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的生态文化内涵探究
2021-12-31刘亲荣
刘亲荣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柳州 545004)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全区有壮、瑶、苗、仫佬、回、毛南、侗、京、彝、水、仡佬等11个世居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中以壮族人口较多。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杂居中相互交融,共同孕育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由于这些民族大都只有语言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记忆与追述只能依靠口耳相传的口头文学,即民间文学,这些文学是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因子,体现了民族朴素而深刻的生态知识、生态智慧和生态伦理,极富生态文化内涵。
一、神话:蕴含着先民亲近自然、敬畏自然、征服恶性自然的生态自然观
生态自然观是生态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生态自然观认为生态系统是一个共同体,人与自然是这个共同体的平等公民,人类应该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克相生,最终达到和谐统一,成为一个均衡发展、和谐共处的有机整体。生态自然观反映了一个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认知,是自然观发展的高级阶段。[1]19神话是原始先民集体创作的幻想性故事,是最古老的口头创作之一。[2]5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神话都是在想象中通过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形象化。”神话创作于人类童年时代,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严冬酷暑、洪水猛兽等变化莫测的自然界,不但使先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且还威胁着他们的生存。面对不测的自然界,先民产生了要探索自然的奥秘和控制自然的迫切愿望,当自身条件不足、无法认识这些自然现象时,只能借助想象和幻想这种虚拟的神话来表达人类童年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景,因此,创造了大量极富想象力的神话作品。立足于高度关注生态文明的新时代背景下,人们从生态的视角去审视神话作品可知:人与人、人与自然万物之间既和谐共处,又相克相生,表现的是一种可贵的朴素生态自然观,侧面反映出原始先民极具生态智慧。广西少数民族的诸多神话作品中也带有显著的生态意蕴。
(一)人与自然同源共祖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充气以为和。”这里讲的“道”是一团气,阴阳交汇而成万物。[3]老子的宇宙观其实质是以“存在论”为根据的宇宙万物创生论,这一观点对当下人类重新认识“人与自然”间的正确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广西现今流传的少数民族神话中,有关“人与万物诞育”的观念与老子上述观点不谋而合,尤以壮族创世神话较典型。如《姆洛甲出世》中讲到:“古时候天地还没有分家,空中旋转着一团大气,越转越急,越转越快,转成了一个蛋的样子。这个蛋有三个蛋黄。这个蛋由一个拱屎虫推动它旋转。有一个螟蛉子爬到上面钻洞,这个蛋就爆开了,分为三片。一片飞到上边成为了天空,一片飞到下边成为了水,留在中间的一片就成了我们中界的大地。中界的大地上天天风吹雨打,长出了许多草,开出了一朵花,这朵花里长出了一个女人来,这个女人就是人的老祖宗——姆洛甲。螟蛉子飞上天去造天,拱屎虫留在地上造地。因为拱屎虫勤快,造的地很宽,螟蛉子很懒,造的天很窄,天盖不严地,姆洛甲就把大地一把抓起,把地皮扯得鼓起来,鼓起来的地方成为高地,凹下去的地方成为深沟峡谷,水往低处流就有了江河湖海。姆洛甲觉得冷清,就照着自己的样子,用湿土捏了很多的泥人,经过四十九天,泥人活起来了。为了使中界更热闹,姆洛甲又将泥到处撒,天空就出现了飞鸟,地上出现了走兽……”[4]3类似的开天辟地造万物的神话还有壮族的《布洛陀》、瑶族的《密洛陀》等等。姆洛甲(布洛陀、密洛陀)被认为是本民族先民的始祖,但姆洛甲诞生于花(自然物),且姆洛甲诞生前“气”(宇宙)就已经存在,即人是自然之子,人与自然是生态共同体的一分子,双方同源同宗,宇宙在人类诞生前就已存在。在原始先民看来,人不是万物的灵长,也不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倾向,而是把人类与自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体现的是一种“天人一体”的朴素生态自然观。
