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径
2021-12-28王成功
王成功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脱贫攻坚是使农民脱贫,乡村振兴是让农民致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既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必须做好两者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是政策、制度、工作等简单的平移连接,而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嵌入过程,衔接的程度关系到脱贫地区的全面发展和农村地区的全面振兴。正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们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不矜不伐,脚踏实地,积极探索衔接路径,扎实做好衔接工作。
一、精神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衔接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用短短24个字概括了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跨度、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更需要攻坚克难的“精气神”。
(一)发扬脱贫攻坚精神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锻造出的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是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时代精神的集中彰显。绝对贫困消失了,并不意味着脱贫攻坚精神过时了,相反它会成为我们前进途中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脱贫攻坚精神的弘扬能让我们时刻牢记脱贫攻坚胜利的来之不易,从而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更加自信的姿态推进乡村振兴。首先,领导干部要站稳群众立场,开展任何工作都要考虑到群众能获得什么,是否损害了群众利益。其次,社会各界要乐于提供资金、优质资源、优秀人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再次,党员群众要接续奋斗,迎难而上,不计较一时得失,善于吸取经验教训。
(二)凝聚乡村振兴力量
不同的事业孕育不同的精神。例如,脱贫攻坚精神中的精准务实,“精准”二字就具有脱贫攻坚特色。伟大精神会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然后引领新的实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更为复杂的情况,我们会有不同的思路、对策,其间会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也会形成更具乡村振兴特色的伟大精神。首先,对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劳动模范、致富能手、创业典型等进行表彰,树立榜样。其次,用接地气的语言在群众中做好乡村振兴知识普及,定期开展乡村振兴动员大会,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最后,加快构建乡村振兴联合体制机制,推动先富帮带后富,实现区域抱团发展。
二、政策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衔接是重点。过渡期内,要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评估、分类优化,哪些政策需要延续稳定、哪些政策需要调整完善都要明确。一方面,要延续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另一方面,政策要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侧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
(一)延续帮扶政策
脱贫攻坚战结束后,我们不能立刻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要有一定的危机意识。由于脱贫群众自身具有脆弱性,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返贫问题我们不能回避,大规模返贫更要坚决防止。这就要求国家的帮扶政策不能间断,要大体上保持稳定,避免出现“悬崖效应”。首先,弱势群体资助政策、易地搬迁地区可持续发展政策等都不能突然取消,要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引导群众逐步适应。其次,建立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到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锁定对象及时。最后,后续帮扶要与动态监测相结合,分析情况后要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一天不拖延、一人不遗漏。
(二)调整主要政策
后续帮扶政策虽然不能间断,但是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政策的侧重点可以有所调整。先前的政策大多侧重于贫困地区、贫困户,以后的政策则要集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调整后部分群众享受政策的力度可能多少会受点影响,但毕竟已经脱贫,这种影响大家肯定都能接受。首先,调整人才政策,由国家派遣人才、引进人才过渡到培养本土人才。其次,调整就业政策,由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过渡到培训就业技能、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再次,调整财政政策,财政投入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要调整,财政投入结构要优化,聚焦支持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综合改革区。
三、主体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衔接是关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比较重要的民生工程,两者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引导,也离不开群众的拥护、参与;既需要党和政府一手抓扶持、一手抓督查,又需要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从“输血”过渡到“造血”。
(一)党和政府积极作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乡村振兴还在路上,还需要各级党委扛起政治责任。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政策、管理政策、提供资源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推动脱贫地区、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做好资源对接和利益协调,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宣传作用。其次,政府要量力而行,不能再包揽一切,可以在宏观层面为乡村振兴规划,为群众提供服务。最后,党和政府要相互配合,共同为乡村振兴扫除障碍、搭建平台、创造环境。
(二)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群众都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脱贫攻坚期间,许多困难群众在国家的积极引导下摆脱了贫困。新的任务下,群众内生动力不但不能消失,还要充分激发,群众要用双手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生活。首先,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注重提升群众能力、增长群众智慧,解决群众信心不足、思想落后等问题。其次,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与群众沟通。最后,完善群众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四、工作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衔接是核心。一方面,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规范、完备的工作体系乡村振兴可以学习借鉴。另一方面,由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时间规划、工作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别,所以二者的工作方法不能完全等同。
(一)借鉴工作体系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途径。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不能安于现状,也不能留工作空档,工作一旦停滞不前后期就衔接不上,所以要提速提效,避免前功尽弃。脱贫攻坚的胜利证明了我们探索出来的工作体系是有效的,是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是值得被乡村振兴借鉴的。首先,相关责任如何划分和承接,相关部门如何配合,乡村振兴可以借鉴。其次,地区发展优势有哪些,发展规划如何制定,工作开展的最佳切入点如何确定,乡村振兴可以参考。最后,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如何进行,乡村振兴也可以学习。
(二)转变工作方法
贫困问题由来已久,非一般性问题,而且问题的解决具有紧迫性,所以脱贫攻坚必须采取突击作战、集中作战、分类作战的工作方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系统的工程,不能“速战速决”,要根据情况的变化灵活调整工作方法,照搬照抄脱贫攻坚时期的老思路、老办法只会事倍功半。首先,工作方法要由突击性、集中性转变为常态化、常规化。其次,要认识到常态化并不等于“一刀切”,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划,循序渐进、分阶段开展工作。最后,相关政策举措可以先进行试点,如果行得通再推广实施,也有助于各地区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