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创新
2021-12-31马九杰王雪
◎马九杰 王雪
引言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育种技术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核心和关键。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对打赢种业翻身仗作出部署,种业发展被提升至新的战略高度。自20世纪80年代政府针对种业体系推进一系列改革以来,特别是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以来,我国种业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经历“家家种田、户户留种”、“四自一辅”1和“四化一供”2三个阶段后步入了“市场化”发展新阶段。但是,我国种子产业仍然处于市场化发展的初级阶段,种源的“卡脖子”技术亟待突破,商业化的育种体系仍待完善,种业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尚需提升。
种子产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的高科技产业,随着种业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以及企业主导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现代种业发展的金融需求日益旺盛,在种业发展的育、繁、推等各个环节以及种业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巨大的金融需求(张国志,2017)。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现代种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154号),提出要通过建立金融对接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做好种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金融服务、拓宽种业企业融资来源、完善种业发展配套体制机制、完善对外投资金融服务,推动现代种业发展。2018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银保监会联合推动发展制种保险,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一场种业翻身仗”,在此新目标下,我国种业发展趋势将发生哪些变化?其金融需求特征如何?金融服务种业发展面临哪些困境与挑战?金融服务现代种业的创新路径何在?等等,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
翻身仗目标下我国种业发展趋势与特征
(一)育种“卡脖子”技术自主攻关创新与智能化
总体上看,我国农业用种安全是有保障的,但是有些品种、领域及环节,与国外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唐仁健,2021),也构成了我国“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主要方向。
1.从种子品种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重点在于,对高度依赖进口种子的品种开展进口替代攻关,对自主选育的品种着力提升单产水平。按照种子的来源不同,农产品品种可以划分为自主选育品种和高度依赖进口品种。自主选育品种方面,水稻、小麦两大最基本的口粮完全使用的是我国自主选育的品种,并且单产水平较高;但有些自主选育品种的单产水平较低,比如玉米、大豆自主选育品种的单产水平仅为国际先进水平的60%(唐仁健,2021),提升部分自主选育品种的单产水平、缩短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是我国“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重点之一。高度依赖进口品种主要集中在甜椒、胡萝卜、菠菜、洋葱、耐储番茄、茄子等高端蔬菜,它们使用的种子90%以上依赖于进口,是重要的“卡脖子”问题,技术攻关的方向是突出针对国外依存度超过90%以上的进口品种,强化科技投入,开展进口种子替代攻关,培育自主品种。
2.从育种流程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重点在于,强化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能力,推动育种技术向4.0智能育种发展。种质资源是育种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和源头。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我国存在地方品种加快消失的现象,据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统计,其中375个县中有71.8%的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消失。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提出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在种质资源利用方面,重点在于提升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能力和基因挖掘能力,我国种植资源精准鉴定和基因挖掘技术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对种质资源的利用和创新形成了严重制约。在育种技术方面,我国种业体系特别是种业企业仍然以使用2.0常规杂交育种技术为主,而国外先进种业企业已经从3.0现代生物育种迈入4.0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和育种科学深度融合的智能育种时代。
(二)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
1.“育”种环节,一体化发展趋势集中体现在,研发主体由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加快向以种业企业为主转变。长期以来,我国种子产业的研发主体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种业企业一直处于补充地位(张永强等,2015)。2019年,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专业专利申请数量占比为45.43%,高于种业企业7个百分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获得授权的专利数量占比为45.61%,高于种业企业6个百分点(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等,2020)。这与发达国家以种业企业为研发主体的育种体系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要研发主体的育种体系,一方面,严重影响着育种研发效率,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终端种子市场需求相距较远,其研发的大部分新品种缺乏市场推广价值(张永强等,2015),并且重复研究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不利于种业企业建立科研队伍和提升研发能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育种研发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事业费和科研经费,其研发的新品种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胡瑞法等,2010),因此,相比投资“研发新品种”,种业企业往往更倾向于“购买新品种”。
