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广西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2021-12-27马一琳罗雪梅
马一琳,何 珊,罗雪梅
(广西华森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11)
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战略总布局的重要一位,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公益林是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林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1]。自2001 年广西实施公益林管理政策以来,广西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升,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尚待解决。基于此,围绕广西公益林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展开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希望可以为广西公益林及其他林区的管理提供参考。
1 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补偿标准低,公益林经营者管护积极性不高
生态公益林管理是一项维持时间较长且具有持续性的工作,一旦缺少资金的投入,管理工作将很难继续进行下去,尤其在较为偏远的林区,生态公益林补助可以增加林农收入,且林木经营收入是他们的重要经济来源[2]。如何平衡林农公益林补助与商品林经营收益之间的矛盾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痛点问题,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商品林经营收益差距悬殊,经营管理积极性不高是持续推动公益林管理工作的难点。尽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补偿基金的投入不断增加,但至2021 年,广西非自然保护区集体和个人林地公益林每年每667 m2的补助标准仅为16 元,而目前广西林区土地租金每年每667 m2平均50 元,林农经营杉木等商品林每667 m2年利润达100 元以上,公益林的补助标准远远低于商品林的经济效益和现阶段的林地租赁价格。经济效益的损失降低了林农管护积极性,导致公益林管理问题日益加剧。
1.2 补偿标准一刀切,市县级公益林未获得补偿
根据广西现行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国家级公益林与自治区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相同,不同林地及林分的实际价值补偿标准的差异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根据“优质高价、劣质低价”原则进行分类补偿在广西至今仍未得到落实。2001 年森林分类区划时,公益林被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级公益林,广西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公益林经营者在验收合格后可以得到补助,但市级和县级的公益林完全得不到相应的补助[3]。补助的不平衡使市县级公益林经营者的利益受损,长此以往,市、县级公益林的有效保护难以为继。
1.3 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广西公益林管理队伍人员不足,公益林人均管理面积过大,且参与公益林管护的护林员多为当地群众,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部分市县级林场林地大都划为公益林,职工无法自主经营导致职工收入锐减,大量基层青壮年人才流失,大面积的公益林由非专业的老年人员管护,广西公益林管护有老龄化和非专业化发展倾向。绝大部分林业站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管护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缺少专用车辆,使得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深受影响。同时,广西未建全公益林监管机制,公益林区内滥伐林木、违法采石采矿、森林火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山区群众在公益林区私自毁林造林,造成局部公益林资源遭受损毁。公益林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监管机制不完善,大大增加了公益林的管理压力。
2 应对措施
2.1 加快实施公益林多元化补偿机制
加大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建立提高补偿标准的多元化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社会等共同参与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实行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补偿的基础上,落实下游补上游政策,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进行交易,实行多元化补偿机制,使公益林管理主体得到更合理的补偿;实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动态补偿机制,逐年提高补偿标准,保障权利人获得与社会相适应的收入权益;推行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扩宽权利人的收益渠道,缩小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收益差距[4]。另外,可根据地域的不同,建立公益林分类补偿制度,通过合理的生态评价体系制定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此来调动林农参与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2.2 产业转移,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
发展问题是第一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经济建设是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基础和物质保障,随着经济发展,林农的生活得到了保障,才会把林业的生态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上。因此,在公益林占比高的地区应加快其产业转移,可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在不砍伐树木的条件下,通过科学经营,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及森林旅游业等,合理开发利用公益林资源,减少林农对木材经济效益的依赖,这样既可以保护公益林又可以兼顾林农的经济收入。此外,还可开发蕨、菌、药材、饮料等森林食品,为公益林管理发展提供稳定的基金来源[5]。
2.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意识
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目前仍有部分人员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在重要生态区位内的公益林区滥伐盗伐林木、违法采石采矿,破坏生态公益林。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公益林管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公益林管护自觉意识,进一步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质量。此外,公益林管理工作是生态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一项长期工作,管理者只有意识到这点并切实应用,做好长期工作的准备,制定适宜的管理制度,并对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给予大力度支持,才能做好公益林的管理。
2.4 加大基础人才队伍建设,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广西公益林管理健康发展必须依靠专业管理人才,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吸引农林专业人才进入基层管理队伍,提高林业基层管理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应制定完善的责任制度,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责任到人;建立图、文、表一致的公益林管理档案及资金补偿信息档案,以便随机抽查访问,提高监督检查的可操作性[6]。另外,要加大打击破坏公益林违法行为力度,及时管控和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的发挥,并通过媒体充分扩大群众对补偿标准和承担管理监督责任的知情权,发挥群众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
3 结语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涵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与自然资源协调发展。生态公益林是森林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必须要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协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7]。目前,广西公益林管理中还有诸多问题尚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需完善和健全公益林管理机制,推进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往更高水平发展,如此才能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人心,进而在全社会树立起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确保“美丽中国”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