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息共享视角的智库服务效能提升路径研究
2021-12-26杨阳
杨 阳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 210000)
智库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力量,也是党政决策部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激发了智库参与政策研究的积极性,也标志着智库建设进入新时代。信息资源是智库参与政策研究的基础,信息获取能力是影响智库效能发挥的关键因素。如何基于信息共享的视角,加强决策部门与智库间的信息匹配,有效发挥智库功能,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是关注重点。
1. 研究综述
对于从信息视角探索智库建设,目前已有大量关于智库信息配置必要性的研究,认为智库高质量的知识供给依赖于高质量的信息资源,例如詹姆斯·麦甘(2013)提出,智库是知识与政策之间的桥梁;朱旭峰(2014)指出信息是保障智库思想产品质量的基础,李刚(2016)认为智库需要依据数据与事实支撑科学决策。从信息与智库效能的关系来看,Eisenfeld(2017)详细分析了智库情报分析中精确性与政治化因素对情报分析工作的影响,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内很多数据资源仍掌握在一些权威机构、特殊部门、商业机构手中,或散落在各级政府部门中,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极大制约了数据资源效能在智库知识生产中的发挥。从信息角度来提升智库效能,王铮(2018)发现在智库知识运营和生产流程中,数据和信息资源属于过程的前端活动,李阳、李刚、张家年(2016)等提出了“数据资源+工具方法+专家智慧”智库机能提升的基本研究范式;石伟(2021)、杨宝强(2021)等提出建立智库公共政策研究的数据库来建立政府信息与智库研究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前述研究,发现专家学者肯定了信息需求是智库从事政策研究的派生性需求,强调了信息的基础配置作用,认为智库对信息的获得情况将直接影响智库的效能。但从微观角度分析信息资源形态的类型、具体供给条件下的行为与模式、发挥的功能与实际产生的政策效果等,相对关注较少。
本文将基于智库信息共享的供需结构性考察,剖析不同信息共享类型下的智库服务形式,不同信息共享类型下的信息需求偏向和特征是不同的,研究智库研究内容、可达范围、具体路径和政策效果,有助于识别不同信息共享形式的政策偏向,分析信息资源禀赋的智库成果偏向,识别信息的不对称产生的决策偏差。在此基础上,通过路径选择引导构建信息共享网络,推动智库效能不断提升。
2. 不同类型信息共享形式下的智库服务模式
根据智库信息的获得范围与使用对象分类: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所有人均可获取并使用,视为完全主动公开信息;二是仅面向一部分人公开、获取、使用,为部分公开信息;三是仅由政策制定部门内部掌握,外部不能获取的,为不公开信息。对应到智库信息范畴为以下三类:
2.1 完全公开的信息共享形式
一类是决策部门在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中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策文件、通知、意见、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另一类是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项目、课题等,包括各类面上基金项目以及智库类项目等。这两类信息政府共享积极程度最高,智库可以公开获取, 并通过预留的上升渠道反馈至供给方。在效果方面,决策部门的信息共享对象范围广、针对性较弱,成果反馈量也较大。
2.2 部分公开的信息共享形式
一是决策部门与部分智库有独立的合作渠道,智库获得的信息具有排他性,表现为政策部门对智库点对点提需求,智库完成指定题目提交成果;二是决策部门主动就某项政策方案或议题,选择部分智库参与座谈、调研等,决策部门主动提供信息,进入信息圈的智库可获得信息,成果形式为专家提交会议发言材料、会上建言献策等;三是决策部门以课题形式委托专家进行相关研究,专家围绕项目选题开展研究、提交成果报告等。上述三类表明决策部门有积极的信息共享偏向,信息共享指向明确的群体,针对性强,政策效果受决策部门的战略眼光、智库的研究实力影响。四是部分智库专家主动调研,决策部门接受调研并向其公开内部信息,或是智库就问题组织座谈会,邀请政策部门参与,政策部门在其中公布一部分信息,成果形式包括共同发表皮书、研究报告等。这一类信息共享以智库的主动推进为主。
2.3 不公开的信息共享形式
决策部门将信息牢牢掌握在内部,完全不对外公开。在这一形式下,政策部门无信息共享偏向,外部环境不了解政策方需求。但是,与也存在智库主动报送这一类信息相关内参的偶然性现象,相对较少。
3. 不同信息共享形式下的智库研究内容、范围与政策效果
3.1 不同信息共享形式下的智库研究内容、范围与特征
