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模式研究

2021-12-25王玉香韦金票

科技经济导刊 2021年4期

王 敏,王玉香,韦金票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1.引言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跨区域合作成为各国贸易和投资的新模式。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将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而濒临东盟的中国广西被赋予“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的重要功能定位。目前中国广西与东盟国家合作的产业园区主要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在两国跨境合作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合作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统一、软硬件设施不完善等诸多困难。为此,本文通过对中马“两国双园”的案例分析,并与国内代表性跨境产业园区进行比较分析,重点探讨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的合作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障碍,进而提出优化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模式的策略。

2.国内外跨境产业园区建设概况

2.1 概念界定及内涵

产业园区是为了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而建立的特殊区域环境,是培育新兴产业、聚集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常见的产业园区有:物流园区、科技园区和生态农业园区等[1]。本文研究的中国(广西)跨境产业园区,是指两国以上国家或地区利用边境区位优势,以提升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边境人文交流、提高边境投资吸引力为目的,在边境指定区域开展进出口加工、进出口商贸物流、跨境旅游等跨境经济合作的统称[2]。多年以来特别是“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之后,中国(广西)不断探索与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方向和模式,在合作机制、产业定位、园区规划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2.2 国内外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模式类型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我国与双边关系较好的国家签订了跨境合作协议,建立了多种类型的跨境产业园区。曹阳,王亮(2007)从区域合作主体、合作关系的结构安排、合作形成的空间结构、合作双方的互补关系等首次总结性地提出了不同的区域合作模式和类型。

2.2.1 政府主导模式

大多数跨境产业园区都会采用的此类合作模式,即合作动向和目标由政府来主导,或由政府成立专门的相关部门管理日常园区的正常运行,并为企业入驻、发展提供相关服务,这种模式的优越性在于政策、财政等政府资源支持,运营主体比较明确,不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同时当市场机制失灵时,政府可以有效的调控,如提供相应的公共物品,消除区域行政壁垒等;不足之处在于,由于该模式很大程度上受两国政府的影响,容易导致跨境区域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受阻,加重地区条块分割[3]。上莱茵河跨境合作区、朝韩开城工业园区和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就是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其中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由两国政府专门成立了中越双边合作委员会,对合作区的规划、运营和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同时双方政府在融资范围、税收减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2.2 互补型合作模式

从经济学研究角度分析,投资或贸易双方利用自身盈余通过合作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和资源最优配置,这就是互补型的合作关系,主要包括产品互补、优势互补、资源互补[3]。当前跨境产业园区通过对两国的票资源、产品和优势互补,并重新整合,形成全面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使跨境两国都能实现共赢。以珠澳跨境工业区为例,珠海在自然资源上具有独特优势,土地租金便宜,劳动力工资水平低等,澳门在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通过成立跨境园区,双方在不同的产业链灵活安排,实现两地区资源互补,产业优势整合,形成规模经济和正的外部经济效应,最终达到合作双方共同获益的目标。

2.2.3 共通合作模式

在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时期,不同的行政主体之间存在较大的行政管理障碍,但各国或各地区通过一体化的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进行联合行动等,这些不同行政区域间采取同一行动的合作称为共通合作。众所周知,跨国境的合作只靠市场机制不可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必须要依靠政府来构建一体化合作网络平台,实现跨国之间的交通、信息和管理共享[3]。这种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有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区、云南文山州中越经济合作产业园区等,其中云南文山州中越经济合作产业园区以双边地方首长为首,制定了“四网”为主的基础设施、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水陆空交通网络、推进水利网络和能源网络等建设,实现园区内高效率的信息化运营管理。

3.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成效及主要障碍

3.1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成效

跨境产业园区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目前中国(广西)与东盟的跨境产业园区最典型是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以下通过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合作模式、产业定位、园区规划、区位选择等方面探究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成效。

3.1.1 合作模式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我国与外国建立的第一个“两国双园”模式的跨境园区,“两国双园”的合作建设模式作为国际投资、贸易、科技和产业合作的创新模式,打开了中国与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建设的新思路。“两国双园”合作模式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由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主导,分别在中国的钦州和马来西亚的关丹都建立合作园区,并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其次,“两国双园”的创新合作模式也属于互补型模式,实现了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资源共享和产业互补,为实现产业融合提供了重要的合作平台,并已取得显著成果。最后,“两国双园”合作模式提升了广西在全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区域合作中的战略地位,为中国与东盟在交通、信息和管理等共享合作带来了积极效应,实现中国-东盟共通合作发展,并以“一带一路”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以共建“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双边经贸易合作水平。

3.1.2 产业定位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在产业规划方面,主要以双边的特色优势产业为切入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材料及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服务业等6大产业。例如园区重点发展引进带有节能环保等安全材料的大型材料企业,通过系统合作,加大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带领发展作用力强的新兴材料产业的发展力度,使其成为我国的新兴材料产业基地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对马来西亚及东盟其他各国丰富的海洋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发展,展开有效的高新海洋产业的技术发展合作,使得海洋生物产业和有关海洋设备工程的制造业能够健康发展等等。通过产业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打造成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区,实现中马两国产业互补,推动区域经济和产能合作发展进程,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经济效应。

