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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思回到在世
——海德格尔对笛卡尔主体内在性问题的求解

2021-12-27

理论界 2021年3期
关键词:在世笛卡尔用具

黄 进

一、主体的内在性问题

笛卡尔开创了近代认识论哲学,其出发点是普遍怀疑。笛卡尔进行哲学思考的目的是追求认识层面的真理,真理不允许存在可疑之处,因此,任何不确切的东西均不能被纳入真理的范围。首先被笛卡尔怀疑的是感官经验。笛卡尔指出:“既然感官有时欺骗我们,我就宁愿认定任何东西都不是感官让我们想象的那个样子。”〔1〕由感官获取的经验并不总是真实的,放入水中的半截木棍会被人视为是弯曲的,在地球上看着太阳好像它只有皮球那么大。既然感官经验有时欺骗我们,那么它就不值得信任。并且,在感官经验的层面,睡梦和清醒是无法分辨的。笛卡尔假设存在一些疯子,他们的大脑被蒙蔽。即便自己事实上很穷却以为自己是国王,尽管事实上一无所有却以为自己穿金戴银。而人们在睡梦中的行为和这些疯子是一样的。当笛卡尔躺在被窝里,他仍然会梦见他自己穿着室内长袍,坐在炉火旁边,双手拿着稿纸沉思。一方面感官经验有时会欺骗我们,另一方面我们无法证明现在不是处于睡梦的状态,由此一切感官经验均被判断为可疑。凡我所看见的均可能是虚假的,那么外部世界的存在也被视为可疑。笛卡尔指出:“我认为我什么感官都没有,物体、形状、广延、运动和地点都不过是在我心里虚构出来的东西。”〔2〕思维推理同样是可疑的。人们在推理的时候经常出错,即便是最为基础的几何学问题也会有人出错。人们无法保证自己不是处于错误的推理之中,所以应将用于证明的理由视为虚假。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将感官和推理排除出了真理的领域。

通过普遍怀疑,笛卡尔将我思判断为确定无疑的理论支点。笛卡尔指出:“可是我马上就注意到:既然我因此宁愿认为一切都是假的,那么我那样想的时候,那个在想的我就必然应当是个东西。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条真理是十分真实、十分可靠的……作为我所寻求的那种哲学的第一原理。”〔3〕我可以怀疑感官经验和思想的内容,但是怀疑本身是无法被怀疑的。怀疑是一种反思活动,即思想以自身为对象进行思想,这即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思想的纯粹形式,思想总是有其思想的对象,而自我意识以自身为对象,不涉及外部的对象。

笛卡尔以自我意识为出发点重新建立起哲学知识。首先,我的全部本质只是思想。身体的存在、感官经验以及对象意识均被判断为可疑,我能够确切无疑知道的只是我在怀疑。自我意识被等于我,除了自我意识之外的存在均在我之外,我是纯粹的精神存在者。其次,被清楚分明地理解的观念均是真的。笛卡尔指出:“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个命题之所以使我确信自己说的是真理,无非是由于我十分清楚地见到:必须是,才能想。”〔4〕我想,所以我是(我思故我在)之所以成立,在于唯有观念本身是真实的,其才能被纳入思维。再次,由上帝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观念推出上帝存在。每个人心中均有一个无限完满的观念,这是一个清楚分明的理解,所以有其真实的来源。其来源可能是我自己,可能是外部世界,也可能是无限完满者自身。笛卡尔遵循两条推理的原则:原因不能小于结果和无中不能生有。我自己和外部世界均是有限的存在者,二者均不足以作为无限完满观念的来源,又因为无限完满的观念必有其来源,因此,只能是无限完满者自身,所以上帝存在。最后,上帝保证了关于外部世界的观念的真实性。上帝是至善的,因此,不会欺骗我们,在我们的头脑中的确有关于外部世界的清楚分明的观念,这些观念由于上帝的担保而可以确证为真实可靠。

在笛卡尔哲学中,主体即是我思,是自我意识。笛卡尔从自我意识出发推理出上帝的存在,又由上帝的存在担保外部世界的存在。意识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即在逻辑推理而非时间顺序的意义上,意识先于外部世界而存在。外部世界首先是头脑中的观念,是意识之光照在外部世界之上,才能确认外部世界的存在。至于在意识统摄到外部世界之前,外部世界是否存在,这是一个不可知的问题。在逻辑推理上,无法回答存在或不存在。因此,意识的边界等于世界的边界。任何已知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均在意识之中,而未知的外部世界是否存在是不可能知道的。既然“未知”,那么就不能知道是否存在这样一个外部世界。因此,笛卡尔证明存在的外部世界,并不真的是外部世界,而是意识内的世界。独立于意识的外部世界已经在普遍怀疑中被不可逆地悬置了。

