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初探
2021-12-26徐杰
徐 杰
(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 泰安 271000)
环境保护是新时期我国发展的不变旋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指导思想,正在真切地改变着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同时,国家对于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测力度也越来越大,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大力推进碳中和策略,实现节能减排的生产模式,不仅仅是企业的生产,国家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也提倡低碳绿色、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等举措。在国家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的同时,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却显得有些落后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步伐。当前国内的环境监测机构相当一部分是私营企业,这就使得监测机构的技术更新和监测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的经济效益,加上国家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更新缓慢,不能较好地指导检测机构的工作,导致了部分地区存在环境监测不到位,污染检测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创新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想,从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出发,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打造我国更加完善和先进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检测和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实现高质量的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
环境监测指的是通过对地区环境的某些特定指标值进行检测,用以衡量地区环境状况的过程,主要包括大气检测、水质检测、土壤质量检测、生物检测等,这些检测指标都是环境监测的内容,而在我国的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接受地方环保局的监督,通过上述的指标数据判断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否达标,是否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有权责令其暂时关停,并进行整改。除了对企业进行环境监测以外,环境监测也被应用于地区污染状况监测,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保护、绿色经济、碳中和等环保政策的大背景下,地区的污染情况直接跟地方的工业企业数量额度、汽车保有量挂钩,并且对于地区旅游景点的评级也有直接的影响作用。所以,环境监测工作实际上是和这一地区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过去的数年间,不断曝出企业或者景区为了经济利益,在环境监测报告数据上造假的情况,甚至牵连到贪污腐败等问题,这就证明了在当前国内的环境监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是基于环境监测、对环境监测结果进行管理和承担责任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有关单位和机构对环境指标检测的结果进行分析检验,确保环境监测所采用的指标真实有效,并且能够有效地反映出地区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和制度建设,并且还需要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达标,相关的负责人也按照规定执行,综合保障环境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当前国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受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显著提高,但是我国人口众多,企业工厂众多,其中仍旧不乏为了利润违背环境保护理念的企业存在,也存在着部分城市和地区为了地区环境保护评级好看,而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比如2015年,西安的环境监测单位为了降低空气污染指标数据,在检测器上装棉纱造假的案例。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仍旧存在,说明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有不完善之处。具体来看,我国当前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质量管理体系本身的建设不够完善。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体系本身的建设还存在着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由于我国正式提出环境保护的时间较晚,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保护,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之后,虽然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建设了环境监测的机构体系,但是一方面建设的时间较短,机构单位的组织不够成熟,技术也不够完备,监测量太大,很多环境指标的检测还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所以环境监测单位的工作落实存在很多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在国家层面只出台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守则,需要各级环境监测单位根据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而在实际的环境监测工作中,许多地方环境监测单位在工作中尚未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即使部分单位有也并未从实际出发认真实施,使得质量管理体系有名无实。环境监测是我国现行环保监督体系中非常重要环节,环境监测的质量影响非常广泛,但是受到环境监测单位资金和人员的限制,基层的环境监测单位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只能够尽量完成监测任务,对于质量的把控相对较差。
2.2 国家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环境监测工作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的,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体系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所以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得不够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到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体系。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这些法律法规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指导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于环境监测的内容却相对较少,对于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内容就更少,这就使得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缺乏法律法规作为指导,既缺少对检测结果的法律认定,无法通过法律法规对检测结果进行定性处理,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参考,法律效力较小。所以就使得环境监测单位对检测过程和结果的重视程度不足,检测结果不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但是检测结果造假对于企业和地区旅游来讲,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尤其是企业审批,环保检测是必需的步骤,环保检测不通过企业就无法开始生产营业,所以会有企业进行环境检测结果造假,以使得企业环保达标,由此滋生的贪污腐败案件也存在。但是国家对于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远远超过对环境检测结果造假,这就使得企业的违规成本较低,也就使得环境监测单位的造假行为层出不穷,环境监测的质量也就一降再降。加上国内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监测的内容和方式,只给出了监测的标准,而对于违反标准会有怎样的惩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又使得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方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工作质量较低。