3.1.3 园区规划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总体规划55平方公里,主要划分为工业区、科技研发区、配套服务区、生活居住区等四大功能片区。其中重点对中马国际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创教空间)和中国—东盟教育装备产业园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投资金额高达4个亿,规划用地面积超过1600亩。在高技术发展时代,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以科-教-产-学为重点规划对象,深化了两国科技和文化交流。而随着园区的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园区的入驻项目数量日益增多,合作产业多元化发展,园区的整体规划也越来越走向高级别,带动了两国经济和贸易持续健康增长,更好地推进中国与东盟的深入合作。

3.1.4 区位选择

跨境产业园区在区位选择方面,除了考虑区位的优势外,还要考虑其周边市场、自然资源、行业发展以及政府机制等因素,这对跨境产业园区的运营和建设都至关重要。中马跨境产业园区分别选在广西钦州和马来西亚的关丹,其中广西钦州处于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位置,具有沿海和临近东盟的区位优势,是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通关门户。广西钦州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战略给中马两国政府合作提供了机会,促使中马钦州经济园区成为中国与东盟商业交流、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平台,并发展成为集交通运输、商务服务、科技金融、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在加大“引进来”的发展战略过程中,也鼓励本地企业大胆“走出去”,实现两国资源和产业的高效融合,不仅提高了广西钦州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且可以有力推进中国与东盟在科教文卫方面的长期友好合作。

3.2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存在的主要障碍

3.2.1 政策导向不明确,跨境法律不统一

一个新的跨境产业园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企业入驻园区的基本保障。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自2013年获批后,园区建设的土地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政策等并没有及时出台,以及出台的政策缺乏导向性,导致企业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利用相关政策。其次,随着入驻企业不断增多,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种冲突矛盾也会日益激增,而目前中国-东盟联合制定的跨境合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统一的法律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打击外商投资者的信心,严重阻碍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进程。

3.2.2 行政监管机制不透明,产业布局不合理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不属于行政主体部门,在开展经营管理的相关活动时,必须向政府部门申请审批,导致园区工作开展效率极低。例如,入驻园区的企业在用地、用水电和消防安全方面的验收,园区内部是没有权限审批的,而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和效率都不高,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虽成立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园区管理委员会,但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监管体系不完善,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有失公平和缺乏透明度,存在盲目引进和重复引进的现象,使得园区内产业布局不合理,进而影响园区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3.2.3 跨境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缺乏联通管理平台

广西钦州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跨境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不利于广西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发展。虽然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基本建成“七通一平一绿”和“三纵九横”的基础设施,打通了连接中国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的跨境交通枢纽,但北部湾的“钦防北”在开通与东盟国家的海运航线有限,港口的数字化管理相对落后,导致货运周转时间过长,提高了运输成本。另外,园区涉外日常事务管理机构没有,入园项目咨询的跨国服务平台还未建设,缺乏园区与中外的联络平台,导致中外资企业无法及时了解园区的招商引资政策,中外企业在投资项目、双方贸易、信息交流、科技创新等方面难以推进,投资软环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造成跨境合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不利于园区合作模式的创新。

4.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模式优化策略

4.1 政府主导模式下的体制机制完善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合作模式创新过程中,继续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政策导向方面,广西政府与东盟国家之间应以科技创新、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相关重点产业为导向,在土地供应、财政税收、投融资成本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园区建设方面,借鉴国内外其他跨境园区的经验,借助于广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带来的机遇,积极推动双边政府的友好协调,加大园区的开发力度。法律法规方面,双边政府应共同制定统一、透明、公正的跨境合作法律制度建设,强化园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园区运营管理的行政效率,为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园区监督管理方面,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应建立一个高效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对引进的项目进行有效监管,保证园区内合作项目高质量地顺利完成,推动中国(广西)与东盟之间的深层次的合作。

4.2 互补模式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为保持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的合作健康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双边资源共享、信息技术交流是创新园区合作模式的必然。首先加大产业规划力度,对跨境园区进行产业调整,以主导产业为中心的作用下有效选择招商引资的工作,实现利用各自的优势条件去发展特色经济,如跨境园区可以利用所具备科技资源优势,建立高科技产业园区的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形成高科技产业集聚效益,促使产品从产业链低端至高位提升发展。其次依照政府对产业相关政策的规定,争取奖励资金的搀扶政策,鼓舞园区中的企业对落后产能的优胜劣汰,从而提高园区的整体产业水平,稳步推进跨境园区的合作模式创新。

4.3 共通模式下共建联通管理平台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是交通、管理和信息交流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双方政府应共建联通管理平台,积极探索广西在设立面向东盟的开放型园区新合作模式。一方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化管理,提高跨境交通、物流等信息化水平,构建先进的交通网络基础设施;同时,积极推进跨境园区联合协调机制,搭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探索跨境产业园区新型合作模式,优化创新创业资源配置,实现产业链转型升级,推进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的交通、管理和信息一体化发展。

5.结语

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园区是推动中国外贸和投资创新发展的新路径,不仅推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升级发展,也提升了广西等边境地区在“一带一路”等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地位。深入研究中国(广西)—东盟跨境产业合作园区,不断探索跨境产业园区在合作模式上的创新,提升广西持续对外开放程度和投资水平,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