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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征用与乡村道德伦理的“礼崩乐坏”

2021-12-20王春林

扬子江评论 2021年6期
关键词:阎连科娘家叙述者

王春林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建构一切文学作品的本体。“语言把我们的一切印象、感情和思想固定下来,它是文学的基本材料。”a从语言运用的角度来说,阎连科小说与散文写作的一大特点,就是对于方言的自觉征用。这一点,也同样非常突出地表现在他的长篇小说《中原》 (载《花城》杂志2021年第2期)里。在小说第三章的开头部分,作家曾经借助于第一人称叙述者之口,明确表达了这样的一个意思:“我念书念到高中搁下了,没有考学就从山那边嫁到山的这边来。到现在,儿娃都过了二十岁,娘家话我好像一丁点儿都没忘。你要允我用我娘家话来说,这事的缘由末梢我能给你说出文篇来。”所谓的“文篇”,当然就是指文章了。“我就用我娘家话来说。只要一说娘家话,许多事的拢来去处在我脑里便明白条理了,纹络捋顺了。要我这时去说镇上话,说你们都说的官话普通话,事情反倒麻乱一团着,理不出根藤毛须来。我娘家那儿的人说话,和这儿高高低b、粗粗细细都不一样。我们那儿说话和唱歌样,他们这儿说话嚷嚷呼呼和吵架样。我娘家那儿把日头不叫日头叫日阳,把你们说的上午叫上时,将下午叫下时。把流水叫走水,将白云叫云白,把啥和啥儿叫何与怎何或怎着。有一天,你能和我同脚到我娘家去,你就知道我娘家话有多么俊俏润耳了。可他们这镇上话,长相太丑了,把上午叫前晌,把下午叫后晌,将粮食叫吃食,话土得和红薯芥菜一模样。在我几岁小着时,省会有个教授不知怎何到了我娘家,他听到我的娘家话,在村口愣着痴了一上时,后来脸上生着光,喜得要从地上起脚跳起来,说他归终找到中原话又一脉的源头了。那教授说我娘家怪不得单在清末十年间,一个村就出了两个进士、三个举人、四个秀才哪,原来那儿的人说话都是诗文语。他说耙耧山那边,我们九儒村的话是中原话的又一支。说中原话是汉人话的化石话。所以他说他找到中国话的又一源头、根土在哪了。”

阅读这段文字,有这么几点令人印象深刻。其一,叙述者强调,只有允许她大胆充分地使用她的娘家话,她才不仅能够尽情尽兴地展开自己的相关叙述,而且还可以“明白条理”,“纹络”清楚地干脆使得自己的叙述构成一篇文章。但如果一定要求她必须用“镇上话”或者“官话普通话”去表达,那她很可能就颠三倒四“麻乱一团”地说不成个话。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语言既然是人类存在的家园,那对于身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娘”来说,她自己打小就一直生存在由“娘家话”所构成的那个世界中。很大程度上,那一种“娘家话”的边界,就意味着“娘”自己所生存的那个世界的边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要想相对精准地讲述呈现她那个世界的故事,所依赖的,也就只能是这里所一再强调的“娘家话”了。其二,不只是离开了“娘家话”说不成个样子,更关键之处在于,在充分甚或放肆地使用“娘家话”的过程中,叙述者的内心深处也还充满着一种在我们看来很难理解的骄傲感。在她的理解中,说话如同唱歌一样的“娘家话”,听上去特别地“俊俏润耳”。“润耳”可以理解,把一般用来描述女性容貌的“俊俏”用来形容语言的极度可爱,如此用法,便非常稀罕,简直就是绝无仅有。唯其因为“娘家话”特别“俊俏润耳”,所以,在她的心目中,“镇上话”便显得丑陋无比了。尤其是她竟然会指责“镇上话”“土得和红薯芥菜一模样”。这样表达,尽管会令很多人忍俊不禁,但“娘”的表达却毫无疑问是非常严肃的。依此类推,既然“镇上话”已经“长相太丑”,那“官话普通话”的地位自然也就更是等而下之地不入流了。如果说叙述者的所谓“娘家话”属于耙耧山区的方言的话,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将“娘”的这种看似莫名其妙的语言骄傲感,干脆就形象地表述为,假若把耙耧山区理解为世界的中心,那么,即使是北京,恐怕也只能被看作是耙耧山区的郊区。更进一步说,这里其实涉及了一个话语主体互置后的建构问题。通常的意义上,我们都会想当然地把诸如北京这样的中心城市看作最起码是中国的中心,然而,当身为叙述者的“娘”因为对“娘家话”的执意坚持使用而倍感自豪的时候,她就以一种话语的方式确立了自身的某种主体性。尤其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当坚持使用“娘家话”的“娘”以自己所居身于其间的耙耧山区为基本的立足点,以自我为尺度讲述故事的时候,她所呈现出来的那个独特世界,就与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差别。其三,这段话中曾专门提及大学教授对“娘家话”的特别惊艳,以及教授在经过一番研究后断言,既然中原话是汉语的活化石,那么,“娘家话”的存在,毫无疑问也就应该被看作是汉语的一个重要源头。因为是以“虚构”而著称的所谓“小说家言”,所以我们也不必非得将大学语言学教授的这种研究坐实。但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包括耙耧山区在内的这一块幅员广袤的中原地区,不仅仅是中国,甚至也可以被看作是人类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作为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其不可忽略的一个标准,肯定也就是语言的生成。当然,这种语言肯定不会是现在居于大一统地位的所谓“官话普通话”,而只能是现在已经明显被归入到方言行列中的那些与其他方言相比较彼此之间差异很大的语言。由于语言学教授考察研究的细节出自《中原》这样的小说作品,如果著眼于文学文体的自身特征,我甚至还愿意把文本中的那些方言干脆也理解为作家阎连科的一种虚构行为。之所以这么说,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在当下这样一个现代化趋势显然已经呈不可逆状态的情况下,纯粹的或者说真正意义上的方言很可能早已荡然无存,即使侥幸存在,恐怕也只能是一鳞片甲,零碎不堪。也因此,阎连科所能做到的,就是在那些零碎不堪的残缺方言的基础上,经过一个并非不必要的虚构加工过程之后,给我们营造出如同长篇小说《中原》这样一种方言景观。如果我的判断大致不差,《中原》中那些方言景观的确带有一定程度的虚构色彩的话,那么,阎连科通过这样一种方言方式所试图达到的叙事意图,就显然带有不容忽视的文化对抗的意味。作家试图以这种方式对抗的,正是隐藏于“官话普通话”之后的某种大一统意志。

