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百年建构史论纲
——基于中国共产党民族关系史的分析
2022-01-01郑文宝
◇郑文宝
在过去的百年间,中华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松散的概念共同体再次渐进为“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1]的实体共同体,完成了中华民族摆脱凌辱、完成独立、实现富裕并走向富强的历史任务,成为世界民族发展史上独特的“中国现象”,具有历史必然性和价值合理性,回顾、梳理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共同体”为核心的百年民族关系建构史,有助于“中国智慧”和“中国范式”的理解与传播。
一、价值共同体:中共百年民族关系思想史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2],任何现实行为的背后都是价值观在发挥着支配性作用,中国共产党民族行为背后也是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的。在中国历史上,从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秦时起,便已形成了“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3]的国家民族构成格局,换言之,这是中国几千年来民族关系发展、演变的最基本格局,直至今日亦是这样。面对这样的客观情形,历朝历代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方案,怀柔、羁縻、因俗、同化、开拓等策略成为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政策的主导,传统社会这些民族关系处理方案在具备历史狭隘性的同时,透过表象更能发现一种相同的内在价值取向:各个民族一体化——无论采取怀柔、羁縻、因俗、同化、开拓的哪种民族关系处理方案,最终都是要达成各个民族团结为一个整体、不可以分离出去的目的,即团结为一个共同体实际上是中华民族民族关系处理方案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在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便被传承下来,并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成为中华民族百年民族关系史的价值认同基石。
在中国共产党创始阶段,李大钊、陈独秀在对中国命运问题进行思考的同时,也对中国的民族问题进行了深刻地思考,甚至在李大钊还是民主主义者时就已经提出了“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4]285李大钊认为中华民族是由“多民族冶融而成”,中国境内各个民族之间是“畛域不分”“血统全泯”的,这在今天的话语语境中其实便是“民族共同体”之意。不但如此,李大钊还对这一“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判断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4]285提出了其著名的“新中华民族”的概念,“新中华民族”理念认为历史上所谓的满族、汉族、蒙族、回族、藏族、苗族、瑶族等各个民族之别已经消失,各个民族在现实生活中早已经融合为一体,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上提出了“共同体”的价值标准。中国共产党创始之初中国共产党人的这种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并非李大钊一人持有,从现有史料可以管窥,这种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的一种共识,陈独秀也曾从民族进化论的视角表达过这种思想:“若单讲国家主义,不讲民族国家主义,这国家倒是谁的国家呢?原来因为民族不同,才分建国家。”[5]可见,在陈独秀论阈中,国家是民族的国家,民族不同才有国家的不同,换言之同一民族必定是同一国家、同一国家之中的民族实质上也就是同一属性的民族,这无疑是在表达中国这个国家之内的各个民族从宏观上而言,是一个大的统一的有着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准则的民族,即是一个民族共同体。
由上可见,在民族问题方面,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者就是秉承民族共同体原则去创建政党的,即中国共产党创始之初便已经在民族问题中注入了共同体的价值基因,而不是其他什么“五族协和”或“五族共和”之类的狭隘民族观念。这种价值基因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在成为奋斗目标的同时更成为一种政党文化传统,镌刻进每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伴随着中国革命与建设事业的胜利推进,这种民族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凸显得越来越明显: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革命年代,第一代国家领导人清晰地意识到各个民族“战下去,团结下去,——中国必存。和下去,分裂下去,——中国必亡”[6],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表述为“团结各民族为一体”[7]595,正是在这种各民族团结为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下,全国各族人民一并努力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良好开端;第二代国家领导人的民族理念是隐含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之中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中能够清晰地看到民族共同体的价值指引,邓小平就曾指出,“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8]、“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有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义”[9]。“各民族的一致性”“反对大民族主义”即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处理民族关系的灵魂与核心;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第四代领导集体执政期间,正是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泛起时期,引发了我国周边民族问题的激化,达赖喇嘛就曾多次公开表示“苏联的事变给西藏的独立带来了新的契机,带来了新的希望,将促使西藏从中国人手中独立出来。”[10]面对如此严峻的民族关系形势,中国共产党人仍然没有放弃民族共同体理念,在应对民族分裂力量的各种措施中彰显、秉承着民族共同体理念和原则:“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一定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11]、“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12],一直秉承、坚守中华民族是“各民族普遍认同的统称和归属”[13]的民族共同体理念。进入新时代后,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中华各民族应该树立共同体意识,并于2014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4]至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明确的显意识从历史和现实中被抽象、升华出来,有了明确的思想概念表达,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关系思想史的一个显著标识。
