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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空间场域话语“去意识形态化”的竞合机制与协同风险防范

2021-12-23帅建强

关键词:思潮场域话语

帅建强

(1.重庆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1331;2.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成都 611130)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进入了以“两微一端”为代表的微空间场域,而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也随之延伸到了这样一个全新的场域之中。在这样的全新场域中产生了不同于以往的话语体系,意识形态话语权场域从现实的物理空间世界转向了一个虚拟化的微空间场域:一方面,拓展了意识形态话语生成领域,是人类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革命性变革;另一方面,“场域同时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这些争夺旨在维续或变更场域中这些力量的构型”。①〔法〕布迪厄:《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9页。争夺这样一个空间主要体现为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这对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威胁,而“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153页。以“淡化意识形态”“价值中立”等为代表性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与微空间场域所呈现的“去中心化”“娱乐化”等特征相结合,使其生成、发展出不同于以往“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在阐述“去意识形态化”内涵及其特点的基础上,探究其形成发展的竞合机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协同治理策略。

一、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内涵、呈现特点及其影响

(一)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内涵及其嬗变

“去”有去除、除掉之意,所谓“去……化”就是消除事物的某种本质特性,从而改变事物本质。而关于“去意识形态化”及与其名称相近的思潮,学术界已经有各种讨论,①学术界关于“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讨论往往和“非政治化”“淡化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终结论”“非意识形态化”等思潮等同起来,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这些词汇,本文也在这一意义上讨论这个问题。相关讨论见杨增岽:《“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成因与实质》,《前线》2019年第1期。对于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须放在“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形成的时空背景下去理解。“去意识形态化”思潮最初出现在萨特、卢卡奇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和以加缪、阿隆为代表的反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苏联和斯大林模式的争论之中,加缪最先使用了“意识形态终结”这个说法。20世纪50年代,以丹尼尔·贝尔为代表的一大批西方学者,在经历了二战后西方经济繁荣发展后,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意识形态已经是过去时,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信条犹在,但运动已经失败”。②〔美〕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张国清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34页。这些思潮的本质是要取消和否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说成是具有普世和永久性的意识形态学说。

随着互联网发展,“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在以“两微一端”为代表的微空间呈现出蔓延之势。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件会在网络中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众多网民的围观讨论。这样的讨论解读往往超出了一般性的意识形态关注的程度,尤其是当网络事件涉及党和政府、马克思主义思想等意识形态主体及思想之时,“许多错误思潮也都以网络为温床生成发酵”,③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51页。在公众间的交流中形成了对这些事件的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而这些意见往往和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甚至极个别意见不惜以所谓揭露真相之名,将主流意识形态和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离,激化围观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情绪,达到去意识形态化目的。因此,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就是在网络微空间场域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分解,提倡和追求所谓价值中立,淡化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与主流意识形态无关涉的微空间场域,甚至单独建立起一整套西方资本主义价值的话语体系,其本质就是“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在网络微空间场域中的再现,即否定和取消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内容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微空间场域的合法性。

(二)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呈现特点及其影响

从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涉及的对象来看,主要是政府、政党以及国家指导思想、革命历史等,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1.以逆反性消解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

所谓“意识形态化”是指“作为某种社会形态的精神指南或者理论依据的思想学说的制度化”。④唐少杰:《“意识形态化”与“泛意识形态化”》,《现代哲学》2003年第3期。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存在着两种思潮,即泛意识形态化和去意识形态化。“泛意识形态化”是对意识形态的功能、范围无限扩大化的一种思潮。这种思潮主要表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意识形态挂帅的“阶级斗争为纲”统领经济文化等所有社会生活领域,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全面意识形态化,导致改革开放后部分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逆反,走到了拒绝、回避主流意识形态的另一端。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长期以来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不能对大众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引领,只是习惯于做文件的传声筒,对大众的教育方式仅仅是简单的说教。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在微空间场域中,主流意识形态宣教延续了过去的惯性做法,使得微空间场域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呈现一定程度的边缘化趋势,具体表现为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产生隔离感,这就导致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读会朝着“去意识形态化”的方向发展。比如,党中央提出“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不少自媒体将其逆向化解读为“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造成了网民对“两个毫不动摇”的否定性理解,进而使大量网民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重大调整产生忧虑,导致了大众对党的政策的误读误解。因此,不管是“去意识形态化”还是“泛意识形态化”思潮都是对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消解。

