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羁縻府州建置研究
2022-01-01胡晓芝
□胡晓芝
唐朝设置羁縻州与秦汉以来授予四夷首领官爵都是一种羁縻政策,羁縻府州制度作为管理少数民族的行政手段,在唐朝时期被广泛推行。唐朝统治者根据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通过设置羁縻府州对其进行治理,让边疆少数民族部落首领担任都督和刺史,管辖本民族地区事务,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置于中央的管辖之下,打破了过去少数民族的分散局面,促使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得以长期稳定发展,与此同时也增进了与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因此,羁縻府州制度有利于加强唐朝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巩固中央集权,从而维护唐王朝的统治,同时对于民族融合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 何谓羁縻府州
“羁縻”一词,早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就有记载,“盖闻天子之义于夷狄,其义羁縻无绝而已。”《索引》:“羁,马络头也;縻,牛缰也”。《汉官仪》:“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该史料中“羁”的字面意思是指由各种皮革编制而成的网套住马的头部,“縻”则是指系牛的绳索,由此可知,羁縻引申为“笼络控制”之意。《新唐书》卷43下《地理志·七下》羁縻府州条记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由此可见,羁縻府州是唐王朝根据周边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特点,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方式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县。从贞观四年在东突厥故地设立羁縻府州以来,唐在周边民族地区,按民族或部落的大小,以其大者为府,小者为州,先后设置羁縻府州八百余个。羁縻府州由唐朝的都护府或者都督府统一管辖,唐王朝给予地方羁縻府州一定的自治权,并任用少数民族的首领为刺史或都督管理本民族的事务,但需要经过唐王朝的册封,不得自立。
二、羁縻府州建立的历史背景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为民族聚居地,中原王朝统治者深刻认识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与中原地区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如果还是按照传统的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方式管理相关地区事务,可能会引起中央与少数民族地方的矛盾隔阂,显见不行。于是,中原王朝为了有效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地方设置羁縻府州对其进行羁縻统治,以一种比较松散的民族政策将其控制在中原王朝的管辖范围之内。唐高祖早在武德年间就在西南、东北地区开始推行羁縻府州制度。林超民先生在《羁縻府州与唐代的民族关系》(载《思想战线》1985年第5期)中提到:唐朝羁縻府州的建立始于唐高祖建国之初,在西南、东北沿边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实行。武德二年唐高祖下诏书说:“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宇。怀柔远人义在羁度,无取臣属。联抵应宝图,抚临四极,悦近来远,追革前弊,要荒蕃服,宜与和亲。”(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第1304-1305页)这一诏书体现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以及生活方式都与中原有明显的差异。唐高祖李渊考虑到这一点,为了使少数民族不脱离唐王朝统治者的管辖,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整个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出“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的民族政策,把它作为处理唐王朝与少数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而羁縻府州就是这一民族政策的外在表现形式,例如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羁縻州、羁縻县等,以此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的联系与交往。《旧唐书·回纥传》载:“史臣曰,自三代以前,两汉之后,西羌、北狄互兴部族,其名不同,为患一也。……自太宗平突厥,破延陀,而回绝兴焉,太宗幸灵武以降之,置州府以安之,以名爵玉帛以恩之,其义何哉?盖以夷狄不可尽而以威惠羁糜之。”唐朝是在唐太宗平定东突厥之后才正式确立了羁縻府州制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泛推行。“开元七年,祚荣死,玄宗遣使吊祭,乃册立其嫡子桂娄郡王大武艺袭父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旧唐书》卷195)该史料反映出,羁縻府州隶属于边州都督府,羁縻府州的官员由少数民族部落的首领或酋首担任,职位可以世袭,虽内核为世袭,但必须经过中原王朝册封这一程序,不允许自封为都督或刺史,一旦成为唐朝册封的官员,需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中原王朝的规章制度。渤海国的历代领导者都遵循这一原则,间接地表明少数民族接受唐中央政府的统治,而羁縻府州定期向唐中央政府履行朝贡义务。唐王朝保留少数民族地区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承认其酋长或首领的政治地位,并授予他们民族首领都督、刺史的官职,加强与中央王朝的联系,以此来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综上所述,羁縻府州制度实际上就是唐朝统治者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控制手段,由少数民族部落的首领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唐王朝统治者对其不干涉,具体措施是通过册封、和亲、贸易等方式,在地方设置羁縻府州来加强少数民族与中原王朝的紧密联系,从而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的制度管理体系,有利于巩固唐王朝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
三、唐朝设立羁縻府州的意图
(一)巩固唐王朝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
熊德基先生在《唐代民族政策初探》(载《历史研究》1982年第12期)中提到:“纵观古今,唐代的民族政策优于其前代和后代。”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的统治者总结了之前各朝代的历史经验,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在边疆民族地区广泛推行羁縻府州制度。因此,唐朝的统治者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管理,巩固唐王朝的统治。自从少数民族归顺朝廷之后,其部落首领成为了朝廷政府官员,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的统辖关系,而归附的少数民族地区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成为了唐朝中央集权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单位。唐王朝允许少数民族保留以前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文化风俗,并且任命民族地区部落的首领为都督和刺史,给予其统辖本民族地区的管理权,但必须要听从唐代中央政府的调遣。这一措施不仅可以减少边疆少数民族对唐王朝的威协,同时也巩固了唐王朝的统治地位,有效地加强了唐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唐王朝结合特定时期的历史经验,继承和发展各代王朝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机制,从而推广羁縻府州制度,这有利于增进少数民族地区与唐王朝的友好关系,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促进唐朝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共同发展。因此,唐朝制定了“因俗而治”的羁縻府州制度,真正意图就是为了让边疆少数民族归顺唐朝,巩固唐王朝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从而促进民族融合与国家统一。
(二)顺应民族融合的历史潮流