简言之,中华民族百年民族关系思想史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观念由潜隐到凸显的过程,每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都拥有、秉承着这种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架构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民族百年民族关系思想史。
二、规范共同体:中共百年民族关系政策史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已经充分重视民族问题,党的一大在党章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不分民族,均可接收为党员”[7]3,党的二大就系统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对待民族问题的纲领:“只有打倒资本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7]15,第一次提出了民族“自决”权,并提出“联邦制”的政策路径与之匹配。可见,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便以重要的政策纲领形式关注民族问题,同时看出中国共产党初始阶段民族政策的言语表达与今天民族政策的言语表达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在党的初始阶段主张少数民族“自决”而不是“自治”、主张的是“联邦制度”不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今天中国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将各个民族团结为一个共同体,而彼时却是极力主张与“自决”对应的民族关系更为松散的“联邦制”,而且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人彼时的话语表达也是“自决”而不是“自治”、是“联邦”而不是“区域自治”。前文有述,民族共同体思想一直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但是这个“自决”式的“联邦制”的民族政策似乎并没有将民族共同体思想很好地贯彻下去,其实这种“自决”式的“联邦制”也仍然没有悖离中华各民族是一个共同体的价值准则,政策表达形式的差异只能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在实践中不断动态前进的,并不能证明“中华各个民族团结为一个共同体”的政党文化传统发生了改变,无论是“联邦制”表达还是“民族区域自治”的表达,都是“民族共同体”思想在不同时期因时制宜的外化和表现,表象背后的思想本质均为一以贯之的“民族共同体”。
“只有了解某一时代的基本特征,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去考虑这个国家或那个国家的更具体的特点”[15],中国共产党在初始阶段之所以有民族联邦的政策主张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建立之初起就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当时由于刚刚建党各方面的工作经验还不成熟,所以很多政策方针实质上是直接接受苏联的做法和经验的。在民族关系处理上,苏联实行的是以民族为界限的联邦制①美国的联邦制不是以民族为单位,而是以地域为界限的联邦。,所以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关系处理的初始阶段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苏联的联邦样式,但是中国的国情是不同于苏联的,苏联的多数民族在历史上是有着自己独立的政治架构和文化认同的,彼此之间并不是以共同体的方式存在,而是以独立个体的方式存在,所以苏联才采取了民族联邦的方式来处理民族关系。而中华各民族在历史上却与苏联不同,中国历史上虽然也长期存在着“华夷之辩”,只是“华夷之辩”充其量是在说华是华、夷是夷,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汉族是汉族、少数民族是少数民族,各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血缘、地缘,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族群差异并不能妨碍他们成为一个共同体,甚至也正是因为这些差异才可以成为“共同体”而不是“一体”。即中华各民族的差异性是有别于苏联的,中国各民族之间虽然存在差异,但是在思想上有着“大一统”的文化传统,“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种名”[16],“孔子之作春秋,治天下也,非治一国也”[17]。在现实上有着“大一统”的客观基础,中国自秦时就已经有了民族共同体维系纽带性质的“属邦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18]进言之,中国的民族存在样态是不同于苏联的,由于建党之初时间的仓促和经验的不足,中国共产党借用了苏联联邦制的表达方式,但是实质上因为如上所述的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存在,中国共产党在借鉴苏联联邦制的概念表达的同时是有着自己的深刻思考的,体现出了明显的民族共同体意识而不是真正的联邦意识。对于“自决”,中国共产党是这样解释的:“现时在宣传的口号上却是民族自决,而不是民族独立”[7]86,可以看出我党是不允许各少数民族以所谓的自决、联邦方式独立出去的。1925年我党在蒙古族议案中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指导之下的农工兵大同盟,要能联合内蒙古中蒙农民进行斗争”[7]18,从中可见我党主张的是在联邦形式之下的具有共同体性质的各民族大“联盟”,而不是各自完全独立民族的大“联邦”。1931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更是明确提出:“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民族界限的工农国家”[7]11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国家,是在消灭一切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7]170,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的更加明显。换言之,民族共同体的价值遵循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百年间民族政策核心思想的一致性,但是在各个具体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因时、因势制宜的,只是无论外在的政策表现如何变化都是针对当时的情形来维护、巩固民族共同体的,中华各民族荣辱与共、休戚与共的核心理念一直未变,共同体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民族政策时所遵循的最基本原则。这样,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百年流变下来就形成了一个内在价值归旨一致的共同体规范体系,将中华各民族更加紧密地规范、团结为一个整体。