2.以娱乐性消解主流意识形态权威性

长期以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习惯于上传下达的模式,关注点以对于社会生活宏大叙事的表达和解读为主,更多地关注政治等远离大众的非日常生活领域,而对大众日常生活领域的关注较少。日常观念出现了“价值分野”,西方“去意识形态化”思潮透过日常生活领域渗透到日常观念之中,个体对娱乐化追求的观念导致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边缘化;而微空间话语传播融合了包括短视频、短文本和音频在内的多要素话语表达方式,往往以戏谑、调侃的方式传递给广大受众,满足了公众对娱乐化的追求,但是也带来了“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①〔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页。的泛娱乐化倾向。而微空间场域中的各类话语主体出于对流量、曝光度的追求,把本该是严肃的历史、政策等拿来消遣解读,刻意制造所谓娱乐话题,其中夹杂着对西方“普世价值”的崇拜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消遣调侃,等等。在这样的微空间场域中,不仅正常的娱乐需求与审美情趣会丧失,更重要的是以娱乐化方式消减了本该严肃化、正式化的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思想和价值引领功能,主流意识形态所表达的理想、理性、崇高、责任归于娱乐,使得整个微空间场域中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趋势:主流意识形态被边缘化,而以西方价值观为主导的“去意识形态化”弥漫网络微空间场域之中。

3.以逃避性消解主流意识形态正当性

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时期,既是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网络空间并非单独存在,它是现实世界的投射。置身于这样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广大网民对重大现实问题关注度高,例如就业问题、看病问题、教育公平问题、地区发展差异问题等,这些现实问题往往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但是不少微空间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夸大了问题的复杂性,营造出人人发声的话语场,对问题解读流露出悲观情绪,“号召”网民尤其是广大青年人逃避现实,躲避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担当。在网络微空间关于“佛系青年”的讨论中,网络话语沿着“生活态度—质疑现实问题—怀疑奋斗是一种幸福”的路径演化,微空间场域各类话语主体最终将一个简单的事件泛化解读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定。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所彰显的正当性、建设性和引领性被遮蔽,造成网民对中国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认知理解的琐碎化,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正当性渐趋虚化。

二、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竞合机制

在当前微空间场域中,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与“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形成了争夺与反争夺的态势,在微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形势复杂化的环境下,对“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背后的促进性因素与阻力性因素进行分析,有助于找出“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背后的规律,从而增强应对措施的针对性。

(一)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的建构动力因素分析

1.话语主体受资本逻辑主宰

资本逻辑是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视角。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把资本看成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2页。资本运行的核心是生产和消费,生产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只有消费才能实现价值增值的目的,而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当今处于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时代,反映到互联网这一天然打破国家、民族界限的虚拟空间上,则将追逐利润的资本运作逻辑演化成了互联网尤其是微空间的具有高度同一性的运行机制——趋向于以大众消费方式来获取在微空间场域存在的合法性并力图取得利益最大化。

随着大众对以“微视频、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空间使用的依赖性增强,资本逻辑开始嵌入微空间场域话语主体内容的生产和传播过程,资本和新媒介的结合,导致话语主体更加迎合资本市场的需要。资本和各类话语主体的共谋会产生两种后果:一是话语主体不再受道德、法制等主流意识形态的限制,对于话语主体来讲,网民关注的过程就是消费的过程,只要能带来流量和吸引注意力,就可以唯利是图、蓄意造谣,弃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于不顾,甚至部分话语主体沦为境外反华势力的传声筒,卖力地为去意识形态呐喊助威;二是资本介入下的话语主体成了宣传和崇拜物的符号的重要力量,为大众营造了虚幻的平等、快乐的假象,并将这种对商品崇拜的意识形态幻想上升为对资产阶级鼓吹的“自由”“平等”等西方价值体系的迷信。因此,从本质上看,微空间场域各类话语主体多数以资本为基础,以资本的逐利性引发消费主义的盛行,以这样一种浸润式的手段达到“去意识形态化”的目的,消解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

2.话语内容“去意识形态化”

在微空间场域话语内容互动生产、内容分配去中心化传播模式下,一方面微空间场域中内容供给已经大大超出了个体独立处理和应付的能力范围,网民的阅读需求转变为短平快的快餐式阅读,因此,以各种“微文字”“微视频”为代表的话语内容供给成了微空间场域内容的重要形式。另一方面,部分自媒体为追求眼球效应,往往对事件进行片段抓取式的解读,甚至不惜背离事实真相,抛弃主流意识形态要求。因此,本应得到完整准确解读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被肢解得支离破碎,大众获得的必然是碎片化和片面化呈现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