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的少数民族内迁到中原地区,民族矛盾日益尖锐。“陈留圉人太子洗马江统向惠帝上《徙戎论》,主张将少数民族迁徙出中原,缓解民族矛盾,以维护西晋政权的稳定,但最后未被西晋统治者所采纳。”(孙艳京:《浅谈江统徙戎论》,载《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由此可知,在当时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融合已经成为了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因此,唐朝总结历史经验,为了促进民族融合,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通过朝贡、册封、赏赐等方式促进民族经济往来,有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唐太宗击败突厥之后,对待归降的突厥人采取优遇礼待的办法,致使很多突厥人纷纷前来归附于唐王朝,允许突厥人定居在长安,尊重他们的民族习惯,并授予突厥族首领官职,《新唐书·阿史那杜尔传》中记载:“诏检晓北门左屯营,封毕国公。”魏征也曾提到:“主上以国士见待,安不以国士报之乎”。由此可知,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唐太宗的开明民族政策获得了少数民族的支持。另外,和亲也是促进民族融合的重要方式之一,唐朝历史上出现过很多公主与少数民族和亲的例子,比如文成公主入藏,为西藏地区带去了大量的史书、医书、佛经等,和亲不仅传播了中原文化,而且还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从而有利于加快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羁縻府州制度对民族地区的影响
(一)羁縻府州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较为缓慢,尤其是西南地区的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人们一直过着松散的农耕生活。以南诏为例,“开元初,……盛逻皮死,子皮罗阁立。二十六年,诏受特进,封越国公,赐名归义。其后破洱河蛮,以功册受云南王。”(《旧唐书》卷147)这段史料说明了西南地区当时还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于是唐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不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和政治制度,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唐太宗允许各民族开展贸易活动。周边少数民族归附唐朝之后,唐朝统治者并没有急于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原始的经济制度,而是在地方设置羁縻府州对其进行管理,并在原有的制度上通过互市、赏赐等方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据史料记载,唐天子对归附的少数民族进行了丰厚的赏赐,如《贞观政要》中记载,唐太宗李世民“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册府元龟》中也记载了唐天子对少数民族以及外国使节丰厚的封赏情况,如“开元四年六月以故松漠郡王李失活弟中郎将婆固为松漠都督左金吾卫大将军员外置同正员静柝军经略大使袭封松漠郡王食邑二千户。”为了有效管理贸易活动,唐政府还专门设有诸互市监“掌诸藩交易之事”,互市显然对双方是互惠互利的,汉族地区可以从北方游牧民族地区购买牲畜,而游牧民族地区从汉族地区购买茶叶、丝绸等生活资料,满足双方对物质生活的需要。唐王朝通过互市的方式来加强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往来,并派有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这一举措维护了双方的交易秩序,并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宁与经济繁荣发展。
(二)羁縻府州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的文化交流
唐朝由于先进的文化和开明的民族政策,吸引了大量边疆少数民族与之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加强了双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从而推动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和进步。张广达先生曾说:“唐代既是当时东亚文明圈的绚丽核心,也是当时全球范围内最为富强的国家,雄踞东方,引领世界潮流。”(《唐代中外文化汇聚和晚清的中西文化冲突》,载《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遵循“因俗而治”的原则,不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方式以及尊重他们的传统文化习俗。因此,唐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据史书记载:贞观十四年,国子学“增筑学舍千二百间,增学生满二千二百六十员……于是四方学者云集京师乃至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升讲筵者至八千余人。”(《资治通鉴》卷195)从这段史料可以看出,唐朝在长安设置“国子学”,大量招收少数民族子弟前来就读,这个办学措施不仅可以传播中原文化,而且还能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此外,唐王朝还积极拓宽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交流的渠道,自从羁縻府州制度在民族地区推行以后,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机会逐渐增多。贞观末年,周边少数民族前往长安的人数和频率已经达到“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的地步,唐朝也经常派出官员巡视、体察民情。随着中原王朝与民族地区的往来日益频繁,先进的中原文化逐渐渗透到民族地区,推动当地的文化发展。例如唐朝的金城公主入藏,携带了大量的佛经、医书等方面的书籍前往民族地区,向民族地区传播汉族地区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帮助少数民族掌握纺织、造纸等生产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这一举措不仅增进了唐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友好关系,同时还保证了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有利于促进民族融合。总之,羁縻府州制的“因俗而治”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各民族的文化特色,保留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在频繁的交流中传入中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羁縻府州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同
羁縻府州制度是唐王朝根据当时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为了便于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在地方建立的行政管理机构。羁縻府州的设立明确地指出了唐王朝与少数民族之间属于隶属关系,这极大地削弱了周边少数民族势力对唐朝建立初期的威胁,对于巩固和发展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葛剑雄教授在《统一与分裂》一书中写到,“一个真正稳定繁荣的统一国家,必定会容忍并鼓励多种文化的存在和发展。”《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36页)唐太宗之所以采用“因俗而治”的羁縻政策,与他从小在多民族的环境中成长是分不开的。另外,唐太宗的妻子是鲜卑族,汉族与鲜卑族联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融合。唐太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之前的朝代相比较具有很大的民族包容性,羁縻府州制度不仅能够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时又能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互相借鉴与碰撞,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认同。
结 语
唐王朝总结历史经验,广泛地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羁縻府州,由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管理自己本民族内部事务,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并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作为稳定边疆少数民族、巩固国家统一的重要手段,羁縻府州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中原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密切联系与交往,巩固了唐王朝的统治,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羁縻府州制度的设置也加强了中原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对建立和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