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2021-12-28李杭
李 杭
(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四平 130700)
1 伊通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伊通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简介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6月4日,位于伊通镇东尖村,注册资金450万元,现有成员69人。该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土地入股”的运营模式,充分整合“人与土地”资源,以农村为基础,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实现育苗、播种、移栽、植保、收割、加工全程机械化,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目前全社农机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40%以上,达到了粮食高产、稳产,社会效益与农民收入双丰收的目的,为伊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作业开辟新路。
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成立至今,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农村局的关注与支持,农机装备建设不断升级。目前,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共有大型农机具74台套,其中联合玉米收割机4台,水稻收割机4台,水稻直播机具1台,拖拉机9台,免耕播种机8台,高速插秧机6台,高秆打药机4台,深松机4台,秸秆打包机2台,育秧机3台,旋耕机5台,运输机6台,输送机3台,植保无人机3台,交通车辆12台等,农机总原值840多万元。
1.2 基地规模
截至2020年,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流转与托管土地500 hm2,其中玉米田流转120 hm2,托管213.33 hm2,水田流转100 hm2,托管66.67 hm2。建有农机仓库2座,占地面积3600 m2;50 t水稻智能催芽育苗车间1处,占地面积1100 m2;工厂化育秧大棚76000 m2,工厂化集中育稻苗34万盘,实行订单式按需生产销售模式。合作社共有农机手19人,农艺师8人,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大农长丰合作社的综合竞争能力。
2 伊通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在服务“三农”工作中作用分析
2.1 带动社员及农户脱贫致富
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每年除了为合作社内部成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外,还对外承揽土地托管作业项目,年作业面积866.67 hm2,不但增加了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收入,还为农民减轻了大量的劳动强度。同时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实现“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户提供就业渠道,辐射带动周边低保贫困农户脱贫12户,为贫困户创收72万元,让农户充分享受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形成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全产业链条,共同致富。
2.2 促进农业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率先引进了水稻机械直播新技术,在伊通镇大窝棚村种植直播稻20 hm2作为吉林省内面积较大的直播稻种植基地。实践证明,水稻直播是一种节本增效的新型种植模式,既省时又省工省力,不仅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同时合作社机手与科技推广人员密切配合,先行先试,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起到先锋带头作用,为农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2.3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实现了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的种植。玉米执行保护性耕种模式,水稻执行绿色有机栽培操作规程,采用水稻+蟹的立体栽培综合种养技术。蟹与稻互惠互利,建立良性的生态循环链,有效节约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保障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 伊通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运转资金短缺
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成员多以农民为主,其自有资产少,农机装备初始投入较大,社员无法完全承担启动资金。且农业本身具有周期性及风险性,现行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额度设置小、手续复杂、利率高,使农民贷款受限,农机专业合作社筹措资金困难。同时农机装备升级淘汰、闲置老旧、维修更新等问题突出,如资金供应不及时会导致合作社生产进度迟缓,影响成员增收。
3.2 土地流转阻力大
伊通县属丘陵地带,领地山坡地较多,土地不能集中连片,全面机械化作业与土地集约化管理难度大。同时农户受惜地思维影响,对土地依赖性较强,不愿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或承包商,抬高土地流转费用,使流转难度加大。
3.3 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虽然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的各项制度及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但制度的执行形式化,没有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及理监事会、未完全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同时社内成员合作意识不强,仍是打工思维或自寻业务,未能体现合作社合作本质。
3.4 人才引进及培养有待提高
目前合作社成员学历低、老龄化问题普遍,接受农机及技术培训较少,多数为经验型种植,没有系统科技理论支撑,无法满足现代机械化的需要,且部分社员掌握技术单一,复合型、专业型、青年技术型人才少。
4 伊通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保证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政府应根据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1]。具体可通过制定对农业合作社的税费减免优惠或资金项目倾斜等政策;规范农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推进先进示范社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社员的合作意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加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抱团优势;通过互联网+农业的平台优势,推进信息现代化建设,在保障工作透明度的前提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加大力度宣传区域特色农产品,定期组织社员参加各类展销推介会,打造农业合作社品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2 金融部门拓展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流通
从长远规划看,大农长丰农机合作社应完善农机设施装备、注重规范化建设,金融及相关信贷部门应在资金方面加大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一是通过制定协议贷款、流转土地贷款、地上产出物贷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第三方担保贷款等抵押贷款政策,减轻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贷考核机制,对信贷标准作出合理的调整,尽可能地减小信贷风险,保障资金流动性。三是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依托其独特的熟人优势,降低其违约风险,满足合作社资金周转需要。
4.3 协调土地流转,促使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政府首先应落实相关政策,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者农村产权交易市场[2]。其次村委会及社员大会应积极主动引导农户转变惜地思维。通过聘请农业专家为农户传授现代农机知识、普及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和土地集中连片生产优势,定期组织农户及社员参观走访优秀农机先进示范社,从而打破农户传统思维误区,使其意识到大规模的机械作业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为今后合作社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4.4 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推进规范化管理
农业合作社建立完善治理结构、推行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及利益分配制度,对确保普通社员、管理者及合作社自身利益有着重要意义。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强化“三会”职能作用: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务。大农长丰合作社应缩小普通社员与核心社员之间差距,增强社员同质性,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不仅负责社内具体经营及管理工作,更要培养社员的民主习惯与参与意识;监事会是为了对理事会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制约,大农长丰合作社应在不断发挥其监督体系的同时,定期对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披露,保证每一位社员对合作社经营的知情权。
4.5 加强技术培养与人才引进,加强科技推广能力
一是对社内成员整体知识业务水平进行培训。领办人(负责人)、经纪人、营销人员、财会人员、核心社员、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手、维修工、驾驶员等社员的专业素养将直接影响耕作效率及运营管理,因此必须加大对其培训力度。通过外出进修、专家指导、交流互助等方式,可有效促使社员整体文化素养的提升;二是合作社与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通过“田间+学校”、“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专家+土专家”等创新培训形式,整合资源优势,催生农业复合型人才,并公开招纳农村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入社,为合作社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三是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推广综合管理及病虫防治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农机修配技术;配方施肥、平衡施肥技术等,提供农业及农机作业咨询服务,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极大促进了农业科技推广。
5 结语
新形势下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直接影响到粮食增产、稳产,对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伊通满族自治县以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生产作业机械化的贡献显著。通过分析伊通大农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与问题,根据伊通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推动其不断向前发展。不仅为相关部门提供案例参考,更为行业提供示范引领,对新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向集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