微空间场域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内容传播模式,这样一种传播模式与传统主流意识形态截然不同。传统主流意识形态,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理论宣讲、社会规制等途径进行传播,从而满足对大众政治认同的需求。这一过程有清晰的内容传播主体和接受客体,这一过程也是单向的强制接受过程。然而在微空间场域中,人人都可以对意识形态内容进行符合自身需要的解读,他们依托网络进行各种去中心化的交流沟通。如果他们在微空间场域中获得的话语内容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就意味着微空间场域中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政治社会化功能丧失。

3.话语传播媒介“去意识形态化”

关于微媒介是否具有意识形态性,不管在学界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争议。主张媒介去意识形态化的认为,微空间场域中出现的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是人类互联网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传播媒介工具发展遵循的逻辑是以科学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是人类工具理性发展的结果,而意识形态具有的阶级性、虚假性和强制性,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体系,它在特定的社会中历史地存在”。①〔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01页。这种观点认为,作为技术理性发展产物的传播媒介和作为关涉统治阶级话语权的意识形态是完全相背离的,二者存在着以下界限和区别:一是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层级不同,媒介既然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那就属于社会生产力范畴,而意识形态则属于统治阶级的思想上层建筑范畴;二是从人类知识体系角度看,科学技术不涉及价值理性问题,而意识形态不涉及工具理性,二者在这个问题上是完全对立的。这样一种从哲学层面对微空间场域话语传播媒介的“非意识形态性”定位必然导致部分人所鼓吹的微空间场域传播媒介本身的超越意识形态性,打着互联网自由、媒体自由的旗号,通过扶持收买所谓“公知”媒介渗透输出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矮化、丑化主流意识形态,“力图掩盖自媒体将植根于怎样的意识形态,掩盖其持有何种立场和观点,掩盖其符合谁的根本利益”①刘娜:《自媒体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及对策》,《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年第7期,第43页。的事实。

4.话语场域中主客体互信失衡

微空间场域中话语价值认同基础出现了弱化趋势。一是信任的模式发生变化。在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相对比较单一,社会和经济地位差别较小,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实现主客体意识形态信任,获得了广泛的价值认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从相对单一向多样化转变,形成了多样化的利益格局,反映在微空间场域中意味着价值取向的多样化,这加大了主客体意识形态信任的价值认同的整合难度。二是信任的思想基础受到挑战。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借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大肆宣扬所谓“意识形态终结论”“历史终结论”,以“普世价值”消解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以“历史虚无主义”消解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历史根基,目的就是削弱主流意识形态信任的价值认同。三是突发网络舆情事件下官方回应不力导致信任失衡。在当前社会改革转型的背景下,公众对公权力滥用、官员贪腐等现象有着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党政部门在突发性网络舆情事件中被动和消极的表现,诱发了舆论场对政府部门不信任的次生舆情,导致网民群体性意见朝着极端化方向发展,网民对作为意识形态主体的党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不满情绪被强化。尽管不是每个舆论事件都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关,但是在网络放大镜和网民观点极端化的双重影响下,公众对具体事件的解读会发展到借此去主流意识形态化的地步,主客体之间的互信基础被削弱。在微空间场域中主流意识形态信任容易掉入所谓“塔西佗陷阱”,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我们当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谓不严重,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②《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132页。

(二)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的解构动力因素分析

微空间场域话语主导力量由资本转变为政府,内容建设、扭转对媒介的错误认识和重建主客体信任是驱动微空间场域话语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因素,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有效阻止“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在微空间场域的蔓延。这些因素发挥得越充分,“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小。

1.话语主体主导力量的变化

纵观微空间场域,目前主要有两大类的话语主体,一类是以政府部门和党媒为代表,一类是以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代表。政府对微空间各类话语主体进行科学、合理且必要的监督管理是有效阻止“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产生的重要力量。除此以外,代表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官方媒体、政府部门也要与时俱进,走进微空间场域,将其作为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场域,进而掌握微空间场域意识形态话语主导权。因为“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③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151页。各类党媒、政府部门要在“两微一端”主动发出自己的声音,带动和引领其他话语主体,形成微空间场域话语主导力量,将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作为微空间场域的“公共产品”来提供。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微空间场域充斥着大量历史虚无主义、消费主义等反映西方意识形态的信息,这对“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形成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要阻止“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泛滥,就必须要对微空间场域的非政府话语主体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过滤,并且政府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提供者,有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和法律等手段,对各类主体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限制和把控,使得微空间场域各类话语主体在追逐必要利润的时候,必须把传播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社会责任来履行。近年来,随着“清理网络空间”“微信十条”等行动的开展,微空间场域的各类主体趋于理性和平和,各类“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舆论观点大大减少。

