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许昌实践”
2021-12-28宋容德
宋容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乡村振兴,不仅要依靠乡村现有人才,还要吸引更多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体现出充分利用好新乡贤等人才对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的重要意义。
目前理论界对新乡贤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一般是指生长生活于本乡本土或从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具有较高道德素养和影响力、愿意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或出力出资的贤能人才,如德高望重的老者、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先进典型人物、企业家等。他们既可以是居住在家乡的贤能人才,也可以是未居住在家乡的贤能人才。
2021年4月28日至30日,笔者作为指导教师参加了中共许昌市委党校第39期正科级干部进修班第6调研组的活动,对许昌市所辖3个市(区)的3个乡(镇)(建安区小召乡、禹州市方山镇、长葛市大周镇)7个行政村(社区)的新乡贤工作进行了调研,获得了较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并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相关讨论。从调研情况来看,这3个乡(镇)7个行政村(社区)在新乡贤工作方面均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主要表现在成立了新乡贤参事会(有的村还制定了参事会章程)、建设了“乡贤馆”、吸引了部分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并确立了一些建设项目,对今后的工作形成了初步的构想。但同时,这3个乡(镇)7个行政村(社区)的新乡贤工作目前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也比较明显,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理清,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一、强化宣传引导,厚植新乡贤工作的群众基础
一个时期以来,代表着农村先进生产力的青壮年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出现了乡村人才洼地。人才稀缺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短板,遏制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开展。新乡贤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弥补乡村振兴人才不足的短板。因此,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客观现实性。但是,调研发现,目前新乡贤工作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社会根基,导致客观需要与对新乡贤的社会认知出现了较大的反差。第一,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群众对新乡贤及乡贤文化缺乏广泛的认知,甚至根本不知道新乡贤的存在,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第二,新乡贤工作急需加强。乡镇干部中相当一部分人对新乡贤的含义和工作内容是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加之这项工作的群众基础薄弱,因此,在一些地方新乡贤工作演变成了个别乡、村干部的“独角戏”,尚未形成新乡贤工作的良好局面。第三,创业人才缺乏。优秀青年人才在家乡创业的激情还不高,致富带富“双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仍是奇缺资源,尤其缺乏新型职业农民。
新乡贤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乡村振兴大计,只有厚植新乡贤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根基,才能使这项工作落地做实。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乡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新乡贤工作纳入县、乡党委总体工作部署,融入群众工作,筑牢新乡贤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根基。第一,加强县、乡党委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在县、乡成立新乡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新乡贤人才建设、工作管理等相关制度,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第二,强化对新乡贤知识的宣传普及。邀请专家对党政干部,尤其是县、乡、村干部进行辅导,普及新乡贤知识,强化对新乡贤工作的认知,提高新乡贤工作的能力。举办新乡贤工作研讨会,加强理论研讨,为把新乡贤工作引向深入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成立乡贤文化研究会,加强对传统乡贤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保护、修缮当地乡贤故居。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乡贤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塑造既有优秀传统乡土特性又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新乡贤文化。广泛开展新乡贤评选表彰活动,加强对新乡贤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崇德尚贤的文化氛围,增强乡贤群体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丰富乡贤文化建设载体,把乡贤文化与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文化载体融合,建设“乡贤馆”“乡贤文化长廊”“先贤文化主题游园”等,让群众在休闲的同时知乡贤、谈乡贤、学乡贤、做乡贤,形成培育新乡贤、尊重新乡贤、支持新乡贤的社会氛围。第四,组织群众参与。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提供机会和平台吸引乡贤人才回归故里,另一方面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相关事务的决策,多听取群众的意见,让他们与乡贤有更多的交流、接触与合作,让群众自己去发现、认识乡贤的贤能之处。
二、项目引领平台运作,拓展新乡贤发挥作用的途径
