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融合下的儒学会通与变革
——评《元代理学与社会》
2022-01-01□刘育
□刘 育
文化的革故鼎新离不开特定的社会背景与意识形态。理学肇始于宋,是儒者们在对传统儒学进行反思的过程中,融合佛道所产生的哲学,也是中国古代思想深度最高、理论体系最为完备的学术流派。其对宇宙本原的思考,对心性的探究,对人生理想境界的追求,对孔孟之道的宣扬,对伦理观念的进一步哲理化,无一不吸引着有宋以来儒家学者的目光。元代理学承上启下,因元代独特的社会构成与政治特色而呈现出不同于前代的理论特点,在整个理学发展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
朱军著《元代理学与社会》一书,突出元代理学对宋代理学的发展与创新,探究其在宋元朝代更迭的特殊社会背景下,逐步官方化、世俗化的重要原因,通过对诸多古籍文献、研究著述进行耙梳,阐述了元代理学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该书由巴蜀书社于2022年1月印行,属儒道释博士论文丛书系列。
一、元代理学的发展线索
《元代理学与社会》是一部以社会与理学关系为核心的元代儒学学术史著作。元代理学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期呈现出不一样的学术形态,作者认为理学“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变通性”(朱军:《元代理学与社会》,巴蜀书社,2022年1月,第410页),这是其能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应对“接踵而来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多重冲突”(《元代理学与社会》,第410页),并不断保持顽强生命力的主要原因。作者在行文中从当权者、理学诸生、少数民族士人、乡绅及下层知识分子五个角度对元代理学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概括出元代理学发展的特色。
首先,从当权者角度考察了理学发展与元代的社会状况。作者在该书的第一章详细研究了元代帝王对理学的态度问题。作者认为从成吉思汗至元仁宗,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矛盾的转变,为巩固王权统治,元代统治者认识到了汉族文明的优越性,“蒙古文明在发展的过程中,借鉴汉族中央集权的统治方式”(《元代理学与社会》,第27页)进行统治,因而在意识形态层面,对理学的态度也有着明显的转变:第一阶段为蒙古族统治初期,成吉思汗、窝阔台和蒙哥在蒙古文化的建设中借鉴儒学思想。成吉思汗任用耶律楚材进行文治改革,为理学在元代的发展奠定基础;窝阔台在逐步恢复儒学社会地位的基础上,修建经籍所与太极书院,举行戊戌选试,开创元代科举先河。第二阶段为大元王朝开国时期。忽必烈实行汉法,重用儒生,在开设金莲川幕府与登帝初期大量网络汉族士人,注重以儒学为教育内容与教育理念,理学“准官学”化即在其统治时期奠定基础。第三阶段为成宗、武宗、仁宗在位时期,继续施行始祖所推行的汉法政策。成宗、武宗着重提升孔子地位,重视新建庙学,仁宗则更是推行科举,以程朱理学作为学校教育和科举选士的主要内容。经过统治阶级沉默—思考—崇尚的态度转变,理学至此发展为官方学术。
其次,从理学后学的角度考察,程朱理学在元代的发展特点可归纳为“传承中创新”,陆学则主要呈现出“会通中发展”的态势。作者在梳理元代程朱理学发展脉络的过程中,以赵复为理学北传的第一人,以姚枢、窦默、许衡为元代朱学发展的重要代表,以北山学派、新安学派探讨朱学的延续与补救。此外,作者还关注到了这一时期陆学的传承与中兴,认为程朱理学虽在元代因受到统治者青睐而上升为官方学术,导致了儒生纷纷趋之,但“宋代陆学的余绪并未销声匿迹”(《元代理学与社会》,第190页),经由刘埙、陈苑、赵偕等人的努力,使得朱陆两派取长补短、互为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朱学“支离”、陆学“狂禅”的学术流弊。在该书的第二章至第三章,作者不仅探究了理学后学在宇宙生成论、心性修养论、认识论等义理层面的继承发扬,还对他们的社会治理、教育思想、道统观念进行了探究。
再次,作者立足于元代社会独特的阶级构成,从文化认同角度探讨了少数民族士人学习与传播理学的具体线索。对不同文化环境下所产生的学术认知层面的矛盾,并不是进行简单的取舍处理,而是抽丝剥茧地寻找出矛盾生发的可能性原因,尽可能地为造成不同见解的学术观点寻求思想渊源,这也是该书的优点之一。元代的社会构成决定了文化的多样性,受少数民族士人认知水平、生活环境、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影响,理学思想的传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在不断地经受反思与批判。如倡导“以儒治国”的耶律楚材就对理学持否定态度。作者分析指出,作为元代的名臣,耶律楚材对理学的批判并不涉及本体论、心性论、工夫论等具体内涵的冲突,而与其时代背景及学术旨趣相关。其原因一是耶律楚材重视经史词章之学,因而不满理学的不事经说;二是耶律楚材曾经出入佛老,在思想上有融合三教的倾向,因此对理学驳斥佛老又在暗地里吸收佛教、道教宇宙本体论、道统论的做法颇有微词;三是其生逢乱世,儒学观以经世致用为导向,与理学提倡讲学的空疏学风不相适应。耶律楚材的儒学观实际上是元代很大一部分士人的代表,但其对汉民族儒家文化不遗余力地提倡,仍在客观上为理学的传播提供了条件。而以保巴、耶律有尚、孛术鲁翀为首的少数民族后裔,也在具体实践中以理学思想的内在规范性为价值导向。