2.话语内容的重构

微空间话语从内容生产到传播都需要重构。第一,话语内容生产上,微场域合理化的议程设置是话语内容生产的重要前置性条件,这会阻碍“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形成。议程设置就是通过对话语主题内容的选择、报道和设定,提高网民对特定事件的关注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微场域舆论导向。微空间场域内容具有即时性和互动性,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直接关系到微空间场域内容供给。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通过微媒介平台,以头条报道、权威发布等多种形式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对话语内容进行正面引导,在获得广大网民认可的同时也强化了话语议题等主动权。第二,在话语内容传播上,微空间场域独具特色的互动化、去中心化传播也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了契机。如果说合理化的议程设置解决了话语内容“说什么”的问题,那么在话语内容传播上,则要重点解决“怎么说”的问题。要引导微空间场域内容传播的叙事框架,可以从“谁来说”、说的方法以及效果评估三个方面构建:在“谁来说”的问题上,要选择权威媒介和平台来告知和引导公众,增强话语主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说的方法上,注意根据完整准确的事实来告知公众,在原因分析中,不能也不应该将事实与主流意识形态做完全区分,应该根据主流意识形态来客观分析事件的原因;在效果评估上,应着重将是否传播了主流意识形态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引导公众从整体和宏观上客观看待某些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影响力、说服力和解释力。

3.话语媒介定位再认识

如前所述,话语媒介本身究竟是价值中立的技术还是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始终是争论的焦点。西方国家极力标榜微空间场域的社交媒体等话语媒介是超越意识形态的,根本目的是掩盖话语媒介的意识形态属性。为什么我们要对话语媒介定位进行再认识呢?一是从人类媒介发展历程来看,在互联网发展到微空间时代后,话语媒介本身不是单个的话语主体的活动,微媒介已经渗透到人类网络空间的方方面面,微媒介与个体网络生活、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都有了相当密切的联系,形成了一种独有的去中心化、多主体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系。因此,微媒介不再具有价值中立性,而是参与了网络空间的塑造,成为微空间场域的运作原则并参与了意识形态的构造。微媒介本身即是一种信息,具有了显著的意识形态特点。二是从科学技术发展视角看,微媒介通过技术手段重新塑造了信息供给。以大数据、算法为代表的技术会根据网民的阅读喜好来推送其想看到的信息,而对于用户不愿意阅读的信息则减少推送,这样就使得微媒介能够精准满足网民需求,使得每个人生活在自己的“意识形态信息茧房”之中,这类技术已经成为建构、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新兴技术。对重新定位微空间场域话语媒介的意识形态性的再认识,有利于对所谓工具理性带来的各种“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进行批判,纠正微空间场域媒介的价值偏差,从而实现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要从主流意识形态角度来审视微媒介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要求:“‘好的’人民报刊,即和谐地融合了人民精神的一切真正要素的人民报刊。”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7页。

4.话语主客体信任机制构建

话语主客体信任的前提是价值认同。社会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任表现为社会大众对意识形态的接纳和认同,本质上是对国家倡导的价值理念的信任。因此,对某种意识形态的信任的前提是价值认同。而价值是主体需要与客体满足的属性之间的主观性关系,体现了客体能否满足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因此,对于微空间场域的主客体信任构建而言,信任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一是夯实主客体信任的思想基础。适应微空间场域传播特点,转变弘扬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各大媒体和党政部门话语权威的影响作用,如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在微空间场域话语发布的定盘星和主导权引领作用。通过权威媒介和部门持续及时发声,实时与广大网民在线即时互动,引导广大网民正确看待“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等“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二是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网民利用微空间场域各类信息平台获取信息并分析判断的能力,网民媒介素养高低直接决定了微空间场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发展态势。因此,提高广大网民的媒介素养,强化网民对所获取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相关信息的客观思考和理性判断能力,是微空间场域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客体性力量。三是要增强政府网络公信力,加强对突发性公共网络事件的回应能力。政府部门、党史、党的方针政策等一向是“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主要攻击对象,因此要加强主客体互信,就要增强政府部门和权威媒介回应网络民意、应对突发舆情的能力。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中,做到就事论事、以理服人,既不能让网民轻易将孤立的网络舆情事件上升到对主流意识形态批判的高度,又不能对某些涉及“历史虚无主义”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事件降低到孤立事件的角度去处理,要义正辞严地批判“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侵蚀作用,严格明确网络突发舆情事件与“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联系和区别。通过改进信息发布制度,转变“非封即删”的微空间场域治理思维,加强针对网民的信息沟通和政策解释工作,为主客体之间营造一个充满理性的信任空间。

