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的若干思考*
2021-12-31王信
王 信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北京 100033)
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具备诸多有利条件
(一)大湾区科研实力较强,创新活动较为活跃
一是从专利申请及研究成果来看,2021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1年全球“最佳科技集群”排名显示,“广州—深圳—香港”集群表现较好。其中,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框架下国际专利申请量在全部集群中占比7.79%,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东京集群;科技出版物(含论文发表量)在全部集群中占比为1.51%,低于北京(2.95%)、首尔(1.61%)和纽约(1.54%)。二是从高等院校研究实力来看,2021年8月高等教育评价机构——软科发布的“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共有13所高校进入世界前1000强,上榜高校总数位居国内第3位,仅次于江苏(21所)、北京(19所),中山大学成为大湾区内地城市首个入围全球百强的高校。三是从国家级研究平台建设来看,截至2020年末,大湾区内地城市共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0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家。四是从科技创新主体来看,2020年,大湾区内地城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1万家、入选过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企业约160家①数据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二)大湾区内地企业在科研中发挥重要作用,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能力强
在大湾区,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特别是一些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在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中发挥着引领支撑作用。比如:华为、腾讯、中兴通讯、比亚迪、顺丰、招商、平安等综合性企业集团均拥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其自主创新与研究应用实力较强(何宝宏,2021)。2020年,广东省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各项研发经费支出的比例为86.2%②数据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此外,部分企业还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探索深度合作模式,提升了研究效率与应用价值。比如,微众银行与深圳大学联合成立深圳大学金融科技学院,成为大湾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的重镇。在一大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的企业带动下,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较为活跃,成为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2020年,大湾区内地城市专利申请授权量63.28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6.87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3.91万件,每万人口中发明专利拥有量43.87件,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数3.9万项、成交合同金额3452.54亿元③数据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三)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金融科技发展场景基础条件较优
一是广东数字经济发展领先全国。目前,广东正在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建有国家级大数据研究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拥有国家级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和深圳数据交易所(邹传伟,2019;康晓宇,2020),努力将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高地。2020年广东数字经济增加值约为5.2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6.8%,连续四年发展规模领跑全国④数据来源:https://new.qq.com/rain/a/20210903A02GDD00。。二是香港积极推动数字经济稳步发展。截至2019年末,香港设有自家网页或网站的公司占比达38.3%,中国移动香港5G覆盖率达90%以上,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移动运营商“3香港”实现5G覆盖率达99%⑤数据来源:2020年11月中国信通院广州分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报告(2020年)》。。三是澳门数字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澳门大力推进以智慧政务、智慧通关、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城市建设,上线全国首个跨境服务创新平台以及基于该平台的全国首个跨境服务App——“琴澳通”。
(四)大湾区综合金融实力较强,科技与金融可相互促进
一是从金融影响力来看,2021年9月英国智库Z/Yen集团和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共同编制并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显示,在全球金融中心城市排名中,香港位居第3位(国内第1位),深圳位居第16位(国内第4位),广州位居第32位(国内第5位)。广东时代传媒集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2020年,大湾区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2%,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约6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15.7%;上市公司2319家,总市值超过35万亿元。二是从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情况来看,目前大湾区拥有香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国内外知名交易平台,建立了包括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在内的区域股权交易平台,挂牌企业数量及总体规模均位居国内各省(市、区)前列(田秀娟等,2021)。三是从特色金融板块发展来看,香港和广州分别在绿色债券、绿色贷款领域处于国内前列,深圳则在发展绿色基金和绿色保险方面成效显著。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与汇丰中国合作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显示,大湾区绿色债权产品融资规模约为1.5万亿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香港是内地以外亚洲规模最大的私募基金枢纽,截至2020年末,在港经营的私募基金公司约580家、管理资本总额约1700亿美元⑥数据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2020年年报。。深圳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9月末,深圳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为1.55万亿,占全国比重12.3%;私募和创投基金管理人2329家,占全国比重15.55%;已备案股权和创投基金产品为8567只,占全国比重为19.7%,深圳地区PE/VC行业发展程度及活跃度位居全国前列⑦数据来源:https://xw.qq.com/cmsid/20211207A0CO4000。。
