首可以看出,意大利文十四行诗的练习为其之后的英文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帮助诗人捕捉到了诗中微妙的平衡。
Yetbe it less ormore,or soon or slow,
但是无论是多或少,还是快和慢,
It shall be still in strictestmeasure eev’n,
它仍将严格符合同样的命运,
To that same lot,howevermean,or high,
不论贵贱高低都不差累黍,
Toward which Time leadsme,and the will of Heav’n;
时间和上天的意愿领我向前迈;
All is,if Ihave grace to use it so,
只要我有雅量妥善加以利用
As ever inmy great task-Masters eye.
监工头看来全照样千古不朽。
(VII.9-14)
该诗写于弥尔顿二十三岁生日之际,诗人表达了对时间流逝的感叹以及在人生重要时刻对未来职业选择的焦虑和担忧。在这个六行诗节中,弥尔顿使用平行措辞多达四次,其中三对为形容词“less or more”(是多或少VII.9)“soon or slow”(是快和慢VII.9)和“mean,or high”(贵贱高低VII.11),一对为名词“Time...and the will of Heav’n”(时间和上天的意愿VII.12)。由or连接的三组平行措辞列出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多种情况,相较于八行诗节中的焦虑情绪,这样的陈述方式带有一种从容不迫之感,诗人试图强调:无论是时间的迟早、快慢或是命运的贵贱,只要自身好好把握,上帝必会让其不朽,言语间透露着坚定、沉着、大气。而由and连接的名词平行结构则将前文中一直谈论的时间概念和上帝联系起来,为最后一个三行诗节升华主旨形成了良好的过渡。
在此之后,弥尔顿继续于英文十四行诗中使用这种方式。例如第XVI首中,两对抽象名词“faith and matchless Fortitude”(坚定的信心和无比的刚毅XVI.3)和“peace and truth”(和平和真理XVI.4)以及一组关联词组“through a cloud/Notofwarr onely,but detractions rude”(不仅冲破乌云/滚滚的战场,也冲破阵阵粗野的非议XVI.1-2)集中出现于第一个四行诗节中。因为这一诗节有关领袖人物的歌颂,三组并列平行结构既增添了诗人赞扬之词的分量,又为整首诗营造了一种正式且庄重的氛围。随后,在7-9行中,弥尔顿对三大战役的描写同样运用到了这一手法,它将原本是行内的平行措辞扩展至诗行与诗行之间形成排比句式,更为有效地达成了诗中的平衡感和统一感,大大增添了诗句的力量感和气势。
归纳而言,在弥尔顿诸多平行结构中,有由形容词构成的,例如“wise and pure”(聪明纯洁的IX.14)、“wise and good”(既饱学又善良XI.12)、“pale and faint”(苍白而无力XXIII.4);也有名词构成的,例如“Lands and Seas”(山海和大陆VIII.7)、“pity and ruth”(怜悯同情IX.8)、“Faith and Love”(信仰和慈爱XIV.1);还有动词构成的,例如“stare and gasp”(瞠目结舌XII.11)、“stand and waite”(待立侍命XIX.14);以及介词词组的,如“with Mary,and with Ruth”(玛利亚和路得的IX.5)、“with envy,or with praise”(不是嫉羡就是赞扬XV.2)等。与德拉·卡萨的处理方式一样,它们中大部分也都被置于所在诗行的行末。不仅如此,弥尔顿还在此基础上加入其它成对结构或组合,形成新的平行措辞、平行句子或是排比句式,例如“Whether to settle peace or to unfold/The drift of hollow states”(到底是媾和还是捅穿那装腔/作势的空架子XVII.5-6),“Eitherman’s work or his own gifts”(人的效劳或报答他的恩赐XIX.10),“the Fields are dank,and ways are mire”(田野阴湿,道路泥泞XX.2),“Let Euclid rest and Archimedes pause”(让欧几里得停息,也让阿基米德告休XXI.7)等。
在普林斯看来,这些平行或对立措辞的运用令弥尔顿十四行诗产生了一种“优雅的变化”(Prince 1954:97)——冗笔(pleonasm)。冗笔指“用词超过必要的数量”,是一种古老的修辞格。它在文学中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使用一些额外单词或是重复语义相近的措辞来传达和强调一些独特而生动的形象,增加表达中的力量感,增添文学作品中夸张、感叹、华丽、讽刺等多种效果,为崇高的风格服务。弥尔顿频繁使用这一手法的用意正在于此。