元代理学的发展有着向上与向下两条路径,向上发展有赖于统治者与理学名臣的共同努力,最终将理学逐步发展为官方正统的学术思想,向下发展则更多关注元代理学对社会教育、艺术发展的诸多方面。作为一种时代性的意识形态,理学对乡村秩序的重建、对文教的提倡,与史学、文学的交融,构成了更为完整的元代文化。
二、《元代理学与社会》的方法论自觉
在《元代理学与社会》一书中,作者具有明确的方法论意识,作者在对传统史学进行考证的过程中,注重社会史对学术思潮、学者思想的影响作用,将思想史与社会史相结合,使得该书呈现出较为鲜明的方法论特色:
一是以文献学研究为基础,资料详实,论证合理,分析得当。见于该书参考文献与脚注,古籍文献资料丰富,不仅包括《宋史》、《金史》、《辽史》、《元史》等正史著作,还包括典章、县志、通志等专书,这说明作者在对元代理学与社会的关系进行考察时,注重对不同区域的地理风俗、人物文教进行分析,这就使得该书在论证时有理有据,十分具有说服力。元代理学相关研究成果浩瀚,作者正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展开的,因此回顾学术史,对研究现状进行归纳分析在该书中占据很大比重,充分体现了“有一份材料说一分话”的学术自觉。
二是结合历史事实,运用学术史的研究方法还原元代理学的本来面貌。任一思想的产生都与特定的学术土壤息息相关,是书聚焦于理学在元代的发展与创新,必然要从宋代理学中寻求思想渊源。因此梳理学术史,了解理学内部思想的演变与转化,分析不同区域、不同派别理学家思想上的异同,有益于“系统地了解元代理学的产生发展与宋代及明代理学的内在联系,同时厘清元代理学内部各分支的学术渊源和内在联系”(《元代理学与社会》,第23-24页),这也是学术史方法研究的优势之所在。
三是将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相结合,既注重对元代理学主要人物的哲学思想进行分析,还注重考察理学在元代发展的整体概况,揭示了元代理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作者认为,元代理学的发展可以从三个层次呈现:(一)在元代王朝进行构建的社会环境中,统治阶级与少数民族士人对理学怀疑—审视—崇信的态度转变过程。(二)不同学术流派的理学家在自我环境与彼此交流中对理学进行反思的小历史。(三)将理学作为元代社会文化的构成部分之一,论述其对宋元之际,不同学术倾向、各种知识观念的影响作用,从而将理学发展这一“小历史”融入元代史乃至中国史的“大历史”发展脉络中。作者正是通过对这三个层次的把握,才清晰、完整地勾勒出元代理学的发展线索与社会地位。
四是运用思想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增加了研究的广度与厚度。思想史与社会史相结合,是研究中国思想史的重要方法。《元代理学与社会》注重对社会思潮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力图从元代理学的转变中透视元代社会的时代特点,以期“了解理学发展的具体路径及产生这些发展变化的原因”(《元代理学与社会》,第24页),对民族史的探究、对民族文化融合问题的思考也使得该书摆脱了同类型史学研究过于单一的学术线索,将元代学术史研究向前推进,也为同时期政治史、文化史的研究提供借鉴。
三、《元代理学与社会》的学术价值
作为一部学术著作,理应以学术价值评判其可读与否。笔者认为,《元代理学与社会》有以下两点值得称道:
一是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不乏创见,敢于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如在分析元帝王对理学的态度问题时,详细论述了忽必烈在李璮之乱后的政策转变,进而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作为蒙古帝王的忽必烈“真的能够了解汉文化的精髓吗?”(《元代理学与社会》,第87页)由此反思帝王与理学发展的实际关系。作者在论述陆学在元代的发展时提出,吴澄师承关系不明晰正是其“合会朱陆”思想倾向的原因之一,其思想表现“不仅仅是辩驳朱陆争斗的实质,而且对两家思想有相应的评价与会通”(《元代理学与社会》,第231页),因此不必要强行定义吴澄的学派归属。对学者的学派归属进行判断,是长久以来学术界分析理学家哲学体系与学术倾向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吴澄这样兼宗两家的理学家身上难免落于僵化局面。
二是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该书不仅理清了元代理学发展的线索,还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会通精神。元代理学的发展问题,一直是元史研究中存在的重要课题,但由于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在夷夏情怀、文化冲突的作用下,元代学术、文化都呈现出纷纭、繁复的态势。加之元代理学不比宋代理学创见多,因此长期以来不受学界关注,研究相对薄弱,学术界一向评价不高。《元代理学与社会》一书却敢于发前人与今人未发之言,论前人与今人未论之处,提出了新观点、新问题,为后人研究元代历史提供借鉴。该书还具有很强的学术史意义,填补了宋元之际理学传播与创新的空白,对读者系统地把握理学在宋、元、明、清各代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元代理学与社会》一书,既关注形而上的思想层面,也关注思想与社会的互动,弥补了当前学界研究元代理学着重个案分析的薄弱,推动当前元代理学研究走向深入。该书还对民族文化融合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没有元代理学的发展,理学只是汉民族的学术,经过元代之后,理学所蕴含的道德主义精神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