(五)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具有先行优势,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
一是从城市竞争力来看,英国Z/Yen集团与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30)分类评分排名显示,在全球金融科技前15强中,深圳排第6位(国内排第2位),香港排第7位(国内排第3位)。证券时报与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合新财富编制并发布的《2021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排行榜》显示,深圳排名全国第三,位居第一梯队;广州排名全国第四,领跑第二梯队;东莞、佛山分别在新锐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中排名第三和第四。二是从市场创新主体实力来看,毕马威发布的“中国2020领先金融科技双50强企业名单”显示,粤港澳大湾区进入榜单的金融科技企业数(29家)仅次于北京(33家);零壹智库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和技术数据库发布的《2020年全球金融科技专利排行榜TOP100》显示,粤港澳大湾区进入榜单企业数(15家)仅次于北京(16家)。三是从支撑平台建设来看,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全资控股的金融科技研究和开发平台——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四是从业态发展来看,香港正在推动“转数快”、虚拟银行、“商业数据通”、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等发展,与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合作开展“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广州正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在国内率先建成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深圳正在推进数字人民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等试点,建立“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金融科技发展定位和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聚焦
目前,大湾区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定位和目标还不够明确和聚焦。比如:广州将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混合在一起,致力于建设大湾区数字金融科创中心,着力推进金融业态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数字金融产业体系、优化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生态。深圳努力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引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市场化个人征信公司百行征信等金融科技重要机构或平台,通过设立金融科技创新奖推动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社会影响力金融科技等应用项目创新发展,联合香港、澳门启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布局建设一批与金融科技相关的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香港致力于建设亚洲金融科技枢纽,推广“转数快”支付系统,探索发展开放银行,推动“贸易联动”平台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对接,加强“商业数据通”平台建设。总之,大湾区核心城市之间在金融科技重点领域布局上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重叠现象,关键资源整合力度有待提升,在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着聚焦度不够、力度不足的问题。
(二)核心城市之间金融科技协同发展有待强化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其他湾区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有多个核心城市,香港、广州和深圳都将金融科技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香港致力于打造亚洲金融科技枢纽地位,广州全力推动大湾区数字金融科创中心建设,深圳正在加快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金融科技标杆城市。香港、广州和深圳三个城市地理距离较近,在争夺金融科技发展资源中竞争大于合作,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科技发展扶持政策、金融科技领域创新试点及金融科技公司引进、培育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强的竞争关系。其中,广州和深圳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在科技创新走廊中,存在着南北两个创新簇群,南边是以深圳为核心,涵盖东莞、惠州等城市,北边是以广州为中心,涵盖佛山、肇庆等城市。两大创新簇群互相角力,虹吸着周边创新要素资源(谭志清,2019),争抢着港澳国际合作通道。
(三)金融科技标准互认和趋同有待加快推进
大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金融制度规则差异较大,导致推进金融科技标准互认和趋同面临着复杂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在促进金融科技标准互认、趋同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部分涉及金融科技制度规则的监管问题亟需协同推进解决。二是粤港澳金融科技标准领域高水平合作还不够深入,主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推进大湾区金融科技融合发展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覆盖全业态、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科技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三是粤港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监管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水平还不够高,大湾区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提升。
(四)监管科技赋能金融安全网建设亟需强化
目前,粤港澳金融对外开放水平较高,境内外市场联动较为密切,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较大,金融市场参与主体较为多元,金融新业态新模式较为丰富,使得大湾区金融风险防控面临着较大困难和挑战。一是大湾区拥有一批全国知名互联网平台公司和大型科技公司,这些企业在打造自身商业生态体系过程中,往往积累大量数据资源并形成垄断壁垒,容易出现排他性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和削弱市场创新活力等现象(王晓青和许成安,2021)。二是宏观与微观审慎管理难以适应新时期粤港澳金融合作与发展的要求,针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识别、管控与处置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粤港澳反洗钱监管合作需要加强,监管科技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有待深化,反洗钱领域信息采集、客户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的智能化水平亟需提高。
