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问题及对策初探
2021-12-25唐晋文
唐晋文
(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综合执法队,广西 贺州 542708)
1.引言
生态护林员工程为生态扶贫中极为关键的构成成分,对于贫困区域生态面貌环境有所改善,使得生态的承载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精准扶贫工作中有效措施之一。把部分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贫困人口逐渐转化成生态护林员目标在于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时,对于一部分的人口贫困问题进行相应解决,为一种兼顾扶贫与生态的惠民项目,深受相关政府单位与山区贫困人民群众欢迎。
2.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现状剖析研究
中国地域辽阔,全国拥有无数山脉,而山脉具有发展种植业得天独厚自然环境,并且部分地区的矿产资源是极其丰富的。近些年来,林区山脉出现毁林开垦种果等问题,果业的开发逐渐达到高潮,但是导致了一定水土流失以及生态条件破坏问题。为了对于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牢固树立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2016年,中国国家林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运用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来使当地的有劳动能力部分贫困人口逐渐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工作人员”需要,并且综合的考量了贫困人口的脱贫需要与森林资源的管护需求,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以及财政部,实施选聘相关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来担任山林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该选聘工作以集中连片的困难区域当做重点,以有着一定劳动能力,不过无业可扶以及无力脱贫等贫困人口作为相关对象,不但有效的促使贫困人口于家门口实现就地的转移就业,而且使得森林资源生态建设的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对于林区林木以及动植物具有有效保护作用,使得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脱贫致富这个双赢计划得到有效实现。
以某地市为例,该市地处山脉区域,现存在163.75万亩林地,大约占据本地区总土地面积62.7%,且森林的覆盖率达到了60.82%。2019年全市共包含了962名生态护林工作人员,他们担负了整个城市森林资源的保护责任。这一些护林工作人员大都是尽职尽责的,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森林的防火工作当中具有着极为关键的影响,不过在现实工作当中还面临了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积极进行创新探索,将生态护林工作人员对森林资源的管护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3.生态护林员所存有的问题
3.1 生态护林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护林工作人员岗位通常需时常上山进行巡查,因此对于身体素质方面的需要是比较高的,而目前现所看到农村贫困人口当中大部分均为缺少劳动能力老弱病残群体,大部分是难以胜任相关的护林工作;并且生态护林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是在初中甚至以下的文化水平,本身素养较低,时常出现随意采摘野生植物,在正式上岗之前,没有做好对于森林法当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有效的学习,而且对于林业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是不熟悉的,对于林地、天然林、公益林以及森林的防火知识所知极少,更加无法做到在山区中对于林地保护以及天然林与公益林的知识进行宣传。
3.2 工资待遇较低
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的家庭条件一般是处在贫困状态下,其生活极为不富裕,而劳务报酬为每年1万元,平均下来的话一个月大约是833元,假如严格依据每个月不得低于26天巡山管护工作,则护林员难以存在其他闲余时间去赚取另外的额外收入,和外出务工的收入进行比较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因此难以对于一个家庭正常的开支进行维持。
3.3 工作压力较大
生态护林工作人员实施“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管理制度。经过县(区)、乡镇、村组的层层筛选以及审核,并由相关乡镇政府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来签订相应管护协议文件,乡镇林业站并负责进行管理以及相关上岗培训,村委会的工作是负责生态护林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安排。因为农村环境的整治难度较大,因此生态护林工作人员除了需要日常进行巡山,而且还会被安排与农村的保洁员一起对于农村的卫生环境进行打扫处理,环境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在碰到上级进行检查的时候,可能需要连续百日于乡村路上进行卫生处理,分工不合理,导致护林工作人员间工作量是不均衡的,进而使得生态护林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3.4 林业主管单位对于生态护林员疏忽管理
对于生态护林员定义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范围之内,由国家财政安排相应补助资金来支撑购买劳务,接受聘用参加沙化土地、森林以及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管护服务工作人员,因为生态护林工作人员实施“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管理制度,县级的林业主管单位除指导生态护林员的选拔聘用以及拨付资金之外,几乎没有对于生态护林员任务进行安排,导致乡村两级对生态护林员劳动力进行滥用,使生态护林工作人员没有可以真正的发挥出森林资源管护作用。
4.相关建议和对策
4.1 严格控制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关
严格依据国家林草局相关需要,严格把控申报关,保证选聘工作是透明公开的。本着自愿申请、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以及择优录取准则,依据“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流程,于乡村醒目区域张贴相关选聘说明,对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资格条件、程序、名额、方式、范围、管护报酬以及任务进行明确。乡镇政府单位应成立相关财政所、林业站、扶贫办与驻村干部当做成员考察小组,并且重点对于申报人员健康状况、贫困程度、政治素养还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考察的方式采用找村民、申请人谈话,综合评审、查看资料以及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乡镇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准则,对于拟申报的生态护林员名单于乡村公示栏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并且广泛听取村民建议。
4.2 强化业务的培训,提高业务素养
生态护林员团队为对于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关键力量以及忠诚卫士,为了进一步使得生态护林员的综合素养得到提升,打造出专职的管护团队,提高森林资源的管护效果,县乡村三级需要积极组织对于护林员实施岗前的培训与定期实施综合的培训工作,重点对象为新聘用的护林员。需要关键围绕着护林员的岗位责任、法律法规、业务常识、安全巡护以及工作技能等多方面知识实施培训工作。而且强化检查督导,提升护林员的尽责履职能力。使护林员对于林区的基本情况有明确了解认识,清除森林资源的保护意义与相应法律政策,清除森林火灾出现的特征以及规律,还有火灾的扑救措施与火场紧急避险方面教育等知识。使管护职责与管护范围得到明确,学会填写相关巡山日志以及信息上报等方面基本的工作流程。
4.3 加强政府的扶贫资金投入
生态护林员依据每年1万元的标准,需要及时按季度进行发放,实现真正的“一人护林,全家脱贫”。而且县林业局应当对护林员装备统一的服装以及护林巡山工具,切实强化生态护林员责任意识,真实的将团队宣传力量发挥出来,践行与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逐渐形成群众自觉参与良性循环;因为护林员的工作条件较为恶劣,护林防火的巡查进程当中时常会碰见巡山跌伤与划伤等多种意外伤害,使护林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为确保生态护林员在野外巡山工作中人身安全,相关政府单位需要对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使巡山护林进程当中出现意外伤害的忧虑得到消除。
4.4 强化督查指导,使管护效果得到提升
乡村两级应严格依据护林员“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管理制度,仔细履行日常的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人社局、林业局、扶贫办以及财政局应当联合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以及巡回检查等措施,对于护林员的工作状况实施常态化的督查,保证生态护林员的政策获得实际效果。重点加强护林员的选聘续聘、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巡山情况、出勤情况、日志填写情况、相关政策文件掌握情况以及护林员个人资料的质量等多方面指导检查的力度,预防护林员代岗、脱岗以及管护工作责任不清与履职不到位状况出现,逐渐提高森林资源的管护成效。
5.结束语
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护林员工作扎实完成,提升巡护的水平,于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时,将生态保护的惠民政策落实下去,实现贫困户的脱贫致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