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家步道建设理念,推动国家森林步道发展
2022-01-04肖海苏黄培森陈信旺陈绍玲朱哲康方晓敏
肖海苏,黄培森,陈信旺,陈绍玲,朱哲康,夏 咛,方晓敏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福建 福州 350003)
徒步作为一项传统的户外游憩运动[1],受到世界各地广大民众的普遍喜爱。徒步不仅可以缓解现代人来自工作、生活的压力,还可以增强体质、锤炼意志。步道作为徒步的重要载体,其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设国家步道已成为满足人民生态需求、获取自然体验的重要途径,因此受到各国的广泛重视。国家步道建设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兴于欧美发达国家,目前已进入成规模、成体系的成熟阶段。在我国则是十年前方才兴起,随着各类型国家步道的不断发展,国家森林步道开始引起民众的特别关注。
1 国内外国家步道发展概况
1.1 美国国家步道发展概况
国外国家步道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其中美国的国家步道建设历史较长,体系健全,建设效果最为突出。20世纪20年代,美国步道建设初见雏形。1921年,设计师本顿·麦凯(Benton MaKaye)提出建设美国第一条长程步道——阿巴拉契亚步道,于1937年依靠民间力量实现了线路贯通,成为世界上最早规划建设步道的国家。1945年,美国联邦政府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国家步行小径系统”(National System of Foot Trails)。1968年,美国颁布了《国家步道体系法案》(National Trails System Act),开启了长程步道体系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时期,官方力量成为美国国家步道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1]。由于具有成熟的步道建设经验,美国国家步道成为许多国家的借鉴和学习对象。据National Trails System官网最新信息,美国现有11条风景步道、19条史迹步道、6条连接与辅助步道以及超过1 200条国家休闲步道,其中最主要的30条国家风景和史迹步道总长超过8.8万km[2],与70个野生动物保护区、80个国家公园、90个土地管理局、90个国家森林、123个荒野区和100个主要大都市相连。这些国家风景步道和史迹步道横跨美国50个州的荒野、乡村、郊区和城市,与美国不同的生态区域或生物群落相连。它们不仅是野生动物迁徙走廊,也是满足不同年龄人群的教育、娱乐和健身等需求的场所。全国参加越野徒步的人数高达8600余万人,约占全国总人数的 1/3。
1.2 其他国家国家步道发展概况
1965年,英国官方建立第一条步道——奔宁步道(Pennine Way),之后又相继建立了14条国家步道,总长度超过4 000 km[3]。时下,第16条国家步道——英格兰海岸步道(England Coast Path)仍在建设中,其长度达4 480 km,是所有英国国家步道中最长的一条,目前仅部分路段对游客开放。
日本提出发展健身步道计划较晚。受美国阿巴拉契亚国家步道的启示,1969年日本福利部宣布建设东海地方步道。东海步道连接了东京和大阪,深受市民的欢迎。2012年日本建成北海道健身步道,全长4 560 km,成为日本最长的健身步道。日本现有步道系统总长约2.5万km,建成了9条主步道及若干子系统,将47个都道府县的46个连接贯通(除孤立岛冲绳外),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步道网络[4]。
目前,加拿大已建成国家步道2.7万km,穿过13个省和地区。除上述国家以外,欧洲的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瑞典等其他国家相继建成12条横跨多国的长程步道,总长度超过7万km。
1.3 国内步道发展概况
目前,我国内地还未提出正式的“国家步道”的概念,没有成形的国家步道系统,也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供参考。但是,我国的港台地区步道系统建设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步道体系。香港地区依托其山水地貌特点,开辟了多条步道,较为知名的有麦理浩径、卫奕信径、凤凰径、港岛径等[5]。台湾地区自1992年起开始步道系统规划及建设,到2014年建成39条步道,其中较为有名的有浸水营古道、鼻头角步道、龙洞湾岬步道等。目前,台湾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步道系统分级体系,并推出了覆盖全岛的健行步道系统。
除港台地区步道之外,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国家森林步道”是目前国内最接近国家步道的概念。目前我国较为完善的步道系统当属“国家登山健身步道”。2009年,浙江省宁海县建成了我国第一条官方认定的国家登山健身步道。2009—2019年,我国先后在浙、晋、冀、桂、鄂、蒙、新、湘等省、自治区建成数十条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总长超过2 000 km。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为国民提供了体育休闲设施和户外游憩空间,对促进区域内体育、旅游及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显著效果。
2 国家森林步道发展概况
201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了“国家森林步道”这一全新的概念,并启动国家森林步道发展的前期研究;2017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第一批5条国家森林步道,全长10 007 km,标志着国家森林步道建设正式由前期准备阶段进入到建设实施阶段;2018年11月,发布第二批4条国家森林步道,全长8 566 km;2019年8月,发布第三批3条国家森林步道,全长3 466 km。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3批12条国家森林步道,沿线途经20个省份,全程22 039 km(表1、图1)。
