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林业行政执法现存问题及其对策
2021-12-25钟文驹
钟文驹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广西 贺州 542800)
目前我国林业资源破坏的现象,愈发严重,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林业司法体系的缺漏不仅阻碍了林业行政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也使得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活动无法顺利开展。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转变对策,推动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力度的加强,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国林业资源的保护奠定基础。
1.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要想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就必须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屏障。近年来,政府对于林业越来越重视,这也凸显出林业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要集中我们的力量去保护好我们的林业资源,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目前我国的林业资源被破坏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也渐渐影响到了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不难发现,几年来雾霾天气愈来愈多,并且空气中的PM值也在升高,土地沙化和流逝现象严重,这都与林业监管不严有着多多少少的关系。
林业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众的配合,政府的管理,作为地球的一份子,大家要主动扛起爱护环境的伟大旗帜,一方面自身要为保护我们的环境出一份力,爱护我们的花草树木,低碳环保;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配合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另外,从林业行政执法方面考虑,我们要不断细化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系统,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为林业管理开辟一条方便顺畅的管理之路,让林业管理更加井然有序。
2.林业行政执法现存问题
2.1 部门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现阶段,我国林业执法机构与执法单位数量较多,执法主体多样化,编制也比较复杂,所以就容易导致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如在进行人员调度与人员选拔的过程中就容易收编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执法人员,这些执法人员因为没有受过系统的培训,所以缺少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专业素养较低,执法水平也有待提升,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这些执法人员也无法很好地发挥其效能,对整体的执法水平产生了不好的影响。除此之外,繁杂多样的执法主体,也会使执法过程过于复杂,既降低了执法的效率,也使执法内容变得混乱不堪,如当执法主体过多的情况下,就会给一些偷懒耍滑的工作人员留下机会,有些人可能相互推卸自己身上的责任,使得需要帮助的广大群众不能很好地得到帮助。这些都是滞怠解决的问题。
2.2 林业知识宣传力度不足。林业知识宣传不到位的影响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群众的环保意识低,对林业资源保护不够重视,导致实际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缺少广大群众的配合,使林业行政执法不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率与执法力度。第二个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缺少专业的法律意识,上层领导对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为林业行政执法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此外,在林业知识宣传过程中还存在宣传范围小、宣传力度不够、普及程度低、宣传内容缺乏创新、宣传对象不明确等问题,既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效果。而且林业知识宣传力度的不足,也会给民众造成错误导向,一方面会让大众轻视林业的监管制度与监管体系;另一方面也会给大众造成误区,政府并不重视林业的监管维护和保护,这都多多少少为林业的发展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3 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主体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执法单位过多,执法主体多样化且过于分散,导致有些职能出现交叉情况,责任划分混乱,无法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推卸责任,降低了执法工作的效率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第二个是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守法意识不强,使具体责任无法落实到个体单位,出现执法人员之间推脱责任、越权行使责任等情况。既破坏了执法环境,也影响了林业司法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不利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监督力度不足。监管力度不足是影响林业新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因素,监管力度不足既会影响林业执法环境,造成执法环境混乱等现象,也会使执法人员因为缺少监管而逃避责任,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其中监管力度不足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是由于林业资源所处现实环境的特殊性,其多处在远离人群的偏远地区,导致在发生事故之后的处理过程中缺少公众监督,无法确保执法力度,公众监督力度过弱的同时也弱化了整体监督力度,无法为执法工作提供一个严格的监督环境。第二个原因是现存的林业司法条例不够完善,大部分只针对执法的岗位,却缺少对执法人员个体的监管,导致在事故发生后,出现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调离岗位从而逃脱责任,使事故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第三个原因是监管政策不够完善,现有的监管政策大部分把重点放在事故的处理问题上,而对流程的监管不到位,此种监管模式缺乏专业性与科学性,无法很好的处理较大的林业事故。
2.5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林业法律法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林业法律、法规可行性差,由于立法过程中缺乏实地考察与立法过程较强的独立性,使得许多法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例如相关法律条例的冲突问题、不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冲突问题等等。第二个是现存的法律条例过于笼统化,缺少对专业名词的详细解释,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既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也降低了实际执法力度,增加了执法难度,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2.6 科技支撑力度弱。目前的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大多采取的是人工巡检等方式,既增加了工作难度,也加大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在信息获取方面也比较落后,具有滞后性,信息获取也不够全面,不能够为林业执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应该尽快完善科技推广的方式,使其与基层群众相连接,提高整体的林业行政执法效率。
3.林业新政执法的相关措施
3.1 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素养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要完善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执法程序,对林业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排查,加强对新进入的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素养,按时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效率。第二个是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对越权行使职权的执法人员和滥用职权的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惩罚,并对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奖励,为执法团队树立榜样,奖罚分明。第三个是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工作态度,使执法人员具有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三个方向,第一个是对基础法律条例的完善,要依据实际情况对现存的法律条例中存在冲突与争议的地方进行修改,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第二个方向是要对条例中相关的名词解释进行细化,弥补条例中的空缺部分。第三个是要提高法令的地位,使法令更加具有实效性,与实际情况更加贴合。
3.3 明确执法主体。详细规划权力范围,进行责任界定,使责任能够落实到个体,在责任落实的过程中加强监管,提高责任主体的明确性。同时要对林业政企一体的制度进行改革,严厉制止权力越界的现象,将经营主体与执法主体严格分离,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
3.4 健全林业执法管理体系。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健全执法的监管体系。缺少监管与审查,一方面会给那些懒惰不肯实干的人员留空子。另一方面,也会使原来勤奋能干的员工受这些坏风气的影响,懈怠自己的工作。这都不利于林业行政执法的发展,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为了解决上面的两个问题,我们进行长期地检查发现,互相监督是一种最有力、实效最强的解决方法。提倡相关执法人员互相监督,增加监督信箱设施,鼓励大家投稿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另外还有相应奖励,激励大家共同进步。除此之外,建立督察小组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定期检查,会激起员工的紧张情绪,更加积极投入工作,但值得注意是过强的压力会适得其反,所以,要适当增压,然后再加上适当的奖惩措施,这样才能有更大成效。
4.结语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林业资源,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不断提升我国林业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增强执法力度,为林业资源的保护提供坚实的保障,推进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