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找准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的定位和目标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应当着眼于“四个服务”。一是服务民生。金融支持大湾区协调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民生金融优先。为此,在跨境便民移动电子支付、异地见证开户和通过“深港通”拓展居民跨境资产配置渠道等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下一步,可以充分借助金融科技优势,在跨境便民移动电子支付、个人征信、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积极作为,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中发挥好金融支持作用。二是服务普惠。大湾区经济活跃,小微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金融科技赋能小微金融、普惠金融服务责无旁贷。为此,应聚焦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难题,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数据协同、政府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隐私计算等现代科技在小微企业“信用画像”中的应用,积极构建小微企业专属征信服务创新体系,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智能化、便利化。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场景融合,推动小微企业生产、订单合同、物流运输等数据全面线上化,通过场景对接、产融结合等方式,探索基于“数字化+场景化+小微金融”服务新模式,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水平。强化小微金融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加强现代科技组合使用及其对小微金融服务赋能,推动小微信贷的风控建模与反欺诈系统部署创新,进一步增强小微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有着坚实基础,在不少方面居于国内领先地位。下一步,可以考虑在碳核算、企业和金融机构气候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投融资、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等方面,不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绿色项目信息采取、披露和资金的穿透管理,降低“洗绿”、“漂绿”风险;同时,强化环境风险信息的在线采集和实时分析,及时、自动地进行风险预警和处置。四是服务人民币国际化。广东与港澳在人员往来、经贸联系等方面较为紧密,香港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澳门在促进和深化中国与葡语国家投融资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大湾区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已上线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未来金融科技在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等方面有着广阔前景。
(二)建立健全大湾区金融科技协同发展机制
大湾区有若干个核心城市,距离较近,各有突出特点,强化金融科技协调发展机制建设很有必要。一是从更高层级构建强有力的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协调机制,制定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核心城市金融科技发展定位,构建核心城市之间合作机制及其对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服务功能输出机制,绘制大湾区金融科技协同发展“路线图”,加快形成大湾区金融科技良性竞争、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二是充分发挥香港金融国际化水平高、深圳市场主体创新活跃、广州科研院所实力强的优势,加强大湾区内部金融科技资源整合,加大对数据交易与存储平台、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围绕共建金融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金融科技产业联盟等领域深化互利合作,做大做强大湾区金融科技产业集群,强化大湾区核心城市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的网络协同效应,带动和促进大湾区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大湾区金融科技标准互认和趋同
推进金融科技标准互认、趋同是促进大湾区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下一步,可以考虑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粤港澳金融信息交流、金融监管合作,将金融科技纳入粤港澳常态化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协商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问题,为大湾区金融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强化粤港澳金融科技制度规则领域高水平对接与合作,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等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依托国家统一推行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体系,开展金融科技产品测试评估,提高金融科技标准实施效能,构建覆盖全业态、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科技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三是强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监管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落实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大湾区内地城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进行联网对接,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金融科技创新合作(范一飞,2020;马楠,2020),充分发挥大湾区金融科技在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
(四)强化监管科技赋能大湾区统筹发展与安全
大湾区经济金融总量大,广东与港澳在人员、商品、资金等领域跨境往来频繁,金融风险防范意义重大,需要充分借助监管科技的力量。一是探索金融科技赋能监管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新模式,拓展地方金融风险智能化监测防控平台使用领域,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公司行为的全面监测,防止互联网平台公司试图建立带有垄断性质的生态体系,研究将互联网平台公司掌握的数据资源转移到金融监管部门控制的平台(刘妍,2019;俞勇和郑鸿,2021;王家强,2021),确保所有金融机构或其他市场主体公平地利用数据资源开展金融创新。二是完善外汇微观监管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电子业务单证查验系统,借助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效率,构筑金融风险事件自动化识别与高效应急处置机制(秦勇和韩世鹏,2021;巴曙松等,2020),做到有问题早预警、有漏洞早补救、有风险早处置。三是强化现代科技赋能粤港澳反洗钱监管,研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多维度采集反洗钱领域的信息数据(罗悦晴等,2021),加强客户身份识别,优化反洗钱合规流程,不断提升反洗钱领域金融风险监测、识别与防控的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