为此,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首次明确种业企业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强调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从事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2.“繁推”环节,一体化发展趋势集中体现在,种业企业对“育”与“繁推”环节的加快整合。根据国际种子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以终端种子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是提升种子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019年,我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仅97家,数量较少。为此,2010年《种子法》颁布以后,中央政府出台的多项政策中,均强调鼓励和推动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比如,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提出,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三)种业企业并购重组、资源整合与规模化
种业企业已被确立为我国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做大做强种业企业,推动“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发展,是推动我国种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全球种业大变革格局下的必然选择。
1.跨国种业集团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寡头垄断,国际垄断地位日益增强。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球种业先后经历了三次并购重组浪潮,特别是2017年开始的第三次并购浪潮,对全球种业发展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跨国种业巨头加速整合,形成了以德国拜耳公司、美国科华迪公司为首的全球种业寡头垄断格局,2019年两家公司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占比约达40%,国际垄断地位日益增强。
2.我国种业企业总体仍呈现“小散弱”状态,面临跨国集团的巨大竞争压力。我国种业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时间较短,商业化育种体系仍然较弱,种业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难以抗衡大型的跨国种业集团。从收入来看,2019年我国种业企业的数量为6393家,全部种业企业的收入为742.91亿元(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等,2020),而仅拜耳一家公司的种子收入与我国全部种业企业收入相当,约合人民币652亿元。从研发投入看,我国大部分种业企业重繁轻育,2019年我国全部种业企业的研发投入为45.68亿元(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等,2020),拜耳公司作物科学的研发投入约合人民币177亿元,超过我国全部种业企业研发投入的三倍。
3.并购重组将成为我国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内部发展和外部并购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两种基本路径,根据拜耳、孟山都、科华迪等国外种业大型巨头公司的发展历程,并购重组特别是种业企业间的横向并购,是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和必然趋势。因为,种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不确定性高的特征,种业企业通过横向并购其他种子公司,不仅可以节约研发时间,助力企业快速掌握先进技术,而且可以降低研发的不确定性风险。我国种业的并购重组趋势也开始显现,如隆平高科收购联创种业、亚华种子等国内企业。
4.并购重组也是我国种业企业贯彻“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路径。种业企业通过跨境并购是贯彻我国“走出去”战略,获取境外丰富种质资源、先进育种技术等关键资源的重要路径。2019年,我国有23家种业企业在国外投资成立公司,走出去步伐加快。其中,通过跨国并购交易是我国种业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方式,如中国化工集团收购瑞士先正达公司。2017年6月,中国化工集团收购瑞士先正达公司,收购金额达430万亿美元,成为迄今为止我国企业最大的海外收购案。此外,还有隆平高科公司与中信农业基金联合收购陶氏益农巴玉米种子业务等境外并购重组案。可以看出,并购重组是推动我国种业企业参与国际资源整合、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我国种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分析
在打赢种业翻身仗目标下,种子产业的育、繁、推各个环节均将衍生大量的资金需求,育种、繁制、推广环节的资金投入周期、资金投入规模、风险状况等不尽相同,其金融需求特征也表现出明显差异。
(一)商业化育种研发增多将衍生大量期限长、额度大的长期资金需求
育种研发活动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活动,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风险大、资本投入高且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张国志(2017)对78家种业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研发型种业企业具有大量的长期资金需求,并且年度资金需求规模均在5000万元以上。随着我国育种研发主体加快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向种业企业转变,相应地,育种研发资金来源也将发生相应改变,从以国家事业费和科研经费赞助为主,向种业企业自筹商业资金为主转变。种业企业建立育种研发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研发平台建设、育种装备设施建设、育种基地建设等诸多项目,均有大量期限长、额度大的长期资金需求。亟待建立与商业化育种的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特征相匹配的金融供给模式。
(二)加强制种基地建设将衍生大量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入资金需求
