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及建议
2021-12-25刘云波
刘云波
(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吉林集安 134213)
我国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出了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尤其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允许了经营权的流转,适度开放了农村土地入股权限,鼓励我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带动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此外,要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
1 出现背景
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升,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幸福感、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振兴的自信心,并积极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富强复兴而积极奋斗着。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教育、医疗卫生及土地等关系到人们利益、生活质量及祖国发展的问题不断显露,其中“三农”问题已成为乡村发展的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很多农村广泛存在着耕地荒凉、林地荒芜、土地利用率低下及农民相关权益缺乏保护等情况。土地对农村经济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目前这些土地的经营现状严重阻碍了乡村的振兴。所以,采取措施去解决农村土地经营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村的经济效益,加快现代化进程,成为我国发展的一道难题。而其中推动土地有序经营及合理、有效的流转成为处理该问题的重点[1]。
2 意义
虽然我国占地面积非常广阔,但耕地资源却相对缺乏,并且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都是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方式,相当一部分地区荒地无人种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资源对一个国家来说意义重大,允许土地经营权在市场上进行合理的流转,能够使真正想要发挥土地资源作用的人实现土地的价值意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仅能够实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有效提高荒地的土地利用率,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的资金投入,使农村土地经营能够产业化、有效化,最大限度地发掘土地的利用价值。
3 存在的问题
3.1 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我国土地主要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基础上,依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流转,通过研究我国法律在相关方面的规定,发现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有明确保护的相关规定,尤其是经营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对于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却仍有不足,相关土地流转的规定不够全面。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虽然提出了土地流转的方式,但是对于相关程序和过程管理及在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和要求并没有完整化、细节化的规定,在土地流转中,经常会对经营权有争议,导致很多农民失去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积极流转土地及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总之,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上,虽然明确了整体上的权益保护规定,但是很多细节性管理及程序问题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
3.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单一
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很多明确的规定,主要有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抵押及转包等,但是由于这些土地流转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很多农民缺乏对相关法律上方式规定的了解,并且受传统流转交易习惯的影响,仍旧以转包和出租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极少使用入股和抵押的方式,导致土地的价值并不能得到针对性的利用。单一的流转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土地生产规模的扩大,不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收入水平,导致很多农村的年轻劳动力流向了城市,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土地闲置。
3.3 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意识
现如今,大多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比较随意,很多农户私下以口头合同的方式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缺乏相应书面的程序规范。即使按相应的程序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经营权流转协议具体内容和法律细节,甚至是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现土地经营权的纠纷,很容易出现伤害一方正当利益的情况,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不太合理。深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就是人们缺乏相应的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3]。
3.4 缺乏完善健全的制度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相应的制约和监督制度,而在实际的经营权流转中,很多耕地资源变成了建设用地,并且相应的惩罚力度较轻,甚至有个别村干部会忽视不管,此外,制约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使权利的界限模糊,甚至有个别村干部为了政绩和利益,违规操作、更改经营权的流转合同,严重损害了经营户的合法利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相应的保障、指导制度不够完善,农村年轻劳动力之所以到城市到工作很多年后,也不愿意将自身的土地流转给他人,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在城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医疗或社会保障,担心将土地承包经营给他人后,会对土地产生破坏,影响到自身权益。另外,很多农村中的中老年劳动力对相关的土地政策和土地经营利用方式缺乏了解,而政府的指导制度又不健全,导致很多专业性政策普及和农村土地经济营发展的服务并不完善。
4 建议
4.1 完善法律细节规定
通过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分析,要想保障好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就要完善土地流转前后相关权益的法律细节规定,尤其是关于土地产权关系、流转后双方权利及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定。还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规和政府政策,对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及承包权具体细节的配置和利用进行明确的规范,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惩罚措施[4]。
4.2 创新丰富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入股、抵押等流转方式的应用较少,对于流转方式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地区,因地制宜,采用一定的方法丰富相关的经营主体,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有针对性地流转到合适的经营主体。政府应探索相应的交易平台,建设相关的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户提供选择土地流转方式的平台,鼓励经营权入股、推广抵押等其他流转方式,最大化地发挥土地利用价值,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
4.3 健全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1)完善监管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内容及价格的评估制度,登记转让规范,充分发挥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监管职责。2)完善保障制度。为增强人们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减少人们对自身权益的顾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各个方面的保障制度,让农民能够放心地将土地交给有需要的人经营利用,扩大土地生产的规模,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5]。
4.4 加强政策及法律的宣传普及
为了增强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和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自身掌握土地流转相关程序的规范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应积极为人民服务,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及法律规范的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流转的具体过程和规范,推动流转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减少相关经济权益纠纷。
5 结语
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是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关键部分。相关政府及社会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发展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对土地流转问题的重视程度,完善三权分置等相关配套制度,创新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为土地经营赢得更多的劳动力。政府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培养人们的土地经营意识,结合实际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质量和效率的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