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口管制调整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讨
2022-01-01王雨晨
王雨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一、美国出口管制制度调整
1.美国出口管制制度发展概述
美国现行的出口管制体系起源可以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1949年出口管制法》,禁止军民两用核心物资在社会主义国家流通。随着社会发展和战略措施的调整,美国国会一直尝试制定新的出口管制法,并于1969年和1979年分别改革出台《出口管制法》,当时的出口管制法更强调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的进步,重视出口对一国经济发展于竞争实力的重要性,适当放松出口管制。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根据《1979年出口管制法》(EAA)授权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EAR),作为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主要法律规则,EAR的出台提高了出口管制政策透明度,放宽了部分管制措施[1]。
在美国出口管制体系中,其国务院负责管理军用品,商务部负责军民两用物项,其中商务部主管出口管制的机构是产业与安全局,出口管制制度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以1976年的《武器出口管制法》(AECA)为基石,国务院通过《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具体实施的军用技术出口管制;及以1979年的《出口管制法》为基础,商务部制定《出口管制条例》具体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出口管制。
2018年8月1日,美国BIS对EAR进行修订,出台了《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进一步对EAR进行细化和完善,对之前不够明确的内容进行进一步阐述,扩大了美国出口管制的范围,强化美国对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管制,是对美国政府关于出口管制规定和实践的系统化、法典化,明确并强化美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2]。
2.ECRA的调整内容特点
ECRA调整最主要的是对EAR在技术领域的管制漏洞的填补。首先对“技术8989”补充解释为“物品的开发、生产、使用、操作、安装、维护、修理、大修或翻新所需的信息”和“在其创建的任何阶段提供的信息,如基本信息和技术诀窍”,这种模糊性的规定,使得该定义潜在范围甚至可以包含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技术;其次,对“关键技术”增添了“新兴关键技术”,要求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关键敏感技术进行及时监控和全阶段管控,并要求BIS利用所有相关政府机构、行业组织、学术机构等资源和权利识别描述“新兴关键技术”,要求商务部长、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利用相关多边出口管制制度,及时敏锐地将新兴关键技术加入控制技术清单中,日后美国凡是所涉技术的出口将会更加严格[3]。
ECRA对出口管制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强化美国对于先进技术和产业的把控。除在出口管制对象方面,规定两用出口管制不仅管制技术,还包括含有技术的产品,以及相关软件和源代码,还明确美国的出口管制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出口行为,还包括进口国对第三国的再出口行为,以及进口方在进口国内对第三方的技术转移行为;美国监管的范围超越出口和再出口的范围,涵盖美国国内转让和物品在国外使用用途情况的变化,具有域外“长臂管辖”效力。提高了对违反出口管制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军民两用物出口管制的刑事和民事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和提高[4]。
二、美国高新技术领域出口管制调整对我国企业造成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形势深刻演变,国家间的国际力量对比形式和国家安全的内涵都出现了新的变化,以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为核心内容的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范畴和国家间国际力量对比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新技术产业更是一国经济竞争力的核心。美国对于高科技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出口限制历史悠久,在中美科技技术贸易关系中美国作为科技强国一直处于输出者的地位,中国受限制影响较大,有些企业曾因缺少核心零部件一度陷入产业断链状态。
ECRA对高新技术出口管制的调整,实现对内投资限制、对外出口管制的双向收紧,形成对关键技术的闭环保护,全面收紧对新型和基础技术外流的管控力度,2019年10月8日BIS将涉及安全设备和人工智能领域的20家政府机构和8家科技公司列入清单,同年11月19日出台一份框架草案,列出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14个新的考虑加强管制的领域[5]。
三、前述背景下完善建设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议
在当今国际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经济贸易联系愈发紧密,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发展和所发挥的作用影响力十分重大,我国也于2020年10月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这也是对我国进出口企业合规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的风向标。
在国际大背景的推动下,我国的企业更多地走向了全球化经营,面对各国不一的出口管制规定、不断加强的政府监管,建立完备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被制裁的风险,确保企业树立诚信负责的国际形象,取得相关国家监管部门的?信任。对于涉及从美国进口高科技产品、零件的企业,除了应当严格按照BIS规定的九个关键因素,更要依据我国的出口管制立法建立规范的企业出口管制合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管理层承诺、风险评估、书面出口管理和合规计划、合规培训、从头至尾出口合规安全性和筛查、保存记录、出口合规监控和审计评估、处理和汇报出口合规性问题和违规行为,并采取纠正措施[6]。
1.重视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管理层承诺
倡导和规范企业文化,将企业合规融入企业文化中,强调正直与诚信,学习企业管理政策声明,进行管理层承诺,由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作出表率,使合规深入企业每个人的思想中[7]。
2.规范企业合规管理部门工作,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出口管制合规管理部门,并确保其独立性,有独立的架构和汇报线,确保风险评估结果直接传递给企业高层。对于该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也应当重视,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专业的合规培训,确保合规管理部门能够依据合规管理制度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的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内部及时、全面、公正地对企业行为进行调查,发现潜在的违反出口管制的行为并妥善处理,全面负责企业的合规风险管理,确保企业行为全面合规。
3.建立详细的交易程序,形成书面记录
企业应当对交易项目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分类,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的出口管制合规安全筛查。具体来说,主要是审查是否属于被拒人员名单、是否属于实体清单、是否属于防扩散制裁名单等,并应由企业出口管理合规部门形成详细的书面记录以备核查。
4.完善合规体系中违规后补救措施的规定制度
2019年12月13日,美国司法部调整出口管制制裁方面的执法政策,此次修订对企业发现自己有违规行为后,应如何补救提供了参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企业自我披露可能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的行为,并要求企业直接向司法部国家安全司报告,对进行自我披露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的企业,美司法部将给予其如减免罚金、不向涉案企业指派“监督员”等“优待措施”[8]。针对这一项调整,更说明我国企业应当加强企业自查与健全相应的补救措施机制。
5.定期评估审计企业合规管理部门工作
为避免合规政策书面程序与实际操作之间可能存在的不同步情况,企业应当聘用有丰富经验的审计人员、法律和贸易控制合规人员,并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核查。在审计和评估后,还要有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后续程序,如有违反企业合规管理制度的行为,则应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促进和确保企业合规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和执行企业合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