在生产环节,制种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契约关系,制定制种计划、确定制种面积,在制种基地完成一个或多个生产周期的制种过程。制种基地是种子生产环节的基础保障,强化制种基地建设,将衍生大量的中期固定资产投入资金需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升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水平,建设黑龙江大豆等区域性育制种基地”。强化制种基地建设,涉及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建设和高效节水设施建设、田间道路整修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将衍生大量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入资金需求。
(三)种业企业制种过程中将衍生大量的流动资金需求
完成一个生产周期的制种过程中,制种企业的季节性、灵活性、时效性较强等特征决定了其流动资金需求旺盛。我国主要形成了“企业+农户”“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土地流转”等三种制种模式,三种模式下制种企业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均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季节,制种企业提供生产物资时的生产资金需求;二是种子成熟期,制种企业收购成品种子时的收购资金需求。
(四)种业企业并购重组需要集团化、跨境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内部发展和外部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两种基本路径,从国外种业巨头的发展历程看,并购重组是种业企业扩张的主要路径。并购重组既有国内种业企业间的并购交易,也有跨国种业企业间的并购交易。因此,打赢翻身仗目标下,我国种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的趋势将逐步显现,并将衍生并购重组融资、境内并购重组方案、跨境并购重组方案、跨境银团服务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
现代种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路径
种子产业育、繁、推各个环节产生的金融需求特征存在明显差异,需要从供给侧创新与各个环节相适应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路径。
(一)发展政府主导的种业产业投资基金
种子产业的育种研发创新,是技术外溢性大的战略性工程,其投资的长期性与金融资本短期追逐回报特征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政府资金投入和引导就成为解决育种研发资本短缺问题的重要方式。政府补贴和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是政府资金投入的两种基本形式,后者是前者的演化形式,并且一定程度弥补了政府补贴的低效性(张果果、郑世林,2021)。
因此,要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种业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种子产业研发创新的引导效应。2013年,中国财政部、原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联合发起设立了我国第一支政府主导的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同年,科技部、原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种业上市企业联合推动设立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投资基金。下一步,政府主导的种业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重点在于,推动设立由地方政府发起的种业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四川、甘肃、海南、广东、湖南等布局建设国家种业基地和国家种业产业园的重点地区,要优先设立地方性种业产业投资基金。此外,明晰种业产业基金的发展目标,重点围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等打赢翻身仗的关键环节发力。
(二)强化种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针对农业农村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一直是沿着两个方向进行创新的,一是通过放松抵质押要求进行产品服务创新,二是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抵质押方式。推动种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也要按照上述两个基本方向开展,具体如下:
一是通过放松抵质押要求进行产品服务创新,重点在于创新依托种业大数据的线上信贷产品,满足繁制和推广环节的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放松或放开抵质押要求的产品服务创新主要有两种模式,传统的基于熟人社会的小额信贷模式和新型的基于大数据的线上信贷模式,后者是数字科技时代的主要创新模式。发展基于种业大数据的线上信贷模式的核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强化种业数据采集特别是建立动态采集机制,建设种业大数据,另一方面要强化种业数据挖掘应用,建立种业大数据风控模型。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无论是传统的基于熟人社会的小额信贷模式,还是基于种业大数据的线上信贷模式,信贷产品均具有“小额度”特征,主要用来满足种业企业繁制和推广环节的季节性、时效性的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完全满足种业现代化进程中育种研发环节以及种子基地建设中大额、长期、低成本的融资需求。
二是扩大有效抵质押物范围进行产品服务创新,重点在于创新种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满足育种研发环节的中长期资金需求。现阶段,抵押质押担保仍然是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特别是大额、长期信贷投放的最重要的筛选和风险控制机制。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就已经被正式提出,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仍在强调,“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种子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是种业企业特别是研发型企业的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与种业企业知识产权相适应的抵质押信贷产品和服务无疑可以成为缓解种业企业研发资金等长期资金投入的重要方式。调研中获悉,种业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资产,而种业企业中价值较高的种子品种审定证书的质押权不能实现,因为缺少相应的评估机制,并且没有相应的质押权登记机关。因此,要加快完善种业金融服务的配套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快探索种业品种权、商标权、基因专利等抵质押贷款创新。