康德将主体无法突破内在性,即无法证明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指认为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康德指出:“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依然存在,即不得不仅仅在信仰上假定在我们之外的物的存有(Existence)。”〔5〕虽然人们有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常识或信念,但是无法在逻辑推理的层面上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人们被囚禁在了意识的内在性之中,对于意识之外的东西即便确实能够通过经验感知到其存在,但是无法证明。

海德格尔指出:“哲学的耻辱不在于至今尚未完成这个证明(对外部世界存在的证明——引者注),而在于人们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期待着这样的证明。”〔6〕海德格尔揭示了要求突破主体内在性,证明外部世界存在的自相矛盾之处。即人们首先将外部世界“葬入虚无”,即通过普遍怀疑将外部世界视为虚假,之后要求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问题不在于如何在取消外部世界的存在之后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而在于人们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吊诡的倾向,即首先摒弃外部世界以确立起自我意识的确定无疑,再由自我意识推理出外部世界。这样就已经将意识的范围等同于世界的范围。这时提出一个非分的要求,要求证明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外部世界的存在。这一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在推理的前提中已经将外部世界视为虚假了。问题在于既然在前提中已经将外部世界视为虚假,人们为什么还再三地期待和尝试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

海德格尔指出:“原因就在于此在的沉沦,就在于由于这种沉沦而将起初的存在的领域变成了对作为现成性的存在的领悟,如果在这种存在论方向上的提问是‘批判的’,那么它就会发现首先的和唯一确定的现成东西只是一种纯粹‘在内的东西’。”〔7〕认识论哲学对于证明外部世界存在的研究不充分的地方不是这一证明本身,而是要求这样证明的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对于认识论哲学的生存论根基的挖掘是海德格尔的破题之处,这不是沿着原有的认识论哲学的范式寻求证明,而是进行了范式转变。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认识者的存在方式。而这一存在方式即是此在的沉沦,此在将与其融身一体的世界视为在其之外的、现成的存在者。而如果此在具有反思的思维,那么就会发现在其之外的现成存在者并非确定无疑。而唯一确定无疑的是主体的内在性,即笛卡尔揭示的我思。因此,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基于此在怎样的存在方式导致了认识论哲学。为此,首先应阐明的是此在的基本存在机制。

二、此在在世界之中存在

此在的先天建构是在世界之中存在。在世界之中存在是一个统一的现象,这一现象可以被划分为多重的层次,分别是“世界”“谁在世”“在之中”本身的建构。“在之中”不是现成存在者之间的空间关系,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学校之中,学校在城市之中。

海德格尔认为,“这些存在者一个在另一个‘之中’。它们作为摆在世界之内的物,都具有现成存在的存在方式”。〔8〕现成存在者指的是物或东西。现成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来源于人对物进行理论认识。当这些用具不再为人所操作,而只是摆在那里的时候,人们对其进行静观,将其认作是主体之外的客体。“在之内”可用于专指这种现成存在者的物理空间关系,其是范畴性的存在方式,而不是生存论的现象。

与现成存在者“在之内”的物理空间关系不同,此在的“在之中”是生存论性质的。其不是某物在一个物理空间之中,而是居住,逗留。这意味着我已住下,我熟悉,我习惯,我照料。此在居住和逗留于世界之中不同于此在在某个物理空间之中。居住和逗留存在物理空间的含义,但是其存在物理空间含义之外的意义剩余。此在处于某个物理空间并不等于此在居住或逗留于其中。此在“在之中”的是某种境况。此在操劳于世,总是处于某种境况之中,例如匆忙地走向教学楼,或静坐于某间教室。此在不仅仅是在学校或教室之中,更是在赶去上课和写论文之中。此在与其所处的境况融身一体。在此融身一体的关系中,物理空间的意义规定性才对于此在敞开,此在也融身于物理空间的意义规定之中。