在广西少数民族的神话中,还广泛流传着有关洪水灾难后,躲藏在冬瓜或葫芦里的兄妹(娘侄、兄弟)繁衍人类的“人类起源”神话。如《兄妹再造人类》的神话讲到:“大地被水淹没了,兄妹俩钻进葫芦里躲雨,等到洪水退去时,发现大地上的人类都被淹死了,只剩下兄妹俩,为繁衍人类,他们分别认柏树和梅树为父母,然后结了婚。生下了一个红光四射的血球,不成人样,后来在老天爷的帮助下,一阵大风将血球吹破,血水四溅,所溅之处都变成了孩子……”[2]18这里的“葫芦”是人类的大恩人,兄妹认“柏树和梅树”才成了婚等情节,既有壮族先民植物图腾崇拜的印记,又体现了人是自然之子、人与自然有着血缘亲密关系的朴素生态自然观。
因此,在先民看来,人与自然万物是一个共同体,日月星辰、飞禽走兽、江水河流、花草树木等的存在都是有生命的,它们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存在“人类是万物的尺度”的观念,反之,他们认为世间万物皆来自同一创世者,系同根同源。神话中“人类源出自然、人与自然同根共祖以及冬瓜或葫芦救助了人类”的观点,展现了先民以谦卑的姿态对待自然的朴素生态自然观。这与生态学中“自然界是没有尊卑等级差别”的生态观是相符的。
(二)人与自然相克相生
大自然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生的一面,偶尔也有恶生的一面,如,洪水天旱、猛兽毒蛇、狂风暴雨等不利于人类生产生活的现象。对大自然这股阻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恶力量,人类也积极地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勇敢地与大自然进行了抗争。这种勇敢地征服和改造自然界中恶性因子、维系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表现,其本质也是生态自然观的重要内容。在广西少数民族流传的“征服自然类”的诸多神话作品中,皆隐约地蕴含着这样的生态自然观。如壮族《捅太阳》中讲到:“古时候天上有十二个太阳,并且很矮很矮。十二个太阳同时照着大地,草地枯萎了,地皮干裂了,石壁冒烟了,人们更是难受。一个寡妇把孩子从背带里解下来时孩子已被晒熟了,寡妇放声痛哭,于是拿起竹篙把天上的太阳一个个捅落到了海里,只留下一个给地上照光……”[2]30类似“射日”“捅日”的故事,还有壮族的《特康射日》、瑶族的《尼勒射九日》以及侗族的《姜良射日》等等。作品中“被打下的太阳”象征着自然界中恶性的因子,“寡妇”代表着与有害于人类的大自然抗争的原始人类英雄。在原始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及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的条件下,加之自然灾害频发,当人类无法征服和解释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时,只能通过这些幻想和想象的方式编织神话,以表达他们想要支配自然、征服自然的美好愿望。神话中人与自然的这些“斗争”,不是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而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竞生制衡、谋求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表现,也是一种极具智慧的朴素生态自然观。
二、传说:蕴含着万物平等、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观
生态伦理是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也就是指在人类的生态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伦理关系和调节的原则范围。[5]8生态伦理学强调人是生态共同体的一员,与所有自然界其他生命体在价值和权利上是平等的,自然物和人类一样是道德的对象。万物平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是生态伦理观的核心。[1]29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有许多与动物有关的传说,这类作品表现了民族的习俗文化、生态思想、道德规范,反映了广西少数民族对待“人类与动物”是一种尊重与平等的态度,赋予了动物与人同样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表明的是一种人与自然万物在孕育之初双方即为平等主体的“存在者”的观点,是一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
(一)人与动物亲密友善