在《中原》这一小说文本中,对于方言的存在和使用,也同样存在着另外一种坚决否定的声音。这个否定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一门心思想要离开家乡远走高飞的“儿子”。在第一章中,身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儿子”,不无愤激色彩地强调:“我们这儿的语言和一堆堆土样。我一听父亲张嘴一口粪土似的方言我就想把口水吐在他脸上。把口水吐在他正说话的嘴里去。让我的口水暴雨样从镇子的上空落下来,把村落镇子和整个中原都淹掉。皋田这个破败小镇子,人们把上午说成前晌儿,把下午说成后晌儿。把太阳叫日头。把同行叫厮跟。把生活叫日子。反正你已经离开这个地方了,你不用再难受去听这些了。”首先,饶有趣味的一点是,与“娘”把“镇上话”看成“土得和红薯芥菜一模样”正好相反,到了“儿子”这里,变成了“一堆堆土样”不登大雅之堂的语言的,反倒是皋田镇上那一口“粪土似的方言”。尽管小说文本中同时出现了以上两种看似极端对立的关于方言的看法,实则却难称矛盾或者悖谬。主要原因在于,这两种不同观点发声主体的思想价值立场,就有着极明显的差异,甚或说是严重对立。对于曾经在遥远的南方海边读过“大学”,接受过现代思想熏染影响的“儿子”来说,他的人生追求就是挣脱故土的羁绊,真正走向外面的广阔世界。正因为他把外面的现代世界作为基本尺度,所以才会对家乡皋田的方言百般厌恶,而“娘”不仅从未见识过外面的世界,还因为“儿子”被外面世界强烈“蛊惑”,从而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一种本能的憎恶。唯其如此,她才会在对自己的“娘家话”充满自豪感的同时,一力认定“镇上话”以及更遥远的官话普通话“土得和红薯芥菜一模样”“长相太丑”。究其根本,与其说“儿子”和“娘”的对立体现在对方言的认识上,莫如说更是突出地体现为一种世界观的差异。又或者,一种更准确的表达是,方言认识方面的严重对立所表征的,其实是潜隐于其后的思想价值立场的迥然相异。但请注意,小说中以上两种关于方言针锋相对的观点,无论是赞成,抑或反对,都并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作家阎连科自己的立场。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即使是“儿子”和“娘”关于方言立场彼此驳诘以至于对立的行为本身,也都完全是出自阎连科之手的一种想象虚构。也因此,这其实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无论如何,小说文本中“儿子”对于家乡方言的嗤之以鼻,都不能被看作是阎连科自己的一种语言态度。一种实际的情况是,尽管阎连科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都和“娘”决然不同,但唯独在对方言的“珍视”与“器重”方面,最起码从表象上看,却有着明显的相同或近似之处。如果说“娘”看重方言主要是出于一种无理性的本能,那么,阎连科对于方言的看重,则更多的是出于理性考量的结果。更进一步说,阎连科对于方言如此推重,或许出于两种原因。其一,与“娘”在叙述过程中曾经提及过的那位语言学教授一样,他也会把日益萎缩的方言视为某一种文化难能可贵的“活化石”。其二,正是因为意识到了方言存在的重要性,身为作家的阎连科,才会坚持在已经呈一麟片甲状态的残存方言的基础上,哪怕加上自己的想象虚构,也要坚持在如同《中原》这样的小说文本中创造性地征用方言。从根本上说,阎连科之所以要坚持这么做,所欲达到的艺术目标也无非有二,一是借助于方言尽可能逼真地还原那一片特定地域的日常生活原貌,二是试图凭此而达致一种文化对抗的意图。