在改革开放背景下,新乡贤大多来源于乡村,成就于城市,或成长于乡土,弄潮于商海,对家乡有天然的情感,抹不掉的乡愁使他们返乡成为一件自然的事情。他们不仅具有开阔的视野、渊博的知识、熟练的技能,而且所带回的资金、资源、人才与技术正好满足了乡村发展的需求。如何把蕴藏在新乡贤中的潜在力量发挥出来,依靠什么引导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施展拳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发现,3个乡(镇)7个行政村(社区)对此尚缺乏清晰、明确的思路。第一,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发挥作用的渠道比较单一。试点乡镇和行政村虽然也组织新乡贤参与了民事调解、文化下乡、经济项目建设等,但对新乡贤发挥作用缺乏系统规划和整体设计。新乡贤发挥作用还停留在捐款、捐物,以及通过人脉资源协调项目和资金投入等比较单一的层面,没有更进一步地全面深入参与到乡村振兴中。第二,招揽新乡贤人才的方法比较单一。动员新乡贤为家乡服务,大多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以新乡贤的乡愁情结引导他们为家乡服务,这是天然的优势。要使这一优势充分发挥作用,还需要用事业和项目吸引人才,用完善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用新乡贤组织影响人才,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现和引入新乡贤本身不是目的,其核心是开发新乡贤的资源价值,彰显新乡贤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因此,县、乡、村要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接乡村建设行动,做好整体规划,搭建项目平台,充分发挥新乡贤在项目建设中的帮、扶、带作用。第一,以项目引导新乡贤出智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做好整体规划,把“长打算”与“短安排”结合起来。不仅要对产业项目作出规划,同时还要在其他方面作出规划,如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以“新乡贤+乡村振兴+X”为基本框架,把新乡贤嵌入到乡村振兴的规划中。其中,“X”代表乡村振兴中实施的项目或工作任务。如,“新乡贤+产业兴旺”,致力于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带动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新乡贤+生态宜居”,致力于人居环境建设,推广畜禽废弃物处理新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新乡贤+村庄规划”,致力于编制村庄规划,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等。第二,搭建运作平台,让新乡贤“登台唱戏”。根据乡村振兴的项目或任务需求以及新乡贤的专长成立不同的专业组织,为新乡贤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建立产业发展推进会,吸纳新乡贤成为会员,发挥其资金优势进行投资兴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产业兴旺;建立新乡贤基金会,资金的主要来源可以是企业的捐款,可以是新乡贤的资助,也可以是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收益回馈等,主要用于公益性事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乡风民俗理事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法律事务咨询处等组织,为新乡贤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施展其能力和才华的平台。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新乡贤工作走向科学化
加强制度建设,是打开新乡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障。把各类乡贤人才的资源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离不开健全的体制机制。促进新乡贤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需要有一套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作保障。我们所调研的3个乡(镇)7个行政村(社区)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即在各乡镇的新乡贤中,“模范式”乡贤多,“参与式”乡贤少;“资本型”乡贤多,“文化型”“贤德型”乡贤少。新乡贤带动效应尚不明显。笔者认为,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制度的缺失导致新乡贤工作“无法可依”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建立党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机制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工作的核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论是党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的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因此,新乡贤工作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调研发现,在如何界定党组织和新乡贤组织的关系方面,还没有完全厘清。有的地方提出,新乡贤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党支部与新乡贤的关系是“主”与“辅”的关系,党支部出题、新乡贤答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如何实现党对新乡贤人才以及新乡贤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尚缺乏刚性的制度规范。
加强党对新乡贤工作的领导,必须把新乡贤工作纳入乡镇和行政村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日程。
第一,建立新乡贤组织,必须由党组织牵头。新乡贤之“贤”与“不贤”,归根结底是由群众来判定的,不是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决定的。因此,党组织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定新乡贤组织的建立。
第二,新乡贤及其组织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决定或得到党组织的批准。党组织与新乡贤及其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一点不应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党组织不干预新乡贤组织的内部具体事务,但涉及乡村振兴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决定权应在党组织而不是在新乡贤组织。
第三,关于新乡贤的政治待遇和政治地位问题,目前尚有不同看法。在调研中,曾有人提出,要给予新乡贤一定的参与身份和政治地位,积极推荐优秀新乡贤进入村“两委”班子或选举他们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笔者认为,新乡贤不应作为特殊群体而对他们“开后门”,新乡贤应独立于基层行政事务之外,不能直接参与乡镇党政部门、村级基层组织的行政工作,更不能在这些组织中担任行政职务。否则,就会陷入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矛盾境地。
(二)建立新乡贤队伍建设机制