表1 我国已公布的12条国家森林步道基本情况
图1 各省(区、市)国家森林步道规划长度
目前,各地对国家森林步道建设的热情高涨,各级部门积极响应。2018年8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启用“国家森林步道专用标志”。2018年福建省林业局启动了《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总体规划》编制,并于2020年通过评审。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成为全国第一条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步道。2019年1月,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示范段梁野山捷文段建设完成;2019年10月,临湘市人民政府发布罗霄山国家森林步道北段(临湘段)开始建设;2019年10月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济源段)揭牌。
3 国家森林步道发展建议
3.1 保护环境优先
国家森林步道将人群引入弥足珍贵的荒野区域,这些区域生态承载力有限,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历史及人文遗迹众多,一旦遭受破坏往往难以恢复。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在建设国家步道时,均十分注重对环境及荒野的保护,这些建设理念值得我国学习借鉴。因此,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及建设规范,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对森林步道建设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监管,以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3.2 构建理论体系
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国家步道理论研究,已经由早期的对单条步道建设的探讨与研究,发展到了由国家主管机构组织对全国步道系统进行系统化、目标化的研究,使国家步道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在步道选线、形式、材料、设施、管理、社区参与等多方面取得研究成果。
目前国内对国家森林步道理论的研究十分匮乏,大多停留在了解与感知层面,未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理论体系尚未建立,对如何科学合理地开展国家森林步道建设、保护、维护、管理知之甚少。高校未设立相关的专业和课程,缺乏规划、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因此,应尽快构建理论体系,开设相关课程,开展专题研究,补齐理论短板。
3.3 加强宏观指导
以美国为例,美国国家步道已经从群众自发参与建设发展到了由国家专门机关主导,非政府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最终形成国家游径系统法案 (The National Trails System Act),使美国国家步道的管理、建设、研究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我国疆域幅员辽阔,地理气候多样,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丰富。目前所推出的12条国家森林步道不仅各具特色,而且均地跨一至数省,在开展国家森林步道规划、建设时,各地因省情、地情、人情不同,容易产生标准不一、标识不同、形式各异等问题。因此,国家林业草原局应尽快出台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宏观指导。同一条国家森林步道所涉及的相关省份应加强区域合作,统一标准,形成协力共建的良好局面,建成高品位、高品质、有影响力的国家森林步道。
3.4 完善管理机制
国家森林步道管理包括步道的建设管理、安全管理、游憩管理、维护管理、生态管理和宣传管理等。国外国家步道管理上有的是国家专属机构负责,如美国、英国、日本等,有的是民间组织牵头,如德国、加拿大等,而我国的国家森林步道由于地域、行政跨度大,涉及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农业、旅游等众多管理机构,急需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及办法,明晰各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土地权限和土地利用的界限,让国家森林步道的建设与管理形成完善的、有前瞻性的机制。
3.5 多方协力共建
森林步道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跨度大、距离长、耗资大、建设期限长、不可预见性高。参照美国、加拿大等国外成熟的发展经验,步道的建设必须引入社区、户外俱乐部、企业等社会团体介入步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满足步道漫长的建设期限,理顺资金渠道,增强技术保障,吸引专业人才,开展野外救援,加快建设进程。
3.6 加强宣传力度
森林步道对于我国民众尚是一项新事物,为了尽快提升群众接受度、认知度,应加大森林步道宣传力度。参考国内外经验,应当在线上线下同步向公众开展宣传,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体、书籍等多种手段,普及森林步道概念及其在生态保护、户外游憩、康体健身中的价值,增强社会影响力,进而推动国家森林步道的发展。同时,要强化国家意识的展示和培养,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森林步道的建设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