经过初始阶段的探索后,中国共产党意识到中国的民族情况是不同于苏联的,而且张闻天、毛泽东等革命领导人也开始清醒地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只有中国化才能救中国,所以在民族政策上开始辨证地对待苏联范式,尝试中国特色的治理方案。1936年成立了陕甘宁豫海县回族自治政府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尝试,并在民族政策表达上开始尝试采用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真正民族理念的话语体系。于是就有了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明确表达:“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7]595,并明确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具体内容:“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学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7]595至此,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已经初步形成,后在不断的民族区域自治实践中趋于完善和成熟,并在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正式的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众所周知,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国家统一为前提的,各自治的民族地域只是自治并不是独立,在经济文化等众多方面长期合作互助为一个共同体,“56 个民族已经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19]可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质上就是民族共同体思想的制度表达形式,蕴含着丰富的共同体思想,只是没有用“共同体”的制度表达字样明确表达出来。在民族复兴的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蕴含的这种共同体思想提炼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写进党章,作为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的最基本政策指引和原则。至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制度表达上,也在经历了潜隐后,开始凸显、明确起来。
简言之,中华民族百年民族关系政策史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由不成熟到成熟的一个探索过程,在这个探索过程中虽然每个时期都有侧重点不同的政策表达,但是无论是在“联邦制”阶段还是在“区域自治”阶段,“民族共同体意识”却是一直贯穿始终的,因此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政策史实质就是一部百年民族共同体规范史。
三、行动共同体:中共百年民族关系生活史
思想上的共同体取向使得各族人民在行为选择上趋于一致,政策上的共同体指引使得各族人民在行为规范上有了准则,这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思想一致、行动统一,从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加牢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演绎出了精彩纷呈的共同体生活史。
前文有述,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已经将民族问题纳入到政党运行视阈内,但是由于“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活动的地域范围主要在上海、广州等民族成分比较单一的南方城市,有意识开展民族工作还很少。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问题文献主要集中在纲领性的论述,具体的政策还不多。”[20]但是,这一时期理论政策上的不成熟,并不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共同体实践上是停滞的,在第一次国内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人将中国的民族问题纳入到马克思主义视阈内,在探索适合中国民族解放道路的过程中践行着民族共同体准则,这在党建立之初就体现得特别明显。一大召开时就吸纳水族青年邓恩铭参会,李大钊曾亲自到位于北京的蒙藏学校考察,并于1924年在蒙藏学校成立了少数民族的第一个党支部,即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便遵循共同体原则,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紧紧地团结各少数民族为一个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1925年在张家口成立内蒙古工农兵大同盟、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成立中共梧州支部,1926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地区成立桑植农民协会、在海南黎族居住地成立琼崖地方工作委员会、在东北成立北满地委、在兰州成立中共宁夏特别支部、在云南成立云南特别支部……不但如此,中国共产党更在北伐进程中,在力量所及之处将少数民族组织起来,借助国民政府在云南、广西、海南、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组织了各种农会组织,将少数民族农民团结起来开展国民运动,仅1925年在张家口召开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就有250多名来自乌兰察布、哲里木、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察哈尔、阿拉善等盟旗的少数民族代表,会后配合冯玉祥国民军作战的少数民族革命军就达到1100人之多,真正实现了“集聚西北散漫的农工兵群众为西北民众运动的基础”[7]42的政策指引。可见,在党成立之后的初始阶段,中国共产党就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把各个民族紧紧地团结为一个奋斗的共同体。