海德格尔认为,“依寓世界而存在,其中可切近一层解释出的意思是:融身在世界之中”。〔9〕依寓的生存论环节并不是现成存在者的共处之意,即不是有一个此在与另一个叫作世界的存在者比肩并列。依寓总是被理解为现成存在者之间的共处,例如电脑放置于桌子之上,桌子放置于地板之上。但这些并不存在着依寓,因为这些现成存在者之间总是存在缝隙。即便它们之间确实连在一起,这也不是依寓,因为它们本身是“无世界的”。这些现成的存在者是封闭的存在,它们没有操劳于世界,也不会与外物打交道。它们是摆在那里的现成的东西,将其换一个位置摆放并不会触动这些现成存在者。因为它们并不对世界敞开,它们与世界是隔绝的。

而此在在与外物和他人打交道的活动中,向世界敞开,从而融身于世界之中。当此在投身于操劳活动之中时,就能通达现象学的前课题的存在,即不是将物作为在我之外的客体,而是将其作为上手的工具运用,将其作为使用和操作的用具。此在并不需要“投身”于操劳活动,此在总是已经在某种操劳活动之中了。海德格尔说:“譬如,在开门之际,我已经在利用着门把。”〔10〕这个事例举得如此及时,恰当地消融了此在和世界的对立结构。此在总是已经以某种方式融身于世界之中,这种融身其中是此在日用平常而不知的,并且也正是因为不知,此在才越是源始地沉浸于世界之中。与工具打交道的过程即是与用具相契合,这样的打交道,例如用锤子来锤,不是将锤子作为摆在那里的现成存在者来把握,不是对锤子的材质、结构和功能进行认识层面的研究,而是占有这一用具,使之成为“为了作”的意义领域的一部分。海德格尔认为,“对锤子这物越少瞠目凝视,用它用得越起劲,对它的关系也就变得越源始(Primordial),它就越发昭然若揭地作为它所是的东西来照面,作为用具来照面”。〔11〕对于作为上手的用具的锤子,越是少地将其作为现成的客体进行认识,就越是用得顺手,此在与用具的关系就越是源始。在这一源始关系中,锤子才越是按其本来的存在来照面。这种此在与用具的关系即是此在的当下上手状态,此在在上手状态中对某个用具或用具整体,以及周遭世界敞开。在此状态中,没有物我之分,主客之别,而是融身于世界之中。唯有当用具不合用了,当锤子不再上手,此在才会瞠目凝视,主客二元对立的模式开启了,此在与世界成为了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关系,此在与世界之间就划出了鸿沟。

“在之中”的实际状态是操劳。此在的在世总是处于“在之中”的某些确定方式。这些方式包括和某物打交道,制作某物,安排照顾某种东西,利用某种东西,放弃和浪费某物,并且还有询问、考察、谈论诸如此类。此外,委弃、耽搁、拒绝、苟安等属于操劳的残缺形式。操劳的含义是前科学的,与存在者的含义相反,是一个存在论的术语(生存论环节),标识着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张汝伦教授指出,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是指可能的依于世内存在者或‘世界’(即通常意义的世界)的存在”。〔12〕这里的可能不是与现实性相对的可能,而是一种生存论上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可以在操劳活动中抓住或施行,但不能将其实现,其在施行的过程中也仍然是可能性。

“在之中”并非此在时可有,时可无的属性,并非存在一个先不“在之中”的此在,然后心血来潮突然接受了对世界的关系,此在的先天结构是“在之中”。在世存在对于此在而言是熟知的,此在在日常的经验之中能够确证自己的在世。而一旦要去认识这一在世机制,认识论的模式就开启了,即作为现成存在者的灵魂对作为现成存在者的世界进行认识。这种模式无法通达存在论的基本结构,因为认识论模式将此在与世界的关系理解为两种现成存在者的关系。因此,海德格尔认为“虽然人们对于‘在世界之中’有前现象学的经验和熟悉,但是由于存在论上不恰当的解释,在世却变得晦暗不明了”。〔13〕人们将主客体的关系作为认识世界的明白无误的起点,但其仍然是一个不切己的前提,这一前提的存在论的必然性和意义仍然没有被揭示。一方面认识论模式成为了理解“在之中”的范本,另一方面认识的优先地位使得对认识的生存论根基的把握被引入歧途。所以,有必要从认识世界的角度提出在世问题,即探讨认识论哲学的生存论根基。