正因为阎连科《中原》中方言的征用,带有突出的在零碎不堪的残缺基础上进一步想象虚构的特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便可以把这种方言看作是由阎连科创造而出的“阎连科式的方言”。它既是阎连科发明的“一种技术方法,更重要的则是它所带出的思维方式和认知世界的方法”。c既然是“阎连科式的方言”,那就会带有一定的个性化特质。这其中,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对一些语词习惯性用法的倒置式使用。事实上,只要是关注阎连科文学创作的朋友,就应该知道,他的这一语言特点,早在2020年的《她们》那部长篇非虚构作品中,就已经有所表现。只不过,到了《中原》中,这一特点变得更加“变本加厉”而已。比如,“那拳大的石头朝着污水沟的水面飞过去,水面破开水上的污脏开始荡动起来了。臭水的味道比香椿叶和麻油的香味大许多,呈着酱色朝我身边的世界荡动蔓延着”。一般来说,我们习惯性的构词方式肯定是“动荡”,诚所谓先“动”后“荡”。但阎连科却把它写成了“荡动”,是先“荡”后“动”。由“动”到“荡”,意在说明事物的动荡程度渐次加大,而先“荡”后“动”,则意在强调事物比如水面在被石头击打之后,先发生猛烈的“荡漾”,然后水面才开始慢慢地波动了起来。由“动荡”而“荡动”,在制造某种语言的陌生化效果的同时,也更是加强了总体的语言气势。比如,“娘正提着给爹送饭的保温罐儿站在院里等着我,像静静安安等着爹的死讯样”。安安静静是成语,颠倒语序后的“静静安安”就不是成语。不仅不是成语,而且我们日常也不会采用这样的一种构词方式。关键问题在于,与阎连科此处的颠倒语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儿子”意欲用农药敌敌畏置自己父亲于死地。一方面,是对生命的谋杀,另一方面,则是颠倒语序后的“静静安安”。愈是“静静安安”,愈是能够见出亲情被扼杀后的残酷。某种程度上,阎连科的种种语言实验,甚至可以让我们联想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据称,在《尤利西斯》中,乔伊斯的语言实验方式之一,就是语序的颠倒或者前后缀的添加。

除了语词这种倒置式运用之外,另一种更为普遍的情形是阎连科语言表达的精准与形象。比如,“屋子里只还有我和灯光和寂静,及那亦是按摩床亦是接客床的床。能听见空气在屋里的流动声。能看见灯光在墙上地上床上的晃动和声音”。理发屋的姑娘被“儿子”打发出去探知父亲是否已经“死亡”,“儿子”独自一人呆在理发屋里等待消息。由于心情急迫而紧张,所以便会有度日如年的感觉,便会觉得理发屋里异常寂静。也正是这种寂静的状态下,一种通感的现象发生了。先是空气竟然能够如同流水一般在屋里“流动”起来。然后是,“我”(也即“儿子”)竟然能够看见灯光在屋子里因“晃动”而发出的“声音”。再比如,“原来她真的很漂亮。五官搭配得如同犁铧和田野。公园和树木。山脉和河流。四季和气候。哪和哪都是应在哪刚好在那儿。应该长成什么样,它就果然长成什么样。我看她像看一本我从来没有读到过的唐诗宋词样”。自有文学以来,作家们就少不了要用语言描摹夸赞女性的美丽。久而久之,对女性的描摹和夸赞,干脆就形成了一些“陈词滥调”的套路。阎连科的特异之处在于,他在描摹的时候,一方面回避了对女性容貌的正面书写,另一方面巧妙地征用了诸如“犁铧和田野。公园和树木。山脉和河流。四季和气候”等一些相互搭配非常自然的事物的语词,来表现女性美貌的浑然天成。这样一来,便以其出人意料而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此以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的,就是第一章中对于唐诗宋词中一些名篇名句的穿插使用。阎连科这么设定,一方面是为了切合第一人称叙述者“儿子”的“大学生”的特定身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家的邻居之一,乃是一位语文老师:“我家南邻的新宅邻居家,主人是老师,在中学教语文。教语文时他总是爱背爱讲唐诗和宋词,结果我也能背很多唐诗宋词了。”既然背会了那么多的唐诗宋词,那在进行叙述时把这些诗篇和诗句不经意间穿插到其中,也就自是情理中事。第一章中的这些“穿插”,能够和故事以及故事场景高度融合。比如,“我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等着她回来也等着事情的结局与故事的尾末。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时间和塌楼一样压在我身上。心里比废墟还乱还空寂。不知道街上怎么样。不知道这门外的理发屋里有没有人在理发或者干洗头”。被作家穿插在此处的,分别是《木兰辞》片断以及李清照《声声慢》的上半阙的全部。之所以会联想到“不闻爷娘唤女声”,是因为身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儿子”,正意欲图谋用敌敌畏毒杀自己的父亲。事实上,也正因为“儿子”内心里一直为自己的弑父行径忐忑不安,忧心忡忡于毒杀事件的结果,所以他才迫不及待地宁愿多花150元的小费,也要指使理发室的姑娘去现场打探消息。李清照《声声慢》的穿插,恰如其分地呈现出了“儿子”那个特定时刻的真实心境。比如,“那个酱色的水杯还放在半塌墙的窗台上,在日光下反射着暗红玻璃的光。我心里踏实了,宛若终于把一个螺丝拧紧在了螺帽上。事情都还顺时针地跑在原有轨道上。娘的出现让我虚惊一场了。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将陆游《游山西村》里表现欢乐场景的诗句穿插在此,有着非常突出的反讽意味。“娘”的出现之所以会让“儿子”感到吃惊,主要因为他害怕自己的毒杀预谋被“娘”发现后彻底泡汤。也因此,在证实“娘”的出现只是一场虚惊后,他才一时“兴高采烈”,才会不期然地联想到陆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句。

