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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正压通气在儿童重症支气管哮喘治疗中的效果

2021-12-29廖龙跃艾忠华

中国当代医药 2021年32期
关键词:支气管通气哮喘

蒋 玲 廖龙跃 艾忠华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医院儿内科,江西新余 338000

支气管哮喘又称哮喘,是一种临床特征为气道出现慢性炎症与高反应症状的慢性气道疾病,其主要的临床症状有反复发作的喘息、胸闷、咳嗽等,且常在夜间及清晨发作、甚至加重,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支气管哮喘尚无法完全治愈,仅能够通过长期规范化治疗与管理以达到哮喘的临床控制[1]。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城市化越发迅速,空气污染逐渐严重的同时也使得支气管哮喘逐渐成为了儿童时期最为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严重影响着患儿的身心健康[2]。临床常采用解痉、抗感染等对症治疗,其对缓解轻度哮喘患儿临床症状有一定的疗效,但对于重症患儿疗效欠佳,且常规气管插管易损伤患儿气管,不利于预后[3]。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采用无创正压通气(noninvasi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NIPPV)治疗,其是由呼吸机提供正压支持而完成通气辅助的人工通气方式,对治疗呼吸衰竭效果较好[4],但在治疗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中的应用研究较少,故本研究旨在探讨无创正压通气在儿童重症支气管哮喘治疗中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新余市人民医院儿内科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收治的83例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41例)与治疗组(42例)。对照组患儿中,女19例,男22例;年龄1~5岁,平均(3.42±1.23)岁;病程 3~6 个月,平均(4.34±1.31)个月。治疗组患儿中,女20例,男22例;年龄1~5岁,平均(2.99±1.12)岁;病程 2.5~6 个月,平均(4.29±1.33)个月。两组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与《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5]中的相关诊断标准符合者;②经肺功能检查确诊者;③肝肾功能正常者。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严重肺部疾病者;②先天性心脏病者;③患有精神类疾病者。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儿家属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对照组患儿采用常规对症治疗,给予患儿鼻导管吸氧、解痉平喘、抗感染、纠正酸中毒及心力衰竭等常规治疗。治疗组患儿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NIPPV(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NV8)治疗,选取合适的鼻面罩,后在自主呼吸或同步间歇指令通气的基础上,应用压力支持通气模式,调整呼气末正压为3 cmH2O(1 cmH2O=0.098 kPa),后逐渐增加至5 cmH2O,注意监测患儿的体表氧饱和度及舒适程度,若患儿恢复自主有力呼吸、且呼吸道压力及血气分析正常后即可撤机;若患儿在NIPPV治疗失败,则转为有创通气。两组患儿均于治疗后观察24 h。

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①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后的临床疗效[6],显效判定为治疗后,患儿喘息、胸闷、咳嗽等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有效判定为治疗后,患儿临床症状及体征有所改善;无效判定为未达上述标准者。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后不同时间动脉血气分析水平,包括氧分压(partial pressure of oxygen,PO2)、二氧化碳分压(partial pressure of carbon dioxide,PCO2)、血氧饱和度(blood oxygen saturation,SaO2),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 4、8、24 h采集患儿动脉血3 ml,抗凝后使用血气分析仪[雷度米特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ABL80 FLEX]对其检测。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多时间点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的比较

治疗组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 1)。

表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的比较[n(%)]

2.2 两组患儿动脉血气分析水平的比较

两组患儿治疗前 PO2、PCO2、SaO2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 4、8、24 h,两组患儿的PO2及SaO2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治疗组的PO2及SaO2水平高于对照组,两组患儿的PCO2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的PCO2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 8、24 h,两组患儿的 PO2和 SaO2水平均高于治疗后4 h,PCO2水平均低于治疗后4 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4 h,两组患儿的PO2和SaO2水平均高于治疗后8 h,PCO2水平均低于治疗后8 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表2 两组患儿动脉血气分析水平的比较(±s)

表2 两组患儿动脉血气分析水平的比较(±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本组治疗4 h比较,bP<0.05;与本组治疗8 h比较,cP<0.05;与对照组同期比较,dP<0.05;1 mmHg=0.133 kPa

组别 PO2(mmHg) PCO2(mmHg) SaO2(%)对照组(n=41)治疗前治疗4 h治疗8 h治疗24 h F值P值治疗组(n=42)治疗前治疗4 h治疗8 h治疗24 h F值P值37.79±3.56 50.82±3.41a 60.24±20.23ab 79.86±5.26abc 111.434<0.05 55.64±5.21 49.82±4.74a 46.36±4.11ab 42.53±3.56abc 64.149<0.05 42.31±3.53 84.35±4.21a 90.12±2.16ab 93.31±2.11abc 2356.871<0.05 37.77±3.61d 56.75±3.76ad 69.74±22.51abd 83.24±3.31abcd 112.944<0.05 55.71±5.18d 45.23±4.43ad 41.82±3.18abd 37.26±2.17abcd 164.840<0.05 42.54±3.35d 92.21±4.23ad 95.37±1.25abd 98.25±1.25abcd 3567.737<0.05

3 讨论

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非特异性炎症反应,可由气候、运动、呼吸道感染、精神、药物等因素诱发,哮喘发作的患儿常伴有喘息、胸闷、气促等症状,且随疾病进展而逐渐加重,而儿童免疫力较成人低,因此,病情恶化程度较快,严重者极度缺氧、口唇青紫,可致死亡[7-9]。临床常采用纠正酸中毒、抗感染,吸氧等方式治疗支气管哮喘患儿,以改善其临床症状,但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易出现低氧血症,导致二氧化碳潴留,而单纯常规治疗可促使其病情恶化,从而诱发心力衰竭、意识障碍等并发症,不利于恢复[10-12]。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升高,NIPPV在急性呼吸衰竭中的应用日益增多,该方法可不通过气管切开而促进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肺泡通气,从而减小人工气道对患儿机体的创伤,减少有创通气的并发症,增强治疗的安全性,一般作为药物治疗和氧疗无效时首选的机械通气方式[13]。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组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NIPPV治疗哮喘患儿效果更为显著,能有效减轻患儿临床症状,与李亚[14]研究结果一致。研究表明,哮喘患儿的呼吸情况较为复杂,因此,使用机械通气时应尽量避免气管插管,以防损伤患儿气道,而无创通气更利于哮喘患儿的恢复。PO2是动脉血浆中物理溶解的氧气单独所产生的的分压,其水平的高低与重症哮喘患儿的呼吸功能呈正相关,呼吸功能下降时,其水平也随之降低[15];PCO2可作为反映呼吸性酸碱平衡障碍的指标,其受呼吸功能的调节,当哮喘发作时,其水平可升高[16];SaO2是呼吸循环的重要生理参数,其水平的变化可反映重症哮喘患儿的呼吸功能[17]。本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患儿治疗前的PO2、PCO2、SaO2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4、8、24 h,两组患儿的PO2及SaO2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治疗组的PO2及SaO2水平高于对照组,两组患儿的PCO2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治疗组的PCO2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NIPPV治疗可有效改善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的临床症状,改善其呼吸功能,从而减少疾病对患儿机体的损伤,对患儿的恢复起着积极的影响。

综上,NIPPV可有效改善重症支气管哮喘患儿的临床症状,改善其呼吸功能,减少疾病对患儿机体的损伤,对患儿的恢复起积极的影响,但本研究样本数量较少,还需临床开展大样本量、多中心的进一步研究,以求在保证患儿治疗效果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患儿机体损伤,减轻治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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