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过程浅析
2021-12-22盛小南
盛小南
摘 要:2018年,国家全面部署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并逐年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支持力度;2019年,国家发改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结合已有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新出台的专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监管。该文结合2019年度安徽省项目,分析了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成效以及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23-0078-03
1 项目概述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和安排的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中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项目建设,重点应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如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自2019年起,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该类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资金支持方式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定额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安排到县的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周期为1.5年。
为此,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管理工作,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的管理
自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专项以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厅依规进行申报、备案、评审、批复流程,及时分解投资计划,共安排了24个县(市、区)的项目建设。
2019年3月14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要求,组织各市、省直管县积极申报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要求在申报投资计划时要明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六安市金寨县、蚌埠市五河县、广德市等十余个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将择优筛选后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年度建设方案报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批复了岳西县、颍上县、金寨县、广德市、杜集区、黟县、泗县、五河县等8个项目共1.6亿元。同年8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社函〔2019〕814号),明确了总体要求、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以专项检查、在线监管、信息公开、强化培训、总结整改为重点,加强项目监管工作。
下面以金寨县为例进行分析。金寨县发展改革委、茶美中心印发《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明确各有关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计划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可擅自变更,如果需要调整则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明确了时间表,倒排工期,对项目进展进行月度调度。
为做好项目监管,项目法人单位金寨县茶美中心联合县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方案》,从7个方面开展监管。一是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定期到项目实地督促建设;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按照投资计划及时开工序时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三是项目调度情况,每月初要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四是资金管理情况,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竣工后进行竣工审计;五是档案资料情况,及时归档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六是信息公开情况,对项目建设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开招投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信息;七是存在问题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金寨县建立了监管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协副主席为组长的项目监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督查监管工作,开展项目督导检查,乡镇每30d自查1次,县级每60d抽查1次,每月5日前项目实施主体将项目进展信息报送,县发改委每月28日前将项目进展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在线实时监测。另一方面,在项目建设涉及的示范村民主产生5~9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建立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民族决策机制,規划编制、项目内容确定、建设方案制定等都经过理事会全程参与,并向群众公示公开,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
例如,2019年8月8日,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的1个子项目七邻村污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安徽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签订合同8月18日开工,11月18日完工自验合格。2020年10月底前,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全面完工,各乡镇组织项目初验,2021年1月12—14日,县茶美中心、县发改委联合组织综合验收,2月10日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县茶美中心在乡镇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3 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成效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涉及7个乡镇、7个行政村、156个自然村,受益农户达5000余户、19000余人,实施项目36个,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2000万元内,重点实施垃圾处理项目13.5万元,农村污水处理项目792万元,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11945万元。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整合其他相关资金使用,项目所在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全县共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3个(含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7个村),累计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191个,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村村都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全域人居环境整治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基本版的目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大幅提升,为“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全省范围来看,在2019年度第1批项目的示范带动下,2020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8个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正在加快组织推进。在项目带动下全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项目所在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所提高,同时发挥了一定程度的示范带动作用,村庄环境实现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部分地區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加快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县域范围内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如定远县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其项目所在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A的排放标准,可以直接用于养殖和农田灌溉。2020年底,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顺利收官,累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50万余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5%,已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1188个,完成1133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
4 存在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3年来,在申报、评审、批复、招投标、验收等过程中的管理已逐渐成熟化、规范化,但在实际组织管理中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4.1 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有的项目建设内容分散在一个县区的不同镇村,项目管理水平不一,子项目的招标进度有较大差别,拖慢整体项目实施进展;个别项目前期未做好有效实地论证,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项目建设方案与基层实际情况难衔接的问题,需要作出调整,从而延长了施工工期。
4.2 项目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项目监管涉及不同部门,急需智能化手段,从而有助于改善数据库信息可能存在的不统一、不准确的现象。
4.3 农村基础设施技术标准有待规范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大多适用城市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工程如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形地貌、农民习惯等因素有着自身的特点,更需要因地制宜,项目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照搬照套城市建设标准。
5 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部委层面部署安排此项工作时,适当延长前期准备时间,给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地区充足的时间组织建设方案编制,做好实地论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后和基层实际更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对中西部基础薄弱地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如长三角一体化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同时,每年安排后期运维管护资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常态长效。
三是建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出台符合农村实际的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标准引领建设,做好质量管理,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四是落实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简化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按具体建设需求安排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从而更好地发挥农民共建、共管、共享美丽家园的作用。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