基于以上要素分析,微空间场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形成的驱动力来自促进其形成的动力和阻止其发展的抑制性因素两个方面,二者的竞合作用共同决定了微空间场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发展趋向。这些因素相互联系、互相作用,其内在的关联机制是:话语主体受资本还是政府主导是“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能否存在的主体性影响要素;话语内容生产和传播为“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出现奠定了内容基础,对话语媒介的不同定位滋生了“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各类主体乱象;主客体信任度提供了“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内外部介体环境。而话语主体主导力量的变化、话语内容的重构、对话语媒介的重新定位和主客体信任机制的建立为解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提供了动力,话语主体、话语内容、话语媒介以及主客体信任越是朝着主流意识形态方向发展,那么微空间场域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出现和蔓延的阻力也就越大,出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三、微空间话语“去意识形态化”的协同治理风险防范策略

既然微空间场域“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受以上因素影响,那么微空间场域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建构就需要从争夺话语力量主导权、话语内容建设、科学合理网络监管和加强主客体信任机制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协同治理举措,掌握微空间场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一)构建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的多话语主体协同体系

在微空间场域中,我们要把握传播格局,既要看到话语主体带来的“变”,也要看到在微空间场域中影响各类话语主体中的主导性因素中的“不变”: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没有变,引领包括微空间场域在内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没有变,应对微空间场域话语多主体的主导性力量没有改变。因此,在微空间场域主体格局的构建中,从宏观整体层面对微空间场域话语主体进行合理布局,构建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在内的多话语主体协同体系,充分调动各类话语主体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加强自觉抵制“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主动性。首先,在国家层面,要以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为主导,全面进驻各类微空间场域平台,实现全覆盖,“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①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152页。以马克思主义完整准确的理论阐述避免思想舆论混乱,形成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话语主体,各级政府部门也要走进各类微空间场域平台,成为发布权威可信消息的话语主体。其次,在社会层面,充分发挥各类智库、学术团体和社会化主体的作用,督促其严守行业组织规范,恪守新闻人民性原则,完整准确传递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对于各类智库和学术团体,要加强对“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理论说服,通过短视频、微言微说等形式摆事实讲道理,增强回应各类“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理论功底;对于社会化的话语主体,要加强分类管理:对于时政类媒介主体,要以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引领,避免其成为传播“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载体;而对于生活类和商业类媒介主体,要强化社会责任,避免其成为资本逻辑主导的载体。最后,在个人层面,要培养和管理“意见领袖”。在微空间场域中,“意见领袖”由于其网络威望和影响力往往扮演了重要的话语角色,他们的转发、评论很容易被网民关注,他们更容易影响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态度。发挥理论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和其他类型专业人士的作用,努力培养出更多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觉主体、“意见领袖”,以“润物无声”的说服方式有效引导微空间场域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同时,对于部分传播“去意识形态化”思潮、误导微空间场域的“意见领袖”,要加强依法管理和惩戒力度。通过三类主体发挥不同的话语力量,构成了从权威、说理到说服的话语主体协同体系,实现不同话语主体治理“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和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同频共振。

