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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违规调运生猪案件引发的思考

2022-01-01史栋森李璐璐

河南畜牧兽医 2022年15期
关键词:货主行政处罚执法人员

臧 明,史栋森,李璐璐

(1.武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河南 武陟 454950;2.修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 案情简要

2021 年4 月16 日,范XX 在陈XX 装猪台购买104头生猪,贩卖到深圳。随后经运输公司联系拉猪车,运输公司给拉猪车车主江XX 误报是给曾XX 承运,由于江XX 和曾XX 以前因承运存在经济纠纷,在104 头生猪全部装车后,江XX 将未佩戴畜禽标识、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104头生猪运回现住址,欲以此索要所欠的运费。随后由运输公司法人高X报警,A县公安局B派出所出警,将104头生猪及运输车辆查扣。A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接A 县110 指挥中心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

经查:104 头生猪未佩戴畜禽标识、随车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依法将生猪和车辆先行登记保存在A县D停车场,A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B 派出所民警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货主,多次电话联系,货主一直不到案处理,通过询问江XX,得知启运地点是E 县F 乡,A 县畜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与B派出所民警赶往E县F派出所,经协助调查,锁定货主是范XX,随即在当地派出所对货主进行服务型询问和耐心思想开导后,货主同意前往配合处理。次日,货主范XX 到案,承认违规调运104 头生猪的违法事实,经现场对104 头生猪称重,确认104 头生猪共重1 4613.5 kg;经A 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生猪体样品检测,发现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向屠宰企业函询,得知生猪收售价格为每千克22 元,确认104 头生猪的货值金额为321 500元,经A 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补检合格。

2 违法事实认定

2.1 逃避检疫责任认定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范XX 收购的生猪,在装猪前未经产地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范XX 认为收购的生猪应当卖方陈XX 向动物检疫部门报检,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买方无须报检,但范XX明知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与陈XX 发生了交易,货物转移,然后装车离开产地,认定为范XX 经营104 头未经检疫的生猪,陈XX 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2.2 责任认定

范XX认为江XX私自将104头生猪运输至A县江XX现住址地被查获,行政处罚应由江XX 承担,但逃避检疫在发生交易离开产地时已形成事实,故定性为范XX经营104头未经检疫的生猪,江XX不执行凭检疫证明承运104头生猪。

2.3 行政处罚执行

104 头生猪是江XX 私自运输至江XX 现住址,范XX与江XX 没有承运经济纠纷,认为是江XX 个人的行为导致处罚,其后果应当由江XX 承担,执法人员通过服务性执法,告知范XX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产生的损失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3 处理结果

范XX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104 头生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XX 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0 年)》,对范XX 作出了处104 头检疫合格生猪货值321 500 元的40%罚款128 600 元的行政处罚,对承运人江XX 处实际运输费用1 650元的2.5倍罚款4 125元,罚款已缴纳至政府专用账户。

4 有关思考

该案通过现场调查、违法责任人认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价格认定、货值认定等程序,对基层类似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分析案件的办理过程,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4.1 行政执法主体认定

该案的行政处罚主体是A 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2021年1月22日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 年5 月1 日起施行,2021年4月16日发生案件,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做出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

4.2 违法责任人认定

该案中涉及货主、承运人、运输公司,在违法的处理上,有执法人员认为,江XX 私自将范XX 的104 头生猪运输到其居住地,江XX存在盗窃行为,应当对江XX进行处罚,而范XX 是受害人,不应对其进行处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条例》对动物检疫做有明确解释,故认为是货主范XX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104 头,江XX 不执行凭检疫证明承运104头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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