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法治教育要闻速览
2021-12-28
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于2021年6月1日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系统整合、创新完善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
《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规定》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和需要,全面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实施的管理制度,包括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手机管理、网络管理、禁烟禁酒、教职工准入管理、聘用管理、教职工日常管理、校车管理、周边管理等具体制度,划清学校管理的制度框架与要求。
《规定》创新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教育等部门的支持监督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出首问负责制、指定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等机制,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规定教育部门、学校及教职工不履行责任的具体处理办法,细化和完善法律责任,为下一步加强管理问责提供更为明确的依据。
《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机构,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试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支持地方、学校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教育部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1年6月10日,教育部在江西省井冈山大学召开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总结《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实施一年来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钟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钟登华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课程思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深刻认识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钟登华指出,《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实施一年来,各地各校积极努力,在统筹规划、示范引领、师资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丰硕的阶段性成果,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的合力正在形成,育人成效初步显现。
钟登华要求,各地各校要以建党百年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态度,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切实打通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最后一公里”。要深入挖掘百年党史中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积极探索结合专业学党史、结合党史讲专业。要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辐射作用,宣传好、推广好、应用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成果。要不断提升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引导教师做教书育人“大先生”。要持续加大支持推进力度,确保组织领导、条件保障、评价激励、宣传推广等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公布699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99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3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启动建设系列课程思政资源库。河南省教育厅、华南理工大学负责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相关课程负责人,华东师范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学校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部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及部分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资源库牵头建设单位负责人等140余人参会。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