除了语言上的精心设计,《中原》在叙述和结构的设定上也颇具匠心。首先,是双重四位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设定。第一个层次的第一人称叙述者,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作家阎连科本人。倘若用叙述学的话语来做一种精确表达,也即小说中那位同样名叫“阎连科”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为了区别于另外三位第一人称叙述者,“阎连科”叙述的部分,被专门用楷体标出。每年母亲过生日的时候,“阎连科”都要千方百计从北京赶回去:“亲戚朋友,轰轰然然,上百人,十几桌,吃了、喝了并学着时新为母亲共唱生日快乐歌。”很大程度上,正因为“阎连科”是一位写作者,所以,这一年母亲生日的热闹过去后,竟然遇到了一个“陌生的熟人”。“陌生的熟人”的意思是,一方面,“阎连科”的确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也叫不上来他的名字,但另一方面,年轻人却又自称是前街的邻居,与“阎连科”的一个叔伯弟弟是至交。关键问题是,这个年轻人,竟然一边破天荒地称呼“阎连科”为“阎老师”,一边要把一个“故事”卖给“阎连科”:“说他之所以一直在我家静静安安地等着人走院寂这一刻,是有点事情要和我商量;且觉得我会非常愿意知道那些事,想听那些事;而且那些事别人听了会骂他,会把口水吐在他脸上,而我听了不仅不会骂,还会理解、同情和欣赏;会因为理解、欣赏再奖给他一些啥——比如愿意花钱把他说的东西买了去。”应该说,这个突然现身在“阎连科”面前的年轻人,对于小说创作多少还是有所了解的。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了“故事”作为写作素材对于“阎连科”这类写作者的重要意义。唯其如此,他尽管也有所忐忑,最后却还是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故事”卖给“阎连科”。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语境中,作为素材的“故事”也可以被当作特定的商品来加以兜售。莫非,这也可以被看作是当下时代商品意识的普遍觉醒之一例么?!关键问题是,由这个年轻人的兜售“故事”出发,我们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其实那些以小说创作为根本志业的现代作家,才真正称得上是兜售或者出卖“故事”的人。当然,这里的“故事”,已经是在对作为素材存在的“故事”进行过虚构加工之后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这些图书与杂志的购买者,方才算得上是购买“故事”的人。《中原》中的实际情况是,在未征得“阎连科”同意的情况下,那个年轻人就按捺不住地开始“故事”的讲述也即兜售了:“然后并未等我同意就以笑为言,开始哗哗哗地张嘴说开来,抑扬顿挫、连绵不断,如一个急于售货出手的人,不等买主点头就开始把自己的物货一排一箱地往人家的口袋、车上装,其热情和口才,远比那些货物d更为罕见和珍贵。”没想到的是,“阎连科”自己竟然很快就被这个年轻人,也即“儿子”的叙述给深深吸引住了:“那时候,我被他的演出、演说惊着了,也被他罕见的故事带走了,一如正暖的仲春被铺天盖地的冬雪震骇冷凝了——”由于黄昏的到来,第一章里“儿子”的叙述,被迫终止。“阎连科”一方面沉浸于“儿子”所讲述的故事中,一方面再一次展開了关于售卖“故事”的讨论。多少有点出乎“儿子”预料的是,“阎连科”一方面只愿意出价“两万或者三万元”购买“故事”,另一方面却又明确表示:“你若还想到外面去念书,我可以把你的学费拿出来。”只要是对中国现实稍有了解的朋友就都知道,去外面念书的学费,其数额肯定要远远大于“两万或者三万元”的。也因此,才会有“儿子”神态、脸色以及目光的各种变化发生:“到这儿,他看我不再是要买他故事的那个人,而成了一个庄庄重重、要拯救他的人,脸上的黄色红起来,手里叠捏的纸杯也停在手心里,目光从我脸上移过去,在我家院落的哪里停搁了一会儿。”从小说叙述的层面上说,“阎连科”这一个层面的叙述者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对另外一个层面的包括“儿子”“父亲”以及“娘”在内的三个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引出。

