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耕耘 一路守护
2021-12-19
黑龙江:筑牢交通安全屏障 护航全面振兴发展
黑龙江省是祖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边疆大省,是全国老工业基地,也是粮食大省、能源大省、生态大省,实际管辖面积47.3万平方公里,人口3185万,公路总里程16.6万公里,地广人稀的特征日益明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交通路网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人流、物流、车流大幅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也与日俱增,与十年前相比分别增长了95.73%和98.45%。在新形势新任务和诸多风险挑战面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探索、创新突破,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龙江全方位振兴保驾护航。
图/蔡维峰
坚持综合治理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持续提升
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黑龙江省实施意见,强力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交管”格局,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部级19个、省级101个。十年来,黑龙江交警总队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30余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4亿起,行政拘留12.02万人次,特别是查处酒驾醉驾力度逐年加大,2020年查处5.41万起,2021年前三季度查处5.17万起。深入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制订《橡胶减速丘》地方标准,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1个规定,推进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规范设置交通信号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着力强化静态交通管理,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带动整改各类道路安全隐患累计1.02万处;推进全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缉查布控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建立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9300多个,组建农村交警中队610个,赋予农村交管职责的派出所达473个,建成标准劝导站765个,选聘劝导员600余人,解决农村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关键问题。
图/杨志勇
坚持常态宣传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持续提升
黑龙江交警总队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四个文明引导行动”“文明新风培育行动”,制作“摒弃驾驶陋习”“开车不做低头族”“防范开门杀”等系列公益广告、专题片650部,播放100.4万次,刊发稿件31.45万余篇,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春运“情暖旅途”、“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1.6万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30.23万余次,拓展了宣传覆盖面。突出中小学生、农村群众、车辆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知危险·会避险”“文明交通进驾校”“送交通安全服务下乡”“安安全全讲应急”“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活动5.7万场次,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两公布一提示”,提高了宣传针对性。聘请冬奥会冠军、全国劳动模范、电视节目主持人任全省文明交通形象大使,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25万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600余次,举办“四个十佳”评选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和“两微一抖”开展隐患“大曝光”、安全“大警示”、新媒体“大矩阵”、执法“大直播”活动,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坚持科技强警交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黑龙江交警总队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三年实施意见》,实现高速公路主干网视频监控全覆盖,完成350兆无线通讯数字化改造项目,升级公安网、互联网、无线网、银行专网、VPN专网并实现“五网”数据共享,推动互联网与交管业务融合,构建“互联网+交通管理”模式,完善交通指挥中心诱导、监控、研判等功能,构建城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广泛应用交通违法自助服务机等新产品,普遍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综合管理电子档案,建立实施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高速公路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组织实施公安交管数据警务工程,深化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战应用,构建警情主导警务的“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勤务体系,全省科技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撑”作用日益突显。
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黑龙江交警总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塑环境、重振雄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普惠于民。2018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总队与全国同步推进落实公安交管6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结合本省实际,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四零服务”承诺制,在车驾管业务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城市交通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配套协调、高效运转工作流程体系,助力打造黑龙江“办事不求人”特色营商环境。全面加强冬季“护游”工作,严格旅游客运企业管理,规范设置旅游线路交通标识,及时整改“哈尔滨—亚布力—雪乡”公路沿线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旅游“黑车”、出租车违法揽客问题,健全重点旅游线路突发应急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近5年平均救援滞留亚布力、雪乡等景区游客近2万人次、车辆1800余辆次,让广大游客切身感受到龙江“冻感”也有热度。
坚持依法管理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黑龙江交警总队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明确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按标准配备使用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和反恐防暴装备,推进执法办案“四区七室”建设,组织开展“实战化训练推动年”、“素质提升年”、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实施交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工程,涌现出了一批规范执法单位、规范执法标兵和青年岗位能手。推动修订《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三队一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10个岗位规范,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省、市、县三级交警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印发《黑龙江省交通警察现场查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规定》,出台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证据指引、道路交通肇事罪证据指引、疫情防控期间交管执法指引和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指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货车现场执法等突出问题和交通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深化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打造全流程闭合式执法监督管理模式,用“全程留痕”筑起规范执法的防火墙。(文/王凤翔)
山东: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是交通大省,公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变,各类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矛盾、风险、隐患交织叠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繁重。这对能否坚持好“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能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中,是巨大的考验。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理解把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突破口,精准施策发力,提升治理效能,连续9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共治合力。在此基础上,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今年以来强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防范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防治”转变,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图/张云梓
牢牢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单靠哪个部门“包打天下”,必须坚持并运用好系统观念,增强齐抓共管合力,提升系统治理效能。早在2013年,为解决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分散、相互牵制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27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在全省范围部署启动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交警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相继建立健全“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组织领导机制、“每月量化通报、条块分线督办”任务推进机制、“动态排查、挂牌督办、效果评估”隐患治理机制、“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治”源头监管机制、“分析研判、联合执法、溯源管理、抄告通报”秩序整治机制、“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基层管理机制、“事故通报、挂牌督办、问责建议、追责发布”责任追究机制,事故预防基础不断强化,严控严管态势持续加强,基层管理网络更加完善,部分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制性、基础性、保障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政领导、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夯实。
牢牢坚持“靠前主动”的内在要求
“靠前主动”就是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将“事后”工作前置到“事前”开展,做到全面预测预警预防,实现对事故的“可防可控”。2021年1月15日,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领域中,启动最早、行动最迅速的一个领域,立即成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建立调度推进、研判会商、业务咨询、专刊通报四项机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实现了“三个首次”:一是首次开展全要素排查整治,坚持横到边、纵到底,围绕“人、车、路、企、管、环境”全要素,滚动开展“全覆盖、全链条、起底式”的排查整治,推动实现相关行业领域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查立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采取列入规划、增设临时性防护设施等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二是首次组织全覆盖督导检查,按照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范华平“督导检查要同步进行”的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三次省级层面的集中督导,深入查找应查未查、应改未改安全隐患,其中第三次督导实现了对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抽查,发现572处问题隐患,由省政府安委会通报给各市人民政府。三是首次要求签字认领,各地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所有隐患均由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各级督导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集中召开反馈会议,均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认领。通过“三个首次”,使全省上下统一了思想,明确了重点,推动事故防范任务、责任层层传递、层层压实,确保了排查整治效果。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排查隐患131.92万处、整改131.09万处、规划整改0.83万处,整改率为99.37%。
目前,按照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完成时”、永远是“进行时”的工作理念,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发了《关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十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常态长效,隐患动态清零。
牢牢坚持“精准实效”的基本要求
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当在抓住问题上做到“精准”,在解决问题上取得“实效”。管理粗放,工作泛泛,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可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为解决今年较大事故暴露出的共性、突出问题,借鉴2020年高速限速治理模式成功经验,2021年6月,经山东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全省开展“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就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具体 化和再细化,是聚焦重点的再推进、再攻坚。一是针对形势所需。“两路两车”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问题较为集中、突出的领域。其中,普通国省道、县乡道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区”。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货车、面包车的事故占比较高。因此,此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二是针对长远发展需要。抢抓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有利契机,借势借力攻克一批平时想解决但一直解决不了的难题,确保实现最好的安全效果、通行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摸排登记“两车”基础信息174万余辆,其中货运车辆78.9万余辆,面包车(包括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95.1万余辆。
牢牢坚持“人民满意”的最终目标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命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各领域中的重中之重。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在烟台市(莱阳、海阳)召开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动员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5日,公安部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名义,将山东省经验做法印发全国学习借鉴。(文/姜大伟)