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期间,中共民族关系面临巨大考验。一方面因为国民党在内蒙笼络蒙古贵族、在新疆笼络金树仁、在西北笼络马步芳、在西南笼络龙云等少数民族力量,对革命进行围剿。另一方面因为长征沿途经历了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仅以红四方面军为例,“红四方面军长征经历了19个月,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经过的时间竟达15个月之久”[21],如此长期、广泛、紧密地与各少数民族接触是罕见的,再加上历史上历代统治者长期执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使得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隔阂长期存在,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期间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工作,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也以此为拐点开始逐渐成熟起来。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更为具体、细致,除了秉承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民族自决等宏观政策的一致性延承之外,更在民族纠纷、宗教信仰等生活具象层面出台具体的民族政策,比如少数民族“有应用自己的言语文字及信仰与居住等的自由”[22]125、“坚决反对国民党军阀屠杀压迫回族蒙族的反动行为”[22]52、“打了汉民的土豪,或分配土地的时候,附近回民有同样分得的权利”[7]521、“获得回民许可后,才准进入回民乡村宿营,否则应露营”[7]344、“不打夷族的土豪,对于夷民群众所痛恨的夷族土豪,也要发动夷民群众自(己)动手来打”[7]258、“上山搜粮如找得藏粮所在(非土司头子的)而无群众者,应留相当银钱或茶叶以作代价”[7]294等等。在这种事无巨细的民族政策感召下,各少数民族开始紧紧团结在一起与中国共产党并肩前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活史演绎得更为精彩:广西右江地区少数民族占90%以上[23],在邓小平等人领导下,壮、汉、瑶等族人民一起举行了百色起义;湘鄂西地区仅土家、回、壮、苗、瑶、蒙、侗、白等少数民族人口达到50%以上,1934年土改面积达到66%[24],兴办的“苏维埃小学”中贫雇农子弟高达70%[25];长征途中刘伯承的“彝海结盟”赢得彝族人民支持,才使得红军大队人马畅通彝族地区,抢占了大渡河战役的先机;甘南藏族土司杨积庆打开粮仓接济红军……总而言之,在红军最为困难的时刻,正是在生活上体现着对各少数民族的尊重,保持着与少数民族的行为利益一致性,赢得了广大少数民族的支持,各个民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内化、巩固了民族共同体的深度形成与发展。
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抗日队伍中中国共产党依靠的是全国各民族而不是某一个民族,“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就派杨靖宇、赵一曼等人领导东北人民抗日,有学者统计在东北抗联的11个军中,朝鲜族的指战员就占到50%左右[26],“七七”卢沟桥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指出抗日需要“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原则下共同抗日。”[27]355毛泽东更是强调“发动全民族中的一切生动力量,这是唯一无二的方针。”[27]523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威胁,民族危机感空前加剧,所以中国共产党此时的民族政策开始改变过去一直提倡的“联邦制”表达,如前文所述以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为标志,开始明确更利于团结为一体的民族区域自治的表达与建构,以期实现团结所有可以团结之力量对抗日本的侵略、挽救民族危机。正是在中国共产党这种民族政策指引之下,全国各少数民族开始空前团结为一体,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1936-1937年间东北抗联与日伪军作战3970余次,单独对日作战1890余次[28];1940年成立的渤海回民支队5年歼灭日伪军2500多人,攻克敌军据点40多个;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族人民在1937-1940年间,捐款222万大洋、10架战斗机给前线抗日军队[29];广西的“抗日民主联军”由苗、瑶、仫佬等族子弟组成,对入侵日军进行了有力打击,更为中国远征军和盟军物资运输、战勤后备等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总之,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共同体政策号召下,各个民族展现出空前的团结,少数民族参与反侵略战争的人数之多、地域之广、斗争之深入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抗日战争的实践中变得更为牢固,抗日战争的共同体行动也充分印证着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取向。
在解放战争阶段,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内阶级矛盾立即凸显,成为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中华民族面临两种道路、两种命运的抉择,中国共产党仍然秉承民族共同体理念,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各民族团结一致的局面。抗战刚刚胜利中国共产党就表明了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立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汉族主义”[7]978、“蒙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帮助蒙人反对大汉族主义”[7]998、“提倡民族和睦,打破民族间的隔阂”[7]1349。