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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上访”单位创建为抓手为治晋兴晋强晋奠定稳定基石

2021-12-28梁克昌

前进 2021年3期
关键词:信访工作纠纷矛盾

□ 梁克昌

“三零”(即“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是山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省委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是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亲自提议、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零上访”单位创建作为“三零”单位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有效压实属地排查化解问题隐患的责任,不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提升基层预测预警预防风险隐患的能力,是社会治理从末端发力向前端延伸的有效举措,是全力确保治晋兴晋强晋稳步推进的创新实践之路。

一、“零上访”单位创建的现实意义

“零上访”单位创建,决不是群众不能信访、决不是阻塞信访渠道,而是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最小单元为创建主体,强化自治效能、引导群众参与、调动全省力量,通过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及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使信访工作责任压的更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质量更高、效果更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是省委对信访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率先蹚出一条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零上访”单位创建就是通过化小单元,疏通单元内的“信访堰塞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是信访工作应对当前复杂严峻形势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输入性风险仍然很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仍需要做大量工作。“零上访”单位创建就是要求各级各部门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关系,着眼坚持群众路线、夯实民心基础,切实筑牢山西长治久安的压舱石。

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是信访工作迅速实现低成本高质量运行和良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零上访”单位创建,就是省委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之际,对全省信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省委对全省信访工作的巨大支持,为全省信访工作迅速突破瓶颈、补齐短板、蹚出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

二、“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按照省委“三零”单位创建重大决策部署,全省信访系统坚持以创建工作为引领,实行分段推、分级抓、日常督、综合评,统筹属地、部门、创建主体、社会力量联动联创。有效推进信访工作从“被动等群众上门”向“主动为群众解难”转变。

山西省信访局调研组在太原市指导“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

突出“三个导向”全面推进。树立法治导向,强化“基层问题基层办”。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最小单元为创建主体,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单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树立“清零”导向,强化“矛盾纠纷跟踪解”。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数据”管理,建成“零上访”单位创建电子台账,实现村(社区)一级全覆盖,全部录入、清单管理、跟踪督办,定期审核、及时“清零”。树立群众导向,强化“全民参与搞创建”。结合“循法信访、依法办访”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宣传;改革改版《民生大接访》电视栏目,宣传“零上访”单位创建基层工作新亮点,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加强“两个统筹”控新治旧。把“零上访”单位创建与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问题“控新治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强化“控新”巩固创建成效,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压实各级化解责任,以“控新”专班为“阵地”,强化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逐事明确“谁家人、谁家事、谁在办、怎么办”,全面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狠抓“治旧”破解创建难题,深化“条块结合、双交双包”做法,采取“双交办、双督促、双考核”方式,切实做到“事心双解”。

强化“三项举措”联动联创。加强问题联治,突出“上下联处”。推行基层党员入户走访、信访义务代理、个人品牌调解室等做法,推动矛盾纠纷“群众有呼”“干部上门”就地化解;开通基层上报“绿色通道”,推动矛盾纠纷“基层吹哨”“上级报到”提级解决。加强工作联动,突出“多元化解”。持续深化“访法、访调、访心”三对接机制,在县域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畅通多元法定办理渠道,完善预测预警预防网络,配强联调联治联防队伍,实现多元共治。加强平安联创,突出“多点预防”。把教育稳定和排查化解相结合,压实基层责任,探索回访机制,切实体现“零上访”单位创建成效。

三、“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几点启示

善用战略思维谋划创建工作。在顶层设计层面,制定出台《“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方案》,通过抓总抓重抓要、分层分级分类,对创建工作整体谋划、科学推进。在组织推进层面,进一步完善各级指挥体系、责任体系,以强有力的组织动员能力,调动全省力量实现创建目标。在制度机制层面,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山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山西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等制度,确保创建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善用历史思维把握创建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零上访”单位创建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体系化、集成化、标准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山西创新实践。

善用辩证思维掌握创建工作规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变“走访”为“网访”,变“群众访累”为“干部跑腿”,零距离为群众排忧解难。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与特点,正确处理控新与治旧、涉众与涉企、政策底线与政策完善、条与块等四方面的关系,提升创建工作实效。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进一步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善用创新思维探索创建工作路径。一是防“破零”。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创建主体为核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及时发现和准确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时可能进入信访渠道的矛盾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有效防止风险隐患变成信访问题。二是强“清零”。组建“治旧”专班,强力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可以化解的,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推动化解;对难以彻底化解的,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多元化解、综合

治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处理。三是控“变零”。进一步强化“控新”专班,落实初次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深入开展信访事项超期办理“灭红灯”行动,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

善用法治思维依法规范创建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反映诉求,具实名、讲实情,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按政策办理,坚持做到不合法不办理。省政法单位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对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理。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和工作导向。

善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创建风险。一是提升源头预防能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办法,增进共识,减少矛盾。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信访形势研判,完善联动处理机制,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确保信访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三是提升基层吸附能力。通过基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基层相关部门联合接访,确保信访事项精准实现“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就近就地导入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化解矛盾。

以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五周年为契机,开展“循法信访、依法办访”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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