三、认识是在世的方式

此在的基本机制是在世界之中存在,此在总是在世界之中与用具和他人打交道,因此,在世的诸结构对于此在完全隐而不露是不可能的。但是,此在对世界的认识却是外在和形式的,即此在将自身视为认识的主体,将世界视为认识的客体,将认识活动视为作为现成存在者的主客体的关系。主客体的关系成为了认识论哲学的基本架构。海德格尔认为,认识论哲学包含的真理是空洞的。他承认认识论哲学包含了一定的真理,但是这种真理和此在的基本机制,即“在世界之中存在”无关。认识论哲学将此在和世界均判断为现成存在者,二者均是封闭的,二者的关系是外在的。此在在操劳活动中与世界的融身一体在认识论哲学的视野下被遮蔽。

在认识活动之中,作为认识客体的自然是给定了的,即自然是现成摆在那里的认识对象。认识活动不属于自然,而属于认识主体,即属人。而在人这里,认识不是一种外部的属性,不是像人具有身体这样可以经验直观到,认识对于人是内在的。人们确认了认识的内在性质,就将认识与物理属性区别开,即心理的存在和物理的存在是异质性的。随着这一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的对立,即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的模式的确立,如何走出主体的内在范围的问题就出现了。既然认识是主体的心理活动,认识的对象是客观的物质现象,认识如何才能与客观的对象相符合?认识的主体如何才能走出其内在的范围而切中客观对象的本质?或者如果认识无法超越自身的范围,那么认识如何在内在的范围中把握事物的本质?海德格尔认为,“这一入手处尽可千变万化,但随之却始终漏过了去询问这个认识主体的存在方式”。〔14〕认识论哲学基于主客体二分的基本结构,由此必然产生主体的内在性问题。在认识论哲学内部,这一问题事实上是不能被解决的。因为在确定认识起点——我思的时候就已经将外部世界摒弃了,以我思为出发点的认识论哲学无法证明独立于意识的外部世界的存在。海德格尔对这一认识论难题的求解是追问认识者的存在方式。传统对认识论哲学的追问忽略了认识主体的存在方式,即究竟是在怎样的存在方式之下,此在才会进入主客体二分的认识论哲学结构,并且会提出首先怀疑世界确立我思,之后又要求证明外部世界的自相矛盾的问题。

在认识论哲学中,哲学家的总问题是寻求认识层面的真理。笛卡尔追问确定无疑的知识何以可能,洛克和休谟追问观念来自何处,康德追问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认识论哲学寻求的真理一般要求符合两个标准:经验上与事实相符和逻辑上自洽。其操作的平台主要是概念,并基于逻辑进行演绎。从最初的确定无疑的概念一步步地推理出整个庞大的概念体系,织成一张自洽并且具有强大解释力的概念之网。

张祥龙教授指出:“海德格尔的贡献起码从形式上看,不在于发现了什么新的问题,而在于揭示出了‘存在’和‘自由’这类终极问题的性质。它们不能通过提交某种‘什么’,不管它是概念还是表象来解决。”〔15〕认识论哲学构建的概念体系与真实的个人有一定距离。在真理的普遍必然性的要求下,认识论哲学所追求的真理越来越与真实的个人无关。当斯宾诺莎以几何学的方式证明伦理学的原理时,伦理学的原理是由此普遍必然,问题是真实的个人缺乏动因遵循这些普遍的原理。康德指出,有理性的存在者必须服从定言命令,而问题在于作为客观要求给予的定言命令和真实的生命体验相距遥远。没有人靠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找到信仰,没有人靠伦理学原理寻觅意义,也没有人靠认识论哲学确证真理。认识论哲学构建的概念之网将活生生的生命推到某种强制的结构之中,按照逻辑普遍性的要求将生命拆分和重组,由此是有普遍必然的真理了,但同时也使哲学变得不再切己。因此,关于真理这样的终极问题,不能通过对现成存在者的认识解决,真理是在此在的在世中默默领会而确证的。此在对世界的认识奠基于此在一定的生存方式。这即涉及从认识论哲学向生存论哲学的范式转变。