5.结语
朗吉努斯(1987:86)在《论崇高》(On the Sublime/Peri Hupsous)中曾指出崇高的五个要素: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热情、辞格的藻饰、高雅的措词以及尊严和高雅的结构。弥尔顿十四行诗中振奋人心的呼语、拉丁化的措辞造句及意大利语结构对应于崇高要素中的后三种,即诗歌的形式层面。然而,只有当其形式层面的宏伟服务于诗人庄严伟大的思想之表达时,才能释放出弥尔顿十四行诗中所蕴藏的“九级浪”之巨大力量,从而真正成就其十四行诗的宏伟诗风。在朗吉努斯看来,庄严伟大的思想往往反映了一颗崇高伟大的心灵,弥尔顿天生高尚的思想品格和其儿时以来所接受的教育成就了其一颗崇高的心灵。除庄严伟大的思想,朗吉努斯亦强调丰沛的情感,这种情感是超越一般情感厚度的慷慨激昂、气势磅礴的力量,在这种情感的驱动下,诗人庄严伟大的思想得以更有效的表达。弥尔顿在诗歌中展现出的慷慨激昂却又不失理性之节制的激情极大地传达了诗人庄严伟大的思想。可以说,其宏伟风格之本质正在于他那颗“深沉且激昂心灵”(WJM:At a Vacation Exercise.33)的崇高激情。
弥尔顿诗歌中庄严伟大的思想鲜明地体现于他在十四行诗主题和内容上的“典范式独创性”。首先,在爱情主题上,弥尔顿打破传统爱情十四行诗中矫揉造作、毫无真情实感的范式,着重表现一种建立在平等对话和彼此尊重基础上的自由爱情,同时还将爱情主题延伸至婚姻层面,表现出其思想上的成熟与深刻。其次,在政治主题上,弥尔顿结合当时的革命政治形势将自己的政治理想、正义自由的思想和对革命领导人的期许融入十四行诗创作,不仅使其成为特殊革命时刻服务社会与国家事务的传声筒和号角,而且亦作为对革命领导者在后革命时代居安思危,强化思想精神建设,巩固革命成果的提醒和警示,展现出诗人在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和在个体自身建设方面的精神探索。再次,在宗教主题上,作为虔诚清教徒的弥尔顿在十四行诗中寄予了其深切的宗教自由理想和对人精神品格的不懈追寻。弥尔顿在宗教主题类的十四行诗中既表达了对彼时英国教会腐败滋生等现象的痛斥与抨击,又通过对自我人生处境的深入思考探索了自由信仰下的每一个个体灵魂所应具备的精神品格,为其在英雄诗歌三部曲中塑造具有“内在精神”的美德英雄(吴玲英2018:51)奠定了基础,这些内在精神品格与美德的探索亦构成弥尔顿庄严伟大思想的精神内核。弥尔顿十四行诗中所运用的振奋人心的呼语、拉丁化的措辞造句以及意大利元素正是服务于其上述庄严伟大思想的表达,只有当我们认识到这一内在关联,才能直观地感受到如“九级浪”般的弥尔顿十四行诗之强大爆发力,全面而深刻地把握其十四行诗的宏伟诗风。
注释:
1 本文中十四行诗序号及引用文本来自《弥尔顿的十四行诗》(Milton’s Sonnets:The Texts with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London:Macmillan,1966);其他弥尔顿诗文来自《约翰·弥尔顿著作集》(TheWorks of John Milton.Vol I.New York:Columbia UP,1931),文中将其缩写为WJM。十四行诗引文以诗序号加行数的方式标出,其他引文以WJM加诗名和行数的方式标出,不另加注。诗行的中文翻译参考了金发燊和朱维之的译本,稍有改动。
2 第X首中,与开篇称呼Daughter to that good Earl对应的人的名字Honour’d Margaret出现在该诗诗尾处。这种在开篇就使用了呼语但直至诗文最后称呼全名才出现的情况是弥尔顿的一种创新。
3 这11首十四行诗分别为第I,II,VIII,IX,X,XIII,XV,XVI,XVII,XX,XXI首。
4 公元前338年,马其顿王菲利普在喀罗尼亚击败雅典和忒拜,致使希腊丧失自由。有传闻称,当时雅典的雄辩家伊索克拉底出于对自己国家的热爱、无法接受自由的最后一丝希望的破灭,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此处,弥尔顿是将前文提到的英国议会解散致使伯爵早逝与此类比。
5 隋红升在《男性气概》一文中指出:哲学家曼斯菲尔德(Harvey C.Mansfield)通过词源学发现男性气概(andreia)一词用于指勇气或勇敢,是一种控制恐惧的德性(virtue),而德性在拉丁文词源中的核心意义也恰恰是男性气概或勇敢。具体内容参见该文第3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