加强新乡贤队伍建设,是发挥好新乡贤作用的关键。调研发现,如何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的新乡贤队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遴选、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和群众认可的新乡贤,需要有一套制度体系支撑。
第一,建立新乡贤组织体系。建立“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乡贤工作网络,使新乡贤组织成为新乡贤人才的主要集聚地。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新乡贤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出实效。
第二,建立新乡贤培育制度。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本地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养扶持一批农业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第三,建立新乡贤人才激励制度。建立新乡贤“选、引、留、用”机制,明确新乡贤人才的职责和义务,制定新乡贤认定评价标准以及准入、退出、激励、奖惩等制度,评选出群众公认的新乡贤人才,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第四,建立新乡贤培训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使新乡贤了解和掌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培训,提升新乡贤思想道德境界,增强服务乡里的意识。加强法治培训,培养新乡贤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新乡贤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五,建立关爱新乡贤制度。对新乡贤要在政治上关心、事业上关注、生活上关爱。建立领导联系走访新乡贤制度,授予新乡贤荣誉牌,增强新乡贤的荣誉感。建立新乡贤亲属库,节假日走访新乡贤亲属,发挥农村居家养老照料服务全覆盖的优势,消除离土乡贤在外打拼的后顾之忧。
(三)建立新乡贤自我管理机制
新乡贤组织在许昌产生的时间不长,组织机构成立后,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尚处于建设之中。个别新乡贤组织虽然完成了制度设计,但是还需要在运行当中进行检验和完善。建立新乡贤组织运行机制及规章制度,推进新时代新乡贤统战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也是当务之急。第一,明确职责。新乡贤组织具有地域性、服务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点,其职责是推动产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引领文明乡风、资助公益事业等。第二,确立标准。群众认可是最高标准,德行和才能是必备条件,具体说就是爱乡心红、德高望重,以此为标准逐步发展壮大新乡贤队伍。第三,成员构成。既要注意吸收“富乡贤”进入组织,也要注重把其他行业的优秀人才吸纳进来,特别是要把一些品德好、威望高、热心社会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退役军人、道德楷模、科研人员和大学生等充实到新乡贤组织中,避免新乡贤组织演变成“富人俱乐部”。第四,工作机制。做好新乡贤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设计,建立健全运行规则,明确会员入会的条件和相关的审核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规范资金运用、管理程序,如实施会务财务公开制度等。
四、坚持典型引路,打造“本地造”示范点
让典型引路和发挥示范作用,历来是党的重要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要善于抓典型”。新乡贤工作较早开始于南方地区,对处于中原腹地的许昌来说,此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何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借鉴他人经验十分必要。但是,由于许昌与南方地区的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经济条件等存在明显差异,如果全盘照搬南方做法,就会出现“水土不服”和“排异反应”。因此,把新乡贤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本地造”典型示范点,显得尤为重要。
调研发现,有的地方对新乡贤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误认为新乡贤工作就是倚重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倚重德高望重人士进行民事调解等单项工作的叠加。这些片面认知大多还停留在经验层面,属于“经验之谈”。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经验做法已经不能适应乡村发展的新要求。新乡贤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新乡贤工作无论是从组织管理还是从体制机制上看,都有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需要我们进行开拓性的探索。因此,上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支持试点乡镇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找到符合当地实际的新乡贤工作之路。第一,系统思维,顶层设计。新乡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理念。当前我国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基本遵循,对新乡贤工作做好顶层设计,进行整体谋划。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同时,还要确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要强化各部门职责;既要调动上级的积极性,又要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做到上下齐心,左右联动。第二,实事求是,突出特色。不同的县(市、区)及乡(镇)、行政村,存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也造成了对乡贤类型需求上的差异。有的急需有资本的乡贤,有的急需有技术力量的乡贤,有的急需有经营能力的乡贤,而有的可能急需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乡贤。因此,典型试点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新乡贤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各具特色的新乡贤工作格局。第三,总结经验,渐次推进。重视并善于总结经验,是党的一大优势和传统。典型试点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过程。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取得具有普遍性的经验,是试点的价值所在。只有把典型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做到举一反三,从中发现新乡贤工作的规律性,才能在今后新乡贤工作普遍推广的过程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