正所谓“知子莫若母”,出于对儿子文学写作职业的了解,“阎连科”的母亲非常支持儿子在返乡时与村人的聊天沟通:“母亲知道我每一回村都爱和村人说闲与聊天,这说闲与聊天,是我写作贫困时,入库开箱、取钱拿物以应对人生写作的一桩大事情。”这样一来,也就有了“父亲”和“阎连科”的深夜长谈:“村里人夜饭吃得晚,他到我家已是夜里八九点,讲完‘那个事情已经过了子夜十二点。”等到他终于要离开“阎连科”的时候,在强调“阎连科”可以进行相关外围调查的同时,也再次提及了“故事”的售价问题:“有些事你不信了你可以去问问别的人。你说的那啥儿,或多或少你都和我娃子去商量,价钱由他说了算。”这个细节,透露给我们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尽管“儿子”在第一章中的叙述结束后曾经一再叮嘱“阎连科”保密,但最起码,身为家人的“父亲”还是知道了“儿子”不仅向“阎连科”讲述了“那个事情”,而且还涉及了“故事”的价钱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父亲”才会找到“阎连科”,在第一章“儿子”故事的基础上,进一步讲述相关的“故事”。

第二个层次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中最后一位登场者,是那位坚持要用“娘家话”进行表达的“娘”,也是那个三口之家中的第三人。她是在一个早晨吃过饭后专门跑到“阎连科”家,讲述了她和她儿子之间的故事。按照“阎连科”的想法,虽然自己因为各种杂务缠身而被迫在听完“娘”的讲述后外出了整整十天时间,但他的内心里却始终牵挂着大学生(也即“儿子”)一家的事情:“于是这天慌慌地从郑州回到镇子上,急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到大学生的家里去。他母亲给我讲完她和儿子的故事后,也同样说那故事的价格多少要让我和她的儿子去商量。”由此即不难断定,身为“娘”的这位第一人称叙述者,最起码对于“儿子”和“阎连科”之间的交谈和“故事”“交易”情况,是心知肚明的。更进一步说,由于作为第二个层次的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这一家三口人先后都曾经提到过“故事”的售价问题,所以我们就可以推断,他们家的生存境况的确比较艰难。若非如此,也就没有必要非得都来强调“故事”的出售问题。然而,“阎连科”之所以要急急忙忙赶到大学生家,除了谈谈“故事”的价格问题,了解一些细节之外,更是为了力所能及地在经济上帮助这家人。但出乎“阎连科”意料的是,等到他急急忙忙地赶到大学生家的老宅时,他们家却突然搬走了。用知情人的说法就是,“这房子的主人家,把这旧宅和镇子外的一块新宅地,合在一起去山那边换了一处完好的阁楼院落屋,三天前便从镇上搬走了”。大学生一家搬走了,但他们一家人所讲述的“故事”中涉及的那些人却都还在。然而,“阎连科”思虑再三后,却还是决定不去见他们:“这样计划着,可我又怕他们异口同声对我说,大学生和他的父母给我讲的全都是假的。因为坚信真的决然是好的,便更怕见了他们后,他们又异口同声说:‘事情确实是这样。让你见笑咱们中原、咱们镇上的人和镇上的古怪事情了。我不知道我在怕什么,可我就是心里惊恐怕什么。怕什么消失不存在,又怕那些事情果然存在着,一如春怕秋至,秋怕冬来样。我那样迷惑、困顿地往家走。”就这样,伴随着大学生一家的突然迁居,“阎连科”顿时陷入一种相关“故事”真实的矛盾与困惑之中。一方面,担心着那些“故事”的虚假,另一方面,却又惧怕着那些“故事”的真实。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在这种心理的主导下,“阎连科”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进一步求证的念头。“说到底,艺术创作是一种高级而复杂的行为,小说家所想写、所想表达的和他真的能表达的、小说最后呈现的是不同的。”e

