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2021-12-29蒋君好
郑 航 蒋君好 严 波
(重庆医科大学药学院 重庆 400016)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之一[1-2]。近年来,重庆市非常重视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政策配套日趋完善,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院所转型发展期之间的矛盾等问题。
本研究首先通过文献研究和对重庆市八家代表性公益类科研院所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明确重庆市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以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重庆市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合理化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
重庆市具有良好的科技资源,产生了较多的科技成果,已成为西部地区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区域科技与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创新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不少问题,集中体现在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能力不足、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与落地不到位、成果孵化与转化生态不完善三个方面。
(一)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能力不足
1.应用性创新成果缺乏
据参加调研的重庆市科研院所反馈,约一半的单位表示缺乏可转化的成果。有的科研院所过去积累的可转化成果较多,但是在转化了一批以后,缺乏新的可转化成果,难以为继;还有的院所一直以承接横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为主,长期缺乏可转化成果。进一步调研发现,一些传统科研院所不能很好把握企业的需求,创新意识不足,对科技成果转化缺乏统筹规划,只注重理论研究,难以实现产业化。
2.成果成熟度不够
参与调研的科研院所反映,通过多年努力,在技术供给端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已有较多的初级成果产出,但缺乏中间工程化及市场化的第三方机构去连接用户及市场,促使这些初级成果成为可应用产品。这一方面由于科研院所自身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和政府及社会支持不够有关。除了国家层面投入的经费之外,各类社会资本和企业由于不愿承担转化过程的风险,在成果转化方面的投资意愿不够积极,或是受阻于某些投融资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致使部分好的成果因为缺少资金投入不能进行中试放大。
3.成果转化专业人才不够
调研发现,被调研的科研院所普遍都成立了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但是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不够,专职人员比例不高,缺乏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及市场推广人才。总体来看,重庆市科研院所急需建立一支不仅要有较强科研能力,还要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懂市场运作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
(二)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与落地不到位
1.政策普及不够
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是一个受政策影响很大的行为,一方面,政策法规对其有约束作用,使转化的过程规范有序;另一方面,政策法规对其有导向作用,引导其努力的方向和程度。因此,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必须要全面深刻地理解相关政策。调研发现,相当多的的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及重庆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理解不够准确,认识不够到位。
2.政策落地不到位
近年来,重庆市出台了不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制度,但大多是导向性的,实操性不够强,需要具体的科研院所结合本单位情况做出可操作性细则规定。如何设计合理的机制和规则,平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贡献者以及科研院所的管理者、行政工作者、辅助工作者的利益,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维持单位的稳定以及转型发展大局,成为对科研院所管理水平的一个重大考验。突出表现在经费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上。
(1)经费管理
2019年重庆市发布的《市教委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规定,所有权让渡科研人员自主实施转化,科研人员至少获得转化金额的70%[3],但对奖励和报酬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重庆市《市教委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规定“高校院所可以从收取的资源使用费中,对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3],奖励细则需要进一步细化。
(2)行政管理
调研中了解到,科技人员评价机制和工作重心侧重于项目申报、专利申报和论文发表等方面,普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如何将研究成果面向实际需求进行产业化。2019发布的《市教委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规定,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3]。但是具体如何衡量与评估,并未给出配套细则。
另外,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在原则上不超过3年时间保留人事关系,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4]。目前多数科研院所并没有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此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导致部分科技人员存在顾虑,不敢轻易离岗创办或领办企业。
(三)成果孵化与转化生态不完善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有自身的能力以及好的政策,还要有能够让转化实现的途径。科技成果转化不仅需要成果的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协调合作,还要有成果评估、检验检测等专业化科技中介机构在成果转化过程各环节中提供专项服务。
1.成果评价
科技成果多数是专利产品,没有市场价值可以参考。价格过低,科研院所不愿意出售其科研成果;价格过高,使用者不愿意购入科研成果。调研发现,重庆市科研院所目前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也存在成果评价和鉴定困难的突出问题。虽然重庆市目前有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以及一些第三方评价机构,但是成果评价结果难以让双方满意。没有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评价,科技成果价值就无法被正确体现,科技成果转化也就难以实施。
2.成果孵化与交易
在调研中了解到,被调研的单位在成果转化中对重庆市科技中介平台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并不满意,仍然广泛存成果孵化以及交易的渠道缺乏问题。重庆市表面上虽然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众多,但真正能够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还相当有限。提供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信用评价、投融资咨询等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还远不能满足需要。部分院所表示由于缺乏转化途径,存在把成果拿到外省去转化的现象。
3.科技金融
调研发现,重庆市公益类科研院所大部分是由事业单位改制形成,自身资产有限,同时,在发展进程中还没有摆脱“等、靠、要”的传统模式,在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方面存在短板,也阻碍了其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对策与建议
基于重庆市已经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如何落地的考虑,以及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重庆市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深层次问题,本课题从加大政策普及与落地力度、提升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建设成果孵化与转化生态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普及与落地力度
1.政策宣传与促进普及
建议围绕国家及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最新政策与法规加强宣传,强化科研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具体来说,政策制定部门可联合各区县政府围绕新政策新法规组织召开集中的宣讲贯彻会,并主动走进各科研院所做好针对性宣讲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新媒体工具,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并公布政策咨询渠道,鼓励大家发表所在行业角度的针对性解读文章。
2.政策实施与促进落地
(1)经费管理
公益类科研院所应首先与成果研发团队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报酬和奖励的数额、方式及时限,以及主要完成人在收益分配中应占的比例。为了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约定个人的收益比例原则上应高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限。另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的间接贡献也应该在收益分配上有所体现。对于某一项科技成果转化的获益,在分配给成果完成人和重要贡献人之后,还可以考虑把转化收益剩余的一部分作为对新科研项目研究人员的补助,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带来更多的科研产出和成果转化。
(2)行政管理
科研院所应将专利授权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等作为科技人员业绩评价和科研院所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健全科技人员和科研院所考核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尽快让新的评价制度落地。另外,在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上,有必要针对离岗创业人员制定明确的人事管理制度,容纳一定的失败风险和试错几率,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提升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
1.提升创新能力,增加可转化成果
(1)加大创新投入
建议重庆市政府向关系民生行业发展和提高重庆科技竞争力重大关键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倾斜科技投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中试环节的投入。一方面,需要建立财政投入保持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入,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深化产学研合作
建议组建全市各区全覆盖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建立各类创新平台,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与此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形成持续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联合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重庆市落地转化。
2.成果转化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建议所有公益类科研院所都应成立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并针对不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立临时项目组,专门负责某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建议从全市层面培养一批精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管理的复合型、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进一步推动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建设成果孵化与转化生态
1.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机构政策法规体系
建议组织研究制定科技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包括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科技项目监理,以及对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奖励办法等,为科技中介机构有序发展、优良服务奠定基础。
2.提升科技中介机构服务成果转化能力
一方面通过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中介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咨询、评估、代理能力;另一方面支持建立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协会,制定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共识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等,不断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3.推进科技中介机构与平台发展完善
(1)促进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孵化体系建设
促进重庆市全区域科技成果孵化体系建设,构建“创业育苗—创业孵化—加速器”的孵化链,针对不同类型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需求,采取不同孵化服务模式。
(2)构建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加强全市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构建连接市内外的技术、金融、孵化、人才和管理服务大平台,引导和推进市、区(县)两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平台)建设。
(3)实现科技成果交易公共平台互联互通
加快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平台建设,连接技术转化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推动全市各级技术转化中心资源实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