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与成效及对策建议
2021-12-24商昌保谢树钦陆海清陈焕熔杨林静
商昌保 吴 峰 刘 燕 谢树钦 陆海清 陈焕熔 杨林静
(1.广西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农业水利站,广西 南宁 530313;2.广西南宁市横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 南宁 530300;3.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农业水利站,广西 南宁 530300;4.广西南宁市横县那阳镇农业水利站,广西 南宁 530301;5.广西南宁市横县植物保护站,广西 南宁 530300)
近年来,横县通过建立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强化培训、质量追溯等措施,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1.现状与成效
1.1 抓机构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形成。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在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检测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县,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县一乡一村”三级农产品监管体系,为全县农产品全程监管、质量追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抓队伍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壮大。通过公开遵选和调配,将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到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中,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由2012年的15人扩大到目前的75人,配备村监管员227名,解决了“无人办事”的问题,形成了覆盖全县初具规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1.3 抓基础保障,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结合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为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电冰箱、回旋振荡器、空调、电脑等设备,实行“六统一”(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制定监测方案,统一进行培训,统一配发试剂,统一印制抽样单,检测结果定期上报)管理措施。保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能够自主开展例行监测,提升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
1.4 抓宣传培训,广大干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增强。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宣传,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生产责任意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结合包村联户,组织技术人员深人各种养合作社、家庭农场、村民散户等向他们进行农产品知识安全的宣传,指导他们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做好关健时节,典型气候环境下的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通过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所有农资经营单位业主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2020年共开展乡镇级宣传培训30多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达1万多份。
1.5 抓检验检测,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实现全覆盖。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利用快检设备仪器,大力开展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投入品的残留检测,严格控制农产品投入品的使用,防止出现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现象。同时,在重点果蔬、畜禽基地(企业)配备检测室,认真开展蔬菜农药、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配合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做好监督抽检样品采集工作。2020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累计抽检果蔬、畜禽样品14280份。全面覆盖各乡镇果蔬、畜禽类种养基地、收购点和生产经营企业,合格率99.98%,乡镇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96%以上。
2.存在问题
2.1 监管队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求每个站定编定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不少于3人,虽然目前大部分乡镇都落实了4人,但都是兼职,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农产品质量技术推广指导,监管、检测工作等的需要。各村虽有协管员,但也多为兼职,且无工作经费,无人员工资,使其无法全身心投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2.2 快检能力仍需培训提升。全县17个乡镇的快检室虽然有51名检测工作人员,但是专业检测人员少,基本上都是兼职检测人员。对农产品采样监管缺乏系统的理论培训。在操作中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的现象,容易对检测结果造成不准的影响。除部分农产品生产经验主体采用共建的形式建立快检室,大部分生产基地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建立了检测室的生产经营主体,自检意识仍有待提升,还需要增加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他们的技术素养,责任意识等。
2.3 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足。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没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第1位。一些经营主体在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往往采取不按用药间隔期使用农药,使用高毒限用农药,或使用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等行为,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3.对策建议
3.1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方案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3.2 全面落实监管任务。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全面推行产地准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加大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宣传力度,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行为。
3.3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行贮运,包装环节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快标准体系的完善和集成转化,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或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4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中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追溯,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5 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县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乡镇要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处置预案,强化预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6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抓住农闲时节。组织对全县以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从事农产品生产主体为重点的所有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利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3.15"消费者维权日、咨询讲座、微信等平台,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4.结语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乡镇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时候,理应了解目前的实际现状与缺陷,以此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开展工作。同时还要不断增加资金成本的投入。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基础。对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但凡有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允许进入市场。如此一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果便能够达到预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