既如此,“阎连科”到最后也就只能以一种推断想象的方式于半睡半醒之间“看见”迁居后的大学生一家“在正冬午夜间的事情了”。毫无疑问,大学生一家迁居后的生活,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远离现代化的“前现代”生活图景:“没有电,又重新燃了蜡烛并用瓶子做了煤油灯。没有自来水和轧水井,爹弄来水缸并修好了村头水井上的辘轳,井绳和老井口上的踏脚石,还从哪儿找来了半个葫芦的水瓢挂在缸边上。”一方面,我们可以意识到,作家设定叙事篇幅相对简短的第四章的根本用意,乃是要借助于一家三口午夜时分的一个“抓阄”游戏来表达某种形而上的思想意蕴。但在另一方面,如果从小说的叙事逻辑来考量,由前三章到最后一章所发生的故事情节突转,二者之间似乎还是多少有点脱节。从前面的叙述情况来看,除了那位无论如何都要竭尽全力地为自己的“娘家话”进行辩护的“娘”,因其本能上原本就具备的拒斥现代化倾向的存在,她接受迁居,尚可理解,但另外两位,也即“儿子”与“父亲”,一个是那样地向往外边的世界,另一个则是特别渴望能够享有富贵的生活,让这样特别看重现代生活的两个人幡然悔悟或者说迷途知返,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走到愿望的反面,打心底里接受迁居之后那样一种远离尘嚣的“前现代”生活,似乎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如果阎连科在这一方面能够给出更充分的相关理由,那《中原》的第四章无疑将会有更加鞭辟入里的思想艺术力量。尽管存在这样一些遗憾,但从总体上说,能够通过第一个层次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也即写作者“阎连科”的设定,而进一步引出“儿子”“父亲”以及“娘”这中原地区的一家三口人,把他们分别设定为第二个层次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以亲历者的方式将他们的讲述分别对应于文本的第一、二、三章,最后以“阎连科”自己一种带有突出形而上色彩的想象中的叙述而终结全篇,这样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小说叙述结构,还是从根本上为长篇小说《中原》的思想艺术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借助于以上语言和艺术形式,阎连科所意欲最终实现的,依然是他一如既往地以中原地区(或者说是耙耧山区)为具体承载区域的、对急剧变革时代乡土中国命运及其精神变迁的批判性沉思。首先,是一种带有强烈原罪色彩的中国式畸形经济发展现实。一方面,诚如“儿子”眼中所看到的,整个中国就是一个大工地:“有人说中国就像一个大工地。南方那儿是差不多已经建成收工的大工地,我们这儿是刚刚大卸八块正在拆迁的小工地。还有一个差别是,南方工地上的工厂早已开始生产了。而北方,中原咱们这个镇子,这个物杂千万的破工地,还不知道将来生产什么好。”中国的经济,以这种看似高速运转的状况而急剧滚动着:“村子在迅速膨胀着。镇街在迅速膨胀开裂着。”到了“父亲”的眼里,皋田镇的發展就更是惊人了:“横竖这镇是一夜之间豪华富阔起来了,人口哗的一下翻番了。”“一夜之间这镇就成了城,成了繁华都市洛阳的样。成了人家说的豫西伏牛山里的一处韩国、日本和美国。”这方面,一个显著的例证就是街道命名不期然间的急遽变化:“一条主街变成了二横二纵的四条街,还学着省会郑州的样,把四条街更名为经一路和经二路,纬一街和纬二街。”与街道的这种变化紧密相关的是,镇上凡是有十字、三岔和丁字路口的地方,竟然也还都架上了红绿灯。也因此,如果仅只是从表面上看,还的确呈现出了一片难以被否认的繁荣景象。

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如同皋田镇这种繁荣景象,所依托的到底是怎样的发展路径和手段。很大程度上,这个才是阎连科关注并表现的重心之所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首先是“父亲”一番愤愤不平的言论:“有啥不敢呀。爹说道,现在这世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看但凡胆大坐过监狱的,在镇上家家都倒买倒卖赚着大钱了。他的话让我想起家电老板来。家电老板在镇上犯有盗窃公物罪,被判七年刑,可坐了两年不知为何出来了。出来他往镇上运来一批收音机和电视机,就把第一桶金挖到他家了。就成镇上垄断家用电器的老板了。”虽然没有具体的过程描述,但依据“父亲”的言论,我们却完全能够想象到家电老板那种与罪恶脱不开干系的发迹史。家电老板之外,也还有在蔬菜的“扮相”以及斤两上大做手脚的菜老板菜伯:“菜伯还从家里取出一个面杖粗的兽用注射器。他把注射器的管里吸满水,一管一管注射到那已经一把一把捆好的菠菜、芹菜、韭菜和荆芥里。”更有甚者,比如“假大学”这种巨大的欺骗。“儿子”所就读的大学,位于东南沿海的广东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上盖的红印圆得和日阳一模样。有电话,有地址,儿娃说那大学在海边都是用钱堆砌起来的洋房子。”这所大学的学费还贵得要命,“念读一年要交多少钱?八万五!”连同其他的费用加在一起,上一年大学至少也得花费十万块。但任谁都难以想到,这竟然是一所招摇撞骗的假大学:“谁能想得到,死人再活过来也难想得到。谁能想到那户大学是户假大学。谁能想到那大学的公章是人家私地刻的章。”