一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信息不涉及对象差别,信息具有一致性,因此对主动公开不再做细分。从内容上看,主动公开的信息共享,多为决策部门重点关注的议题,或是决策过程中实际面临问题,信息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的特点。从范围上看,信息共享范围受公开部门层级、职责范围限制,表现出层次性的范围特点,一般国家主动公开的宏观、战略性强,地方则是信息范围较窄。反映在具体信息特征上,整体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研究问题具有紧迫性、周期性。二是部分公开及不公开。部分公开的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获取智库,另一类是信息排除智库,信息排除智库与不公开智库获得信息相同,合并为一类。第一类在内容上,获得信息具有真实性、具体性、完整性,范围多为一个政策部门出台、交叉少,研究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针对性。第二类非公开信息具有零散性、滞后性、敏感性的特点,以及宏观性、长期性等特征,研究范围相对较宽、跨部门、战略性强,但是与实际需求可能有一定偏差。
3.2 不同信息共享类型产生的政策效果
一是信息的不对称与强弱位置。信息优势智库政策建议越得到政策部门的青睐,研究的问题更适配政策部门的口味,一方面智库在某领域中的话语权、影响力不断增强,容易产生政策咨询“寡头效应”,影响决策的多元性,另一方面可能被政策部门同化,迎合式色彩浓厚,影响建议的独立性。信息劣势智库则相反,同样作为社会或群体的代言人,也拥有提交政策方案影响政策的权利,但实际中由于信息的缺位,对政策过程无法参与或参与程度较低,与智库间理想的相互制约或互为补充的格局差异较大。二是层次性影响协同性。受政策部门信息公开层次性特征的影响,政策问题对象、研究方法、政策问题研究偏向等均有差别,专业性的政策部门与智库点对点的信息共享已有很多,但关系国家战略需求相关、多政策部门交叉的协同信息共享还比较少,这类信息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密切相关,不是靠某个智库、一个学科甚至一所高校的力量就能够真正解决的,需要开展多个研究机构的协同攻关,凝聚多方智慧,开展多学科的交叉研究,才能取得高水平的成果。三是智库信息共享效能的“马太效应”。长期来看,信息优势智库产出的成果多,产出速度快,质量越来越好,与决策部门信息越来越近,获取的资源也越来越多,呈现出良性循环模式;信息劣势智库成果则是显得“不接地气”,与政策部门需求差距大,越不受政策部门欢迎,参与积极性越来越低,与政策部门的需求也越来越远。长期表现出“好的越好,坏的越坏”的马太效应。
4. 智库服务效能提升路径
4.1 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属于公共资源,除涉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依法、全面、充分、及时公开,应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范围,设置操作性的判断标准,为智库研究提供信息支持。并消除各类智库在信息获取门槛上的差别,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畅通智库研究中依申请公开的渠道,提升公开质量。
4.2 理顺政府与智库的信息共享机制
重点加强决策部门与智库的信息共享组织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络制度及规范工作交流共享等形式,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资源,加强决策部门与智库的交流协作,增强联系的密度、深度,完善构建信息共享网络。
4.3 建立决策部门面向新型智库的信息共享数据库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发展的成果,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资源优势,利用新技术建立有利于智库公共政策研究的数据库,构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缩短信息收集时间,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实现党政决策部门与智库间的有效对接。
4.4 重大事项决策上优化信息共享形式
一方面,针对信息的层次性,在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完善定密机制,严格限定密事项;另一方面,有效发挥智库的专业能力、综合优势,预估风险、纠偏纠正、优化决策,加强智库作为决策部门与民众间的桥梁作用,加速政策共识进程。
5. 结语
党政决策部门与智库的良性互动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信息共享则是党政决策部门与智库进行良性互动的核心与关键。本文分析了不同信息共享形式下的智库服务模式,不同模式下研究内容、范围以及政策效果等均有较大差异,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理顺信息共享机制、建议信息共享数据库、优化信息共享形式能够提升智库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