2.3 环境监测技术不够先进。在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中,另外一个重大的不足就是技术问题。既包括环境检测的技术问题,也包括质量管理的技术问题。首先,环境监测的技术不足,国内目前的环境监测单位是下属于环保局的一个小部门,通常为环境监测中心(站),分为自收自支或者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两个类别。前者在资金充足度上往往比不上后者,由于是自收自支,所以环境监测站需要节约成本,也就意味着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上的升级,也没有资金进行人员培训,甚至连基本的检测实验都做不了,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第三方机构检测造假的可能性比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单位造假概率要大很多。而对于第二类,政府财政全额支撑的环境监测站,虽然资金相比第一类充足,但是总体能够获得的财政资金仍旧比较紧缺,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并且这些监测单位的资金大多用于提升室内检测的技术,比如理化实验设备,或者光电分析设备、室外检测技术却没有足够提高。在实际的环境监测工作中,室外检测才是主要的,特别是对水体和空气质量的检测,采样检测偶然性太大,检测结果不够精确。检测技术上的欠缺导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没有基础,如果没有检测结果,那也谈不上对检测结果进行质量管理。
2.4 检测结果公开公开问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另一个问题是监测结果的披露问题。环境监测结果主要的作用是监测某地区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发现该地区的污染问题,并且及时加以解决,以及对企业的环保指标是否达标进行检测,决定企业能否运行。所以环境监测结果的披露是相对重要的环节,但是在实际的检测结果披露中,由于造假行为的存在,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够高,准确性受到质疑。这是环境监测结果公开的首要问题,也是影响最为严重的问题,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中,对于如何进行环境监测结果的公开没有详细的规定,具体的披露内容和方法取决于地方环保部门,这就使得环境监测单位可能会为了地方利益的发展,或者为了地方环保评级,而披露虚假的环境监测数据。另一方面,环境监测单位在进行内容披露的时候,有可能会出于某些目的,将对被监测企业或者地区不利的检测数据及内容隐藏起来,只披露其检测结果中合格的部分,比如一家化工厂主要的污染是对河流水源的污染,但是环境监测单位披露的时候将这部分污染的数据隐藏或者造假,而重点披露大气和土壤等受污染程度较轻的内容,这种披露形式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让后期的环境监测单位披露内容皆为真实可靠全面的内容,是构建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之一。
3.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3.1 提供了环境监督的内容。虽然目前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但是其所包含的基本要素是完全的,即环境监测的项目、基本方法、原则和具体标准。比如对于水体污染的检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定了水体污染监测需要检测水中的氧含量、微生物数量、重金属成分和水溶性物质的量等,并且国家制定了检测的标准。这对于我国环境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直接的指导,在后续的环境保护监督中,能够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大监测力度,实现高质量的环境监督和保护。
3.2 完善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机制。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新时期我国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环保机制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就是环境保护机制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通过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打造长期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对某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实现长期监测,对于出现的污染情况及时加以干预。利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结果,实现高质量的环境保护监测,推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期化,持续不断地对环境进行监测,这就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意义。
4.创新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方法
4.1 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一个针对薄弱环节(如应急监测、现场监测)的质量监督体系。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尤其是要注重对薄弱环节的监督,这样不仅可以让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更清晰,还能够提升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体系。目前,部分环境监测站是以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要求在实施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活动,但是,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一方面要确保监测仪器的准确及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另一方面还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现场采样的完整性、数据传输的一致性、分析评价的正确性。因而,根据实际环境监测的特点及客观规律,构建一个适应环境监测工作实际、贯穿于整个环境监测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并使其成为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遵循的管理程序和准则是十分必要的。
4.2 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全国环境监测条例》,对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强化环境监测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发布,构建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环境监测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制度、环境监测技术的认证制度、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验及准入制度等等,有效规范环境监测行为,从法律、制度、人员基本素质上为环境监测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尤其是在“互联网+”这一国家战略背景下,大数据、“互联网+”等职能技术和理念逐渐成为环境监测的重要手段,不仅加速了行业的发展,而且给境监测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更加需要加强相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4.3 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对于基层的环境监测单位,需要加大对其资金与技术上的投入,环境监测是技术工作,需要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够提供更加精确的检测结果和监测机制。在当前国内的环境监测单位中,由于地方财政或者监测单位自身的营收能力,使得环境监测单位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存在不达标的情况。因此,需要加大对环境监测单位的资金投入,将地方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结合起来,既给予监测机构财政上的支持,也允许监测单位在适当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营利性检测工作,获取收益,从而优化单位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
4.4 加强对环境监测结果披露的规范。对于环境监测结果的公开问题,需要建立专业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规范,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需要交由专业的单位对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对其中数据不合理的地方加以指正,对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内容及时指出,并且同时利用大数据监测对检测报告中的结果进行分析判断,以保障监测结果的真实可靠。
5.总结
环境监测是我国环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利用环境监测可以长期有效地对某地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指导环境监测工作与审查环境监测工作的基本途径,尽管当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完善,通过自身体系的优化、法律法规的建设、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结果公开的规范,在今后必定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实现更高质量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