(三)建立风险共担的种业金融服务体系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构建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体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内在要求,相应地,构建风险共担的种业金融服务体系,也是实现种业现代化目标的内在要求。由于种子产业是典型的高科技产业,种业企业在产业链的育、繁、推的各个环节均面临较高的风险。比如,育种环节,品种研发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制种环节,种子生产面临自然风险、质量风险;推广环节,又面临种子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市场风险。因此,要加快构建与种子产业相适应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两种风险共担机制。
一是创新信贷、保险等多元服务联结模式,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所谓风险分担机制是指,市场主导下,由银行、保险、担保等不同金融机构共同分担种业企业的信贷风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首先要确保种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即丰富种业的信贷、保险、担保、期货等基础金融产品。其次在基础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围绕各类服务的“联结机制”创新种业金融服务模式,比如,可以围绕种子产业,加快创新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强调的“保险+期货”模式、“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模式、“银行+保险”模式。
二是强化种业信贷的政府增信模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所谓风险补偿机制是指,政府主导下,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或政府风险补偿金来补偿银行的种业信贷风险。主要发展两种基本模式,即“信贷产品+政策性担保公司”和“信贷产品+政府风险补偿金”,在此基础上,也可以延伸发展“信贷产品+品种权质押+政府风险补偿金”“信贷产品+种子质押+政策性担保公司”等新型模式。
(四)发展种业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
种业供应链是构建现代种子产业体系的直接产物,随着我国种业发展模式由传统的“家家种田、户户留种”“四自一辅”“四化一供”向“构建现代种子产业体系”转变,种子供应链的链条不断延伸、形成育、繁、推三大环节和主体紧密关联、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随着数字科技的推广和应用,种业供应链数字化经营趋势加速,数字供应链金融也应成为发展种业供应链金融的新趋势、新模式(马九杰等,2019)。
首先,搭建种业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在线上聚合种业供应链参与主体,动态积累数字足迹。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相比,种业数字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变革在于供应链参与主体在线上平台开展育、繁、推等生产运营活动,留下海量的数字足迹,形成种业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大数据”体系。
其次,依托线上平台沉淀的种业“大数据”,建立智能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方面,利用线上平台留下的育、繁、推等生产运营数据,可以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另一方面,依托实时监测的平台数据,可以及时对借款人的风险状况作出反应和调整。此外,还可以利用供应链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设计相应的还款激励机制,改善还款管理。
最后,以信贷为核心,为种业供应链参与主体提供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即种业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客户的资金往来由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管理,并整合供应链运行中产生的物流、信息流等各类信息。
(五)建设助力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外部并购重组是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路径。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现代种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154号)提出,金融机构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并做大做强。兼并重组既涉及国内并购交易,也涉及境外并购交易,种业企业兼并重组需要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建立金融与种业企业,特别是种子龙头企业的对接机制,量身定制金融方案,对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意义深远。
一是拓宽种业企业并购重组的融资来源。并购重组资金的基本来源是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其中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是并购重组的两个基本融资来源。股权融资方面,强化种业发展投资基金的作用,将其打造成种业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融资的重要来源。2017年,隆平高科对陶氏益巴农玉米种子业务的并购中,中信农业基金即为重要的收购资金来源。债务融资方面,积极发展支持种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银团贷款、并购债、理财融资等融资产品,为种业企业提供大额的收购资金。
二是优化种子产业的跨境金融服务。跨国种业巨头纷纷通过一系列跨国并购、跨国投资合作,形成种子产业的国际垄断格局。近年来,我国种子龙头企业也通过跨国并购、海外投资等方式加快布局国际市场。因此,无论是国际种业公司“引进来”,还是我国种业公司“走出去”,优化种子产业的跨境金融服务均是核心和关键。首先,要加快形成种子产业跨境金融产品体系,包括线上跨境结算、跨境担保、跨境融资等基础金融服务。其次,发展种业跨境数字供应链金融等综合金融服务,着力打造种业跨境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整合优化种子产业跨境循环流程,围绕供应链提供结算、现金管理、融资等一揽子跨境金融服务。
注释:
1“四自一辅”,即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必要的调剂。
2“四化一供”,即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工机械化、质量标准化,以县为单位组织统一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