然而,与以上所描述的那种弄虚作假性质的泡沫式发展相比较,更加令人震惊不已的,恐怕是乡村世界伦理道德或者精神意识形态层面上的“礼崩乐坏”。而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小说的“文眼”,或者说是作家阎连科聚焦的重心所在。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小说文本的两个叙述层次中,真正构成了作品主体的,其实是分别由“儿子”“父亲”以及“娘”他们三位作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前三章内容。更进一步说,前三章从内容上看也还有着惊人的一致性,那就是家庭内部彼此之间的“自相残杀”。具体的情况是,第一章是要“弑父”,第二章是要“弑妻”,而第三章,则是要“弑子”,虽然这所有的“弑”,到头来都只是停留在念想或者说未遂的层面上。

先让我们来看第一章,也即“儿子”叙述的这一部分。开宗明义,“儿子”一上来就强调要杀死“父亲”:“神经质突然一上来,那唐诗的句子就会鸟炸窝一样飞过来。这不它们又来了——阎老师你别笑话我,它们真又来了——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待到春日四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一想到这些诗,我就想到杀父亲。想到杀父亲,我就想到这些诗。”关键的问题是,一个儿子,好端端的,为什么一定要杀死自己的父亲呢?关于自己执意“弑父”的行为,“儿子”主要给出了两方面的理由。其一,早在五岁的时候,他就曾在不经意间撞见过父母做爱的场面,刹那间,“村庄。镇子。世界和我家。那一刻都哗的一下噎了呼吸死掉了”。从目睹这个特别的场景开始,“儿子”就对“父亲”萌生杀意了:“寂静在院里天崩地裂一样压着我。从此我对父亲起了杀意了。杀他的种子自此一日一日地埋在我的心里灵魂里——怒发冲冠,潇潇雨歇。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对于“儿子”这种“弑父”心理的生成,我们完全可以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给出相应的解释。但更重要的,却是第二个原因,曾经在遥远的广东省读过“野鸡大学”的“儿子”,一心一意想要离开百般厌恶的家乡皋田镇,去往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甚至还想干脆出国去,去往更遥远的美利坚。然而,想到外面的世界去,就必然要有资金支持。但他们家却是镇上一个相对贫穷的家庭,“父亲”千辛万苦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点钱,还想着要盖房子呢:“为了盖这房,他存了一笔钱。那钱刚好够我到国外读书的第一笔费用基本金。”仅有的一笔血汗钱,“父亲”想用来盖房子,“儿子”却想用来出国留学,父子间就此而形成了难以协调的尖锐冲突。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无论如何从“父亲”那里都得不到资金支持的缘故,“儿子”终于还是再一次萌生了难以遏制的“弑父”念头,以这种方式接续上了他早在五岁时就已经生成过的念想。要害处在于,他不仅这么想,而且还真的就付诸实施了。他先是试图用斧子砍死“父亲”,紧接着又计划用敌敌畏毒死“父亲”,到后来,还想用砖头把“父亲”拍死,只是因为各种意外,所有“谋杀计划”都以未遂而告终。

接下来,是第二章,也即“父亲”叙述的部分。这一部分的中心内容,就是“弑妻”:“无论你们信不信,事情就这样,我没有打算活埋谁,那正方形的淋坑它自己变成了一个长方形,成了活埋人的墓坑了。我压根没有打算勒死我媳妇,可到了大街上,我发现我手里提着那根灰麻绳。是那麻绳它自己跑到我的手里了。”问题在于,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的一對夫妻,丈夫为什么好端端的就想要杀死自己的发妻呢?究其根本,却也还是金钱在作祟的缘故。具体话题,还得从家电老板他们夫妻俩说起。首先,家电老板毫无疑问是皋田镇的第一富有者。“方圆几十里,半个县的人家用的电器物货都是她家的,而且她家还在镇外开有县里最大的一家饮料厂。”但正所谓饱暖思淫欲,有钱后家电老板很快不安分起来,跟理发馆的一个小姐好上了。家电老婆无法接受,为了和丈夫离婚,她费尽心机地想出了一个与身为邻居的“父亲”“假相好”的办法:“说咱俩已经有了那档儿事。你把那事儿说得越脏越细越是好。你说了他骂你一顿我给你五万块。如果他动手打你一顿了,我会赔你十万块。十万块你家的楼房就能盖起一层儿,加上先前你存的钱,楼房也就盖起来了,到时候缺一少二你再问我借。”对于做梦都想发大财的“父亲”来说,家电老婆的这一番说辞,真正可谓是天上掉下了馅饼:“这可真是人来运了摔爬在地上,会刚好捡到一把银行的门钥匙。”但这时候的“父亲”尚且料想不到,事情发展到后来,竟然变成了自己不仅会和家电老婆结婚,而且还会一下子就拥有巨额的财产:“你说说,我俩离婚了,我和她结婚了,她身上最少带着三千三百三十三万元。五十万块钱一栋楼,这他妈随手一盖就是六七十栋的楼房啊,你不觉得她给咱家盖栋楼连她存款的零头的零头都不到?”正所谓欲壑难填,面对家电老婆可能带给自己的巨额财产,“父亲”终于禁不住诱惑,振振有词地要和结发妻子离婚。因为妻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离婚,“父亲”便要痛下杀手。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样一来,自然也就有了他“弑妻”念头的最终形成。