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之一阿尔贝特·施韦泽说过:“敬畏生命决不允许个人放弃对世界的关怀,敬畏生命始终促使个人同周围的所有生命交往,并感受到对他们负有责任。”[6]人们对动物的敬畏之心,自然会影响到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这种“敬畏”的态度对于生态的保护是有积极意义的。从广西少数民族诸多以“动物报恩与关爱动物”为主题的故事中,可窥视人与动物之间亲密友善、相互依存、和谐共处的亲密关系。壮族的《侬智高力射猴王箭》中讲到:“侬智高在大明山上从大蛇嘴里救了一只老猴,老猴为报恩送给侬智高三枝猴王箭,侬智高在试射箭时无意将箭射到了皇宫,皇帝大怒,并下旨派兵南下抓侬智高,双方对峙时,猴王派群猴帮助侬智高……”[4]102《孔雀帽的来历》中也讲到:“传说孔雀非常美丽、温顺,又不偷吃粮食,人人都喜欢它,从不伤害它。有个长得像孔雀一样漂亮的媳妇叫勒依,她善良、勤劳,花也绣得非常好,有一天,她的女儿出外玩时被毒蛇咬昏了,倒在地上。勒依非常着急,四处寻找,找了一夜都未找到。第二天,当她到孔雀很多的山脚时,发现她的女儿狄媚正在开心地和孔雀玩。狄媚告诉勒依,她被毒蛇咬昏后是孔雀把毒蛇咬死了她才得救了,夜间孔雀还用它们的翅膀盖在她身上,为她保暖。勒依听后非常感动,向群孔雀作揖、叩头。为感谢孔雀,勒依在帽子上、被子上、衣服上都绣上了孔雀……”[2]117“猴王报恩”和“孔雀救人”相关内容的动人传说,勾勒出了一幅幅人与自然亲密友善、互助互惠、和谐相处的生态美图,人类赋予了动物以道德伦理,反映了人类善待动物、尊重动物的思想,从中窥视到了壮族先民们希望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的美好生态愿景。这种生态思想在代际传承中,自然会使民众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都有积极作用。
(二)万物有灵、取用有度
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于19世纪提出了“万物有灵论”。[7]55这种观念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由于人类生产力落后,人们的认识水平低下,原始先民相信世间万物(包括动植物)都是有灵魂的,人们按照人的习性赋予了世间万物以人的特征,即“万物有灵”,他们有思想、有灵魂、有道德伦理,认为他们的灵魂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种原始的信仰和崇拜虽为迷信,用现代生态文化观来衡量,固然有消极落后的一面,但在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对于人们因物资极度匮乏而随意捕杀动物的行为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利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从这个方面来讲,还是有实用意义的。这种观念在广西少数民族的习俗传说中,也或隐或显的存在,在千百年的传播中,已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民众的心理。如在壮族的节日习俗传说中,农历四月初八为“牛魂节”或“敬牛节”。相传壮民在插田完之后,就要给牛招魂,叫“脱扼”。因为牛经过一春的犁田耙地,非常辛苦,且天天挨鞭打,牛的神魂都被吓跑了,故要给牛吃好的,将牛的魂重新招回来。一般用糯米来炒猪网油,然后用枇杷叶包成团,将饭团塞到牛的喉咙里,[4]122并对牛唱脱扼歌:“牛啊我的宝咧,牛啊我的财咯,四月八来了,脱轭节到了,我把你来敬,我把牛轭脱,让你喘口气,让你歇歇脚,吃口好料子,听我唱牛歌。”此外,还要到草木繁茂的山坡上放牛,让牛自由自在地吃一顿。[7]54-55壮族民众视牛为“宝”的善举是尊重动物、与动物同甘共苦、取用有度的生态和谐伦理观。这种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观念,在瑶族的《敬鸟节》传说中也表现较明显:“相传居住在大藤峡山区的山民,年年种出的庄稼都被雀鸟吃得七零八落,为保护庄稼,瑶家人家家都备有一支火枪,见鸟就打或用网捉。有一次,赵大叔见一大群鸟在吱吱喳喳地叫,正准备要开枪时,天空突降一只大彩鸟,这只鸟告诉群鸟说:‘孩子们,我们世世代代被农夫用枪打、用网捕,害死了我们多少子孙,等庄稼成熟后我们就去狠狠地吃一顿。’赵大叔听后正准备举枪打那只鸟时,突然听到那只彩鸟说:‘今天是农历二月初二,是我的生日,我在天上摆下许多好吃的东西招待你们,你们不要再去吃农夫家的作物了,如果吃了,再被打死了,我过生日也不得安宁啊。’说完,群鸟都跟着彩鸟飞上天了。于是赵大叔就放下了枪,并用竹篾做了个鸟神,将糍粑插到鸟嘴上,后来众鸟再也不来吃农夫的庄稼了。从此,农历二月初二就成了瑶族的‘敬鸟节’。”[4]351传说中的“鸟”与“人”之间的斗争关系,实质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他们在激烈地斗争之后最终和谐共处了。这提醒了人们:人类只有与自然妥协与和解,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互利互惠,这就是人类的生存发展之道。