为了贯彻民族共同体的价值理念,这个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夯实了民族统一战线,少数民族地区“经过上层到下层,上层统一战线工作与下层统一战线工作配合”[7]1008成为一个整体,保证了少数民族内部的分裂也确保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团结统一,通过坚持民族平等、“尊重蒙民、回民等等少数民族之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7]978等方式保证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不受到破坏。而在实践中这种共同体的维护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少数民族付出辛苦努力才得以完成的:在新疆,国民党对新疆少数民族的镇压遭到了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报告中的力斥,中共中央联络员邓力群突破重重包围到达伊犁,向“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哈斯木等人传达党中央主张,后经努力新疆和平解放,成为民族共同体的重要成员之一;在宁夏,宁夏回民骑兵团阻击国民党军队帮助王震大军顺利完成任务;在内蒙,内蒙古人民自治军配合东北民主联军“三下江南”;在东北和华北,回族、朝鲜族、满族等少数民族青年纷纷参军,成为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的有生力量;在西南,类似“龙坪事件”的少数民族起义、斗争此起彼伏;在东南,畲族打击国民党的游击战开展的有声有色……在解放战争中,中国共产党与各少数民族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和未来携手并肩共同对抗着民族敌人,维系着优良的共同体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七十多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备、成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世界民族关系处理史上独特的中国现象,中华民族共同体行动伴随着各民族合作、帮扶活动的开展日益频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伴随着中华民族的繁荣强大而日益强化。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央人民政府还有疑虑,民族关系处理上不但存在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现实问题,更存在着各少数民族对于新生国家民族政策的理解偏差和认同疑虑的问题,因此为了巩固执政基础也为了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大家庭尽快地在新的形势下建构起来,党和国家从改变边疆少数民族落后面貌作为切入点,执行“特殊帮扶”政策,在相互了解、沟通的基础上,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边疆少数民族的帮扶,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力。“1950-1952,中央先后派遣的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内蒙古4个访问团300余人,历时15个月”[30]701、“1950-1965年的15年中,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和接待少数民族参观团达395个”[30]703,实现了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同时在贸易、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的生活状况:在内蒙古“1947年1吨粮食只能交换半匹五幅布,到1950年已经可以换到2匹多;1949年新疆200公斤羊毛只能换到1匹青布,到1950年11月只要30公斤羊毛就可以换1匹青布;青海解放前50公斤羊毛换一块半砖茶,1950年能换到12块砖茶”[31],仅“1950年-1951年的一年时间内西北、西南地区和绥远、内蒙古等省区就派出了40个医疗队”[30]702。这样,通过“特殊帮扶”,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共同体认同进一步加强,但是发展最终还是需要自力更生的,所以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采取了低息、减息等“照顾和倾斜政策”,并成立了各种发展基金会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协同发展,此阶段虽然有“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还是进行了大、小“三线”建设,修建了水利工程等大批基础工业设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还是得到了增强,各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协调发展还是没有停滞下来。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在医疗、教育、贸易各个等方面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援力度,并策划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对口支援政策”,启动了“以解决温饱问题为目标,以有帮助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32]的扶贫开发政策,更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兴边富农”行动,特别是近几年实行了“精准扶贫”模式,“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33]。各少数民族在实实在在的惠民体验中深刻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不分民族只分阶级”的民族政策的共同体实质,民族共同体的情感体悟和现实认同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简言之,中华民族百年民族关系生活史虽然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不同的生活主题,但无论是在革命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年代,中国共产党面对不同时期不同的时代任务,均以共同体理念为准则,采取了各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铸牢民族共同体的不同实践措施,在具体的民族共同体实践措施推进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伦理认同不断得到夯实、铸牢。
综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关系史蕴含着丰富的共同体思想,体现着一以贯之的共同体政策,践行着精彩纷呈的共同体行动,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关系史的核心与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