到了第三章,也即“娘”坚持用“娘家话”叙述的这一部分,中心内容就是“弑子”了。一般来说,儿子都是娘的心头肉。所以,一个绕不过去的关键问题就是,“娘”到底为什么对唯一的“儿子”起杀心呢?原来,“娘”最早生出杀心,与“儿子”一门心思要拿家里仅有的一点盖房的钱去美国的行为紧密相关:“他说我要买了机票去美国——我最大的理想是去美国念大学——我有个广东的同学在美国等着我。就是这个时辰间,我盯着他的脸,第一次在心里冷惊冷凉地生怨道,你还想着去美国念大学,你怎何不想着去死呢?”从那以后,只要是一对“儿子”感到不顺意,这个念头就会无以自控地跑出来:“可是来不及了呢,咒念出门了,一扇恶窗打开了,后来事大事小,缘三缘四都会从我的念门不知觉地跑出这句话。”“娘”稍后还发现,自家的这个“儿子”不仅撒谎欺骗成性,而且还参与到团伙犯罪的活动中:“说他不光没念读,还在北京的哪儿租了房,和镇上秀发佳容理发馆的一个姑娘夫妻一样住在那,死死恋恋让那闺女怀孕了。让那闺女生了儿娃了。”当然了,光是在外面恋爱有了儿娃并不是派出所拘关他的理由,“而是他在外面参加了一个卖考题的团伙儿”。因为“儿子”属于犯罪团伙中最下层、罪行最轻的,所以,派出所只把他拘了十天时间。而“娘”之所以恨自家的“儿子”恨到了诅咒他死亡的地步,根本原因正在于此:“这样你能怨我不心生恶意咒念吗?不心生咒念我还是他亲娘吗?天下哪里有到了这步田地还不怨抱儿娃的亲娘呢?”就这样,在借助于“儿子”的相关故事揭示社会现实阴暗面的同时,也为“娘”对“儿子”的百般诅咒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或许与“娘”的女性性别有关,她虽然对自家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百般诅咒,却从来也没有采取过什么主动意义上的“弑子”行动。她所采取的唯一“行动”,也只不过是希望“儿子”被自己指派去井台上挑水时因石板的松动而自动掉到井里去。但即使仅是这种“弑子”的期望,也让她的内心一直处于矛盾状态:“他现在掉进井里没?是在井里扑通扑通唤叫着——救人哪——救人哪,还是已经沉到井底没有一丝一气唤叫了?我想叫上村口的几个闲人都到井上去救我儿娃,可我又不知该怎着开口唤他们。”一方面诅咒着“儿子”,另一方面却又情不自禁地担心着“儿子”,这就是“娘”的真实心态。同样自相矛盾的心态,还突出地表现在第四章的结尾部分。一方面,“娘”专门跑到老宅院里去“埋”自家的“儿子”:“黄昏将要过去了,夜黑到来了,我要在黑夜的中间埋了他。”但在另一方面,她却又无时无刻地不在牵挂着“儿子”:“我忽然想起来,离开儿娃时,我忘了把手里的雨伞给他了。于是又回身,踩着泥水去给他送雨伞。”

尽管到最后都没有形成相应的犯罪事实,但不管怎么说,从“弑父”到“弑妻”,再到“弑子”,“儿子”“父亲”以及“娘”,他们三人犯罪心理的存在,却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无论如何,我们都难以想象,原本应该是充满亲情的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竟然会陷入如此不堪的“互弑”的状态。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大程度上,正是对欲望和金钱(或者说资本)的疯狂追逐,才最终导致了以上种种不堪事实的最终形成。本文标题中所谓乡村道德伦理“礼崩乐坏”的具体所指,也就落脚到了这个地方。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原》的根本思想价值就在于,通過对乡村世界道德伦理“礼崩乐坏”状况的一种象喻性揭示与书写,而将尖锐犀利的批判矛头,对准了潜隐于其后的欲望和金钱(或者说资本)。

2021年5月10日晚22时40分许

完稿于西安寓所

【注释】

a转引自王一川:《“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吗?》,《文学自由谈》1997年第5期。

b原文只有一个“低”,但我个人怀疑应该还有一个“低”字,“高高低低”才对。

c李浩:《延展于言说之外: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解读》,《小说评论》2021年第3期。

d前文为“物货”,此处为“货物”,如非排版失误,那么,其中肯定会有一处是作家的笔误。如是笔误,联系小说的语言特点,后一个“货物”极有可能是笔误。

e张莉:《重读〈祝福〉:通往更高级的小说世界》,《小说评论》2021年第1期。

作者简介※西安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特聘教授,

《小说评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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