(二)构建宏大叙事与细小故事相结合的引领式话语内容体系

要解决“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在微空间场域的蔓延,离不开从理论澄清、价值澄清到事实澄清的话语内容体系建构,做到破立并举,破除“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理论误区,讲清楚其实质及其危害,建立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多样态内容结构体系,因此,要着力构建宏大叙事与细小故事相结合的引领式话语内容体系。目前在解决“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中存在着被动的趋势,即微空间场域存在什么问题和舆论热点,再去亦步亦趋地解决,这样导致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被动性。因此,要从被动转变为主动,就要建立话语内容预判预警机制,主动出击,避免陷入“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被动局面。一是注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宏大叙事的理论澄清。“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主要表现就是“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和“消费主义”等西方价值观话语内容在微空间场域的传播。为了抑制“去意识形态化”思潮,我们就要讲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宏大理论,以符合微空间特点的传播方式精准传播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和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理论文字、图像等话语内容,最大限度压缩“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生存空间。二是注重热点网络舆情事件的价值澄清。在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中,往往夹杂着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误读、误解。应对突发重大舆情事件,要做好信息发布、科学设置议程和舆论引导的价值澄清工作,发挥三类主体的各自身份优势,对舆情突发事件涉及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及时进行有力批判,积极挖掘其蕴含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三是注重细小故事的价值引领。微空间场域人人说话发声的话语内容包含着大量网民日常生活事件,而主流意识形态往往都是通过一个个看似细小的事件体现出来。因此,要特别重视通过微空间场域平台讲述好反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小故事,通过潜移默化的小故事讲述主流意识形态的大道理。例如通过讲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生在患者、医护人员身上的小故事,就能体现出我们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道理。在微空间场域,通过亲历者的个人讲述,也能避免部分自媒体断章取义地描述部分事实,实现事实澄清。通过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话语内容体系建设,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的全覆盖。

(三)构建从文字到图像的微空间场域全媒体监管协同管理体系

微空间场域媒介种类繁多,既有文字媒介,还有图像、语音媒介,呈现出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多样性。要加强对各类媒介的监督管理,确保“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①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163页。为此,需要从制度管理、技术管理和风险管理三个方面加强协同。一是加强顶层制度建设。微空间场域媒介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党必须重视各类新兴媒介管理,微空间中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的传播媒介都要由党来指导管理。加强对各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内容审核、内容传播和退出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将“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传播消灭于萌芽状态。坚持依法治网,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二是加强技术监管。近年来,以大数据、精准算法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层出不穷,要综合运用大数据、语音模拟等先进技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精准投放,针对不同对象做到内容精准、对象精准和方式精准。同时,建立健全以技术为核心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关键词过滤处置系统,动态跟踪各类涉意识形态和时政类的媒介。三是注重风险管控。微空间场域媒介从某种程度来讲是跨越了国界的意识形态交锋战场,各类“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呈现的面貌多样化、内容中立化、判断复杂化,对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敏锐的意识形态安全预警制度,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去意识形态化”言论,完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监控和应急处理机制,敢于亮剑发声,提高应对突发舆情的水平和能力,尤其注重对海外各类涉华媒介的涉意识形态化内容的监管,加强各类虚拟私人网络(VPN)管理,从而为澄清“去意识形态化”思潮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争取时间和空间;通过顶层制度设计、技术监管和风险管控三个方面发力,确保从文字、语音和图像的微空间场域,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协同管理体系。

(四)构建包括提高公众媒介素养和媒介网络公信力在内的主客体话语信任体系

对于微空间场域主客体信任机制建设,要避免政府或相关部门公信力受损导致其言行被公众消极认知解读的现象,就需要从主体、客体和主客体信任关系上下功夫。一是对于话语主体来讲,微空间场域存在着多类型的话语主体,但是就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主体而言,只能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回应,积极应对,发布及时、权威、准确的信息引领微空间场域舆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交互性微媒介功能,为网民提供一个可信、理性的信息交流平台。主流媒介要及时跟进,做好议程设置,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业解读,消除公众疑虑,同时针对“去意识形态化”思潮及时发布短小精悍的理论文字和图像视频。其他媒介要根据政府部门的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实现与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议题共振,避免以碎片化、娱乐化方式解读事件。二是对于话语受众来讲,面对微空间场域纷繁复杂的各类信息,要提高自身媒介素养来增强信息判断鉴别能力。在微空间场域中,受众既是话语内容的接受者,同时也是话语内容的创造者。碎片化的传播方式使得受众认知倾向于简单化和表面化。加强媒介素养,培养受众的信息辨别和理性思考能力,才能有助于受众在形形色色的“去意识形态化”思潮中鉴别各类信息。三是对于主客体之间关系来讲,要构建起微空间场域的平等交流空间。构建理性文明的微空间舆论环境,就要改变过去话语主体居高临下式的对话方式,创设主客体能够理性、平和地交流的平台,改变过去那种“要么堵,要么删”的简单粗暴的做法,避免激化矛盾。针对受众中出现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应该采取劝导、说服、讲理的方式,将意识形态领域的学术话语、宣传话语融入受众的日常话语、网络话语之中,增强受众的情感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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