三、歌谣: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知识及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习俗观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自治区,多民族的文化在漫长的交融中形成了多元化的民族习俗,这些习俗是生态文化产生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生态习俗观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通过了解动植物的某种特性后,利用他们的特性来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习俗观,主要存在于农村。这些极富个性色彩的传统生态习俗,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知识及广西少数民族先民在严酷的生产生活条件下繁衍生息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朴素生态思想,有些生态民俗对现代农村的农业生产生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其中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以及对他们影响较大的习俗是歌谣习俗。所谓“歌谣”是指篇幅短小、以抒情为主的民间诗歌的总称。[8]包括“民歌”和“民谣”,有生活歌、农事歌、礼俗歌、情歌、儿歌、谣谚、娱乐歌等。[9]
(一)民谣传唱农业知识,蕴含生态智慧
中国有许多少数民族能歌善舞,因有些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故有了“以歌代言”的习俗。广西的壮、侗、苗、瑶等民族尤为突出,这些民族中流传着“饭养身,歌养心”的说法,在以稻作为主的民族中,这些歌唱习俗不仅“养心”,还能传递生态知识,更有着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其中,农事民谣流传较广,如苗族的《节令歌》唱道:“青天来哪样?/白天来哪样?/灰天来哪样?/来的是什么?/青天要打霜,/白天要下雪,/灰天要枸凌,/树上白花花,/山顶挂凌垢……”[10]这首民谣就是苗族民众根据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气候变化歌,通过编成这种易记、易唱的歌谣,不仅能将枯燥单调的气候知识变得情趣盎然,还能教育后人如何根据气候的变化安排农事生产。用歌叙述农业生产生活的也较多,如壮族的《时令歌》描述:“正月雨水落连连,立春过后农忙天。/二月惊蛰撒谷本,春分来到护秧田。/三月清明插秧忙,谷雨赶播中糙秧。/四月小满雨不断,立夏耘田赶时光。/五月……”[11]壮族民众不仅勤劳,而且善于总结和思考劳动生产的规律,以通俗易懂的歌谣形式,准确而生动地将岭南各季节气候的变化与农业生产联系起来,完美地构建了一条顺应自然规律的农耕法则。此外,传授生态知识的谚语在广西少数民族中流传也较广,如“山上无树,庄稼无路”“绿了荒山头,泉水青青流”等等,这些谚语是民众有关管护山林的总结,他们以通俗易记的谚语形式教育人们要护林、爱林、保护生态环境,反映了民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其中蕴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习俗观。
(二)原生态的民歌赞美诗意栖居的美好生活
“广西如今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刘三姐”是壮族民众心中的“歌仙”,现在的“三姐”已成了壮族善唱者的代名词。除壮族外,广西多个民族有以“会唱歌、唱歌多”为荣的习俗,如侗、苗族等。南宁首届国际民歌艺术节的主题曲《大地飞歌》已红遍大江南北,歌中呈现的“踏平了山路唱山歌,撒开了渔网唱渔歌……牡丹开了唱花歌,荔枝红了唱甜歌。/唱起那欢歌友谊长,长过了刘三姐门前那条河……”正是对广西这种多姿多彩的“歌海”生活的真实写照。三江县的“侗族大歌”、壮族的《刘三姐歌谣》均已被列入2006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同民族的歌有着本民族的特色,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歌源自“大自然”,以传授知识、歌颂自然、赞美劳动、以歌传情等为主题,表现的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生态思想。如,广西的“侗族大歌”主要流传于三江侗族自治县的洋溪、梅林、富禄等沿江一带的侗寨,歌者常在江边模拟高山流水和虫鸣鸟叫等自然之声,所用乐器也以树叶、芦笙制作而成,如“侗家爱唱歌,歌漫千山万条河。/琵琶弹断穷苦树,木叶吹绿万重坡。”[12]这里所唱的是“山、河、树、坡”等自然,所用乐器也为“琵琶、叶”等自然物,许多歌名还以《知了歌》《蝉歌》等自然物为名。此外,以唱情歌著称的壮族民众在男女对歌时,同样也离不开“大自然”,如“路边杨柳绿茵茵,风吹柳枝动哥心。/哥问这兜杨柳树,为何不给哥遮荫?”[13]歌中以“杨柳”这个自然物来比作男子的心上人。侗、壮族歌中表现出的这种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审美观,蕴含着他们对家乡及大自然的热爱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生态之美。
概言之,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反映出的生态自然观、生态伦理观及生态习俗观等朴素的生态意识,不仅能迫使人类因对大自然过度消费所付出的代价进行反思,还能对今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及建设“美丽广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