范式转变意味着提出和讨论问题的方式的转变。对笛卡尔而言,追问认识者的存在方式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我们无法证明经验存在的我不是处于梦境之中,所以探讨此在的存在方式达不到真理,只能得到不确定的意见。海德格尔不否认可以进行这样的推理,但海德格尔认为一个人之所以进行如此“奇怪”的推理是基于其一定的存在方式,即从操劳活动中残断,作为孤立的个体静观外部世界。如果此在能够回到源始的上手状态之中,就不会提出认识论问题。认识论问题基于此在特殊的存在方式。认识论哲学提出的总问题是普遍必然的知识何以可能,生存论哲学提出的总问题是如何在此在的生存中澄明存在;前者讨论问题的方式是概念和逻辑,后者讨论问题的方式是前判断、前反思、前概念的体验和领会。

海德格尔认为,“认识是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16〕这一指证立马激起了持认识论观点者的反对。因为这一解释否定了认识论问题,这一解释已经设定了认识依据于其所处的世界,而在认识论哲学之中,外部世界尚未被证明并且事实上无法被证明。认识论问题在海德格尔提出的这一指证中已经被消解了。因此,不能按照认识论哲学原有的结构,只能在范式转变的意义上理解海德格尔的这一观点。海德格尔明白这一范式转变的艰难和无奈之处,关于认识论哲学虚构的立足点——我思,先不予论辩。海德格尔提问:“究竟由何种最高法院来判定:是否应当有以及在何种意义上应当有一种认识问题,而这种问题同认识现象本身以及认识者的存在方式却是两码事?”〔17〕事实上并没有一个最高法院能够裁定是否应当或在何种意义上应当有认识问题,也没有一个最高法院能够判断认识现象和认识者的存在方式是否是两码事。只是与其继续认识论哲学的逻辑,被限制在主体的内在性之中,不如在生存论的范式下求解主体的内在性问题。

认识者本身首先是先行奠基于“已经寓于世界的存在”,认识者被抛入自己的生存之中。认识者首先生存着,之后才进行认识并发现自己能够认识。在世界之中存在本质上组建着此在的存在,在世方式对于此在的行为具有源始和基础性的作用。此在“已经寓于世界”,在源始的状况下不会对于现成存在者进行瞠目凝视。此在在源始状态下操劳于世界之中。在操劳活动之中,此在与世界融身一体,不会产生认识活动,操作的工具也并不是认识对象。工具越是“抽身而去”,这种上手状态就越是源始。要使得对现成存在者的认识成为可能,就需要操劳的活动发生某种残断。残断即是用具的不上手状态,用具突然对于此在是触目的。此在只能停止其操劳活动,从操劳活动中“抽手不干”。此在延留于此残断之处,此在与世界的一体关系即被残断撕开。此在被扔出了上手状态,作为现成的存在者延留于此。同时之前上手的用具,也作为现成的存在者成为了此在瞠目凝视的对象。此时与此在照面的存在者是其纯粹外观。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此在的存在方式,此在才对其照面的存在者望去,望去即已经标明了此在与事物的距离,此在惊愕于其与用具的隔离,站在事物之外静观。

海德格尔认为,“这种望去总是选定了某种特定的方向来观望某种东西,总是描着某种现成的东西。它先就从照面的存在者那里取得了一种‘着眼点’。这种观望自行进入了一种样式:独立持留于世界内的存在者”。〔18〕这种望去总是执定了某种方向来观望现成的东西,并且从照面的存在者取得“着眼点”。观望着的此在进入了一种样式,即“独立持留于世界内的存在者”。这可以理解为一双孤立的眼睛,这双眼睛静观着整个现成的世界。一方面,此在被从一切操劳活动中隔绝出来,此在能从事操劳活动的双手没有用处,此在进行的是认识活动,从而眼睛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东西。另一方面,此在融身一体的世界变成了一个现成的在此在之外的客体,此在只能凝视这一客体,而不能将其作为上手的用具。这双孤立的眼睛是对认识者的存在方式的深刻揭示。此在由触目而陷入困窘,由困窘而腻味,长期处于残断的状况,总是面临用具的不上手状况。此在便与世界越发隔绝,成为了一双孤立的眼睛,固定在残断之处,静观着在此在之外的客观世界。

此在通过认识获得在世的一种新的方式,这种新的存在方式可以组织起来,承担任务,使得此在以科学的方式承担其在世。但认识并不开创此在与世界的交往,认识是奠基于其他的在世方式的一种派生的方式。而首要的哲学工作是将在世界之中存在的基本机制进行先行阐释。从我思回到在世,即是从此在的特殊存在方式回到此在更为源始的“在之中”。这里不是否认我思,确立在世的过程;而是与其只是确立我思,不如将我思作为在世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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